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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小地主-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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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复当年的繁华。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自唐平定洛阳之后,经过多年的休养生息,再加上连年风调雨顺,百姓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商贾繁茂,士人云集,逐渐恢复了盛世气象。
    这种闻名于世的古城,韩瑞也有心见识一番,可惜此行的目的是长安,所以船只并没有驶进洛阳城中,而是在数里之外的小镇码头停泊。
    上了岸,脚踏实地,韩瑞心中多了份安稳,就连病奄奄模样的钱丰,脸上居然也泛起两分红润,看来,过了不多久,肯定又生龙活虎起来。
    “郎君,今日,就在此地休息一晚,待我们换好车辆,明日清晨,便转道出发。”钱贵笑道,特别是见到钱丰恢复了生气,更加安心了。
    其实,按照原本的规划,应该是休憩两个时辰,然而马上起程,再行二三十里,有个驿站,可供客旅住宿,不过考虑到钱丰的身体情况,钱贵自作主张,更换了方案。
    对此,钱丰求之不得,岂会责怪,想到没想,直接答应下来。
    尽管只是小镇,但是与洛阳邻近,南来北往的商客也要经过此处,自然有几分繁华,酒楼客栈林立,不愁没有投宿的地方。
    在镇上寻了间干净客栈,正准备进去之时,罗锦却携着胭脂小姑娘走了过来,盈盈施礼,暗香浮动,白皙俏艳的脸上,多了分由衷的感激,朱唇微启,轻声道:“两位郎君,我们也该告辞了。”
第一百零六章 新丰
    “什么?”钱丰愕然,有点儿急了,连忙问道:“罗锦小姐,是否在下有招待不周之处,若是不小心得罪……”
    “自然不是。”罗锦感激笑了下,让人如沐春风,婉声解释道:“我与胭脂北上,目的地就是洛阳,而今就在眼前,也该告辞而去,谢谢钱郎君多日来的照顾,日后有缘相见,定然结草衔环以报。”
    不要草环,只要以身相许就行,钱丰的心思,当然不敢付诸于口,人家到地方了,总不能强行挽留吧。所以钱丰唯有忍住心中悲苦,眉宇之间带戚意,表面上还要装成洒脱模样,满面笑容,与之拜别。
    “两位郎君,愿日后还有相见之时。”留下此句,两位大小美女飘然远去,曼妙的身影,瞬间消失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
    “她们不是去长安的呀。”韩瑞不解问道。
    “我怎么知道,她说是北上,又没说到哪里。”钱丰郁闷道,早知道应该吩咐,船只慢行一些的,浑然忘记是谁在船上不停的催促要加快速度。
    服你了,韩瑞无语,摇了摇头,率先走进客栈,在船上待了许久,多有不便,吃什么都没有胃口,现在上岸了,当然要补回来,再泡个热水澡,美美睡上一觉,这才是人生啊。
    一番打击,钱丰又变成有气无力模样,让仆从搀扶进去,躺在榻上,拒绝饮食,蒙头大睡,嘴巴哼哼哈哈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细听之下,又像是无意识的呢喃,钱家仆从心里担心,连忙找韩瑞商量对策,他却让众人宽心,什么也别做,等着就行。
    果然,夜幕降临,钱丰自己从榻上爬了起来,点了大桌膳食,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吃干抹净最后一粒米,打了个饱嗝,更衣泡澡,一觉睡到天亮。
    天色大白,众人收拾行李,改坐马车出了小镇,望着两旁与江淮截然不同的景色,神采奕奕,气色飞扬的钱丰,迎风大叫道:“长安,我们来了……”
    又是一阵鬼哭狼嚎,情不自禁,声音难免高亢,嘶哑难听,动作有些夸张,引得路人纷纷驻足观望,也算前往长安途中的一道亮丽风景。
    受到感染,韩瑞也跃跃欲试,最终受不住钱丰的撺掇,在车厢内站起,朝向笔直宽敞的官道,放荡不羁,喧嚣吼叫,得意忘形的后果,就是如同船上那么悲剧。
    两人只觉得船行江河,摇晃不定,却忘记了,马车驰骋,也会颠簸异常,一时半会,自然察觉不出,三五日之后,两人就瘫软了。
    “长安,到了么……”
    “快了,快了。”
    钱丰气若游丝的声音,韩瑞脸色微白地附和,钱贵一如平常的安慰,还有串串铜铃清脆,激起尘土飞扬的马车,慢慢地,在通向长安的路上,留下了自己的痕迹。
    新丰,长安附近要镇,千年之前,汉高祖刘邦,平安天下,定都长安,其父刘太公身为太上皇,虽享受荣华富贵,却因思念故里,时常闷闷不乐。
    为此,刘邦命令在长安附近的骊邑,仿照家乡沛县丰邑的街巷布局,为刘太公重筑新城,并将故乡沛县丰邑的乡亲故友悉数迁居于此,取名为新丰,传说此城建造得与丰邑一模一样,丰邑百姓迁至新居,连鸡犬都能找到各自的门户,就是所谓的鸡犬识新丰。
    有皇帝的扶持,何况新丰本身就是秦国故地,物产丰富,加上又是通往长安城的交通要道,经济想不繁华也难,可谓是百姓群聚,商贾云集,熙熙攘攘,热闹非常,城门之前,更是车水马龙,都是准备进城的百姓。
    人群车辆缓缓涌动,等了片刻,轮到几辆马车,出示路引凭证,兵丁核对无误,检查车辆,没有异常,收了过路费,挥手放行。
    马车轻轻移动,韩瑞透露车帘,望着布局与扬州迥然不同的新丰城,心情不见得有多少分激动,长长吐了口气,虚弱问道:“三哥,都准备到达长安城,用不着赶路了吧。”
    “不走了,死也不走了。”钱丰挥手,扭动舒展着快要散架的身体,有气无力道:“先休息三五天,回复元气,再做打算。”
    话虽如此,但是休息了晚,临近长安的喜悦,立即冲散了旅途带来的疲惫,清晨起来,津津有味吃了几张胡饼,填饱了肚子,钱丰立即叫嚷着要起程前往长安城。
    韩瑞也十分意动,长安近在眼前,几乎是早上出发,中午就到,就差临门一脚,当下立即答应,招呼仆从收拾行李。
    钱贵却没动,走了过来,轻声提醒道:“郎君,阿郎在信中留语,让你到新丰之时,先去拜访……”
    嗯,钱丰皱眉,颇不情愿,犹豫不决,转头看着韩瑞,说道:“二十一郎,你觉得我是否要走这躺。”
    “既然是钱叔父吩咐,你就去吧,怎么说也是亲戚。”韩瑞笑道:“偶尔拜访走动也十分正常。”
    “好吧,准备礼物。”钱丰表情无奈,喃声道:“免不了落得趋炎附势的名声。”
    韩瑞笑笑,没有回应,知道钱丰还很单纯,有几分天真的认为,只要凭着自己的才华,就可以科举及第,却不清楚现实的无情。
    “二十一郎,我走了。”钱丰说道:“你若是在客栈待着无聊,到城里转几圈,见到什么新鲜玩意,记得帮我买了回来。”
    明白他是什么意思,韩瑞笑道:“放心,我才不会客气,陪你来长安,简直就是自找罪受,亏大了,怎么说也要补偿回来。”
    “哈哈,那就好。”钱丰笑道,带着几个仆从,提着大包小盒的江南特产,上了马车,没几步就淹没在人流之中。
    昨日来得匆忙,而且身心疲惫,哪里有心情观赏城中情况,现在恢复过来,带着一种好奇与兴奋,韩瑞走出客栈,漫无目的地闲荡起来。
    站在街道之中,两边是穿梭往来的车流人群,不时可见长相穿着迥异的胡人,望着他们以怪异的口音,毫无困难地与当地百姓交流之时,恍然之间,韩瑞仿佛有一种时空穿梭、古今对话的感觉。
    摇了摇头,摆脱似梦似真的感觉,韩瑞微笑,迈步随行,渐渐地,融入了其中……
    谢谢书友:对白,月下染秋风,遥遥风动,清泉0901182318的打赏。
第一百零七章 贺兰楚石
    随行几步,韩瑞就觉得一片浓郁的异域风情扑面而来,与江南传统的汉家园林建筑风格不同,新丰城中,民居五花八门,有印度式的莲花基座,欧洲风格的带棱圆柱体,上面刻着波斯袄教的太阳,饰以东罗马式的花纹……
    林林总总,还有许多难以辨识的纹饰,让韩瑞看得眼花缭乱,心中感叹,这才是大唐包容开阔的风范,既有拿来主义的胸襟,又有海纳百川的气度,吃的是胡饼胡食,喝的是西域葡萄酒和波斯三勒浆,穿着翻领窄袖的胡服,骑的是草原上的骏马……也不管出处如何,只要用着舒服,看着顺眼,一律拿来己用。
    连小小的新丰都是如此模样,那么大唐帝都长安的景象,也可以猜想一二,韩瑞心中涌起难以描述的舒畅,有种莫名的冲动,恨不能身上插翅,飞向长安朝圣,见识世界的中心,到底是何等的恢弘壮观。
    思绪万千,不知不觉中,韩瑞走出了城,踏着青色草坪,正准备仔细研究北方的景色,与南方到底有什么不同,就在这时,一阵急促如雷的马蹄声迅速接近。
    “让开,让开,要撞上了……”韩瑞迷惑侧身,还未观望,却觉眼前突暗,一股力道涌来,身体不由自主朝后,震荡翻滚,差点就昏迷过去。
    摸着迷糊的脑袋,韩瑞茫然睁开眼睛,半响,才醒起察看情况,寻找罪魁祸首。
    “聋了吗,叫你让开点,偏不听,现在好了吧,把我的马弄丢了不说,还连累了我。”旁边,一个风神俊朗,眉目疏秀,英气俊逸的少年,立即埋怨起来,语气之中,却有股心虚的味道。
    眨了下眼睛,韩瑞揉搓额头,先爬了起来,活动身体,只觉得浑身不适,隐约作痛,再逐一检查手脚骨骼,有点儿酸软,却没有损伤折断的迹象。
    松了口气,韩瑞才有空打量眼前的少年,约莫十六七岁,一身粗简布衣,有几分狭小贴身,看起来是平常普通的百姓,可是却生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皮肤净白,怎么看也不像是农家少年。
    韩瑞无声的打量,让俊朗少年一阵心虚,加上底气不足,立即别过目光,泄气摆手道:“算了,看起来,你也不是存心的,……我就放过你,可以走了。”
    “那就谢谢了。”韩瑞微笑道:“你呢,从马上摔下来,没事吧?”
    “……自然,哈哈,以我的身手,若不是为了护着你,怎会从马背上…呃,跃下来。”俊朗少年大笑说道,负背的手掌,不时揉按着腰骨。
    “哦。”韩瑞应声,忽然问道:“那匹马,是你的?”
    “唔。”俊朗少年含糊其辞。
    “下次记得装上马鞍、缰绳,要知道,不是每次都那么运气,遇到我这种肉垫的。”韩瑞笑道,弹去衣服上的草屑灰尘,转身离去。
    “你……”俊朗少年脸面微红,伸手欲言,一阵马蹄声传来,让他脸色突变,快步上前,扯住韩瑞,急声道:“他们追来了,快跑……”
    莫明其妙,韩瑞跟着跑了几步,突然反应过来,跑什么,不管谁追上来,和自己应该没有关系吧。
    诶,韩瑞刚想止步,开口提醒,便发现俊朗少年已经停了下来,前后左右却多了群十几人的马队,团团围住两人。
    “小贼,跑呀,怎么不跑了。”
    “嘿嘿,小子,终于逮到你了,算上今天的,总共第几次了?”
    “七次,啧啧,七匹价值千金的宝马,全给他偷走了。”
    马队之上,也是群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个个身穿衣饰华丽的翻领胡服,腰中却系着羊脂白玉,发间的冠冕,由金丝软银点缀而成,看起来都是富家公子。
    不过,打扮却十分怪异,斜衫歪帽的还算正常,涂脂抹粉也可以接受,簪缨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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