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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鉴从袖中取出一张符咒,掌心擦出一道火光点燃,眯眼道:“还不出来!”
那符咒之中蕴含着一股苍茫古老的强大威压,在空气之中弥散开来,生生逼得人无处遁行。
这一道符咒,对于常人而言,不过就是一道威压强大的符咒而已,但是对于元神而言,这不吝于黑白无常的勾魂籓,便是想要躲,也无所遁形,无可遁行。
或许真的如同斐鉴所说,钦君是做多了孽,所以现在活该他倒霉遭报应。但凡是钦君心里怕的,越是怕什么,就越是就来什么。
“老匹夫,你我三百余年前的帐,我饶到了你现在。可如今你犯在了我的手上,不论如何,也该好好同你算上一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我大概真的要写成大长篇了???
嗯,今年肯定把他完结掉!!!
☆、第173章 一百七十三章
人要倒起霉来,哪怕不喝凉水都塞牙。
比如说钦君。
他真的是欲哭无泪。
仿佛自打他遇见了孟寒凌; 就再也没有碰上过一件顺心如意的事情!
有些事情; 过去了,那就是过去了。但还有一些; 它完全可以变成一个□□,每天都在倒计时; 你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坏了的□□; 也不知道倒计时究竟还剩多少时间。
它可能随时都爆炸,也有可能永远不会再被人提起。
永远心存恐惧; 便是永远惶惶不可终日。
这种心理上的折磨,远远超过了肉体的苦难。
若是之前的钦君; 他大概也就是心虚,怎么也还够不上恐惧。但今时不同往日; 时运难料。现如今; 他一个孤魂,被人生生从宿主身体里面拉出来,如何能够不害怕。
真要是落在晚菁手上; 能让你速速魂飞魄散; 已经是她慈悲了。
魔族折磨人的法子多得是; 折磨人元神的法子,比折磨活人的更多。
世人恐惧魔族; 也大多与其严苛刑法有关。
有一句俗话,叫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人人都会说; 但也仅止于说一说。特权阶级之所以是特权阶级,那就是因为他们有特权。
而魔族却是典型的他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管你多么位高权重,只要触犯了族规,该怎么罚怎么罚。且没有人会多嘴的求情。
这一点看来,似乎印证了魔族的冷酷没有人情味。
但是恰恰相反,魔族非常护短。
如果有谁在外面做错了,他们带回去要怎么惩罚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哪怕处以极刑死了也无所谓。但是在外面,却是真的轮不到别人说一个不好。
就好像当初晚菁的事情。
她回去之后经历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但是短短五十多年,能将一个原本天真的少女变得冷静到近乎冷酷,多智的宛如妖孽,可见那一段时间,她过的并不算多舒心。
“假若我这一辈子都见不着你了,我也就随你去了。但却偏偏还是要叫我遇见——”
夏其音的身体抽搐了一下,瘫软摔倒在地。与此同时,虚空之中凭空出现一点指尖,然后,是探出的修长白皙的指节,再然后,是一整只纤纤素手。拿手撕开了了空间,从虚空的彼端走出来一个极美极美的白衣女子来,眉目清冷淡漠,如冰似雪,夹杂着丝丝缕缕的寒霜气息而来,丝毫不像是人间所能够有的绝色风华。
正是晚菁本尊。
唇畔带起一丝浅淡冰凉的弧度,道:“如何能够不落井下石一回?”
痛打落水狗这种事,谁也不会拒绝的不是么?
斐鉴在一旁不紧不慢的道:“前辈,他吞噬了如此之多的生灵,想必本身元神亦是大补。拿去炼器,只怕邪念太重,反为不祥。不如拿去连个丹药,彻底的炼化了,正是以煞治煞的良方。再不济,直接吞了也不错,这是没有这许多的功效罢了。”
“他的确是该死。”晚菁抬眸,“但现在却还有点残余价值。”
斐鉴微笑:“那便物尽其用吧。”
晚菁道:“此人曾欲夺走我族太玄笔,虽未得逞,却也导致宝物流落凡尘,至今难寻。不论怎么说,本座也该拿他的魂魄做诱饵,重新寻回至宝。”
这当然只是晚菁想要折磨钦君的一个借口。
他们若是真的着急找太玄笔,以魔族的实力,就算再难找,这么多年,也早就能给找回去了,何至于等到现在?分明就是落井下石的时候顺个便。
又能找到宝物,又能折磨人,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作为一个习惯了考虑事情处处利益最大化的人,晚菁很是精打细算。
斐鉴道:“前辈说的极是。那么在下就先祝前辈,能够早日寻回宝物了。”
晚菁客气的道了句:“多谢。”
太玄笔这个宝贝,着实是个神器。
但却是个鸡肋的神器。
它非常的高阶,且据说有着言灵咒一般的作用。只要是用太玄笔记录的事情,一定能够成为真实。
当然,这只是据说而已。没有人知道这个据说是真是假,因为没有人能够使用它。
神器择主啊!
能够挑主人,证明了它的高级。但是太高级了一直挑不到主人无法被使用,那么太高级的神器,也就是个废物。充其量看上去比一般的笔好看高大上一点罢了,实在是没什么别的作用。
这么个东西,一直都算是晚菁小时候的玩具。
小姑娘家嘛,彼时还天真。瞧见了漂亮精致的东西,总是喜欢的。又因为实在是没人能用的了这个神器,给小殿下当当玩具,其实也是可以理解……
坏就坏在当初晚菁偷跑出去,到人间玩的时候,顺便就把那太玄笔给揣上了。更要命的是,那个时候的晚菁胆子特别大,初生牛犊不怕虎,直接就跑去昆仑参加招生了。
结果可想而知,在魔族这个全员都算高天赋的地方还能算得上天才的晚菁,到了昆仑,碾压别人绝对是妥妥的。
不一定是她自己多想当出头鸟——她也从来就没有这个想法。晚菁小时候还是很贪玩的,从来只求过得去,不求能有多么好,总之看得过眼就成。而是差距实在太大,她想要让别人都不行。
不怕神一样队友,就怕猪一样的对手。
晚菁只是单纯的好奇,想要去昆仑玩一玩,却没想到玩大发了,玩进了内门,就凭她那时半吊子的修为,实在是想跑都跑不掉。
没办法,自己当初的好奇心,跪着也得好奇完。
万幸,只要有心隐藏,并且努力使自己不是很惹眼,魔族的身份也不是很容易暴露。晚菁打算的很好,等到过个几年,自己随便找个理由出去做任务,然后就此一去不返不成。
至于这个一去不返,是索性做的干净说自己死了呢,还是直接逃了,还可两说,要依照届时的情况来定,她目前并不着急。
于是,她就这样优哉游哉的在昆仑过了一段很是舒心的生活。当然,一开始或许还是提心吊胆的,但是提心吊胆收敛锋芒一段时间之后,她发现完全是她神经敏感过头了,于是也就放松了许多。
文课该睡就睡,打坐该坐就坐,切磋功法大多在分寸之内,只要注意不让自己受什么伤,也就好了。
可以说,这几年的生活,即使晚菁后面提及大多是将自己少不经事,年少轻狂,但是不得不承认,这是她一生中少有的轻松惬意了。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学什么就学什么。不需要顾及身份,也没有所谓的大局。每天就做每天的事情,不需要深思熟虑走一步看十步,几十步。别人有什么事,她想帮就可以帮,不想帮就和其他人一道看热闹,然后再时候高谈阔论几句,完全不必担心之后是否有什么利益纠纷,以及会带来什么后果——几乎之后所有的烦恼,在那个时候,都不存在。
可惜啊,这样的日子,终究不过几年而已。
之后送女儿去昆仑,说没有私心,那是不可能的。
父母总是会把自己没有完成的心愿寄托在孩子的身上,晚菁也是一样。她一辈子几乎没有过过那样的生活,所以她就希望自己的女儿可以有一个无所顾忌的童年。
这并非是溺爱,应该教给孩子的道理,她什么也没有拉下。她只是希望女儿能够过得开心。
生死有命,不论说多少遍我没有我不由天,有时候天命到了,却是半点反抗的资格也没有。晚菁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遇见什么意外,也不知道自己能够称多久。如果魔族真的遇见了存亡之危,谁都可以逃,唯独她不可以……自己如果有个什么好歹,等到了必须要蕤儿担起担子的时候,她希望她至少可以比自己来的轻松一些。
又或者,在回忆往昔时,能够记起的,都是美好的东西。
论尽心二字,晚菁这个母亲,也着实是尽足了心意。也许她没有很明显的表现出来,但是爱本身就是无形的,没有表现的必要,只要当事人知道就好,其余的人,既然是无关紧要的,那么自然也不值得费心。
况且,到了晚菁那种位置的人,本身也就不会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了。
这就是上位者所能够拥有的随心所欲的权利。
例如雍正写的“俯仰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这句对联的确大气磅礴,但是如果他不是皇帝,如果他并没有万人之上到无需顾及旁人眼光,如果他还只是雍亲王,那么他绝对不敢明晃晃的将这句话写下来。
万人之上自然孤高,孤高之人却不都是万人之上。
所以那些没有万人之上却孤高的人,以史为鉴,大多没有什么好结果。
譬如昆仑那个被掩盖的血淋淋的例子——程染。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买的蓝牙小键盘到啦!
就是一开始有点不会用然后现在还不怎么顺手(流泪……)
不过这就是带到学校去用用哒!
毕竟我感觉,不对着晋江绿方框我就写不出字来,不对着键盘,我也写不出来……
真是造孽!
昨天去看的 看不见的客人 ,很好看呢!
推荐~
友情提醒,都是套路~
☆、第174章 一百七十四章
若论相貌,程染相貌是极俊的。
若论人品; 程染人品是极好的。
若论天赋; 程染天赋是极高的。
若论性情……这就需要两说了。
同他好的人看他,自然是越看越好;同他不好的人看他; 自然是越看越恨。
雨如晦固然是表情匮乏,但他人情世故还是有的; 并且能够处理的非常好。程染则不同; 他的面部表情虽然也不多,但怎么说总比雨如晦要丰富许多; 可是他却是一个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人,这就很尴尬了。
程染不会无端看不起人; 但只要被他看不起,那么这一辈子都别想要再翻身让他改变观念了。而那些没有被他看不起又没有被他记住的人; 也就是路人; 他基本上是忽略的。
比如说,他有时候说一句话,做一件事; 只是想说就说; 想做就做了; 完全不会去思考说了之后是否会得罪某人,做了之后是否会使谁谁谁感到不悦……这一切; 在他看来,都完全不需要在意。
程染有着极高的修炼天赋,从小到大近百年过的也十分顺遂。在修真界; 除了不能招惹地位高贵的人以外,修为高的人也是不能找人的,而程染很尴尬,他处于两者中间。
他是昆仑未来的内定掌门继承人,但是这时候他还不是掌门,他只是一个天赋修为都颇高的大弟子而已。他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