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冷施主,你可迎纳那伽佛骨出塔了。”
冷清墨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接过羊脂玉函,沉吟道:“那伽佛骨留驻我朝,定能佛法弘扬,普渡众生。”
达观大师淡然一笑,合十道:“阿弥陀佛。”
冷清墨将装有那伽佛骨的玉函交付给太后身边的太监之后,长长地出了口气,这才感觉衣服里面湿湿的,不知出了几层汗呢。
要不是为了那伽佛骨,本姑娘才不会如此耗费内力,要不让太后好好犒劳一下,岂不太亏了。
“达观大师千里迢迢携佛宝来朝,冷闺秀能够将其迎驾出塔,既是圆了大师数十年的心愿,亦是让我朝泽荫四邻惠蒙天下之举,可喜可贺。”
你瞧瞧,这太后说话的水平。冷清墨心中啧啧赞叹。没有想到自己区区小功竟有如此高大上的成效,不禁有些飘飘然,料定今天必有一份丰厚的赏赐。
果然,只听太后道:“那就按每年的规矩,礼佛闺秀冷清墨可与狩猎勇士共骑游城,以彰我朝佳人武士之风采。”
正文 第十二章天啊,黑胖狐臭男
第十二章天啊,黑胖狐臭男
不会吧,这不是封建社会嘛,男女授受不亲,难道可以和男子在大庭广众之下骑一匹马,游城?我耳朵没毛病吧?听起来比走红毯,参加名媛慈善晚会的场面要大哦。
“嘻嘻,看她还怎么显摆——”
冷清墨缓缓回身,眸底渐起微凉,搜寻着发出这种刻薄讥诮之声的人,转瞬洛槿惠挑衅的目光,“接下来,本小姐要全城显摆,洛小姐不会嫉妒心作怪吧。”
碍于在太后面前,洛槿惠靠过来,玉手掩口,轻声道:“我确实是嫉妒你啊,你想想啊,让天朝勇士搂在怀里驰马游城,多大的荣耀啊。眼下正值春游踏青之际,冷闺秀的大名明日便会家喻户晓。”
听着她嗲到腻死人的声音,冷清墨有种想掐死活物的欲望。她有密集恐惧症,想到把那一窝蜂从洞里爬出来的大个红蚂蚁掐死一片,她就忍不住作呕。
“冷闺秀第一次被礼部选中参加大朝会,想来不知道,去年的狩猎勇士是个黑脸黄牙的蛮族胖子,那身上的狐臭味能熏死一头牛。当然啦,去年的与其共游的礼佛闺秀从此被臊的不敢出门,听说不久前上吊自尽了——”
冷清墨盯着她长长指甲上鲜妍明丽的胭脂,不知为何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耳边的话也变得如冷凝之雪,寒意十足。
额……
从胃里涌出一股股恶心,冷清墨紧抿着嘴唇,难以置信的眼神扫向苏伊,只见她使劲的点头,已然也被惊着了。
“冷闺秀好幸运哦。”
“对啊,按往年的惯,以后怕是无人登门提亲了,只能等狩猎勇士了。”
“能有勇士相伴,好有安全感啊。”
……
如来神掌,本小姐拍死你们这些惺惺作态的千金小姐,我一口盐汽水让这里水漫金山,看你们还如何落井下石。
奶奶的,本小姐刚刚立了功,太后就这样过河拆桥。怪不得刚才没人出列进塔,更可气的,我是被推出来的,赤裸裸地陷害。
别的也还算了,怎么稀里糊涂,本小姐的婚事就这样定了,太瞎了吧。不过想想也是,这可是礼教纲常森严的社会,被人又抱有摸,还游城,比同城相亲会还来劲呢,一场下来,岂不人就只能是勇士的了嘛。
冷清墨看一眼满面慈光的太后,心里暗道,老太太,你玩我呢吧。
“太后,清墨花粉过敏,春季不宜出门游玩,还是算了吧。”
太后的目光微有停滞,侧目向她,“你要拒绝哀家的赏赐?”
柔中带刚,谁敢说拒绝啊,你要不是皇上的老娘,我懒得搭理呢。你这老太太这不是往死里折磨我嘛。
冷清墨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时无助地看向苏伊,本想得到一丝安慰,却不想看到她那莹莹含泪的娇态,又平添了几分凄凉。
又不是去赴死,不就是去游城嘛。算了,听天由命吧。
可是一想到被满身狐臭的壮汉搂在怀里,冷清墨恨得牙根痒痒,本小姐可是处女座的,洁癖狂,我是洁癖狂啊。她想到了蒙古摔跤手,想到了南美野人,反正一切灰暗的东西……
上帝啊,救救我吧。
“皇祖母——”
声音清越宛若幽山溪水,让烦躁的心顿时放松下来,这样治愈系的声音,冷清墨平生只听到过一次,就是前天晚上……对……
转首,举眸,定睛。
兰敏灏不知何时站在了身后,看着她,唇角勾勒出轻轻地笑纹,明朗得让人沉醉。
身后的数十名闺秀也已然乱了分寸,个个满面娇羞,目光发直,意识丧失,发出来炙热的光,恨不得将眼前的美男子熔化掉。
花痴的典型症状。
自己双颊泛红,却是因那日夜闯他的寝室,后来被他一路护送才逃出了鹊华阁。
“皇祖母,那伽佛骨乃稀世珍宝,如今有幸瞻望佛祖遗光,实是我朝幸事,与以往大朝会诵经拜佛不可同日而语。适才冷闺秀在塔中为近百高僧清讲佛理,得到了一致赞叹,得以迎佛骨出塔。实在是为我朝百姓带来了绵厚福祉。”
太后颔首,温和地问道:“灏儿,你想说什么?”
兰敏灏的目光停在冷清墨的身上几秒钟,才道:“孙儿是想说冷闺秀耗费心神太多,况且身材瘦削娇弱,若是再骑马游城,定是身体吃不消,皇祖母的赏赐怕是变成了惩罚了。”
冷清墨觉得他说的话胜过最动听的甜言蜜语,他一定是上帝派来拯救自己的天使,好想冲过去亲他一下啊。
何况是一张那么英俊的脸,迷人的、性感的,充满了男性魅力的……
好像用所有美好的字眼去形容他,马上也要沦落为花痴了。
等等,冷清墨好像忽然想起什么似得,飞快地捂上了嘴巴。他叫太后皇祖母,自称孙儿;穿得是石青金缘吉服,绣以绣五爪行龙四团,佩金黄镶猫睛石玉带;顶镂金朝冠,饰东珠九,上衔红宝石。
皇子的衣饰。
冷清墨啊,冷清墨,你不是在沙漠里穿越的嘛,怎么脑子还进了水了。
这哪儿是天使啊,分明是会分分钟要了自己小命的撒旦啊。我进过他的卧室,踩脏了他的床,还让他伙同自己撒谎,还……还干什么了,对了,我还穿着他贴身的睡衣,牵着他的衣襟,逃出了鹊华阁……
这哪一项,都够诛灭九族了,彻底地完了,呜呜呜……
“是敏郡王啊,好英俊哦……”
“……敏郡王……”
“敏郡王最喜诗词风月,不谙政事,却深得皇上和太后喜爱呢……”
“真是罕见的美男子啊……”
怎么花痴,都一个样子,哎,真是花痴芸芸古今同,尖叫呆痴精神疯。
太后这厢蹙眉道:“可是每年都有这一项,此刻你父皇那边的狩猎应该也结束了,狩猎勇士也产生了,若是冷闺秀不去的话,那狩猎勇士恐怕会心生不满的。”
“不会的,”兰敏灏好似很把握似得,笑轻畅起来,“九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本宫若是那样小气的人呢。”
正文 第十三章什么,他是太子?
第十三章什么,他是太子?
冷清墨觉得声音是从自己头顶传到自己耳朵里的,悚然一惊。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闺秀们瞬间骚乱起来,那兴奋地波浪悄然在女人堆里奔涌起来。
只有看到偶像的粉丝才会有这样的氛围,谁来了?
冷清墨傻傻地愣在人群中,敏感地觉得身后的压迫感,十分熟悉,好像在哪里遇见过。
“参见太子——”
在万众俯拜下,兰遒泽昂首阔步地从冷清墨身后走至太后面前,“孙儿叩见皇祖母,皇祖母万福金安。”
太后眸光中的宠溺多了几分,“泽儿,快快起来。”
“谢皇祖母。”
起身后的兰遒泽目光人群中的微微一转,唇角勾起一抹足以倾倒众生的微笑。
任你是贵胄名门千金还是高官宠臣之后,在君临天下的男人面前,皆是卑微的仰慕,在绝世俊颜眼中,皆是肯求垂青的乞丐。只有一个人除外,她眼中满含恨意和厌恶,胜过了畏惧和惊讶。
那个视女人如草芥的盗贼、色狼和逃兵,那个设连环计让自己自投罗网的狂徒,那个追搜自己如鼠乱窜的龙公子……
竟然是当今太子。
啊?自己一定是在做梦,南柯一梦,黄粱一梦,或是楚门的世界,欢妈,外婆,爸爸,七剑,快点,叫醒我,我不想在这个鬼地方再待一秒钟了……
可是兰遒泽坏笑的脸已然在眼前,他的声音一句一句地灌进了耳朵里,“皇祖母,孙儿今儿胜过了各国狩猎高手,是今年的狩猎勇士。”
我呸!
可恶,这个瘟神,克星,我这是造了哪辈子的孽啊。冷清墨现在宁可狩猎勇士是大块头的狐臭黑汉,也不希望是这个蛤蟆。
“九弟,你不是答应放弃与礼佛闺秀共骑游城了吗?”兰敏灏直直的注视着他,问道。
兰遒泽取出玉扇轻轻摇着,从容道:“本来是想放弃的,不过鉴于冷闺秀锦心绣口,迎得舍利佛宝入宫。如此奇功善事,本宫确实应该与其同游京城,与民同乐,共沐佛祖慈光。”
本小姐一口盐汽水喷死你。口是心非的家伙,你若不是想捉弄我才怪呢,以为我看不到你的奸肠黑心。
“太子,太子……狩猎勇士怎么会是太子?”
“早知如此,咱们拼了命也要去七宝塔啊……”
“她可是走了狗屎运了……”
“她个三品给事中之女,怎么可以与太子共骑游城——”
这样气鼓鼓的声音赢得了一致认同。
“就是,她也配。”
……
你们也算是当朝名媛了,怎么说话一个比一个没水准,我也是醉了。
冷清墨这回没敢回头,她能想象出苏伊此刻知道自己暗恋的对象是当今太子,是如何的又惊又喜,也许对自己也会有些嫉妒吧?
冷清墨仰着头,面若冰霜,平静地道:“启禀太后,清墨卑微之身实在难以与太子同驾共游,太后恩赐,清墨实不敢受。”
说完垂目肃立,感到无数的目光射向自己,耳边有温热的气息靠近,“是不是觉得一个贼、色女,无颜面对本太子啊?”
冷清墨猛一侧首,射出两束犀利的眸光,咬牙切齿地道:“清墨只是不耻与太子殿下这等无赖之徒为伍而已。”
一旁的洛槿惠估计再也看不下去太子与冷清墨如此亲昵的咬耳朵,上前道:“太后,太子何等尊贵,如何能暴露于平常百姓面前,槿惠也觉得不如取消游城为好。”
冷清墨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这人说话,就没来由地生气。她断定被推出队列必是她所为,如今看狩猎勇士是太子了,又要搅局。你以为本小姐是吃素的啊。
“洛闺秀此言差矣,古来便有尧舜与民同耕的传说,孟子曰,民为大,社稷次之,君为轻。太宗又以舟水喻君民,太子代表圣上亲民、乐民又有何不妥。况且远离这里的大不列颠,他们的王室就和娱乐明星一样经常和平常百姓互动,非常有益于社会发展……”
怎么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