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书之永不为奴-第6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以后能派上用场罢了。
  
  暂时来看,熊熊知道有这么个人一直窥窃他,心思也能匀出一点给话梅,这对她来说可是好事,而且,话梅醒来后知道是她救了她,就算不生出感激的心,也不会再嫉恨她,到时候她再与她开诚布公地谈谈,只要能与她达成共识,哪怕她是一只蝼蚁,在关键时候也能有大用。
  
  最重要的是,这是玉奴在熊熊这里遇到的收买眼线的唯一机会,牺牲几根头发,很值。
  
  熊熊将玉奴请进屋子,亲手给玉奴倒了一杯茶,“天色已晚,师妹找我何事?”
  
  玉奴也不拐弯抹角,直说了来意:“我是为白天的事而来,我总觉得有些蹊跷,师兄是不是也发现了哪里不对?”
  
  熊熊点头:“你也不是蠢得无可救药,最近一直有苍狼寨的人在熊府附近走动,我今天带你出去无非是想引蛇出洞,再看看他们究竟是冲着你我谁来的,可是今天他们的做派明显是有预谋的,表面上是冲着我,但真正的目标却是你。”
  
  “我?”玉奴感到危机四伏,那些人不会想杀了她泄愤吧?那她还怎么出门回去看大胡子?
  
  “呵呵,你不用紧张,看样子,他们暂时并不想伤你,只是想引你回苍狼寨罢了。”熊熊回来一想,也参透了其中的因由,看来是张远山想借大胡子的伤势做题,引玉奴主动回去,他怎会让他得逞?
  
  “他们为何引我回去?难道是……”张远山?玉奴想到这里忽然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张远山回了苍狼寨?他没有与张员外一起吗?他是为了自己才……
  
  “他们是想引你回去给大胡子陪葬!”熊熊一句话即刻粉碎了玉奴的无数遐想,“我也是刚刚得到的消息,以前我在苍狼寨留下了暗桩,是他们传来的消息,我本不想告诉你,但又怕你贸然出去引来杀身之祸,上届苍狼寨的夫人就被强行塞入寨主的坟墓中,大胡子阳寿将近,祖师鬼老都无法将其治好,大胡子因你而死,且身边一个女人也没有,他们心里恨透了你,想引你主动回去,给大胡子陪葬,怎么?你看不出来吗?”张远山,这招顺水推舟看你怎么接!熊熊抿了口茶,袅袅茶水正好朦胧了他眼中一闪而过的戾气。
  
  玉奴忽然回想起白天发生的事,那个为首的人冲她诡异一笑,又厌恶地打量她,还说,“这一箭,我迟早要还!”天呐,原来是要她陪葬来还,玉奴浑身发冷,呆呆地拿起茶杯来暖手。
  
  忽然,一只手掌重重抚上了她的头顶,玉奴侧头便看见熊熊正温柔地对她笑,“放心,师兄不会让他们如意的,明天就把那帮窝囊废清理干净。”
  
  玉奴摇头,“最多伤几个人敲山震虎就可以了,没必要赶尽杀绝,毕竟他们是对大胡子一片忠心,而我又对不起大胡子太多,不能再杀他的兄弟,师兄,求你不要取他们性命,否则我会终生不安,大不了我这段时间不出门,尽量避开他们就是。”
  
  熊熊实在是无法理解女人的想法,怎么就那么优柔寡断?刚才是话梅,现在又是那帮山贼,熊熊放在玉奴头顶的手用力拔了一下玉奴的脑袋,“随你!”
  
  玉奴揉揉被熊熊按得发麻的头皮,跟他这种天生神力的人相处起来总要受罪,若是在床上,也不知什么体格的女子能经受住他折腾,要是身体弱一点的,不得直接被他撕碎了……玉奴又陷入无限遐想,忽然又想到张远山,想起他让她撩拨他,使他硬起来,还欲拒还迎地说“不可”,张远山在床上就是十足的弱受,不过他肤白且嫩滑,她很喜欢。
  
  “张远山呢?”玉奴不自觉就问了出来,“额…我是问张远山知道这些事吗?”
  
  熊熊视线垂到的茶杯上,微阖的双眼看不出里面的情绪,但声音还是泄露了他的不满,“张远山今天并没出现,如果他知道这件事,必然会赶着来告知你,看来他是不知道的,那帮人不是他带来的。”
  
  “会不会弄错了?他们并不是想引我回去殉葬……”
  
  “你回去吧!,我言尽于此,你爱信不信!”
  
  玉奴看见熊熊语气冰冷,已然是不想再费话了,他一直都是这样,不喜欢和“蠢货”说没意义的话,玉奴知道不能再问下去了,便起身说:“师兄,告辞了。”
  
  走到门口时,忽的听到身后的熊熊说:“玉奴,我最讨厌一句话说两边,别明知故犯给我添乱,否则,我饶不了你。”
  
  玉奴知道他不是开玩笑的,回身点头说:“师兄,我知道该怎么做。”
  
  回到暖玉阁,屋里的地龙烧的热热的,玉奴紧绷的心情也舒缓了些,熊熊是习武之人,冬天也是一身单衣,跟不需要火炉地龙什么的,待上一时半刻,脚都冻僵了。
  
  她缩在被子里,看着床头打包好的小包袱,心里五味陈杂,当初她逃出张府的时候也打包过一个小包袱,但是被大胡子背走了,大胡子虎背熊腰,背着那个小包袱十分滑稽,只是他自己看不见,所以从来都不觉得,他现在还保存着那个包袱吗?如果保存着,那她看到包袱会是什么心情,一定是睹物思人,想到她这个“水性杨花”的坏女人就气不打一处来吧……
  
  希望他不小心把包袱弄丢了。
  
  第二天一早,玉奴去熊熊那里找他练箭,话梅守在门口,见了玉奴也不那么飞扬跋扈,怨气腾腾了,而是温顺地恭身向玉奴行礼,玉奴亲热地拉起她的手来,“话梅,你这么快就好了,昨天魏中那一掌劈的极重,我以为你得养上两天,看来你身体极好,伺候师兄也不用太受罪。”
  
  玉奴说话时语气极正经,可话梅听了话里的内容就忍不住往歪处想,什么“伺候师兄也不用太受罪”,脸上窘得一下子就红了,“奴婢皮糙肉厚,挨一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侍候少主却是一刻也不能耽搁,故而一早就过来了。”她说话语气也恭敬,看起来比以前讨喜一点了,玉奴拍拍她的手,进了房间。
  
  身后,话梅立刻把手收入袖中,身体僵硬,垂头不敢乱看。
  
  次日早上,玉奴依旧对话梅像姐妹一般亲热地拉她的手,还帮她整理耳边翘起的发鬓。
  
  第三日早上,玉奴与话梅更亲,还给话梅带来一瓶玉人歌的香露。
  
  熊熊冷眼旁观,心里却是压着一股无名的火气,这两天练箭的时候,每天都给玉奴多加了“射箭一千次”的任务,练不完不准吃饭。
  
  第三日下午,话梅跪在地上向熊熊请求,要去一趟暖玉阁答谢玉奴的救命之恩。
  
  熊熊冷冷道:“你的命是我饶的,不是她救的。”虽然这样说,但还是放话梅去了暖玉阁。
  
  话梅拜谢,来到暖玉阁,却没跟玉奴说什么感谢的话,因为话梅一进门就被玉奴亲热地拉住双手问长问短:“师兄房中冷的像冰窖,难得你们这帮娇弱的小姑娘能在里面一站就是一天。”她说这话的时候完全忘了自己的身体是十二岁。
  
  话梅被玉奴拉着手,很不自在,表情都有些僵硬,“能侍候少主是奴婢的福分,冷点算什么。”
  
  “身体真好!”玉奴感叹道,“若是我,半天就要得寒症,上次我去坐了一个时辰,冻的膝盖都疼。”
  
  话梅:……根本没法将话头接下去。
  
  玉奴根本没在意,又自顾自地说:“你们都是怎么练出来的?难道你会功夫?”
  
  话梅这才说上话:“会一点,能侍候少主的仆俾多少都懂一点功夫。”
  
  玉奴:……都会功夫!!!现在看来,凭她一人之力,想要取熊熊腋下血,无异于诸神之战。
  
  好像憋了几百年没说话似的,玉奴又絮絮叨叨与话梅说了半天话,话梅起身要走了,玉奴还舍不得,拉着话梅的手不让走,话梅推脱说:“少主让我尽快回去,晚了少不了责罚。”这才脱身。
  
  晚上,习晴帮玉奴洗漱完才离开,玉奴在门口站了一会,却定没人在外面偷看偷听,这才拿出一张纸条来看。
  
  三天的努力终于没有白费,话梅成了玉奴的情报员。
  
  玉奴又感叹自己没有选错人,她本以为话梅会像她一样,偷偷摸摸地塞纸条给她,却没想到话梅会正大光明的以谢恩为理由来拜访她。
  
  确实,她这几天在熊熊和他的五大侍婢,还有习晴眼皮底下作弊实在是很辛苦,话梅这种做法就轻松了一些。
  
  不过好的是一切努力都有了收益。
  
  玉奴看着纸条上密密麻麻的小字,越看越心惊,越看越胆寒,看完后竟出了一身冷汗。
  
  能得到话梅,真是太值了!
  
                      
作者有话要说:张远山只得又消失两天,但他会在不远的地方看着女主。。。

  ☆、第 74 章

  纸条上说:“少主先天不足,活不过五岁,夫人曾用前夫人的身体为少主练续命蛊,蛊成人亡,少主记恨于心,将前夫人的尸首藏于卧房中,时时警醒。”
  
  玉奴将纸条放于烛火上,纸条上的小字好像要诉说冤屈般扭曲着,挣扎着,最终逃不过炽热的火焰,顷刻间化为乌有。
  
  熊文秀虽说是救人,却以牺牲另一人的性命为代价,这未免太不通人情,或许是熊文锦强烈要求熊文秀这样做的也说不定,熊熊也曾跟她说过,他自小就记事,他听见熊文锦求熊文秀救他。
  
  都说“为母则强”,玉奴没当过母亲,不能体会其中的感受,也不好评判此事,但熊熊的做法就是真的太变态了,熊文锦已死,他还藏着她的尸体不让她入土为安,这作为儿子就是大不孝啊,若真是痛恨熊文秀,死都会记在心里,何须用一具尸体警醒?
  
  对了,他会把尸体藏在哪里?难道是那张大的出奇的床下面?
  
  想到这里,玉奴就觉得脚下阴风阵阵,就害怕床底下伸出一只手来,赶忙又蹦又跳上了床,整个蒙在被子里。
  
  虽然震惊,但一冷静下来,玉奴也有些怀疑,熊文秀办事稳妥,这样阴毒的续命法子恐怕是非常秘密进行的,这件事应该算得上熊府的秘辛,话梅如何得知?
  
  玉奴左思右想,都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想不出来,究竟是哪里不对。
  
  干脆躺好睡眠,之前习晴帮她换上了古代版的睡衣,上面是一个宽松的纯白云锦斜襟睡袍,只衣领上绣了粉红色的合欢花,下面是相同面料的裤子,裤脚上绣了粉红色的合欢花,看来,熊文秀对合欢花是情有独钟。
  
  这睡衣美则美矣,但穿起来很不舒服,特别是上衣,翻几个身就会扭到没型,有时睡着了就会被扭成麻花的上衣勒醒,所以玉奴经常脱了衣服再睡,早上叫习晴帮忙更衣的之前再穿上。
  
  玉奴手在被子里将衣带解开,脱了睡衣扔出被外,果然轻松了很多,可以安心睡觉了。
  
  白天跑了一天,一躺下才发现浑身酸软,玉奴确实累了,片刻就浅浅入眠,半睡半醒之间,鼻息闻到一股似有似无的兰香味,那味道很熟悉,有点像张远山,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白天想了几遍张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