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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了一句话:
“再敢踏入我陈家的门槛一步,就不只是废了你们的手脚那么简单。”
那些壮汉果然不敢再踏入陈家的门槛半步,也不顾于夫人在后面吆喝,你搀着我,我搀着他,连滚带爬的没影了。
在他们眼里,李丰哪里还是什么十七八岁大的高中生,这简直就是凶神啊!
不只是废了他们的手脚那么简单,那可不就是杀人了嘛。
他们虽然不认为李丰真有胆子杀人,但当时李丰说话透露出来的杀气,还是将这些人吓破了胆。
那五六个壮汉夹着尾巴跑走后,周围顿时炸开了锅。
“陈家的小子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把那几个汉子打的屁都不敢放。”
“是啊,没听老陈说这小子还练过武啊。”
“我儿子和他一个学校。在几个月前,他一直都是盛名已久的怂蛋,可最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突然就变得非常厉害。当然,只是说他打架比较厉害。”
陈国华和张慈子也愣住了。
李丰六岁进入陈家,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就是李丰身上有多少根汗毛他们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可是……
李丰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厉害了?
张慈子用疑惑的目光看向女儿陈潇瞳,后者也不知该如何解释。她同样也不解,李丰为什么能一夜之间就仿佛换了一个人。
她当初又何尝不是和陈爸陈妈一样吃惊。
他们都自以为的很了解李丰,或许,他们从未了解过。
见到李丰这么厉害,张慈子说话更加有底气了,“于夫人,你带几个纸包的老虎吓唬谁呢?莎莎,过来,在陈家我看谁敢把你怎么样。”
于夫人脸上阴晴不定,她如何能想到最瞧不上的李丰竟然打架这么厉害。那身手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高中生能有的啊!
“狐狸精,你给我等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就不信你能待在陈家一辈子。”
于夫人也是个聪明人,见形势不对,留下一句威胁的话,灰溜溜的而去了。
李丰轻哼了一声。这样的事情,绝对不会再有下次。
于夫人到家没多久,于局长便回去了,但今天这位局长的脸色却不太好。他不动声色的从包里取出了几分文件,扔到于夫人面前,只说了两个字:
“签字。”
文件的上头,赫然便是‘离婚协议’。
于夫人一愣,当即骂道:
“你竟然要为了那个死狐狸精跟我离婚?是不是今天我去找那个狐狸精的事情,让你不高兴了?你可真有出息啊。”
于局长一掌打在于夫人那还没消肿的脸上,呵斥道:
“无知,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都不知道。离婚不是为了我好,而是为了你和孩子。你要是不想让咱们孩子出什么意外,就签了这个字。”
于夫人这才慌了。
“我没得罪什么人啊!”
于局长张开口,但没发出声音。
今天他把董莎莎送到滨河小区就回去了,对里面发生的事情并不知道。
但是,不久他就接到了一个电话。一个来自省里的电话。
那个人只说了一句话:
“你要不想让家人有事,就以最快的速度办理离婚手续。因为你家夫人,给你得罪了一个你得罪不起的人。”
那个人的名字于局长可以说是如雷贯耳,最近更是听出了茧子。
名字有三个字:
李仙人!
第110章 仙人收徒
于夫人走后,董莎莎也走了。
她只对陈爸陈妈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当时又是傍晚,董莎莎无助的背影在红色夕阳的映衬下,仿佛要融化一般。
李丰知道、陈家人也知道,她这一走,就不会再回头。
陈妈说:“莎莎,我们没有怪你。”
陈潇瞳说:“你留下吧。”
就连寡言少语的陈国华也说:“进了陈家的门,你便是陈家的人。”
董莎莎的脚步顿了顿,可她依旧没有回头。就真的那么被傍晚的夕阳融化掉了。
是夜,星悬千里。
龙公园一号别墅的阳台上站着两个人。
前面的是一位少年,他负手而立,看着满天星河,胸中似有一股傲视天下之气。少年后面站着一名少女。少女芳年十七,正值青春年华。但她的脸上却有着一种少女不该有的沧桑与对世间的迷茫。
两人就这么已经站着半个小时,谁都没有说话。
最后还是后面的少女说话了。
“你对我很失望吧?”
董莎莎看着面前李丰的背影,有一种想要去抱抱的冲动。但她知道,这不可能,永远都不可能。
李丰沉吟片刻,到底还是点点头,“是啊,挺失望的。”
虽说他当初是为了完成女人劫任务才接近的董莎莎,但那一天,他确实真的有心想把这个苦海中的女孩救赎出来。
倒不是他想当什么圣人,他也从未觉得自己一个圣人,或者说都不能算一个好人。但,他还是觉得那样的生活,对于一个女孩来说未免太残忍了。
他把董莎莎解救出来,是想让她看到这个世界明暗的一面。李丰不明白她为何又要回去,难道她就那么需要男人?
董莎莎惨笑一声,轻轻说道:“你知道吗?我至始至终都很羡慕瞳瞳。”
李丰没有问为什么,他知道这个女人有话要说。
董莎莎也确实说了:“世间女人都想做那人间四月天的林徽因,可有多少能有她那么好的运气呢?大诗人徐志摩可以为了她抛家弃子,梁思成对她呵护备至,金岳霖因她终生未娶。”
“瞳瞳就是这样的女人。她出生在一个好家庭,叔叔阿姨是那么的爱她。”她看了李丰一眼,加了句,“还有一个可以为他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的男人。”
“而我呢,我和余美颜一样,一开始就是个不幸。你知道余美颜吗?当然,你怎么可能知道。据说她跟三千多个男人上过床,在所有人看来,她就是一个放荡不羁的女子罢。你知道她自杀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李丰还是没有说话,董莎莎仿佛是在自言自语。
“她说‘来世或可做一纯洁女子,得到真正的自由’。可世间的林徽因就只有一个啊,在这个世界,林徽因已经有了,余美颜还没有。”
李丰怔了一下,突然明白了什么。
他错了,一开始就错了。
他以为自己早已把董莎莎救赎出来那苦海当中,实则却是将她推入了更深的地狱。
这个女人早就一无所有了。她斩断了过去,却没有未来。她不能一直借住在陈家,她需要给自己谋个出路。
李丰转身,说了一句话:
“你可愿做我的记名弟子?”
董莎莎一愣,不太明白李丰说的话。
接着李丰就扔出了一个重磅炸弹:
“我是李仙人,我问你,可愿做我的几名弟子。”
董莎莎更加懵逼了,觉得李丰是在说胡话。她是见过那位大名鼎鼎的李仙人,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与李丰相比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李丰怎么可能是李仙人呢。
可不等她细细斟酌,李丰一拂面,相貌突然大变,就连个子都在呼吸间拔高了一些。
董莎莎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男人。
刚才是李丰,而现在,的的确确,确确实实,就是在江南人家昙花一现的李仙人。
她的脑袋一片空白,李丰怎么可能就是李仙人!她不是没有起过这样的念头,但在见到李仙人的那一刻就被她掐灭了。
李仙人举手投足便可让整个豫南的大佬俯首,而李丰呢,她连在陈家都抬不起头。
李丰皱了皱眉,有些不悦,“怎么?做我的记名弟子还委屈你了不成?”
记名弟子其实就是和实习生差不多,不算正式的弟子。李丰虽然这一世重生为地球,但在她心里,他依旧还是天涂山的弟子。如果是其他人,她收作弟子倒也罢了。在天涂山最为不齿的就是董莎莎这样的女人,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家的那位师父会不会生气。
而且董莎莎资质平平,做他的弟子远远不够资格。就是这个记名弟子,也完完全全是可怜她。
董莎莎不知如何是好,但在李丰…或者说李仙人的逼视之下,她没有摇头的底气,最终点了点头。
李丰又道:“董莎莎这个名字太俗,以后你就叫虾条。”
“啊?”
董莎莎苦笑不得,难道在这个男人看来,虾条就非常高端大气上档次吗?
李丰一本正经的继续说,“名字变了,以前的那些为师也不再计较,你也无需去想。过去的不可改变,便让它过去。未来,你记住、你不再是董莎莎,你是虾条。”
“在这世上,不管是人,是神,是鬼,我李丰的弟子,谁都欺负不得。谁若敢再碰你一下,为师给你一剑,斩了便是。”
一道寒光从天而来,唱啷一声,落于董莎莎的面前,入土三寸。
这片刻功夫,吃惊的事情太多,董莎莎都不知道脸上该用什么表情了。
眼前的剑是一把蓝色的冰寒剑,剑身通体透明,周围有寒气环绕,以剑为中心,直径一米内都布了一层寒霜。
“此剑无名,由我用天地极寒之气所铸,为今正好九十九天,可斩尽这世间的一切事物。你若是喜欢,便给它取个名字罢。”
“名字……”事情来得这么突然,她完全没有准备。
这时候她突然想起曾读过古龙先生的小说,其中有一句话让她惊为天人: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
于是,她道:“那…便叫光寒剑吧。”
“你喜欢就好。”随即,李丰又虚空招来一剑,晃动身形,满屋剑影飞舞,“此剑法名为天涂八剑,你只需学会两剑,便足以让你无敌于世间。”
董莎莎张大嘴巴,不敢相信,那位鼎鼎大名的李仙人就在眼前;不敢相信,这个曾经的李怂蛋,竟然不知何时,已经需要他来仰望了。
她知道,这不是梦。
或者说,镜花水月,以前的那些才是梦。
是的,过去的不可改变。董莎莎这个名字,她已舍弃,以后,她叫……虾条!
第111章 雷动风轻千云果
董莎莎正感慨着虾条这个名字,不可谓不俗,不可谓不雅,不可谓不难听之时,外面忽然刮起了大风。风来的快且猛,吹得窗户哗哗作响。
董莎莎动身把别墅的窗户一一关好,小声嘟囔了句:
“见鬼了不成,刚才还好好的,这忽然间怎么要变天啊。”
八月的天本就易变,她也没有想太多。
她又回到李丰身后,却不知该如何称呼面前的少年。
是叫李丰,还是叫李仙人,或者叫师父?
李丰似乎知道她心中所想,开口说道:“没有旁人的时候,你可以叫我师父,如果小妹在的话,你还叫我李丰。”
董莎莎开口说道:“起风了,回屋吧,师父……”
突然换了称呼,这让她感觉好生别扭。在不久前,这个少年还是她的同学。如果再往前倒到,这个少年还是她瞧不上的怂蛋。可如今呢,这个少年却已经摇身一变,成为了威震豫南的李仙人,而且还成了她的师父!
“对了,还有一件事。”李丰并没有要回屋的样子,开口道,“我是李仙人的事情,暂时不要让小妹知道。”
“为什么?”董莎莎不解,“你知道的,瞳瞳她非常崇拜你,如果让她知道你就是她的偶像,她一定会很开心的。”
李丰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