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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觉性那么低,案子还没破,命先没了。”霍夜行掌心残留着她手腕的温度,手腕纤细,骨架小得像个女人。
脑子虽然不错,但这么娇小的个子,要是真遇着穷凶极恶的犯人,那就是去送人头的。
凌一脸红。刚才看案子看入迷,反应太慢,表现太糟糕了。
霍夜行扫了眼桌上的案卷和照片,有一些非常血腥。
养病也不忘破案,这个小特工对工作的热情不比他低。
他随手挑出一份案卷,落座,“什么案子?”
“昨天发生的一家七口灭门案。从七十八岁的爷爷到三岁的孙子,无一幸免。”
“有进展了吗?”
“有。”谈到案件,凌一一秒进入认真状态,神色严肃。
“从现场照片来看,客厅大门到沙发之间没有任何打斗痕迹,说明是死者给凶手开的门。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死者认识凶手,毫无防备。第二种是凶手拿枪威胁死者。但是客厅成年死者共有三个,所以第一种可能性更大。凶手一次性枪杀了三名死者,而且都是一枪爆头,手法干净利落,说明受过枪支训练。”
“所以凶手的应该应该是一位男性,三十到四十岁之间。前警队人员,或者专业杀手。我已经让同事从与死者有经济纠纷或者其他冲突的嫌疑人入手调查,看看有谁符合侧写。”
“杀人动机?”霍夜行问。
“很大可能性是复仇。凶手受过专业枪支训练,而且犯案手段利落,可以排除随机挑选受害者的可能性。根据之前的大量案件研究,灭门案大多数是为了复仇。”
父母被毫不留情杀害,倒在血泊之中的一幕幕仍历历在目,凌一恨得捏紧手指。她一定会抓到残忍杀害她家人的凶手!
霍夜行把案卷放到一旁,又拿起一张死者被开膛破肚的照片。
“接触这么多血腥的案子,你不害怕?又或者,这让你很兴奋?”
“看见血液出现兴奋感,来自于人类的基因调控,这很正常。区别在于,大多数人有理智,而少部分人没有,甚至为了追求兴奋感而杀人。而我想为死者沉冤昭雪,将凶手绳之以法。”
霍夜行放下照片,“我欣赏你认真负责的态度,但我一向不赞同带伤逞强。你现在最重要的是把伤养好。”
“谢谢统统阁下关心,我会注意休息。”
她眉眼低垂,灯光在她白净的脸上染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声音轻柔,模样儿很乖,让他想起小时候养的猫儿。波斯猫,雪白,慵懒,总爱黏在他身上,乖的不像话。
霍夜行走到门口,回头,小特工又像刚刚那样蜷缩在书桌前认真研究案件了。
犟!
………………………………
第14章 俊美不凡
早晨七点。
星宫花园。绿草如茵,空气清新,喷泉向天空中喷洒着晶莹的水珠。
一袭英伦骑士装的男人策马驰骋,英姿勃发,威风凛然。
人的目光总会被美好的事物吸引,凌一停步欣赏。
而一旁站在太阳伞下,捧着毛巾和水的年轻女佣激动得不停窃窃私语。
“总统大人好帅啊。”
“是啊,年轻、英俊、能力出众,全国的名媛都配不上咱们总统大人。”
“那当然。不知道总统阁下会爱上什么样的女人。上次邻国最美丽的公主在国宴上向他求婚,都被他拒绝了。”
“真希望咱们总统大人永远不结婚,这样就能一直属于我们。”
……
凌一常年混在男人堆里,对异性不敏感。但从生物学角度看,她非常能理解女性对霍夜行的迷恋。
在原始社会,体魄强健、精力旺盛的男性往往能够拥有更多的女性。而男性是通过像野兽一样在异性面前彰显自己的力量,获得交配权。
也就是说,女人对于体魄的崇拜,是与生俱来的。
“凌警官,早安。”女佣发现他,热情地打招呼。
“早。”
“您专程来看总统大人骑马?”
凌一摇摇头,“我只是来散步。总统阁下每天都会骑马?”
“是啊,每天早晨六点半准时。”
“咱们总统大人是全世界最自律的男人。”女佣昂着下巴得意地说道。
“凌警官,你的伤还没好,出来吹风不会加重吧?”
“不会,透气有利于恢复。”她是闲不住的性格,在房间养了三天伤,都给闷坏了。
不知跑了多少圈,霍夜行下马。上身一件简单的白衬衣,下身标准的骑士装配马丁靴,双腿修长,风度翩翩。
风吹得他漆黑如墨的发丝略略凌乱,额头上一层薄汗,比平时多了一份雍容俊美。
总统大人出现在公众视线中,永远西装革履,成熟稳重,见过他这一面的人应该很少,凌一心中想。他这样的男人,无论怎样都是迷人的,只是风格不同罢了。
她没看过言情小说和偶像剧,不知道里面的男主长什么样。但小时候母亲经常给她讲枕边童话,如果里面的王子是真实存在的,那么一定是霍夜行的模样。衣袂飘飘,优雅矜贵。
“总统大人。”女佣忙递上毛巾。
“谢谢。”霍夜行接过擦汗,目光不动声色,从凌一身上掠过。
小特工特意来看他骑马?
“总统大人。”凌一很有礼貌地打了声招呼。然后,目光他身后的骏马吸引了。
那是一匹金色的马,身形强壮,线条优美。阳光下,浑身每一根毛发都闪烁着金色的光泽,闪闪发亮。
“这是汗血马。”她眼睛发亮地说。太美了,所有语言都黯然失色。
小特工看他的眼神都没有发光,难道他还比不上一匹马?但霍夜行不会小气到和一匹马争风吃醋,眼里多了分欣赏。“你知道?”懂的还挺多的。
“嗯,以前在部队的时候研究过,但见还是第一次见。汗血马又称阿哈尔捷金马,是全世界最美丽的马,土库曼斯坦的国宝,被称为‘来自天堂的马’。”
“凌警官您懂得真多。”女佣赞美道。“‘英雄’是土库曼斯坦总统送给我们总统阁下的礼物,是总统阁下亲手养大的。”
霍夜行见他眼里闪烁着期待,便问,“你想摸摸?”
………………………………
第15章 握着她的小手
当然想。凌一点点头,有些激动。“我可以吗?”
“千万不要,‘英雄’性子很烈,只让总统阁下骑,平时我们靠近一点都不行。上次它还踹伤了一名饲养员,三个月下不了床。”
听女佣说的那么严重,凌一有点犹豫,但只迟疑了一秒。“我还是想试试。”
“凌警官……”他不要命了?
凌一以眼神询问霍凌风,他挥退马倌,亲自把马牵到她面前。
“英雄”雄赳赳气昂昂,非常骄傲,个子比凌一还高,衬得她更娇小了。
女佣们都吓得捂住眼睛,却又忍不住从指缝中偷看。令她们惊讶的是,凌一不知在“英雄”耳边低语了几句什么,“英雄”居然很顺从地让她摸,还主动用头去蹭她的掌心,发出撒娇一般的嘶鸣。
接着,更令她们吃惊的一幕发生了——
骄傲的“英雄”竟然弯曲前腿,在凌一面前跪了下来,主动让她骑它。
这是什么情况!!!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女佣目瞪口呆。“我……我没看错吧?这真的是‘英雄’?”
“偷偷换马了吧。”
霍凌风眼里也掠过一抹意外。
凌一受宠若惊。“可是,我不会骑马。”就算胆子大的人,也会有怕的东西。骑马,就其中之一。
“是不会骑,还是害怕?”
小特工一向勇敢,难得见到她这副犹豫不决的表情,霍夜行莫名想逗她一下。
“不怕。”凌一不想示弱。身为特工,她代表整个FTK,绝不能被总统阁下看扁。
“你以前没骑过马,就别逞强,我带你。”霍夜行拍拍鬃毛,“英雄”发出一声长鸣,昂首挺胸站了起来。
他一跃坐上马背,居高临下,向她伸出手。宽大的掌心,聚满了晨曦的阳光。
和总统大人一起骑马?凌一想都没想过。她一向以男性身份示人,不觉得一起骑马有什么别扭,只不过总统阁下气场太强,稍稍给了她一点压力。
但她没迟疑,把手交给他。
手指刚一碰到,就被他一把拉上马。连马镫都没踩,好像直接飞上去,稳稳坐在了马鞍上。
心猛地一颤。
总统大人的力气好大。
她甚至想到,难怪女人会如此迷恋男性的力量。因为人的本性,就是渴望更强大的。而总统大人,是站在权力顶端的王。
她惊叹他的力量,霍夜行却在想,小特工没吃饭?轻飘飘的,好似只有九十多斤。
身子软软的,一点肌肉都没有,不像个男人,倒像个柔若无骨的,香软的女人。
他的头发正对着他鼻尖,发丝的香味萦绕在他鼻息,是淡淡的夜来香味。就像昨夜那般,勾得他的心晃了晃。
霍夜行感到不解。他一向认为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样子,阳刚健硕,所以不喜欢清秀纤细的,但是他不讨厌凌一。反而觉得他这个样子,别有一番趣味。
修长的双臂将她整个抱住,拉着缰绳。“坐稳了?”
近距离,低沉的声线致命地酥人,能把耳骨给融化了。
凌一点点头。“嗯。”
“握着缰绳。”霍夜行放入她手中,然后握住了她的一双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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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故意逗弄
凌一的手被完全包裹着。
总统大人的手很大。看似冰冷的人,却有一双温暖的手,掌心干燥。不像言队的手,哪怕夏天也是冰冰凉凉的。
第一次骑马,凌一最初有点紧张,但霍夜行控制速度,“英雄”绕着草地慢慢走,她逐渐放松下来,感觉还不错。
她的背贴着男人的胸膛,能够清楚地感受到他肌肤的温度,有些热,发出来的汗也是好闻的男人味。
她丝毫没有因为这样的亲密接触感到别扭,对她来说,骑马就是骑马,身后坐的是谁都一样。
以前训练的时候,和男战友头靠头睡在一个碉堡里是常有的事,她早就习惯了。
在男女关系上,她很迟钝。而且总统大人就好比天边遥远的星辰,她不敢,也不会去幻想。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骑马上。
但霍夜行就不同了。感觉很微妙。大概是因为他的头发撩得他的鼻子痒痒的,而这种痒痒的感觉传递到心上,以致好像有人拿着羽毛在他心上挠痒?一种难以形容的异样情愫,对异性都从没有过,很陌生。
一向讨厌与人有任何肢体接触的他,和一个男人骑同一匹马,本身就已极为不可思议。
女佣失神地望着这一幕,自言自语,“是我疯了么,为什么感觉两个男人一起骑马这么和谐?我明明是直女啊。”
“我也觉得。画面太美太美了。”另一名女佣也看得目不转睛。
“这里是总统府,不是你们胡言乱语的地方。”一道严厉的女声插入。管家安娜走了过来。
她穿着一身黑白制服,头发扎成发髻,给人一种严肃的感觉。但不否认她是美女,混血儿,五官惊艳,身材高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