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有话要说: ORZ 请留下你的足迹吧,灭哈哈哈
☆、街上买妓
东景国,荣华城,乃是前去千流宫的必经之路之一,荣华城,名副其实,到处都是一片欣欣向荣,繁华安泰的景象。正月开春,积雪融化,树木开出新芽,在一片绚丽夺目的阳光照耀下,整个街道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身穿一套浅灰色男子衣装,脚踏黑色步履,一头暗黄色头发由一根湖水绿色发带轻松竖起的华毓秀,吃饱喝足,刚走出面馆,突然瞧见前面人头攒动,伸手抓住一个人问道:“这位小哥,前头出了何事。”
“听说风雪楼的第一头牌苏毓美人被红玉正在毒打呢,真是可怜了,倾国倾城的一位美人竟然因为中了毒,弄得满脸都是脓包,唉。”
身在风月场所,靠得就是美貌身段,一张脸尽毁,没有了利用价值,那下场可想而知。
华毓秀停顿了片刻,随着人群跟了上去。
一阵怒骂声和惨叫声传来,人群中围了里三层外三层,所有人都只是隔着一段距离看着,而不敢靠前。
“你个死贱胚子,打死你,好吃懒做的贱人,没了资本居然还敢在老娘面前端架子,我打死你,让你偷我的八宝簪,让你不干活,死贱人。”
华毓秀一挤进人群,就看见一个年约三十,膀大腰圆,满脸肥肉,敷了一层厚厚的白粉,身穿红色艳丽衣裙,裙摆处绣着红花,露出了尖尖的红色鞋头,张着血盆大口,手持黑色鞭子的女人不断的鞭打着那趴在地上墨发凌乱的一个女子。
那女子,身穿淡色粗衣,身形修长,披头散发,衣衫破烂,满背的血色红痕,纵横交错,触目惊心,每一鞭子下去皆让她痛得惨叫出声,却不求饶,只是紧紧的咬紧牙关,满是脓包的脸上,倔强无比,凌乱发丝遮掩下一双美目光彩夺魄,却蕴藏了滔天的恨意。
华毓秀心中一震。
不经意间,和那女子四目相对,似乎一下子望进了那幽深之处,感受到了那浓烈而顽强的求生意识。
周围的人低头细语,议论纷纷,指指点点,却没有一人出言相帮,挺身相救,在这个带着迂腐色彩的古代,谁也不会多管闲事得罪他人,那肥壮如猪的女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持鞭伤人,鞭鞭往死里打,而官府却迟迟没有派兵出现,除了她手中持有那女子的卖身契之外,身后怕是还有更强大的后台,更何况那个女子容颜尽毁,看着都恶心,这些人又哪能生出几分怜香惜玉之情。
自古以来,官官相护草菅人命的事情,从来不在少数,而如今那个女子还给那红玉安上了盗窃的罪名,在东景国,盗窃罪名,一旦落实,轻则斩去双手,重则可按主人家意愿将人活活打死都不为过。
盗窃之罪,本来也没有那么严谨,而演变成今,也是有缘由而来的,听闻如今皇帝东景天的亲嫡姐,东景国的长公主,东景兰,和东景天从小感情深厚,而东景天能成为如今的天子,其中更少不了东景兰的多次舍身相救和倾尽全力的辅佐,奈何东景兰虽天资聪颖,博学多才,却自幼体弱多病,加上曾经救人伤至筋骨肺腑,时日不多,东景天亲自微服出宫,向曾经有着绝壁二人之称的其中一人,独眼鬼医迟碧水,不知以何为代价求得一颗救命丹药,日夜兼程赶路而回,谁知进了皇宫打开锦盒,却发现里面早已空空如也,而东景兰听闻生存有望,一直苦等半月,不料一下从天堂堕入地狱,气一口没上来,就这样去了。
东景天大发雷霆,誓要抓住凶手,可经过抽丝剥茧,重重查证,却发现是自己三儿子所为,东景天顾及骨肉之情,亲自会审,给他一个辩驳证明清白的机会,可谁也没想到,会审之际,三皇子突然发难,持起匕首就要刺杀东景天,被御前侍卫一脚踹翻,头撞在了朱红柱上,鲜血迸射,之后醒来,便傻了。
接着不久,三皇子的母族应氏一族,眼看三皇子和皇位无望,不忿东景天不顾血肉之情,暗地里拉拢各方人员,铸造刀剑,兵器,私自囤粮,购买兵马,通敌叛国,最终被东景国第一大将军萧楠发觉,带领禁卫军,在应氏家中暗道中缴获与敌国书信来往,以及在应氏郊外别院里查获了各种武器和粮食,当着文武百官,把种种证据呈与殿前。
结果,可想而知,除了三皇子那个傻子捡回来了一条命,应氏一族统统削去官位,无论男女老少,上至八十老母,下旨三岁小孩,包括三皇子的母妃梅妃,一家百来口人,全部处于腰斩之刑,把整个汉午门都染成了红色一片,血流成河,整个京都城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华毓秀也曾见过那个三皇子,在太后娘娘生辰那天,他是突然闯进来的,发丝凌乱,穿着一身歪歪斜斜的锦衣华服,嘴角流着哈喇子,眼神空洞,一只眼睛还带着乌青,不断的傻笑,一直囔囔着他也要过生辰,最后还是皇帝命人把他拖了出去。
一粒药,牵出了一件血案,毁了一个皇子的一生,也造就了一个偌大家庭的破裂,史书上记载为秘药之案。
“给我住手。”一阵鞭打声中,一道略微稚嫩的清冽之音搅进了其中,将其盖过。
周围突然一片静谧,目光聚拢在了一位灰衣少年身上。
红玉停下了动作,目光不善的看着她:“怎么,想多管闲事,这贱人偷了老娘的八宝簪,就算官府大老爷来此,也无法干涉老娘的决定。”
华毓秀一双璀璨如星的眸子毫不示弱的回看着她,伸手指了指地上的女子,平静道:“这女子对于你来说,容貌尽毁,还好吃懒做,毫无用武之地,我家农庄正好缺了一个做苦力的,你出个价,把她卖给我如何。”
红玉盯了华毓秀一会,突然咯咯笑起来,“这位小公子,我看你不是缺个做苦力的,是缺个暖床的吧。”
周围的人一阵哄笑。
华毓秀面上有了几分尴尬,随即一恼:“什么暖床的,我就是想买个做苦力的,你不卖就算了,但是别侮辱人,这货色,小爷还看不上了。”
红玉笑的花枝乱颤,脸上的肥肉一抖一抖的,道:“这位小公子,这贱人现在的长相虽然丑陋,连乞丐都不如,可她以前毕竟是咱们荣华城的第一名妓,琴棋书画是样样精通,光培养她,老娘就花了不少时间和金钱,这贱人虽然是不能接客了,可技艺却没有退却,之前荣华城为了能够听她谈曲儿的公子老爷们,都能排到城外去了,如若让她给众位客人谈谈小曲儿,还是能赚上一些银两的呢。”
华毓秀若有所思点点头,有些惋惜道:“真是可惜了,既然如此,红玉姑娘就当在下没说过此话便是。”
红玉笑容有点僵住了,她没想到本来想趁机抬价,反而让人心生退意了,苏毓弹曲子是好听,可都是慕她美名而来的,看的是人,是美貌,如今满脸是脓包的,谁还那么清高愿意来听她曲子,养着也是赔钱货。
红玉心思一转,当下笑道:“这位小公子,咱红玉也不是个不会忍痛割爱之人,如若小公子真的有意这贱人,咱们还是可以商量商量。”
华毓秀面上一喜,又故作恼怒道:“我都说了我对她无意,只是想买个做苦力的,你这人怎么老是听不懂。”
作者有话要说: 一只穿云箭,漂亮花魁来相见
☆、青楼小倌
红玉看她那模样,心中了然,笑容更大了:“是是是,公子说的是,公子如此风骨定然是看不上这个小贱人的,今日我看小公子与奴家也有些眼缘,如果公子喜欢,这贱人,我便以十两银子卖给你了。”
十两银子。
围观的众人倒吸了一口冷气,这风雪楼的红玉未免狮子大开口了吧,不过是一个容颜破败的妓子,居然还敢说个十两银子,这要是买清清白白的丫鬟,都能买十个了,姿色上乘一点的,也能买四五个,又何必花这个冤枉钱买个妓子。
只是,这些人想归想,都没敢提,一个不好,得罪了红玉,以后的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华毓秀把脸一沉,不悦道:“红玉姑娘可是欺负我年少不懂事,别看我小小年纪,我可是跟着我家少爷走南闯北过的,非无肠公子,这妓子,身子破破烂烂的,光是医治她就得花费我不少银两,更何况还要十两银子,这不是明摆着说我傻吗,如果红玉姑娘没有那个心思卖,那就算了,听说这苏毓还是中毒毁容的,谁知道会不会传染,要不是我曾经仰慕过她,我才没那个闲工夫呢。”
说到传染的时候,红玉一脸膈应,连忙后退两步,仿佛那苏毓脸上的脓包真的会传染过去给她一般,看着苏毓的眼神更加厌恶了,心中更是恨不得将她赶紧抛售出去。
眼看唯一的买主,就要走开,红玉不忍白花花的银子就这么流逝了,急忙上前两步道:“小公子留步,这贱人,我五两卖了。”
华毓秀仿若未听,举步就要离开……。
“小公子,三两,三两如何。”红玉脸上有了几分焦急,这贱人反正也早已没有了用处,就是做苦力丫鬟,都还怕她吓到客人呢,一个不好,都有可能得不偿失,如今将她卖出换来银子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华毓秀凝眉,一脸不愿道:“红玉姑娘,还是算了吧,我怕买下她,我看着吃饭都吃不下,现在想想也是,苏毓早就是过去式了,就让她温柔美丽的形象永远保留在我脑海之中吧,要是我买下她,反而坏了我的初衷。”
红玉一咬牙,道:“二两。”
“一两。”华毓秀伸出了一个手指头。
“成交。”
华毓秀淡笑:“合作愉快,那就麻烦红玉姑娘将苏毓的卖身契交与在下吧。”说着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两,交到了红玉手上。
红玉收好了银子,面带郁色的直接从怀里搜出了一张卖身契,交到了华毓秀手中,带着两个丫鬟扬长而去。
众人一看没什么热闹可看,也就三三两两的散去了。
华毓秀将苏毓扶起来,才发现苏毓高得吓人,自己这么一站,才齐到了她的肩膀处,她整个身体的力量压过来,差点没把腰她压断。
“你讨价还价的模样倒是装得挺真的,也亏你能从一毛不拔的红玉身上讲成一两银子。”边走着,苏毓凉凉的开了口。
“还不是……。”华毓秀猛然转头,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好半晌,才道:“你居然是个男的?”
苏毓看她那愣愣的模样,不禁失笑:“青楼小倌,自然是男的,怎么,小公子买我之前,还以为我是女的不成,整个荣华城都知道我苏毓艳压群芳,技艺超群,就连芳华楼的花魁都比不上,难道公子是外来人。”
华毓秀震惊了不过两秒,就恢复了以往的神情,淡然道:“如今,你自由了,我送你去医馆吧,我身上也没什么银钱,顶多替你付个医治的费用,到时你便自己看着办吧。”
“我如今是公子的人了,你还想舍弃我不成?”苏毓停下来,站着不走了,一双美目氤氲着水雾满是委屈的看着她,只是脸上的脓包实在过于惨不忍睹。
华毓秀懵了,也顿住脚步看他:“我都帮你从红玉手中赎出来了,你还想怎样,还你自由不好吗,再说了,我自己都穷得要死了,哪有闲钱养你。”
苏毓的眼泪,“啪嗒”一声就掉下来了,哭着道:“那我还不如让红玉打死我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