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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导师是腹黑-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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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觉得自己也真是凄惨,从原来的恃宠而骄,沦落到要跟一个和他认识没多久的女人争风吃醋的地步。
    他的回答还算令我满意:“好吧,一会带你们去CITY转转。你们先去准备准备,吃过早饭我们就出发。”
    CITY,顾名思义,就是墨尔本的市中心,是墨尔本最繁华的地方。除了CITY,墨尔本的其它地方就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村”。因此,海外华人给墨尔本起了一个很贴切的名字,就叫“墨村”。
    一路上都是只有一两层楼、带着漂亮花园的小别墅,风景如画自不必说。只是路上除了车还是车,几乎看不到什么行人。我终于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做“地广人稀”。
    随着和CITY的距离越来越近,视野中出现了一栋栋摩天大楼,街头的行人也越来越多,终于让我感受到了现代化大都市的气息。
    秦乐天这个导游做得还算称职。带着我们逛了几个著名景点,有世界最丑的广场——联邦广场,还有皇家植物园、圣派翠克大教、MelbourneCentral等等。
    黄璐一路上都很兴奋,拿着个手机不停地咔擦咔擦,还频频要求我帮她拍几张标准游客照。
    真的很想对她说。你丫能不能不要让人一眼就看出你是游客啊!
    我却没什么拍照的兴致,因为我向来都喜欢用眼睛来记录风景,用心灵来感受风景。再美的风景,如果你只是为了拍照而拍照,那反而会忽略了风景本身的美好。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是因为我有心事,没办法high起来。我总是偷偷地看一眼秦乐天的侧脸,琢磨着他究竟考虑得如何了,到底什么时候会向我公布那个答案。
    他倒是一派闲适,双手插在裤袋里。悠然地看着街头的各色人种来来往往,与我的心事重重形成鲜明的对比。
    到MelbourneCentral的时候,路上突然多了好多人,几乎人人手中都拿着相机,拉长了脖子似乎在等待什么。
    其中有几个拿着自拍神器的东方面孔,一看就知道是中国人。我心中顿生一股亲切感,过去和他们搭讪了几句,这才知道今天刚好是墨尔本的一年一度的僵尸游行。
    这一天,喜欢cosplay的人们会将自己塑造成自己心目中最恐怖的僵尸形象,而MelbourneCentral是僵尸们游行路线的必经之地。
    听到“僵尸”这两个字。我整个人立刻就兴奋了,瞬间将自己还在等待秦乐天回复这件苦逼的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要知道,我最喜欢看恐怖片了,又岂能错过这现实版的恐怖片呢。
    可是。黄璐和秦乐天好像都有点不高兴,显然不想在这里逗留。黄璐向来胆小怕事,不提也罢。至于秦乐天,从他过去陪我看过那几场恐怖电影的经历可以看出,他对鬼怪这些东西,还是很忌惮的。但是迫于我的淫威。他们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作陪。
    在烈日下炙烤了半个小时,一群血淋淋的僵尸终于出现在地平线上——有在自己胸口插把刀的,有在自己脸上挖个洞的,还有手上握着新鲜内脏的。不得不佩服这些参加游行的“僵尸”,真是有够敬业的,其逼真恐怖程度远远超过了国产恐怖片的五毛特效。
    我瞬间变身黄璐,掏出手机,咔擦咔擦狂拍。
    正当我拍得兴致高昂之际,一个穿着中世纪礼服,嘴角流着鲜血的“吸血伯爵”突然凑到我眼前,张开血盆大口,对着我的脖子作势就要咬下。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脸上写着“你丫吓唬谁呢!”几个大字。倒是一旁的秦乐天和黄璐被吓得瑟瑟发抖,一齐躲在我的身后,只露出两个脑袋。
    那个“吸血伯爵”见自己的恐吓没有成功,有些尴尬地闭上了自己张着的血盆大口。
    我不屑地撇撇嘴,对着他“切”了一声,转身去拍别的僵尸。
    说实话,就他这身造型,耍帅的程度永远高于恐怖的程度,别说吓不到我,就连让我想拍的兴致都没有。
    谁知那个“吸血伯爵”还真就跟我杠上了,又对我伸出尖利的十指,还发出一声如狼般的嚎叫声。
    我说,他还有完没完了,不恐怖就是不恐怖,吓不到我就是吓不到我,再怎么纠缠也没用!
    为了让他彻底死心,我收起手机,一手抓着他的手腕,另一只手直接把他对着我张牙舞爪的十个假指甲一个一个拔了下来。
    奇怪的是,他竟然一点都没有反抗,看着我的表情还带着浓厚的兴趣,似乎很欣赏我的胆魄。
    我将那十个假指甲丢还给他,鄙夷道:“Too/low!”
    他伸手接过,乌黑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我的脸,带血的嘴角缓缓地勾起了一抹笑,左耳的钻石耳钉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这个笑,有点熟悉……还有这个耳钉……
    是他!那天在实验室里最后和我搭讪的那个耳钉男!
    他摘下头上的黑色帽子,颇为绅士地对我行了一个礼,可嘴角却依旧挂着那抹邪邪的笑容。我突然觉得,他真的太适合扮演吸血伯爵了,优雅绅士和邪魅狷狂这两种气质,在他身上巧妙地融合在一起。
    他的声音很低沉,真像是从中世纪那个遥远的年代传来:“又见面了,我叫Bruce,要合照一张吗?”(未完待续。)

  第 145 章 第一百四十六章 我,喜欢你

好吧,看在他这么卖力地要恐吓我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地跟他合照一张吧!
    可我还没来得及开口,秦乐天一把抓过我的手,气冲冲地拉着我往前走。
    “时候不早了,我们还要赶去下一个景点!”说这话的时候,他走在我前头,没有回头看我,但我隐约还是听出了他语气中的醋意。
    看着他紧握着我的手,我的唇角不自觉地扬起,趁机将另一只手也覆了上去,一路小跑跟上了他的脚步。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再牵到他的手。我是不是应该好好感谢那个叫Bruce的耳钉男?
    秦乐天带着我和黄璐坐上了通往雅拉河的有轨电车。
    世界上最早的有轨电车是在十九世纪末出现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密如蜘蛛网一样的电线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所以电车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如今仍保留有有轨电车的城市就更少了。
    坐在这颇具年代感的交通工具里,看着车窗外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恍惚间让我有一种穿越时光隧道的感觉。
    黄璐还算知趣,独自坐在一个角落里,让我和秦乐天并排而坐。
    落座之后,他不动声色地松开了我的手,侧头欣赏着窗外的风光。
    手上的温度突然消失,我心中有些小小的失落。
    坐在前面的是一对年轻的情侣,正缠绵悱恻地头靠着头,还不时轻啄一下对方的额头和脸颊。
    我又看了看秦乐天的侧脸,目光缓缓下移到他宽阔的肩膀。此时此刻我是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前座的那个女孩一样,幸福地依偎在恋人的臂弯里。
    可是,那个曾经属于我的肩膀,那个时时刻刻为我准备着的臂弯,却已不再属于我。而这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
    想到这,心中又泛起一阵酸涩。
    夕阳透过车窗。在地上投射出我和秦乐天的身影。我悄悄地、悄悄地往他身边挪动着,直到我们在地上的身影轻轻地靠在一起。
    好吧,我承认我变得越来越矫情了……
    雅拉河位于CITY的南部,基本上CITY就是沿着这条河流兴建的。
    我们在沿河的一家露天咖啡馆稍作休息。
    本来我还想努力表现一番的。可是想想上次噩梦般的点餐经历,我决定还是默默了。
    可是秦乐天却不肯放过我,他看着我说:“我和黄璐在这里休息,你去点餐。”
    我说他还是不是男人啊,哪里有男人坐在那当大爷。叫女人跑腿点餐的。
    “不去。”我不满地嘟起嘴巴,移开视线。
    “怎么,你害怕?”他故意激我。
    “我怕?开玩笑,我有什么可怕的!”我生平最受不了别人刺激我了,当然我更受不了的是他恰好一针见血的戳中了我的痛处。
    因为英语不好,总是听不懂别人说的,别人也经常听不懂我说的。这让原本天不怕地不怕的我变得有些不敢开口说话了,尤其是对着老外的时候。
    “那就过去点餐。你必须自我突破,勇敢地开口去和老外交流。”他循循善诱道,又摆出老师的架势。
    本来我想跟他说。你早就不是我老师了,好吗?但是我没说,因为我发现自己还挺喜欢这种感觉的。
    再加上他说得的确有道理,于是我便硬着头皮往前台走去。
    这回我学乖了,直接指着菜单上的序号:“NUM1,this/one,that/one……”
    服务员的笑容僵硬了片刻,最后还是理解了我的意思。
    我颇为得意:其实点餐很简单嘛!
    秦乐天不知何时走到我身后,对着我低声耳语:“试试念菜单上的全名,还有。你应该说,May/I/have***?这种说法比较有礼貌。我还要点一个三明治,你再按我说的点一次。”
    他身上好闻的气味萦绕在我的鼻端,温热的气息喷洒在我的耳根。我不争气地老脸一红,结结巴巴地鹦鹉学舌了一遍。
    这次效果果然好多了,服务员脸上的笑容不再僵硬,而我也感觉多了几分自信。
    我们端着食物才刚刚回到座位,黄璐就迫不及待地站起身来:“你们先吃,我想去一下洗手间!”
    我和秦乐天同时黑线:这个黄璐。一路上都不知道上了多少次洗手间了……虽说澳洲的洗手间环境优美,还有无限量纸巾、洗手液供应,但她去得也着实太频繁了些。
    在轻扬的乐声中,我和秦乐天之间陷入了有些尴尬的沉默。毕竟,当一个刚刚表白过的人,单独对着刚刚被表白过的人,尴尬是在所难免的。
    夕阳的余晖照射在雅拉河上,像在河面上投下了细细密密的水钻。不时有海鸥掠过河面,激起一阵水花。河岸上有人躺在草地上晒着日光浴,有人拿着本书翻看着,还有人像我们一样,悠闲地品着咖啡,看着风景。
    秦乐天长长的睫毛被夕阳镀上了一层金色,墨色的眼眸中倒映着雅拉河的点点波光。一阵风吹过,吹起了他额前的刘海,露出形状美好的额头。
    鬼使神差般,我不受控制地脱口而出:“那件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说完,我差点没咬掉自己的舌头。就算我真的很心急着知道答案,可也不该表现得如此露骨啊!
    他收回落在雅拉河上的视线,一脸茫然:“恩?你说的是哪件事情?”
    装,继续装!我就不信他不知道我指的是哪件事情!
    然而,现在我是追求他的人,而他是被追求的人。既然已经走上“倒追”这条不归路,那我的脸皮不厚点,还怎么继续一条路走到黑呢?
    “就是,复合。”我言简意赅。
    他抿了抿唇,饶有兴致地看着我:“哦,是这件事啊!那你和我说说,你为什么要跟我复合?”
    为什么?这不是废话吗?!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他啊!
    哦,我略懂了,这货是在逼我说出“我喜欢你”这句话!仔细想想,好像我还从未对他说过这句话……
    虽然已经做好了节操碎一地的准备,可是要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这句话,人家会害羞的啦!额,不过老外大概听不懂吧,没事没事!
    “好啦,因为我喜欢你!”我脸上一热,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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