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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天王-第5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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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锋微微一笑:“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谁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呢?用一句电视剧里的台词就是,不气盛能叫年轻人吗?”

    罗凤云也笑了:“妹妹和丽丽不怪我吧?”

    “从没有责怪过你,她们是做小辈的,眼里也不揉沙子,更何况,都二十多岁了,混在社会上也有几年了,人情冷暖多少都明白。小姨这些年过得很辛苦。”

    听到这里,罗凤云的眼眶潮湿了:“她们不来,让你过来,的确是做对了,小锋,你真的很不错,小姨喜欢你。”

    ……

    其实,于锋很清楚罗凤云心里想要什么,那是一种阔别了十多年的温情,这种东西,一般人给不了她。

    她,和大姨、五姨都不一样。

    ……

    与此同时,在大姨家里,几乎是同样的情况,五姨也去睡了,大姨本来想跟翟小林一起忙活一会儿早餐,可是没想到翟小林几句温情话就把她送到了卧室里,一个人陪着家里的厨娘聊了起来。

    而7点多的时候,大姨没有起床,倒是大姨的女儿郝晶起床了。

    郝晶小一辈的这群姐妹里年纪比较大的,不过也只有27岁,比臧艾琳生日小了一点。

    长得很不错,身材不算特别高,一米****左右,不过很饱满,皮肤不算白皙,但很细腻,一笑起来也有两个酒窝和虎牙。

    这是一个大姐大,平常在家里一向喜欢以大姐的身份自居,但实际上啥能耐没有。最近谈了一个华裔说唱歌手当男朋友,比她年长3岁,总拿人家当奴才使唤,人家如果不是看在她家很有钱的份上,早就把她给蹬了。

    郝晶听到厨房里传来了低低的笑声,也是一愣,很快走进了厨房,结果发现了一个阳光大男孩正在很麻利合着豆面。

    她一时间眼前一亮:“煎饼果子!诶,你叫什么?新来的吧?”

    厨娘刚要说话,却没想到翟小林跟这位大姐开了个玩笑:“大小姐,你叫我林子就行,我是天州人,会做一些天州菜,是新来的厨师。”

    郝晶的双眼泛起了小星星,话说她平日里对这些下人们只能说是还不错,不过也是充满了大小姐的架子。不过,她非常喜欢天州的口味倒是真的,这几天一直吵吵着回天州吃最地道的煎饼果子,可是没想到,翟小林居然给她做了。

    郝晶一时间双眼一亮:“林子,你真是太贴心了,对了,你会不会做豆腐脑和锅巴菜?”

    翟小林打开了灶台上的两个锅盖,一时间,两种卤料的味道渗透出来,让她一阵小小的激动。

    她望着厨娘,不假思索道:“给林子涨工资,一个月加3000美元,就说是我吩咐的!”

    厨娘只能顺着翟小林和郝大小姐的意思点了点头。

    ……

    不到8点钟,这一家人总算苏醒了。

    五姨罗宝敏走出来的时候,嗅到了这股味道,顿时冲着大姨说道:“大姐,你家换厨子了?”

    大姨挠了挠头:“诶,煎饼果子,家里的厨子不会做啊,诶,还有豆腐脑和锅巴菜的味道!”

    这时候,大姨的脑门冒汗了,和自己的老公四目相对,顿时瞪大了眼睛:“坏了!”

    然后,两个人飞也似的冲进了客厅,发现了令他们震惊的一幕。

    翟小林就站在了郝晶的身后,恭恭敬敬的样子,伺候郝晶吃饭呢!

    大姨的心脏病差点犯了,赶紧大声道:“晶晶,你怎么这么没礼貌,你知不知道你身后的是谁?”

    郝晶也是一愣:“谁呀?这不是咱们家刚请来的厨子吗?妈,林子不错,我刚才跟王阿姨说了,给他一个月长3000块美金。”

    大姨、大姨父和五姨哭笑不得了。

    这时候,翟小林赶紧解释道:“大姨,不好意思哈,我这人喜欢开玩笑,我觉得大小姐应该挺有幽默细胞的,所以跟她逗一逗。”

    郝晶傻了眼:“你不是我家的厨子,难道你是……我的天,你是于总还是翟总?”

    “大小姐您好,我是翟小林。”

    郝晶平日是不识逗,但是那也分人,翟小林一米八十七的大高个,长得有棱有角,又幽默又有本事厨艺还是十分了得,显然一下子征服了她,让她觉得这个男人不是贫,而是特别有范,有娱乐精神。

    郝晶连忙把他拉到了自己的身边坐下:“不好意思啊,林子,我这么容易就上当了。对不起,应该叫你翟总吧!”

    翟小林微微一笑:“姐,你就叫我林子吧,大家都这么叫我,都一家人,用不着那么客气。”

    五姨是个不要脸的货色,和自己的那个在夜店混迹的女儿差不多,赶紧坐下来吃起了豆腐脑:“林子,你的手艺可真好!晶晶,林子要真的是你家的厨子,那你可是有福气了!”

    大姨一向这山望着那山高,一直瞧不上那个说唱歌手,再说了,那个人也就是图着她家的钱来的,一看到翟小林这种男人,也是很高兴,希望女儿能跟他走得近一点,立刻冲着老公使了个眼神,没想到,平日里摆着一张扑克脸的大姨父居然也欣然一笑,对翟小林显然是相当满意。

    ……

    而与此同时,在罗凤云的家里,三个女人正在幸福的吃着于锋煮的馄饨。

    臧艾琳也是天州人,吃着馄饨的时候,格外有感觉,感觉自己似乎回到了童年一般,这种感觉,叫父亲的味道。

    而罗妮莎从小是被姥姥带大的,姥姥就经常给她做混沌,味道和这个很相似,姥姥去世之后,罗妮莎尽管经常吃馄饨,却吃不到这种味道了。

    她知道这是于锋的手艺,心情很是有些起伏跌宕……

 第938章 拉近距离

    罗妮莎并不算是乖孩子,她在16岁的时候就有过恋爱经历了,17岁那一年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的及时出现,恐怕她已经被自己的男友怒下一血了,也正是因为那一次,她被母亲关了一年的“禁闭”,罗凤云不允许罗妮莎轻易外出,哪怕连臧艾琳也是罗凤云要求不得带她去有男人的地方玩。

    罗凤云心中对男人存有一定的阴影了,特别是不喜欢年纪和罗妮莎相当的男孩子,觉得他们只会把罗妮莎带坏,甚至会让罗妮莎补她的后尘。

    不过,罗凤云很喜欢于锋,因为于锋看上去就非常的稳重、大气,而且很成熟。

    罗妮莎对于锋的影响一开始只是停留在母亲的影响力下,但是经过这一顿早餐之后,一下子提升了很多。毕竟,她对姥姥始终难忘情怀,总是会回忆起以前被姥姥照顾的点点滴滴。

    ……

    吃过早餐,于锋冲着罗妮莎和臧艾琳说道:“今天我没什么事,能不能带我出去玩玩?”

    臧艾琳虽然很有主见,但是在这种问题上是必须征求罗凤云的意见的:“小姨……”

    罗凤云微微一笑:“去吧,有小锋在,我放心!”

    得到了罗凤云的尚方宝剑,臧艾琳顿时露出了笑容:“莎莎,咱们收拾一下,出去玩!”

    “嗯!”罗妮莎很高兴。

    ……

    臧艾琳很快就开着自己的悍马带着两个人离开了。不得不说,臧艾琳的骨子里有一种野性,非常喜欢越野车,而她身材高挑,有一米七,也完全能驾驭住。

    于锋本身也喜欢越野车,不过对于开越野车的女孩子,心存一丝顾虑,一般这种女孩子的性子都比较野,路子也比较野,有时候会容易做出了一些出格的事情。

    之前做早餐的时候,罗凤云曾提及了臧艾琳的一些事情,臧艾琳这人其实人品不错,不过就是心太野,太喜欢玩,而且肆无忌惮,交的朋友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其中也有一些相对危险的人物,比如说混迹在美国街头的混混,她能和这群人打成一片。

    但是,这些人就如同是曝晒在阳光下的***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更何况,美国是一个允许平民拥有枪支的国家,万一出了什么事,恐怕不好收拾。

    不过,臧艾琳今天显然是吧罗凤云平常的教诲抛到了脑后,她开着车带着这群人来到了纽约的一个贫民窟附近。

    纽约,是一座繁华的国际大都市,不过在繁华背后,也难掩一些荒凉和落后的地方,比如说这里就是如此。

    这里有大片的露天篮球场,每天都有烟人、混血人种在这里打球,平日里你和我开开玩笑什么的一点不要紧,但是在这里,劲爆的场面随时可能发生。

    臧艾琳来这里是为了和自己结识的几个烟哥们一起打打篮球的,她打篮球的技术不错,三分球非常精准,烟哥们都称她为“女库里”。

    罗妮莎也来过这里一次,对这里的一切充满了好奇。

    场地外,一个烟人老伯正在马路边拿着两个木棍敲打着一个塑料桶,充满了节奏感。

    于锋在这里下车之后,不由自主的走到了老伯的面前,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100美元的钞票,塞进了他的口袋里。

    这种人,叫shoppingbegman,是一种变相乞讨者,他们在这里以自己的才艺赚钱,你愿意给就给一点,不愿意给可以绕行,如果你喜欢他的才艺,跟着他一起说唱一段,他也欢迎。

    于锋对这种人没有一点鄙夷,人家是靠本事吃饭,比国内很多有手有脚又不是年老力衰的乞丐强多了。

    臧艾琳也没忍住自己的豪放,看到于锋出手,她也走过去,给了老人100美元。

    然后,她听到了于锋的说唱……

    于锋的英语极好,而且精通美国烟人的文化,他的rap说的很流畅,而且很通俗。烟人老伯听到之后,打鼓点打得更火热了,甚至有些激动。

    一旁,和老伯一样,也属于这种人一个烟大汉也走了过来摇头晃脑的跳起了街舞,于锋还跟他拼了一段,只可惜,老烟的水平是不错,还是被于锋完爆了。

    一时间,这俩人握了握手,互相拍了拍肩膀。

    之后,让人有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了,当鼓点停下来的时候,老伯居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100美元的钞票塞进了烟大个的手中!

    烟大个这叫一个不好意思,连连推辞,可是最终还是收下了,眼眶里饱含着感激的泪水。

    于锋有些看不下去了,又给了两人一人200美元:“大叔,哥们,享受一个美好的周末吧!”

    ……

    从来就不以肤色、社会地位高低看待一人,这就是于锋的做人原则。

    诚然,烟人之中有不少人劣根性很强,他们懒惰、挥金如土、不善于打理自己的财务,有些人甚至成为了一个地区的不稳定因素。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烟人都是这样。

    有些人,诸如这位打鼓的老伯和那个烟哥们,都是有闪光点的人。

    于锋和烟哥们以及老伯聊了几句,结果发现,老伯是因为做生意失败而破产的可怜人,而烟哥们则是因为家境不好,找工作四处碰壁,不得不从事这个行业的。

    送走了两个人,于锋不由叹了口气。

    臧艾琳和罗妮莎都看到了于锋的一举一动,那种自然、不做作的行为,引发了她们对于锋进一步的好奇心。

    在她们的眼中,都觉得于锋是一个传奇,一个家境非常雄厚的家伙,他风流倜傥,花丛中恣意游走,甚至偶尔会比较冷血,可是她们没有想到,于锋实际上是一个写实的人,而不是一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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