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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妖殊途:抢个半鬼做情人-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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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我家花圃里面的下人刚好辞职了,反正你现在没有地方去,不然的话。你去我家工作好了。”

    “我没有身份证,而且。我要等人。”冥夏清清楚楚的记得,在警局的时候,因为她没有身份证,那些警察差点跑来扣她,还说什么要把她送到黑户营去。

    虽然不知道身份证是什么东西,但是冥夏却清楚,没有身份证,她什么都做不了,哪里都去不得,更加清楚那个黑户营,是什么样的存在。

    当然了,这些都是在警局的时候,一个好心的小警察告诉她的。

    “身份证?这个简单,我会帮你弄。等人的话,你每天中午都有休息时间,那段时间你可以出来等,晚上回去就行。”其实对于自家下人的事情,卞昇是一点都不清楚。

    会这么说,无非是想要将冥夏留下罢了,卞昇很诧异自己会有这种想要将一个人留下的冲动。

    想了想,也许只是因为她面对危险时,那份镇定和处变不惊,让他产生好奇罢了。

    本以为冥夏会拒绝的,哪想冥夏却点点头,以至于带着冥夏回家,洗完澡睡在了自己熟悉的大床上,卞昇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的。

    明明只是只是第一次见到冥夏,她看起来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有时候又傻傻的,卞昇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否则的话,怎么会一整夜满脑子都是冥夏呢。

    以至于次日一大早,卞昇顶着一双黑黑漆漆的熊猫眼下楼,别墅中的佣人纷纷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少爷,早餐已经准备好。”庄柳身为卞家的管家,从小就照顾卞昇,为人处世也及其的圆滑,见卞昇下楼,她赶紧迎上前说道。

    点点头,卞昇迈着修长的双腿,朝着食厅走去。

    桌上放着满满的食物,有清淡的小粥肉包油条豆浆,有西式茶点和三明治牛奶等,但这么多的东西放在宽大的桌子上,宽大的桌子边却只有卞昇一个人。

    拿了一块平日里比较喜欢的三明治塞进口中,却是如同嚼蜡。

    放下手中的东西,卞昇擦了擦手,靠在椅背上。

    “怎么了?不合胃口么?”庄柳刚刚将手中的玉米粥端出来放在桌上,就看见卞昇皱着眉头,眼睛有些飘忽,桌上的东西动都没动,不禁有些担忧起来。

    桌上的这些,都是庄柳一大早幸幸苦苦准备的。

    她是卞家的下人,在卞家呆了十多年,打小就照顾卞昇,可是对于卞昇喜欢的东西,她用了十多年,仍然没有摸透彻。

64。第64章 :捉摸不透的男人() 
别看卞昇平日里和和气气温温柔柔的,吃东西也不挑食,可是就因为他什么都吃,什么都说好,这才让庄柳觉得为难。

    按道理来说,只要细细观察一个人,就能发现他到底喜欢什么,可是庄柳观察了这么多年,却是越观察越是捉摸不透那个男人。

    但让庄柳唯一明白的就是,卞昇露出那种迷惘的表情时,是因为觉得孤单。

    卞昇身为卞家唯一的孩子,身边没有什么朋友,从小就乖巧懂事,卞玺墨吩咐什么,他便做什么,卞玺墨说什么他从来都不曾忤逆,从六岁开始,就被卞玺墨安排进了精英部队,接受全国最优良同时也最残酷的继承人教育,卞昇也非常的争气,在那么多的佼佼者中,成为了最出类拔萃的人。

    可是人爬的太高,没有了对手,就显得非常孤独,然而卞昇不是个争强好胜的人,对于强者的孤独,他并不能体会多少,唯一能让他觉得孤独的,就是他的身边,没有个能说说话的人。

    他每一次赢得了奖状,或者是得到了表扬,更或者是取得了让全世界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的记录。退去光环之后,他便只能一个人抱着那些奖状发呆,然后将奖状扔进垃圾桶。

    庄柳每次都会偷偷地将那些被扔进垃圾桶的东西,捡起来,放进那间属于卞昇,但卞昇却并没有进去过的小房间中。

    也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扔掉和拾起之后,庄柳才终于明白过来,卞昇最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曾经她擅自主张的对卞玺墨说过,让他在卞昇得奖的时候,陪陪卞昇,那一次,卞玺墨来了,却是带着一个让卞昇难过的消息来得。

    那一次,卞玺墨告诉卞昇,他是卞家未来的继承人,不能有任何的感情,必须像个机器人一样活着,也是在那一次,卞昇彻底断了自己内心的唯一奢望。

    也是在那一次之后,庄柳发现卞昇彻底变了个模样,变得更加温柔,可是这份温柔,却让人害怕。

    庄柳虽然从卞昇回到卞家之后,就一直照顾他,可是却始终不能成为卞昇需要的人,即便是她对他亲如自己的孩子,即便是卞昇把她看的很重要。

    “没事,庄姨你也吃点东西吧,我出去走走。”

    “哎,好!”

    卞家身为A城最为有钱有权的人家,住处自然不会差。

    英式贵族的别墅住宅,宽敞豪华的游泳池,一望无际的花园铺马场棒球场。。但凡是贵族消遣娱乐的东西,在这所硕大的别墅中,几乎都能够见到。

    相对于那些娱乐设施,那栋居住的别墅,倒是显得低调了不少。

    朝着别墅不远处的花圃走去,眼睛被花圃里面那些红的黄的,蓝的白的黑的。各种各样的花朵诱惑,鼻子里面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香气。

    卞家的花圃一向被打理的很好,各种各样稀有的花被安置在不同的地方,然而让卞昇最喜欢的,就是这块不大不小的隔间花圃,花圃四周隔着木制的栅栏,栅栏里面是个特种各样的杂花。

    因为花圃在整个花场的最外面,上面搭着一块透明的玻璃顶棚,所以阳光很容易洒进花圃里面。

    卞昇穿着一套银白色的休闲装,站在花花绿绿的花圃里面,个子高挑的缘故,让花圃里面的花朵都显得异常娇小。

65。第65章 :莫离() 
冥夏走到卞昇身后时,他正闭着眼睛感受四周的花香,等察觉身后又异样,回头,就看见了那张巴掌大的白净小脸。

    今日冥夏换了一身黑色的花匠服装,西服款式,脖颈处系着一个条文的小蝴蝶结,脚上踩着一双小巧的黑色皮鞋,颀长的长发被挽在脑后,乌黑透亮,露出了晶莹白皙的脸颊,一双凤眼滴溜溜的转悠着。

    从头到尾,她都是一身的黑色,与一身银白色的卞昇,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我第一次觉得,卞家下人的衣服,这么好看。”卞昇戏却的说着,发现冥夏有些不自在,于是放弃了继续打趣的念头,接过她手中的喷壶,朝着花圃角落的一些淡紫色花朵走去,同时也忘了,这片普通的花圃,他向来不愿意让人踏入。

    “冥夏,你最喜欢什么花?”冥夏跟在卞昇身后,看着卞昇温柔的给每一株花浇水,那模样,最好像是对待自己的恋人,极尽所能的想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对她展现。

    走到角落的时候,卞昇的动作更加温柔了起来。

    测过身,看着让卞昇长时间驻足的花朵,冥夏眯起了双眼。

    那株花小巧玲珑、珠圆玉润的淡紫色花齐,衬以一身翡翠般碧绿光润的叶片,素洁清纯,朴实无华。

    花朵并不娇艳,却是让人一靠近就觉得芳香无比。

    香气甜郁、幽远,既清雅又浓烈、沁人心脾,令人心醉神迷。

    “这是茉莉花吧,传说古时候的妇女,最喜欢用细铁将茉莉花穿着花球或者是花串,佩挂在衣襟上,或着系在发簪上,用来证明那句‘情味于人最浓处,梦回犹觉鬓边香。而且用茉莉花熏制的花茶,泡汤明净,滋味醇厚,饮之香入肺腑,饮后回味无穷。”

    还未被送进祭祀洞穴里面之前,冥夏就偏爱各式各样的花,更是喜欢研究那些独特的花卉,现下见到卞昇这园中的各式花,不禁勾起了上千年前的那些回忆。

    记得那个时候,她也是犹如卞昇这样,小心翼翼的爱护着花圃里面的每一株花草,也是她对花草的爱护,让那个男人越过了千千万万的女人,注意到她的存在,然后,他们相爱,却又因为花草,最终分开。

    所谓喜也花草,悲也花草,成也花草,败也花草。

    纵使自己的命运有多么的不堪,但让冥夏唯一觉得遗憾的,便是几千年之后,她竟然不记得那人的长相了,甚至连姓名,也不记得了,就好比除了自己的名字,她忘记了太多太多。

    “没错,茉莉花茶,可是被称之为中国茶之首呢,而且用茉莉花茶提炼的花精,价值可是堪比黄金,不过,看起来你木讷得很,没想到还知道这么多。”

    诧异的听冥夏对茉莉花进行了一番描述,末了,卞昇还不忘打趣一番。

    从一见面开始,卞昇就总是喜欢用这般松散的口吻说话,冥夏也逐渐习惯,笑了笑,反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最喜欢什么花。”

    卞昇放下手中的洒水壶,朝着不远处的座椅走去,冥夏会意,跟上去坐到了卞昇身边。

    “我啊,应该是喜欢茉莉花多一些吧。”卞昇说着,指了指不远处的那些紫色小花:“这些紫色的茉莉花,是我自己培育的。”

    “你知道茉莉花有个很好听的话语么?叫做莫离。不离不弃。。不管是爱情,亲情,友情,不离不弃这个词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是难得很呢,只是可惜了,我这辈子,恐怕都无法体会一次那种不离不弃的感觉。”

    阳光越来越刺眼,那些刺眼的光线打在卞昇侧脸上,将他俊朗的脸庞照耀的犹如刀削。

    “等你成为一无所有的人,那个时候,总会出现一个人,让你亲身体会,什么是不离不弃。”冥夏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话,会从嘴巴里面脱口而出,但是听完她的话语,卞昇却是摇了摇头。

    “你也觉得,我拥有的太多太多,对么?呵呵。”卞昇站起身:“走吧,进去吃点东西。”说完,迈着修长的双腿,往别墅里面走去。

66。第66章 :血浓于水() 
庄柳看见新来的花匠和卞昇一起走进别墅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当卞昇带着冥夏坐到食厅里面之后,庄柳嘴巴简直张的能塞进一个鸡蛋去。

    今天天色刚刚蒙蒙亮,庄柳就遇见了站在别墅里面徘徊的冥夏,问了之后,知道她是卞昇带回来的花匠,所以庄柳让她换了花匠的衣裳,回自己的房间再休息一会儿,到时间了起床吃早餐,然后去花园照看花草。

    哪想,新来的花匠看起来,和卞昇的关系那么好呢,这可是庄柳自照顾卞昇以来,第一次看见除了尹颜以外的女人,和卞昇一同用早餐。

    看着把豆浆油条吃出山珍海味模样的冥夏,卞昇怒了努嘴,想要说点什么,却是最终什么都没能说出口。

    他自己很诧异,明明只是第一次遇见的人,竟然会允许她坐到自己的身边用餐,明明是第一次认识的人,竟然很想要和她在一起,那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是认识了许久许久一样。

    阳光洒进别墅,照在冥夏身上,将她白皙如玉的肌肤衬托的晶莹透亮。

    一些发丝散乱下来,塔拉在耳边,卞昇没有多想,伸出手就朝着冥夏的脸颊抚去。

    想要为她缕一缕散乱的发丝,却在手指即将触碰到她的发丝时,一阵铃声响起。

    手顿在原地,冥夏侧过头,看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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