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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兰陵祖宅那边,当家做主的是荆氏,可这儿是金陵,又是侄儿萧景泰的私府,萧沁可不会傻傻的为了什么长幼有序的破规矩而将中馈大权交给大嫂。
萧沁这些天来一直将荆氏当成宾客一般恭敬以待,在食宿安排上,力求精细,半点儿让人挑不出错儿。
然而这种客气和周到,反而让荆氏觉得疏离和不自在。
此刻饭菜已经陆续摆上了,萧沁站在边上看了一圈后,摆手对弄月吩咐道:“去请大夫人和五郎君、七郎君过来用膳!”
弄月应声下去,正巧碰上了姑老爷沈修和,忙让身一边,请安施礼。
沈修和仍然是广袖宽袍的装束,再加上春日的衣裳轻薄许多,看上去越发显得清爽飘逸,翩然若仙。
他微一颔首,在廊下褪下木屐,踩着白色棉袜入内。
“沁娘!”他柔声喊道。
“回来了!”萧沁看了他一眼,目光随后落在丈夫身后的一对子女身上。
沈如晗领着弟弟旭哥儿进来了,二人恭敬有礼的给父亲母亲施了礼。
“都起来吧,等你们舅母和表兄过来了,就开饭!”萧沁笑道。
“母亲,四哥可有来信?他都出去办差好些天了呢!”旭哥儿迈着小方步上前问道。
萧沁摇头,她知道萧景泰的性子,一旦他全身心的投入案子的调查,连自己都顾不上,更别提分心给家里递个信儿了。
“案子完结了。你四哥自然就回来了!”萧沁笑着说道。
沈修和有些不高兴的看着儿子。
儿子跟萧景泰的兄弟情分,可是比他这个当爹的还要深厚啊!
还记得上回北蛮使者来朝,他身为鸿胪寺少卿,为了接待外宾诸事忙得脚不沾地,早出晚归的,虽然是在家里,可基本跟儿女就打不着照面。儿子女儿可不曾这般惦记着他。四郎不过才出去十来天,就天天念叨,真是够了!
“听说高淳县那边的案子已经完结了!”沈修和冷不丁的说道。
“父亲。您怎么知道的?”旭哥儿高兴的问道。
沈修和嘴角抽了抽,在一旁的圆腰胡床上坐下,慢条斯理的说道:“为父也是听一个同僚说起。本来以为这次的案子是个再简单不过的核查,韦大人就打发了四郎去办。没曾想竟查出那是一起冤案,真凶另有其人。四郎的性子如何。你们也是晓得的,不掘地三尺,将真凶给刨出来,那是誓不罢休的。这也是为何他会在高淳县逗留这么多天的缘故!”
萧沁明显有些兴奋。忙问道:“那案子不是说证据确凿板上钉钉的么?”
“高淳县令周贵呈上来的卷宗的确是毫无破绽!”沈修和眯着眼睛笑道:“上次因为安庆伯府世子夫人的案子,韦大人就对四郎有些意见,为夫听一个在刑部当差的同僚说。这次韦大人之所以让四郎去调查一个无足轻重证据确凿的案子,就是想要晾晾他。搓一搓他的锐气。没想到咱们四郎倒是有能耐,案卷呈递到刑部的时候,又把韦大人狠狠的震惊了一把!”
沈修和说到这儿,也莫名升起了一股子与有荣焉之感。
其实在一致对外的时候,他的立场也是相当的坚定的。须知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四郎要是在刑部吃了排头,那他在鸿胪寺的日子也不好过。官场如战场,特别是在这里面浸染久了的老人,都跟老油条似的,全是看人上菜碟,四郎要是倒霉了,他还能落好?
在大是大非方面,他可从来不犯糊涂!
“孩儿就知道,四哥是最厉害的!”旭哥儿一脸自豪的说道。
沈如晗也笑嘻嘻的跟着应和,缠着父亲沈修和多跟他们讲讲那个案子的事情。
荆氏和儿子七郎刚走上长廊的时候,就听到里头传来一阵阵嬉笑声。
“爹爹,女儿决定了,我要去考女官!”沈如晗忽而说道。
旭哥儿最是了解自个儿的姐姐,她这个时候吵嚷着要去考女官,应该是听父亲讲了四哥的厉害之处,多半也是头脑一时发热,心血来潮所致。
“晗姐儿什么时候改变主意了?”沈修和面露讶色,说道:“之前为父让你继续进学,你还说不想考女官呢!”
“人家现在改主意了,我要去考女官,有爹爹和四哥在朝中,到时候考核选拔,您和四哥给通通气儿,女儿还能选不上?”沈如晗笑嘻嘻的说道。
旭哥儿白了她一眼,一幅痛心疾首的神情:“姐姐,你要是抱着这态度去,还是不要丢人现眼了。”
沈修和哈哈大笑。
萧沁伸手点了点儿子,心道这孩子还真是跟四郎学得一模一样,连说话的语气和态度,也带着几分刻薄。
沈如晗明显已经习惯了弟弟的揶揄,半点不见恼色,自说自话接着道:“我要去报考监察司!我要做一个像四哥那么厉害的女官!”
监察司是刑部管辖下的一个机构,本朝延续前朝旧历,女子可以入仕为官。只不过女子长于内宅,在魄力和能力方面,始终不如男人目光开阔有远见,女子虽然考得女官职位,领朝廷俸禄,但担任的官职多半不会太过重要。
监察司主要是协助刑部管理办案,收录各种卷宗资料和文书誊抄往来的工作。
女子考监察司,并不需要直面各类凶杀案件,因而萧沁心里并不反对。
她很高兴女儿有如此上进的决心,点头道:“你要考女官,娘不拦着,但女官也不是那么容易考的,既然晗姐儿你下了决心,就要拿出几分魄力来。”
沈如晗知道母亲要说什么,抿着嘴笑了笑,说道:“等女儿行了及笄礼,就继续去上女学!”
萧沁笑着道好。
旭哥儿他刚刚也动了心思,沉吟了片刻后,抬眸对沈修和道:“父亲,今年的乡试,儿子想要下场子!”
“下场子?去哪儿玩?”一袭天蓝色圆领窄袖胡服的小男孩站在花厅门口,一脸好奇的问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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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沈大人的优越感(二更)
问话的人儿是荆氏所出的小儿子萧景浩,在家族中排行行七,今年十岁,比起稳重老成的小大人沈泓旭,还要大上两岁。
只不过萧景浩从小就被荆氏娇惯得厉害,不爱读书,只好玩乐,隐隐有向小纨绔发展的趋势。
旭哥儿皱了皱眉,对七哥问出来的如此有失水准的话,感到有些着急。
若不是听母亲说七哥真是舅母十月怀胎生出来的,他都要怀疑舅母是故意将他娇宠坏,养崩了呢!
“七哥,是参加乡试,不是去玩的!”旭哥儿耐心的解释道。
他自小心中长幼有序的观念很强烈,就算七郎的见识和学问不如他,但长于他,该有的尊重还是要周到的。
“不是去玩的,那有什么好玩的?”七郎萧景浩摇摇头说道。
荆氏脸色有些难看。
在金陵的时候她没觉得什么,大儿子五郎有出息,深得丈夫萧越的喜欢,她一颗心都扑在五郎身上,为他请最好的西席,为他找最厉害的武师。。。。。。。
而小儿子七郎,是她快三十岁的时候才怀上的。因为七郎的到来,使得她与丈夫萧越的感情越发恩爱和谐,荆氏认为那是上苍怜惜,送给她的礼物,她对七郎更多的是宠溺,总觉得男孩子爱玩这是天性,顺其自然,等他再长大一些,开了窍就好了,没想到自己的慈母心肠,竟把孩子纵溺成这样,白白让萧沁看了场笑话。。。。。。
她嘴角抽了抽,到底没舍得当着众人的面儿打自己儿子的脸,只低声道:“旭哥儿真是个上进好学的好孩子。浩哥儿,你可得跟表弟好好学一学才是!”
儿子七郎不以为忤的笑了笑,脆声与萧沁和沈修和见了礼,说道:“旭哥儿你才八岁,就要下场子参加乡试,未免太着急了吧?大好时光浪费在那些枯燥的书本上,有什么意思?不如一会儿吃了饭。跟我去找秦公子他们玩去!”
秦公子是国子监祭酒夫人李氏的外甥。其父在户部当了个主簿,今年十一岁,也是出了名的小纨绔。
七郎萧景浩来金陵的第二天就跟着母亲荆氏回安庆伯府拜见外祖父和外祖母。恰好遇到随同李夫人来伯府做客的秦洛生,二人那是纨绔见纨绔,一见如故,没一会儿就打成了一片。
秦洛生在金陵是个纨绔小头头。他身后还有一小队小跟班,都是金陵权贵背景。萧景浩觉得跟这样的人做朋友特有面子,这些天在他们那儿混了个脸熟后,也开始渐渐融入他们的圈子。
“七哥你去玩吧,小弟吃完饭。还是去找我的黄金屋去!”旭哥儿面色严肃道。
沈修和哈哈大笑,看着儿子的眼神,别提有多威风神气了。
这么懂事上进的孩子。那是他儿子啊!
果然得了他全部的真传,将来定会出人头地。大有出息!
他想着,心头升腾起一股优越感,目光稍移向七郎,面上笑意加深,不自觉的挺了挺腰板。
“都别顾着说话了,吃完饭再说,饭菜都凉了!”他笑着招呼荆氏入座,回头不见五郎,这才问道:“五郎可是出去了?”
“是,他跟几个好友相约打马球去了!”荆氏说道。
“最近金陵城里最是流行马球,去玩玩也不错,毕竟能够强身健体!”萧沁插嘴说道,眼神示意伺候的丫鬟们开始布菜。
七郎挨着旭哥儿坐着,听到萧沁这话后,撅嘴道:“母亲您听,连姑母都说打马球能够强身健体,就您拦着不让我去,您这是偏心!”
七郎话里头的意思,隐隐有指责荆氏之意,这让本就因为对比而产生强烈心理落差的荆氏气得差点儿呕血,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
“你还小,连马都没骑利索,哪能驾驭得了马球那样的高危运动?”荆氏冷声说道:“母亲这是为了你好!”
七郎玩心重,他只看到人骑在马上,拿着鞠杖在马球场驰骋追逐的乐趣,却不能体会这项运动的危险性。在他看来,母亲不让他去,拘着他,不顺着他,就是不够爱他的表现。
七郎气鼓鼓的,不理会荆氏。
萧沁见气氛有些冷凝,便笑着劝道:“要打马球可以啊,不过得等七郎年纪再大些,你去过马球场看比赛,可曾看到过十五岁以下的小郎君上场竞技的?马球最是讲究技术了,七郎得先把马术和球技练起来才行!”
这话萧景浩倒是听进去了,他从未正式接触过马球,连鞠杖怎么拿都不晓得,上了场也一定会被人打得灰头土脸,到时候面上也挂不住。
他想了想,点头道:“侄儿听姑母的!”
“乖孩子!”萧沁笑了笑,夹了一个鸡腿放在他碗里,说道:“要长大,得多吃点儿才行!”
“姑母最好了!”萧景浩咧嘴一笑,神色纯真。
荆氏看到这儿,心塞得不行,心口处像是被人狠狠的打了一拳,窒闷不已。
她坐下后,端着饭碗如同嚼蜡般草草吃完,起身对萧沁丢下一句话道:“沁娘,这两日我母亲身体不大好,我一会儿过去伯府瞧瞧,晚膳就在那边用了,不必备我与七郎的饭菜!”
萧沁忙搁下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