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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虎父无犬子,闵霸先作为下一代的最强者,勇夺闵氏一族宗主的位子,使得他们这一脉更加显赫。
再过几年,又是争选下一代七支的时候,闵霸先自然要关心自己这一脉的出色人物,闵北玄虽然河东打拼,但宗族一直都在关注他。
“应该是真的,大伯,现在时代已经不一样了,这么长时间过去,我们闵氏一族早就不知分流出去多少代族人,比起困守在南乡,外面的世界才更加精彩。
虽然这里的生活更安静,更祥和,但也更贫苦,许多生活用度,根本无法与外界相比。
不要怪侄女说话直,自给自足是好事,但也代表着封闭。
您也看到了,这些年愿意主动争七支主脉的人越来越少了,出去拼搏的族人,只要熬过最苦的那段时间,哪个不比在这里生活强?
成功的人,又有哪个愿意回到这里继续受苦,守着这么一个荒僻之地直到老死?”
闵娥的话让闵霸先脸色极为难看,不过这说的是实情,随着时间流逝,南乡的人的确是越来越少。
这个世道,求的就是一个生活良好舒适,古今皆是如此,外面生活多姿多彩,南乡则显得枯燥乏味,唯一的娱乐也就是一月一次的篝火晚会,但也仅仅如此。
还有不少客观的原因,比如年轻的男子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南乡的女人远远不足以婚配所有的小年轻,出走也就理所当然。
总之,南乡越来越没落是不争的事实,几百年的时间还能存在,已经是一个奇迹了,闵霸先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可这些都是表象,太多的人不知道南乡藏着什么,不然打死他们也不会走。
就如同闵霸先一般,年轻时他也曾出去过,领略过那繁华世界的盛景,然而等到更加成熟,他被告知两家的秘密,他还是选择了回来。
邪刀不能没有人镇守,邪刀更是两家数百年的心魔,多少祖辈因它而生,因它而死,如果再选不出一个能真正掌控邪刀的强者,这柄刀也许会永远离他们而去。
“可惜,庄哀本是最有希望成为刀主的人,掌控邪刀,甚至悟出其中隐藏的惊世刀道。”
闵霸先想到那个人,心脏就是一阵阵的收缩,他不曾见过那个人,因为他出生的时候,那人已经英年早逝。
但他听过庄哀的事迹,闵家,庄家,两家凡是有志于武道的人,都在疯狂的崇拜着那个人,如果他不是那么倔强,南乡早就不是今日这般模样了。
看着闵霸先难看的脸色和有些空洞的眼神,闵娥心内微喜,继续小声说着。
“大伯,其实这么多年,你就没想过出南乡帮怀安吗?您的武功侄女是知道的,留在这里实在是空耗年华。而怀安那里也的确需要人手,多年来,除了民生政绩,江湖上也是常常有风浪搅动,神捕门又是江湖习气严重,难以做到和怀安一条心,他太累了。”
闵娥是女人,宗族的传承秘密是不可能告诉她的,所以多年来一直在渴求闵霸先出山协助自己的丈夫,这次回来未尝没有这方面的用意。
被闵娥的话惊醒,闵霸先收回散乱的思绪,如刀锋一般的目光狠狠刮了下闵娥,哈哈笑了一声,摇头道。
“果然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小娥,你不用白费心机,我是不可能离开南乡的,甚至不止我,现在南乡但凡有武道天赋的,都不可以脱离这里。也罢,跟你说这些也没用,你不会明白的。”
顿了下,闵霸先也知道闵娥什么内情都不知道,自然不会理解他们的选择。
站在天堂看地狱,和站在地狱看天堂,谁是天堂,谁是地狱?只有自己知道。
“先不说我,你身边那个年轻的捕快远比我有潜力,眼下可能略不及我,但将来一定是武道惊人的强者,你该多花心思在他身上才是。”
说道项央,闵霸先心里也是一颤,他已经年近六十才有这般实力,但项央年纪轻轻就有如此造诣,这份天资实在是惊人。
“如果这个小捕快姓闵就好了,他是练刀的,身上还有一股凌厉无匹的锋芒之气,锐利难当,放眼两族数百年的记载,也是顶尖天才。若再经由我和庄巍调教,结合两家之长,等到时机成熟,也许有五成把握掌控邪刀。”
闵霸先心里闪过一个念头,随即掐灭,这世上没有如果,也就没有如果之后的结果,一切早就注定。
时间推移,天地广大,早有可能掌控邪刀的奇才出现过,但不是出身闵家,不是出身庄家,那就没有任何意义。
闵娥则想着闵霸先的话,笑而不语,项央这一路上显露的实力她看在眼里,自然会加以笼络,以收为己用,这也是霍怀安请项央护卫的原因之一。
毕竟没有交际,相互之间不熟悉,很多事情就很难开口。
两人继续在屋内谈话,不过话题轻松许多,大多是其余六脉将会赶回来的代表人物。
另一边,邓春觉醉醺醺的告辞,项央则洗了把脸,准备到南乡逛一逛,顺便看看有没有正在宰杀牲畜,分解切割尸体的,也好从中好好观摩这门刀法。
第三百九十二章 刀法
出了门,项央背着碧玺刀晃晃悠悠的在街上闲逛,左右两侧基本上都是人家,不过也有类似店铺的地方,里面的东西五花八门,类似小百货超市。
项央看了眼那正坐在门口打瞌睡的店铺老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威猛大汉,个头能有一米九,浑身充斥着男性的荷尔蒙,腰间还插着一柄屠宰牲畜的尖刀。
项央正琢磨着怎么上前打招呼,得体而又不突兀,就见到几个明显刚刚打猎下山的大汉扛着一只吭哧吭哧呜嗷叫唤的大野猪飞奔而来。
那野猪全身黑毛,豁牙咧嘴,长得极为凶恶,体长两米多,重量估计得有七八百斤,一身膘都是肉,还是肌肉。
这样的野猪都是极有破坏力的,像是霍婷婷这样的武者赤手空拳遇到这样的猛兽,也是以闪避为主,根本不敢招惹,其强大的脏腑与结实的外皮能有效的抗击打。
然而这四个大汉居然能擒而不杀,这就厉害了,项央看的分明,野猪四只蹄子往上三寸左右的位置都有一道浅浅的血痕,乃是有人用极快的手法切出。
“厉害啊,这出手的角度,时机,还有力度,缺一不可,四人看来是专门组队配合刷怪的,默契感满满。”
刀法是刀法,武功是武功,所谓熟能生巧,这猎人应该从小练习一门刀法,岁岁年年不间断,这既是强身之法,也是生活的保障,再加上这刀法的确不是凡品,才有这般惊人的表现。
再看下去,几个人将店铺老板叫醒,哐当一声把野猪砸在地上,那大汉就走到店铺里面准备绳子,木盆,火把等等工具。
这些工具在项央看来颇为简陋,最基本的木架都没有,不过也不发言,就站在一边观看。
准备好工具,威猛大汉开始磨刀,磨得是腰间的屠宰尖刀,吱呀吱呀,呲呲的,听着人心里没牛且爸硭坪跻哺惺艿讲挥押玫纳逼剜宦医校灰桓鋈怂媸株≈碜欤粜×瞬簧佟�
等刀磨亮了,那大汉也不用人帮忙,自己一个迈步直接来到大野猪身边,也不用摸索,随手一扯,摸到野猪的喉咙,脚下一勾,木盆滑到身下。
接着就是又狠又有力的一刀,从野猪喉咙刺入,插进胸膛,直接贯穿心脏,准头无比,等拔刀而出,呲出一股喷溅的血水,落到木盆中。
接下来的处理死猪过程且不去说,在宰割猪肉的过程也尽显这大汉的刀法,更深层的则是对野猪全身上下无比的熟悉,才显得游刃有余。
项央心里一凛,猜到什么,离开这店铺,继续沿街而行,靠山吃山,宰杀牲畜的不止一家,都是山上打猎而来,有可爱的白兔也免不了一刀。
一路看来,项央以惊人的天资与刀道造诣吸纳这门刀法的精要,对这门陌生的刀法越加熟悉,虽然领悟的还不完全,但也看出不少蹊跷。
刀法并不复杂,以他目下所见,乃是以刺挑为主,劈砍等招式为次要,没有一式是用来防守的,似乎本就是用来宰杀牲畜。
而且要配合这门刀法发挥最大效用,就需要对被杀者有一个极为熟悉的认知,要害,关节,骨骼,经络,等等。
如果把宰杀的牲畜换成人,这刀法就需要对人体有一个极为清楚的认知,而如何在这种医学不发达的地方了解人体呢?
杀人,唯有杀足够多的人,才能积累到匹配这套刀法的认知,就如同血刀经,杀人练刀,是在厮杀中领悟如何从不可思议之角度出刀,空想误国,实干兴邦,套在武学上也是妥妥的至理名言。
所以在项央的眼中,此套刀法实在是杀性之刀,甚至可以说魔刀,邪刀,不但杀人,还要有技巧的杀人,杀人之后还要解剖,分割,作为增长刀法的养料被汲取,其血腥残忍,与一般堂皇大气的霸道之刀截然不同。
项央越看越觉得这南乡有些邪门,缓缓踱步中,将自己所修的一众刀法在脑海中回了一遍,包括新得的燃木刀也在其中。
他所修之刀法,虽风格各异,有追求刀招,有追求刀意,有追求刀势,等等各不相同,但总有一处不变,那就是手中长刀之变化,还是针对敌方的招式,互相拆招挡招。
这南乡的血腥刀法则另辟蹊径,走的是极为小巧的路子,针对的是人体各处本身,635块肌肉,206块骨头,骨与骨之间的关节,人体各个脏器的方位,等等等等。
以项央的眼界,这南乡之刀若是修炼到入骨入心,看人就跟带着扫描仪一样,一眼就能衡量这人的身体各处,如何出刀杀他更简单。
为什么项央觉得这刀乃是邪刀,魔刀?
看人跟看一具死尸,扫射一眼,男女老少,身体各处都没有任何秘密,长久下去,人的心态必定失衡,心态的失衡导致精神的变态,不是魔刀邪刀又是什么?
走着走着,项央骤然停顿,忽然有些明白了为何见到的这许多人都是只会刀法,没有内力,而且一门可称极厉害的刀法,为何又明珠蒙尘,成为屠夫宰割牲畜的工具。
这也许是一种保护,两家的先祖早就有预料,后辈子弟只练刀法,不练刀意,终归还是人,而不是披着人皮的魔。
还有,如果项央所料不错,闵霸先等人应该也是前期练刀,等到精神坚韧,方才练气,配合心法或者镇压邪念的法门,将刀法练成,而又不坠入魔道,不然他们不会这般如常人。
然而,这刀法如此练,也就偏离了本意,所以也许闵霸先等人刀法厉害,但也仅仅是厉害,而不是恐怖。
当然,数百年时间,怎么也会有窥破这刀法本质的人出现,但他们身为闵庄两家的后辈,自然不会捅出去,只会埋藏在心底。
“这么说来,这两家恐怕来历并不简单,刀法是邪刀,魔刀,甚至这也许只是刀法的基础,那么人会是好人吗?”
项央眼中闪过一道精光,心里有了些猜测。
闵家也好,庄家也好,恐怕做梦都想不到有人仅仅靠一套算不上完整的刀法就猜测出这许多东西,因为他们从未见过有这样的人,也想不到有这样的人存在。
项央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迎面走来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少年。
十七八的年纪,长发披散,黑色的武士服衬托雄壮的身躯格外惊人,一双眼睛和闵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