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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青萍-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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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帅哥你都没这么激动过,你还是不是女人啊。

之璐不理她,继续读书。

罗罗摇头,深入揭发她:喂喂,听到我说话了没有。我可告诉你,你再这么故步自封下去,再漂亮都没人要啊。你看,陶儒都跑了。

之璐举手投降:麻烦您老人家让我看完书在批评我好不好?

劝说无效,罗罗摇着头离开;宿舍里再次只剩下她一个人。之璐把第一册放下,略微站起来,把书架上的第二册取出。

一封极薄的信封从封面和扉页之间滑了出来。信封洁白,底部有淡淡的蓝色条纹,没有邮戳和地址,只有几个简单的英文单词。字体圆滑优美,精美的仿佛是印刷出来的:送给我亲爱的朋友。

这封信是怎么回事?送给她的么?信封没有封口的痕迹,也没有被人打开的痕迹,稍微一用力就鼓了起来,从敞口里看,里面有两三张纸。可是还是要确认是谁的,之璐略一犹豫,|Qī|shū|ωǎng|取出了其中一张。与其说是信纸,不如说是便条。看清楚便条上的内容后,有数分钟的时间,之璐根本无法动弹。

毫无疑问,写便条的人中文应该不会太好,字体歪斜,不算美观,但却没有语法上的错误。封上的内容很简单,不过三五行字:叶,我的朋友,这是你所需要的书。希望你挚爱的女孩看到它之后,能够露出笑容。

落款又回到了英文,一个叫亚历克的人。

之璐看着那张便条失神,然后思考,叶,应该就是叶仲锷了;挚爱的女孩,又是指的谁?迟疑了很久,她把便条重新折好,小心翼翼的塞回信封里,拿起手机给叶仲锷打电话,声音提示说关机;半个小时后他打回来,解释说:“我刚刚下飞机,之璐,你找我有事?”

不知怎么的,他声音听起来很是沙哑。之璐竭力让自己镇定,仿佛情绪完全没有被干扰:“叶先生,我在那套普拉切特的书里发现了一封信,是给你的。”

“是么,”叶仲锷诧异,“什么信?”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之璐马上说,“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把信送还给你。”

“前几天你摔倒了,走动不方便吧。我一会来学校找你。”声音里满是不容置酌的意思。

之璐哪里肯让他来找她,他如果在宿舍楼下出现,后果简直难以想象。她以更确信的语气开口:“不,不麻烦你过来。我的脚已经没事了。所以还是我去找你好。请问在哪里见面比较好?”

再次感受出她那种倔强的坚持,叶仲锷顿了顿,想着她的脚也许是真的痊愈了,答应她:“第一次见面的咖啡馆,怎么样?”

“好。”

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天空忽然阴霾起来,空气中弥漫着寒冷的味道。从公车的玻璃窗看出去,马路和人行道上的树都发着惨白的光,来往的路人一个个瑟缩着身体。棉衣,帽子,高筒的长靴好像还是不能去除那份寒冷。

之璐到达咖啡馆的时候,雪已经下的初具规模。屋子里温暖,外面细雪飞舞,仿佛另一个世界。的确,今天不适合出门。

咖啡馆里有着淡淡醇香和缥缈的音乐,情调和格调一如既往的高雅。之璐站在厅里,看到了坐在墙角双卡座里的叶仲锷,他身穿深色毛衣,大衣搭在沙发上,左手端着咖啡杯,头微低,专心看着一本很厚的书。他长得是真的英俊,别的词都不能形容。英挺,俊朗,很简单的两个词,早就被人被人用烂了,可实际上确不是人人都能够这么形容的。之璐想,能用英俊形容的男子,一定是成熟,并且富有魅力。他五官硬朗,轮廓明显,侧脸看上去,颧骨,睫毛,鼻梁,下颚,线条一气呵成。

之璐忽然无法动弹。服务员小心翼翼问她:“小姐,你找谁?”

问话虽然低,但也让叶仲锷侧过头去,一眼看清几米外的钟之璐。他动作很快,之璐没有把自己的神情和动作藏好,被他深深的目光逮了个正着。叶仲锷放下咖啡杯,想,果然,她看到信里的便条了。他不动声色对她点头示意,平常那样笑。她也回了他一个笑,似乎有点勉强,然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来。

叶仲锷目光不移动的看着她的每个动作,待她落座后说;“喝什么?”

“嗯,我不要了,我不太喜欢喝咖啡。”

“点心呢?”

“我也不想吃。”之璐摆手,拒不接受服务员递过来的价目表。服务员却不动,看着叶仲锷征询意见,直到他颔首之后才欠身离开。

四周无人,叶仲锷淡淡开口:“你不是说脚好了?你这样,是好了?”

“的确好得差不多了。”之璐坚持己见。

那语气几乎可以称为固执了,叶仲锷脸一沉:“脚崴可以是小病,也可以是大病。需要休息就休息,你跑这大半个城市,更严重了怎么办?”

他从来没那么严肃的跟她说过话,而他的话和神态配合着他的目光,仿佛是千万根钉子;之璐瞠目,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干脆闭了嘴,从包里拿出那只白色的信封给他,手却不有自主有点抖:“都是坐车,也没什么关系。对了,是这封信。”

叶仲锷拿过信,扫了一眼封面,又把里面的两三张便条抽出来看了看,折好放回去,解释说:“我朋友给我写的,我请他帮我买的这套书。”

之璐“哦”了一声,不敢深想下去;迟疑的说:“你声音有点哑,感冒了?”

“大概是。”叶仲锷说。

之璐一顿:“叶先生,你刚刚下飞机,肯定很累。又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那我也回学校了,”她指了指窗外,“雪越下越大了。”

叶仲锷瞥了一眼窗外,的确如此。可他已经有若干天没有见到她,不想这样跟她分别,他捏着信封微微晃动:“你看过没有?”

“没有没有,”之璐唬了一跳,立刻辩解。

“是么。”

之璐硬着头皮,感觉他并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话,刻意的加以强调:“当然了。我怎么可能看别人给你的信呢,绝对不可能。”

叶仲锷端着咖啡喝了一口,一言不发。

之璐猛然觉得自己看到他眼底不明的笑意,不敢再留,重复说了一次:“你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下雪了,天也晚了。”

边说边站起来,叶仲锷见状,拿过大衣手上,手从桌上拂过,把那封信顺手塞到衣兜里,衣兜很深,信封几乎完全没入,只露出一角白边。

在咖啡馆前,之璐欠了欠身,做最后的靠别,被他一把抓住手臂:“我送你回学校。”之璐习惯而自然的拒绝,话一出口,他眉毛往下一压,似笑非笑的表情:“下这么大的雪,你还崴了脚,我自然应该送你。不过,之璐,你今天怎么那么拘束?以前不是这样吧。”

之璐看着他的脸,彷佛心口被什么扎了一下,本来的坚持忽的开始退缩。

认识这么久,她第一次上他的车,到底是好车,车厢里的每一个细节都无从挑剔,味道都是宜人的,仿佛他身上的味道,应该是用了香水吧。之璐对香水首饰这类东西完全没有兴致,闻不出来是哪种香水,只觉得好闻,不由得深吸了几口气。狭窄的车厢,里面很暖,之璐很快觉得热,想脱羽绒服,拉链都扯到了一半,双手猛然停住,重新拉回去。叶仲锷看了她一眼,轻轻一笑。

雪簌簌的连阵而下,铺天盖地,没有停歇下来的意思,逆风行驶,大团的雪花席卷而来,砸在挡风玻璃上,然后散开,雨刷的作用实在不大。渐渐车速变缓,叶仲锷踩了刹车,车子彻底停下路中央。从前后的挡风玻璃看出去,长街上车子堵成了一片,绵延到看不见的远方。电台的节目主持人说:请大家稍安勿躁,这次的暴雪来得忽然,市内主干道发生了大规模的堵车。交通管理部门估计,三个小时内应该恢复通车。

“三个小时?”之璐傻了眼,狠狠拍了一下大腿,“居然要三个小时?今天果真诸事不宜啊。”

“我却觉得诸事皆宜,”叶仲锷心平气和的看她,款款微笑,“江州很少有这样的大雪,我印象里也只有小时候有一次,之璐,欣赏一下雪景也不错。”

“说得也是。”

半小时后,窗外已经变成了一个白色的世界,房屋、树木、地面全都成了雪的世界。雪太大了,几乎把人的视线完全遮蔽,什么都看不到,眼前只有白色。世界只有一种颜色、没有其他色调做为对比的时候,那种颜色是那样令人惊异和茫然,甚至有几分恐惧。

之璐心惊,一边说一边看叶仲锷:“我突然发现——”

他后背紧抵着座位,闭着眼睛,脸色发白,薄薄的唇抿着,脸上有不可言说的疲惫。他前额上有冷汗,打湿了头发。之璐这才意识到他的感冒也许并不象刚刚他说的那样轻松,可能相当严重,短暂的一愣之后,她毫不犹豫的伸手抚上他的额头,果然烫得惊人。

叶仲锷是真的又累又乏。他刚从国外开会回来,连续几天的高压工作,时差未能调整,发着高烧,这三条中随便哪一条都让人有得受,何况同时积累在他身上。若是平时,他也能咬牙坚持,但现在却不一样。疲倦的神经经不起更深的思考,他只知道,她在他身边,呼吸如兰,仿佛再也不会离开,他安心至极,不由得昏昏欲睡。

直到贴在他额前的微凉小手叫醒了她。条件反射的,他睁开眼睛,同时抓住了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璀璨犹如钻石的眼睛和如玉但是焦灼的脸颊就在眼前,他回想她刚刚的那句话,慢慢的开口:“你发现什么了?怎么不说下去?”

这样的姿势相当暧昧,之璐却顾不得,着急的问:“你发烧很厉害。车里有药么?”

“没有,”叶仲锷凝视她,随口说,“我带药干什么?”

之璐用力抽回手,打开车门,站稳后她弯下腰:“我刚刚看到路边有药店,我去买点药回来,还不知道要堵车到什么时候。啊,你不要动,我很快就回来。”

马路宽阔,雪花密集;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还是显得消瘦修长,漆黑的头发被风吹往一个方向;她从一辆辆车子的缝隙中穿过去,脚步踉跄,一脚深一脚浅,背影仿佛一道青烟,朦胧的,仿佛随时都能消失在这场暴风雪里。

她其实没有去多久,可他觉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之璐把那七八种药抱在怀里,一个个拿给他看:“你平时是吃的哪一种?”

叶仲锷觉得自己不吃药也能好,他极轻的拍掉她肩上的雪,然后是头发,手指顺势插入她的头发里,说:“小心一点,到处都是雪。”

再怎么迟钝,之璐也知道事情开始变得偏离她的想象。以前他们从未有过身体上的接触,他也没用过这样温柔的声音说过话。她不由自主的向后退缩。可车厢就这么大,无处可躲。她就勉强笑笑,低头看自己的鞋子四周的一滩水迹:“我把你的车子弄湿了,对不起。”

叶仲锷恍若未闻,轻轻抬起她的下颚:“之璐,我们都知道,你看了那张便条。”

那天晚上回到学校时已经是九点多了,之璐在校门门下了车。雪宣告暂停,所有的建筑物和树木都披上了一件白色的外衣,有灯的地方,雪堆闪闪发亮。

之璐安静的下了车,平时绝对会顾及的礼貌也不顾的下了车。叶仲锷坐在车里,看着她削瘦背影渐行渐远,他抓起手机给她打电话,希望她能略作停留;可实际情况是,她站住了,拿出手机看了看,又挂上,继续前行,没有回头。叶仲锷双手狠狠方向盘,太用力的缘故,手腕上的青筋历历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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