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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第一初恋-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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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他们走了,我兀自上蹿下跳了半晌,然后才跑到大伯家去帮忙包水饺。今天天气好,大伯母把豆子和长豆角搬到楼顶上去晒。我最爱吃大伯母家的干豆角.反复晒了一整秋,冬天用来炖红烧肉,那叫一个好吃得欲仙欲死。
    从楼顶望过去,山头黄绿相间,映着蓝得出奇的天,好似所有的色彩都涂抹成了一幅叫深秋的画。
    远远的有枪声响起来,若有似无的,想必是山那边的基地在训练。张眠哥哥给我发的电子邮件里就经常提起他牛逼烘烘的枪法还有牛逼烘烘的身手,总之他整个人都牛逼烘烘得快成仙了。男人真是越大就越滑头越虚荣,怪不得大家都怀念青春年少。
    那么叶榛,你是不是也变了?
    意识到自己又在想叶榛,我好好地恶心了自己一把,忙给我的人生导师打电话。
    人生导师柯大翻译估计很忙碌,电话响了好久才接起来,“喂,祖宗,你这个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不是去认祖归宗了吗,这么远召唤奴家干什么呀? ”
    “别别,这称呼真折杀奴婢了,奴婢是问一下,明天我中午我带着老夫人和小少爷到了车站,小姐您能不能万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接一下?”
    “……我刚接了个出版社的活儿,你家夏大管家呢?”
    “别提夏文麒那孙子了,他在外地,协助他的警察朋友办案去了。就是那个公园枪击爆头案,他说那个犯罪分子典型的报复社会,绝对还有下一回,目标锁定在临市人多的公园……反正他神道惯了……”
    “那好吧,我去接你。”柯杏香顿了顿,“哎?果果你不高兴?”
    “嚯,你闻到味儿了?”
    “骂我是吧?”杏子呸我一口,“不爱说拉倒,我跟我家天神先生约会去。”
    “我说我说,其实是我家小梨子提前进入叛逆期了,昨天竟然敢叫我改嫁,还把我批评了一通,你说他是不是早熟了?”
    “你家儿子从来都是只会装乖,其实心眼儿比谁都多,你第一天认识他啊?你跟叶榛的基因非一般人类,组合出来的儿子自然也是天赋异禀无师自通。得了此娇儿,祖宗你这辈子,值了!”柯杏香急着挂电话,“好了好了,我跟天神约会去了。”
    我咬牙切齿了半天,典型的有异性没人性啊。
    自从甩了她那个初恋的男朋友赵多阳后,柯杏香的审美从文学男青年直接跳转为艺术男青年。刚跟一个知名漫画家分手,就跟一个中英混血的钢琴家一来二往地对上了眼。好像全世界都在谈恋爱,就我在秋风中凌乱枯萎。
    “果果,快来包饺子!”
    “……来啦!”
    我三两步跑下楼去。
    唐骏的电话打来时,我跟大伯母正在看抗日战争片,小子弹嗖嗖的,为了新中国,冲啊——剧情俗套,毫无新意。没等我打个哈欠,大伯母声音拔高,脸色都变了,“小梨?……没……没回来啊……一个孩子怎么认得回来的路……怎么……找不到?……怎么会找不到?”
    我心里又是咯噔了一下,“大伯母,发生什么事了?”
    大伯母连话筒都拿不住了,“小骏说,小梨找不到了。”
    “……啪!”我心里的弦断掉一根。
    【3】
    天渐渐黑下来了。出去找叶梨的老乡断断续续回来,一无所获。
    以前这山上出过事,有孩子放学后去山上打猪草,掉进山民抓野猪的陷阱里,本来那坑不算多深,里面也没有尖木桩,等家人去找也没关系。可不幸的是,那陷阱里也掉进去一头野猪。等家人找到时,那陷阱里都是血腥气,孩子肠穿肚烂,野猪还在那小小的身体上乱拱着。
    那孩子的母亲受刺激太深,神经失常,总在街上疯跑,见了七八岁的小孩抱起来就往家跑——这是真事儿,因为我小时候就被抱过一回,吓得魂飞魄散,连喊都不敢喊了。
    想到叶梨在那漆黑的山里,可能遇见什么危险,我觉得脑子炸开,整个人都快疯了。
    我拿起手电筒,“哥,我自己去找。”
    唐骏忙把我按住,“你人生地不熟的,你再丢了就麻烦了,你放心,找不到继续找,一定会找到的。”
    “我放心?我怎么放心?早上出门我还跟小梨说有本事你别回来的,有我这样的妈妈吗?要是小梨出了什么事,我也不活了,哥你别拦着我,我一定要去,小梨一定在等着我去找他!”我忍不住大哭起来,胡乱抹着眼泪;万念俱灰,“要是小梨出事了怎么办啊?哥,我怎么办?”
    唐骏把我拉起来,安慰着,“果果你别往坏处想,你妈妈会更害怕的;我们想想办法;小梨那么聪明,一定懂得怎么躲避危险的。”他懊恼得眼都红了,“都怪我,我应该多看着他点的……”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
    叶梨是田美女的心头肉,老唐走后,多亏有了叶梨她才能撑过那段难熬的日子。假如小梨有什么事,我们全家人都不用活了。
    所以,小梨一定要没事。
    我坐在门口,望着头顶的月亮,心里越来越凉。
    ——那是叶榛留给我的唯一的礼物。
    那是叶榛……
    叶榛?我猛地站起来,山那边就是军事驻地,既然叶榛带兵,他会不会在那里?可我怎么找叶榛?……我焦急地咬着手指甲,神经质地走来走去。114?肯定不行。怎么才能找到他?怎么才能找到叶榛?!
    突然,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人,上次在医院里遇见的——卓月!
    我颤抖地翻出电话本里的号码,拨出去的那一瞬间,我的心脏都在抖。是的,我这辈子最讨厌的一个人,恐怕就是卓月。她是让叶榛难过得哭过的女人,或许在他的心里,就算做不成情人,也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羡慕她,我嫉妒她,我讨厌她。她在我心里大约是最不受欢迎的人物排名前三甲。
    可现在她突然变成救世主一样的人物,算了,什么都好,什么嫉妒、讨厌,只要我唯一的儿子平安无事,这世间还有什么可求的?
    ——嘟——嘟——嘟——
    漫长的待机声,我将指甲咬出了血,接着是冰冷的女声,“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用户正忙……”我颓然坐下,怔怔地抠着地砖,死死地握着手机,恨不得将手机捏碎。就这样过了十几分钟,或许只有几分钟,或许更短。
    在我完全绝望的时候,手机突然响起来,是卓月!
    “喂,果果吗?我刚才在洗澡……”
    我鼻子一酸哇的一声哭出来,“月姐,月姐……”
    “……出什么事了?”那边温柔的声音也紧张起来,“慢慢跟我说,不要着急。”
    “月姐,你帮我找叶榛好吗?我找不到他,我儿子走丢了……也是他儿子……他不知道……月姐,只有你能帮我了……小梨走丢的山的对面就是驻地……也许叶榛能有办法,求你……求你帮帮我……”
    那边似乎连呼吸都屏住了,怔了好大会儿才消化过来,“你……你是说小榛有个儿子?你给他生了个儿子?”
    “求求你了,月姐求你了……”我无意识地重复着,“月姐,我只能靠你了。”
    那边又顿了一会儿,才说:“果果你别急,我马上给叶榛打电话,一定会没事的,你在什么地方,我马上过去。”
    我说了镇名,在门口的柿子树下缩成一团。我很怕,以前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唐果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现在才知道我也会怕的。老唐在医院里抢救的时候,我怕得发抖。我在生小梨子时疼得死去活来,麻药师搞错了药量,我疼得快昏过去时,很怕自己会死。老唐已经不在了,若是我再出什么事,妈妈她一定活不下去。我很害怕。每长大一点,我就会丢弃一些勇敢,也许有一天,我也会成为个光彩散尽的不起眼的小老太太。
    可是再怕,我也要勇敢起来,我是全家的顶梁柱,我垮了,家就垮了。
    我稍稍镇定了些,手机突然响起来,是陌生的号码。
    我接起来,没有说话。
    那边的喘息声微微发重,“唐果,我是叶榛。”
    我知道,我一直知道,他的声音已经刻进我的骨髓里了。
    他说:“你不要着急,我刚打电话到队里,已经拜托队长出动紧急任务了。我现在马上过去,你等着我。”
    我点点头,意识到他看不到才说:“好。”
    叶榛突然说:“你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我说:“对不起……”
    “还有呢?”
    “给你们添麻烦了。”
    半晌那边似乎有磨牙声,“唐果,你给我等着!”
    令人害怕的事情似乎又多了一件。
    【4】
    在镇口等着叶榛的车时,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望夫石的传说。令人沮丧的是,想到马上要见到叶榛,我的心还在疯狂地跳动。这个男人真把我害惨了。他澄净明亮的眼睛,笑时翘起来的嘴角总像个偷腥的猫。
    用猫来形容一个男人是十分失礼的,好像也不是什么上档次的赞美。可他的确有猫的属性,一样的优雅机敏,不拘小节,而且善变。
    我觉得,也许让我站成一块望夫石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原本寂静的山上错落着手电筒的光,凌晨三点多时,镇口的公路上出现两盏车灯,开近了才发现是辆越野车。车子停在我面前摇下车窗,首先看见的是卓月未施粉黛的脸,开车的是叶榛,穿着便服,眉头锁着,熄了火跳下来直愣愣地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臂,目光是复杂的,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似乎还泛着水光。
    “你……”他几乎要把我的手臂捏碎了,眼圈泛红,“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怎么不早说!唐果你觉得这样很好玩是吧!你真是任性惯了,你竟然瞒着我!要不是这回事,你是不是准备一直瞒下去?!”
    ——他在怪我,还是……还是他也在怕?原来叶榛也会怕的,怕刚听说自己有个儿子,转眼,就……就没有了,所以他很害怕。那么……我是不是理解为……叶榛他,对这个孩子是抱有期待的?
    叶榛,其实我……我颤抖着伸出手想去抱住他的腰,对不起,其实我……一直都在……疯狂地……想着……你啊……
    “我不会原谅你的!绝对不会!”
    我的手僵硬在半途,终于无力地垂下来。我使劲地挺起胸,让自己看起来不至于那么的丢脸,不至于在他面前像个可笑的花痴,也不至于败得太难看。我藏起所有的表情,低下眼,平静地说:“那你呢?即使你知道,能有什么改变吗?小梨的生活里依旧只有妈妈啊。反正你一直不爱我,孩子,你恐怕根本不会叫我生下来吧?叶榛,我已经不是你的小尾巴了。我只是留下了你一尾精虫而已,你以为你是什么?你不必原谅我,因为我根本不需要你的原谅。”    
    对,就是这样,我从来就是伶牙俐齿得理不饶人,我只是不舍得这么对他而已。
    叶榛的呼吸喷在我的额前,热烘烘的。在我以为他会忍不住扑上来掐住我的脖子时,他却突然放开了我,退开一步,声音低低的,“对,我什么都不是。可是唐果,你拿走的时候或许只是一尾精虫,可就是因为它才有的小梨不是吗?你拿走的是火种,是我延续的生命,他身上流着我的血。我不允许我的孩子叫其他男人爸爸,所以唐果,我绝对不会放弃……孩子的。”
    这真的是不可理喻!我就知道叶榛不是盏省油的灯,他竟然还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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