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现在才发现,原来帅臻也这么固执,我终于懂了为什么当初顾筝要我嫁给他。
开始的时候我绝食,帅臻一点也不急,呵,这个方法我用了好几次,他有经验了,知道怎么是个度,知道怎么破解我的无理取闹。
我摔过病房里的所有东西,但帅臻一点也不在乎,他就像是黑煤矿的钻石王老五,就算我撕钱,他估计都能运一车过来。
我也试图自杀过,割腕过,现在手腕上还留着一道浅浅的粉色蜈蚣线。那一次成功的引起帅臻的注意,他锁了我好多天,哥哥直接给我一个耳光,这是哥哥第二次打我。后来你们该知道的,我找不到任何机会了。
这么折腾了一个秋天和半个冬,直到有一天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我对帅臻说,“我们结婚吧。”
我记得那时候他的欣喜若狂,他的不敢置信,他抱着我,他吻我,他的舌头温柔的缠着我的,我回应他。
帅臻将我推倒在床上,撕去我的衣服,我平躺着,活死人一样,在他红着眼要将我完全占有的时候,我躲了。
我问他,“帅臻,你爱我吗?”
他说,爱。
我说,“那就让我去一下曾经和顾筝一起呆过的地方,让我最后一次缅怀我和他的过去。”
他犹豫了,不说话。
我又说,“帅臻,我去一个月就回来,每天给你打电话,一个月后我们打结婚证,一个月后我正式成为你的女人。”
帅臻还是犹豫,依旧一句话不说,却拉着我的手触上他的欲望,我懂,我用当年取悦顾筝的方式取悦他,我听见他一声又一声的欢快不已的喘息,同时,我的身体落满了他的吻痕。
我不知道我取悦了他多久,我只知道在我手都要酸得无法再动的时候,他终于舒服的长啸一声,然后他紧紧抱着我,说,“梓清,我等你,只有一个月,一个月后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成为我的人!我不会再像今天一样放过你!”
我点头轻哼,然后他满意的睡下,我忍着浑身的不适,甚至想吐的欲望,一点一点的熬,一直等到他第二天醒来。
他心情大好,抱着我去洗澡,又做了一次晚上的事情,他也想用同样的方式取悦我,可是我一直喊疼,他说忍忍,马上就会好的。但是这不是忍忍就会好的,后来他吻我,更卖力的取悦我,可我更是喊疼,指甲嵌进他的后背,如果说前者有做戏的成分,那么后者我真没有演,真的很疼。
而且,事实上,不仅是疼,更是那种屈辱感让我要崩溃。
帅臻终于放过我,出去了,然后我使劲在自己的身上搓,很脏,哪里都脏!
顾筝,顾筝,你还要我吗?还要吗?
我洗好澡出去的时候,帅臻找了医生来,一个男人一个女人,男人我认识,我一直以来的主治医生,而那女人,不久我就知道了,她是给我检查私处的。
我就像是个进贡给皇帝的玩宠,被老宫女验身,我忍着不哭,最后等医生走了我才哭,扑进他怀里哭,撒娇一样埋怨他,他阴霾的心情好了不少,是的,我又在利用他。
下午,他送我上了飞机,飞往马尔代夫,机场里,他搂着我旁若无人的拥吻,一直问我是不是真的要去?
去!我当然去!我心里呐喊。
在他给我我这段时间该吃的药后,他终于放手了,我头也不回的进了登机口,那一刻,我自由了。
这一天,是十二月二十一号。
我扔掉了抑郁症的药,扔掉治头晕的药,扔掉了补身体的药,都扔了,什么都扔了。
我每晚躺在我和顾筝曾纠缠的大床上打滚安睡,我踩着白沙嘻笑迎风,我乘上游艇悠闲钓鱼。
我还去了威尼斯,坐在小船上不知疲倦的绕城区的各个小道,摇曳着我和顾筝曾经一起构想的未来。
还有瑞士、普罗旺斯,我都去了,最后我还到了法国巴黎。
我每天都会给他打电话,不论什么时候,当她说她到了巴黎的时候,他曾一度说要飞来,到最后我还是哄退了他。
一月二十日,我回到了S市的家中,我做了烛光早餐,顾筝最喜欢的法式黑椒牛排。
我对着空气说,“顾筝,你尝尝我做的牛排。”甜甜的笑。
晚饭过后,我上了阁楼,换上了顾筝给我设计的婚纱,最近暴瘦,穿起来的感觉比之前逊多了。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无奈的笑了,真的丑了很多,头发又稀又黄的,人也憔悴。顾筝看到大概会吓死!
我赶紧化妆,浓浓的烟熏妆,一下精神了不少,我捧着一束蔷薇花躺在承载着我们那么多甜蜜的大床上,微笑着。
床头柜上是一瓶空了的安眠药瓶子,还有一杯半满的水。
然后,我给帅臻打了个电话,我告诉他我回来了,在S市。
我不知道他会怎么样,但我知道如果我活了下来,那么我会和他在一起,心甘情愿,把他当成顾筝一样的去爱,或许没有了灵魂,可那又怎么样,顾筝希望的我便去做……
忘了多久以前,我曾说过,自杀的人那么多独独不会有我,因为我怕窒息的感觉。
但是啊,顾筝,比起窒息的感觉,我更怕没有你的世界,没有你的世界,让我怎么还有可眷恋的……
我静静的感受着我的心跳,我的呼吸,越来越慢,越来越慢……眼皮也越来越沉重……
呵呵,顾筝,还记得吗?我对安眠药过敏哦!
呵呵,顾筝,还有,我不是肖欢,我是程思盈……
恍然间,我看到了一记白光,白光过后……
远远的,法国梧桐树下,顾筝也是一袭礼服,白色的礼服,是婚礼的礼服,手里抱着一个精致的女娃娃,穿着美美的婚纱裙子;另一只手里牵着我们的儿子,帅帅的酷酷的拽拽的,也是小礼服,黑色的小礼服。
是我们婚礼上的小花童么?
如果我还能睡得下去,我真就要成神了,我提起裙摆,扬着花束朝他们摆手,我咧着嘴笑,露出的牙齿早就不是八颗了,特没形象的傻笑。
她蹩脚的跑,时不时被裙子绊着,还特没形象的大喊,“筝筝——筝筝——”
然后顾筝也是带着孩子们朝我款款走来,步子越来越大,最后他把小琛抱起来,一手一个孩子,也跑……他的腿很长,我们的距离逐渐缩短,我知道这一次顾筝不会在消失了,顾筝不再是镜花水月……
顾筝,你是来接我的吗?你是来接我的?!
这一刻,我幸福了……我的丈夫,我的女儿,我的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