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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摘了他的扣子,也就能穿他的喉咙!去他妈的什么从未败过,人只是不想杀自己,如果凌欢方才有一分杀意,恐怕他都要血溅三尺了!
凌欢表情很淡,唇角的笑容也是很真诚,他就那样捏着扣子等着,许久之后余秋雨终于笑了:“好,好一个英雄出少年,这摘扣的功夫高明,是我甘……”
“别,余叔。小子只是投机取巧,若是真正以命相搏,小子恐怕早就身首异处了,就余叔的速度,小子在这世间只见过两个,一个是叶总手下的龙风,还有一个是薛家的薛小米。”
凌欢打住了余秋雨承认自己失败的话头,打拳的一辈子不能败,一败,一辈子的名声就毁了。
比起毁掉一个人,凌欢更希望华国能多几个如纪玄机,余秋雨这样的高手。江湖传承到今天,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余秋雨不说话,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却带上了几分复杂的味道,感动,震惊,还有一份……欣慰!
大才啊!高深的功夫,不卑不亢的心境。凌欢是个大才,可惜他的立场却不是华国,而是暗影联盟!
“龙风的速度,没有秋雨的快。”叶振龙喝茶,解围道。
两人过手很快,不过几秒之间分出了胜负,叶振龙始终笑吟吟的看着,而现在凌欢把余秋雨的脸打的啪啪响,也该自己出来解围了。
凌欢再拱手,不语,这个时候已经不用再说什么了。
余秋雨终于哈哈大笑了起来,伸手拍了拍凌欢的肩膀:“如果你不是暗影联盟之主,你这样的师傅,我必须得把你请到燕子坞去!”
从小子到师傅,虽然只是一个称呼的转变,但却说明余秋雨终于真正重视起凌欢来了。
而燕子坞,则是堂前燕的总堂所在。
凌欢一笑:“难道华国人去了国外,就不是华国人了吗?骨头里的血还是一样的血!”
“好一个一样的血,凌师傅,如若不弃,在下想和你结拜!”余秋雨大笑一声,忽然道。
凌欢呆住了。和余秋雨结拜?没搞错吧?他这么高的辈分,如果和自己一结拜,那自己在内江湖的辈分岂非和他一样高了?
或者说余秋雨对自己有图谋?凌欢很快把这个想法抛之脑后,他是暗影联盟之主,但人余秋雨是走白道的,在武行混的,和黑色世界根本就是八杆子打不到一起。
不管从任何角度来说,和余秋雨结拜都是自己占了便宜。
凌欢忽然一捋袖子,对这余秋雨郑重叩了一首:“义兄!”
“好兄弟!”余秋雨端坐沙发,待到敬茶之后,便将凌欢搀扶了起来。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但这是江湖礼节。凌欢倒也没那么刻板。
“不打不相识。过一次招结识一个异性兄弟,这倒是一件喜事了。”叶振龙笑言道。
余秋雨和凌欢结拜,这可以说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一来余秋雨保住了自己的面子,二来也给了凌欢一个用堂前燕的身份。
向来如今以凌欢的身份带着堂前燕去做事,这帮燕子应该会听话了吧?
凌欢很上道:“叶总,除了堂前燕,我还需要两个帮手。”
“说。”
“你手里的干将莫邪!”
干将莫邪是两把剑,也是两个人。杀纪青鸾要用得到干将莫邪吗?答案肯定是用不到的,但干将莫邪却是十大邪兵中的两个,这两把剑要用来对付巫咸。
叶振龙一笑:“你倒是挑的好,一下子把利刃里最好的好手挑走了。”
“最好的好手?难道……”
“没错,就是龙女和龙风!”叶振龙的表情怎么说呢,笑的有些不怀好意。
而凌欢却一下子懵逼了。
龙女和龙风是干将莫邪的主人?还能不能再坑爹一点?龙风倒是无所谓,这家伙看似贱兮兮的,实际上还是很靠谱的,关键是龙女,这娘们可是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啊!
第二卷 江湖往上 第三百四十六章 杀一个神!
“凌欢,这干将莫邪还要不要?”叶振龙笑道。
“要!为什么不要?”凌欢牙一咬把心一横。他倒是不想和龙女接触,关键是干将莫邪又是不可替代的。
叶振龙笑道:“人我可以给你,但至于你们怎么相处那就是你们的事了,我这边还有公务,你不妨去一趟基地吧。”
这是下逐客令了,凌欢朝着叶振龙点点头,又对余秋雨拱手:“义兄,我就先过去了。”
“我会让素素和鲁修在训练基地等你。”余秋雨也很上道的。
凌欢点头,离开总统府邸。
利刃的训练基地,就在军区。
军区后山被隔离出一块儿禁地,这里便是利刃战士的训练场所。事实上不光是训练,利刃战士衣食住行都在这里。
这是一帮职业军人,早就习惯了军营生活。
凌欢从叶振龙那儿要了台车一路畅行无阻的开了进来,这一次虽然他没有在车顶上插赤鹰战旗,但手里有叶振龙的手谕,士兵倒是通通放行了。
回到久违的军营,凌欢心里竟也泛起了几分复杂的情绪,他少年时在这里训练,后来又在这里居住了十年。
十年光景,有兄弟,有激情,有生离死别……
光阴刻薄,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凌欢叹了口气,终归还是于唇角奠定一个微笑。
都过去了。
“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呢。”微风拂面,一个声音忽然在背后响起。
凌欢没回头,淡淡的嗯了一声。
能把风用的如此轻柔细腻,这个人也只有龙小队的风了!
“队长在接待室等你,一起过去?”龙风又道。
凌欢不语,再看一眼训练场转身,终归还是把记忆抛在了脑后。
“龙牙,龙鳞,龙爪……凌欢,他们都是我最好的兄弟,你知道吗?”接待室里,龙女很随意的坐在作战台上,玩弄着手里的枪,语气很是淡漠。
凌欢走过去拿起桌子上的茶杯倒了杯水推到了龙女跟前:“知道。”
“那是和我一起患过难的兄弟,我这条命,可以说是他们用自己的命换回来的,你只知道吗?”
龙女将一颗黄橙橙的子弹塞进枪管,慢条斯理的扣了上去。这是更为便捷的装枪技巧。
雇佣兵界有一种游戏,叫组枪,一堆手枪零件,一颗子弹。比速度,快的人,才有命!
龙女明知道凌欢要来,还在他面前组枪,这意思不言而喻了。
凌欢又给自己到了一杯水,落座之后浅浅的啜着茶水:“当时在冰原上,我本来以为你也会死。”
“可我没死。”
“那你就得好好想想,你的兄弟为什么会死。龙女,我们算不上是朋友,也没有必要去舍弃大局救你或者救你的人。
这是游戏规则,你心里要是不服气,想玩,我陪你玩一局,不伤性命。”
顿了顿,凌欢又道:“不杀你,是因为留着你还有用。”
龙女危险的眯眼:“你觉得你杀的了我?”
“你这就很没有意思了,知道我为什么一直觉得你上不了台面吗?你功夫深,能力强。看似精明实际上却太情绪化。
你根本就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所以哪怕你很聪明也听不懂别人话里的意思。龙女,我尊重你才说不伤性命陪你玩一局。如果你觉得我是再拖大,那就过一招吧,你大可放心大胆的杀我,我还是那句话,不杀你,留着你有用!”
龙女手指一勾枪管,单手上膛开保险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举枪瞄准了凌欢的眉心。
凌欢表情不变,喝茶,依旧淡定的看着龙女。
龙女叹了口气,终于还是把枪放了下来。
不用再过招,她也知道自己输了。
凌欢有气势有格局,最重要的是他掐准了自己的命脉,她太情绪化了。因为情绪化,所以在冰原上被困了六年。因为太情绪化,她在凌欢救了自己之后还想杀他,临阵夺帅,破坏计划……
她知道自己这一路上犯了许多决策性的失误,可她却武断的把这一切都归咎到了凌欢身上。
都怪凌欢,反正都怪凌欢!
女人不讲道理的时候,老天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当叶振龙打来电话告诉龙女凌欢要带她和龙风去执行任务的时候龙女险些没笑疯了,就在那一瞬间,她脑子里就冒出来不下几百种可以在任务完成之后弄死凌欢的计划。
本来她今天是准备给凌欢来个下马威的,可凌欢呢?他来的时候不带一丝情绪,面对自己的挑衅,甚至还倒了杯茶给她喝。
那样狂傲,刻薄的话,什么叫留着自己不杀是因为她还有用?关键是他说这话的态度,真是太让人愤怒了!
所以她拿枪对准了他的头,可他就那么淡定的坐着,不反抗,甚至无动于衷。
龙女在那一瞬间就明白自己和凌欢之间的差距了,和离开利刃时的赤鹰相比,凌欢已经可以控制自己的心境了。
什么是规则,什么是私人恩怨,他分得清楚!
杀了他又怎样?杀了他,自己还是输了。输了,这辈子都找不回场子!
“杀个纪青鸾,这很难吗?”龙女把枪拍在桌子上,语气硬邦邦的道。
语气虽然硬,但说出这样的话,无疑就是妥协了。
凌欢微微一笑:“不,纪青鸾与你和龙风没关系,我要你们,是因为别的事情。”
“什么?”
凌欢手腕一翻,黑气霎时自手掌蔓延开了,黑金邪刀化形而出。
龙女手指一挑,眯眼,并强忍着没做出多余的动作,她只是戒备的看着凌欢。
凌欢却把邪刀放在了桌上:“十大邪兵,你和龙风手里各有一把,我需要你们手里的兵器,杀一个……一个神!”
杀一个神!
不知道为什么,龙女听到凌欢吐落那个字,心头就忍不住跳了一下。
杀神啊!
龙女良久没说话,记忆翻开扉页,那是多么遥远的记忆。那时的她还只不过是个五岁的小女孩。
五岁的龙女跑到后院看祖母练武,剑击花落,银光漫舞,一剑十三花!
第二卷 江湖往上 第三百四十七章 你一直都是我的神
一剑抖落十三花,如银光,如披挂,危险到极致的剑术,却美的令人窒息。
那时的龙女还不叫龙女,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小名叫君卿。
回想往事,龙女只记得那日祖母舞剑完毕,倒提三尺青峰来到了自己跟前:“君卿,这剑好看吗?”
剑好看吗?应该是剑法好看吧?
小小年纪的君卿不懂剑就是剑术的含义,只是觉得祖母舞剑时的样子好漂亮,轻盈,飘逸,如九天仙女。
祖母忽然就笑了,伸手把剑给她:“君卿喜欢,这剑就送给你了。”
小小的手握住了大大的剑,那剑却诡异的闪现黑光消失在了自己手中。
“这是莫邪,自此以往,莫邪以你为主。”这是祖母最后的话,那日之后,龙女便再未见过祖母。
祖母只留下了一把剑,却未曾传下过一剑十三花的技法。
后来她加入利刃,一步步从战士成长成指挥官,也不是没想过拿这干将作为兵器,神兵有灵,可溶于体。
可她始终用不顺手,太长的剑,毕竟没有虎鲨猎刀好用。
这把藏在身上的神兵,逐渐也被自己忘记了。
凌欢忽然提起来,龙女竟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她沉默,伸手,手中出现一片轻盈的黑气,黑气逐渐凝实成一把剑的模样,那把剑赫然就是上古流传下来的神兵莫邪!
干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