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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哎哎!”道人忙把人拽回来,扯着笑腆着脸说,“先生,我也是看你我有缘才不惜道破天机,你若是不信,不出十天,必有血光之灾……”
长期的生活困窘不仅练就了他的厚脸皮,更铸就了他一张巧嘴,这种套话信口就是一出。
滔滔半天见青年仍不为所动,道人便立马转换了业务方向:“贫道这里除了消灾解难,还能除妖降魔,驱邪祈雨,此外堪舆风水、前程姻缘……无一不通,先生就没有点用得上的?”
边说着,边偷眼去瞟那青年,只见青年挑眉瞥他两眼,黑白分明的眼珠子转了转,像是被他的热情打动,勉为其难地动了下嘴皮子,道:“你这里有没有什么镇妖祛邪的符?”
“有有有。”见终于有了生意,道人激动得连连点头,“不管是镇妖还是祛邪,要什么符都有!”
陆一鸣刚想说随便来两张,道人已掏出一大把符纸塞到他怀里,笑得几颗大板牙直闪:“两枚铜元一把,不单卖!”
这么便宜,青年也不好再说什么,掏了钱只当打发了,不然絮絮叨叨的吵死。
原打算道士一走就随手把符丢掉,奈何那道士还站旁边冲他傻笑,一点要走的意思也没有,估计是定点生意。
道士嘴里还叽叽呱瓜:“把符烧了成细灰,撒在水里搅一搅,妖怪喝了能现出原形,人喝了能祛邪治病……”
啧。就你这道行,省省吧。妖怪能乖乖喝下还要你画符?
陆一鸣嘴上应着好,不耐烦地看了看天,眼角瞟到不远处拐角走过来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抿了下嘴,匆匆当着道士的面把那堆符草草整理了下,塞到怀里。
这才慢步冲那人迎上前去:“……阿金!”
那个身材高挺的人循声抬眼望来,色泽浅于常人的眸子在阳光下闪动着灼烈的光亮。
陆少爷的身影清清楚楚地映在两枚透亮的瞳仁上。
陆一鸣走到他跟前,粲然一笑:“药材送到永安堂了?”
“嗯。”
刚才金叵罗和铺子里的伙计出来送货,陆一鸣正好出来和一个老主顾谈续约的事情,就一起进了县城。
为了提高效率,兵分两路,约好到点在这个路口碰面。
“小张呢?”陆一鸣环顾,不见伙计和马车。
“那头。”金叵罗指了指拐角那边。
这条巷子太挤,马车不好进来,伙计就在路口等着。
两人一起走了几步,陆一鸣回头去看刚才那个道士,人已经不见了。
不由侧头轻笑:“嘿,走得倒挺快。”
“谁。”金叵罗随着他的视线往后一瞥,看到了川流不息的人流。
“没事儿。”陆一鸣摇摇头,“本来还想顺道逛逛,现在没什么兴致了,晦气。回去吧。”
明明已经过了午后,阳光却仍然烈得扎眼。
近来天也热得有些异常。
陆一鸣随手揩了把额角淌下的汗,感受到旁边比阳光还灼烈的视线投过来,脸都快被扎穿两个洞。
他有些尴尬地清咳两声。
明明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行人纷纷,他楞是觉得比两人独处更不自在。
活像一只涂满了香油的烤鸭正和只饿得两眼直冒绿光的野猫出现在同一张桌上。
也不好看回去,只得望着前面的路若无其事地道:“……你走前面。”
“什么?”金叵罗眸色一动。
陆一鸣信口扯起了犊子:“前面的光晃眼,你替我挡着。”
金叵罗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两眼,却没有戳穿这种拙劣的借口,唇角勾出一个嘲讽的弧度,毫不费力地迈大了步子,领先几步走到了前面。
陆一鸣松一口气,抬起头,眯起眼懒洋洋地看着阳光在前面那头被陈姐染黑的柔软发丝间缠绕。
金叵罗个子极高,但也只是比他高出小半个头而已,走在前面根本不可能挡得住光,更何况,阳光是从侧面照过来的。
“哟,”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地东西,陆一鸣迈步上前,伸手撮起了金叵罗后颈垂落的头发,用食指和拇指搓了搓,“长长了。”
“放在里面的,可不一定就是宝贝。”周小生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朝楼船下方瞟了一眼,“起来,找事的来了。”
周云轩放眼往下看。
自古以来,许多收藏家往往会以高价觅来此虫,雌雄成双,将其中一只和名贵的收藏品一起放在一只金匣子里,将另一只单独放在另一只小木匣中。
——万一藏品失窃,就可以用剩下那只相思虫追寻失物,往往有奇效。
只可惜相思虫寿命虽长,却天生难产,后代极少,一对相思虫一生可能连一枚卵都无法产下,更遑论一枚卵还需数十年方可成虫。
茶几上的这些相思虫,全是当年随同族长说的东西一起放到匣子里去的,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若是失窃可以找回。
上回他们两人去了趟陈宅,花了不少功夫,才勉强在陈连城的房间里找到这些虫骸。
至少说明,那只下落不明的匣子,在陈连城的房间里被打开过。
“快了,”周小生摆弄着掌心的一只檀香木盒, 指尖一弹,盒子上的活扣被顶开, 盒子里沙沙地掉落出十几枚芝麻大的金色壳子,“再等等。”
他不紧不慢地把这些金色碎壳摊在茶几上, 摆出花的形状。
“这些是相思虫的残骸?”周云轩拈起一枚, 眯起眼睛对着阳光细细端详,“原来它们死后变成这个样子……”
所以相思虫越来越罕有。
到了现在,除了专门饲养,它们在民间已是绝迹了。
这种虫子一旦进入到密闭空间,则自动进入长眠状态,不吃不喝,不动不弹。当重见天日,则可复苏如故。
此虫还有一种奇异的特性,身体可与金子相融,若是投入金匣之中,则如鱼得水,可与金子融为一体。
周云轩皱着眉头:“表哥, 什么时候才能走?在这呆了快一个月了, 什么都玩腻了。”
现在再叫他上台演戏,他也不想干了。
“养了那么多年, 竟然一下子死了这么多!”周云轩摇摇头,“那只匣子里的东西有多宝贝?族长竟然下了血本放了这么多相思虫,平常我要摸一摸这些虫子他都不许呢。”
相思虫是一种寿命极长的金色甲壳虫,短则可活数十载,长则可数百岁,极为罕有。
相思虫往往以一雌一雄为一对,长相厮守,若将彼此分开,即使相隔千万里, 也能感知对方所在, 有如指南针一般, 将头指向伴侣的方向,伴侣死去,另一方也会在几年前慢慢死去,故得此名。
半透明的金色壳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嗯。”周小生淡淡地应道, “可惜都死了。”
河畔。
楼船依旧。
二楼的甲板上, 两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茶几畔看风景。
第111章 犯病
文渊和署里的人跟张若山多少有些交情在,即便要公事公办,也还是有下不了狠手的时候。
可是刘副官的人不一样。
他们可以让张若山在体表毫发无伤的情况下,受尽折磨。
文渊在等待的当口已经将这几日审问的笔录扫了一遍。
张若山除了反反复复地把前情供述外,其它一字未吐。
但这远远不足以证明他的清白。
——谁都知道偷窃和杀人的结果有着天壤之别。
即使确实杀害了敲钟老头儿,也没有人会轻易坦承的。
尤其文渊心里很了解张若山,张若山是一名有着超乎常人的承受能力和心理素质的优秀警员。
上次若不是警署这边掌握了赃物从他姐夫手里流出来的铁证,他绝对不会承认偷窃的事实。
按照流程,若是再审不出点什么,过一段时间人就得放了。
换言之,张若山自己也非常清楚流程,只要他继续忍耐,他很快就可以重获自由。
他是绝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松口的。
“吃过了没有?”文渊把卷宗合起来一放,对刚刚在桌子对面坐下的人温声问道。
现在已经到了晚饭时间。
当然,他自己还没有功夫吃。
张若山怔了怔,麻木的眼瞳深处像被唤醒了什么般亮起两星微光,他嘴角抽畜了一下,像是在苦笑,低低地道:“吃了碗粥。”
铺子打了烊,陆一鸣就和金叵罗到旁边的粥铺吃粥。
陈姐不在的第一天,陆一鸣想她……的厨艺。
平时常常是陈姐做好了三人份的饭菜,他却不一定回家吃,总觉得都是那些菜色,早吃腻了。
现在吃不上了,倒是开始想念。
金叵罗对食物一向可有可无,兴致缺缺,陆一鸣随便给他点了一碗一样的。
很快,老板娘端上两碗虾仁粥。
陆一鸣拿起勺子对着虾米粥大块朵颐,不一会儿就捞完了虾米,粥却还剩大半。
再执着地捞了半天,已经一丁虾皮都捞不着了,瞟一眼金叵罗的碗里,几乎分毫未动,拇指大的虾仁浮在粥面上半隐半现,色香俱全。
他还没开口,金叵罗就径直把整个碗推了过来。
“我不吃。”
陆一鸣不跟他客气,大方笑纳。
金叵罗不吃饭也不会饿。
吃了几口,抬头问道:“你除了金子,还喜欢吃什么?”
金叵罗眸中浮起玩味的浅笑。
陆一鸣感觉到他的视线似乎在自己唇间流连,忙在他出口前皱眉道:“算了,当我没问。”
啧,真是。
一不小心就陷入了奇怪的氛围。
这畜牲,莫非跟那些猫呀狗呀一样,也是挑春天发情?
旁边忽然有人惊喜地唤了一声:“这不是一鸣么!”
陆一鸣勺子一顿,扭头看到隔壁桌俊朗的青年男子,先是一怔,随即笑起来:“秦秋?”看看那人旁边穿着洋装的年轻女人,又是一怔,“哟,秦春!你们姐弟俩怎么回镇上来了?”
竟然是旧时的邻居,秦氏姐弟。只是后来秦家举家迁到了省城,很少再联络。
秦春笑笑:“先前的旧宅子之前一直在租,近期有人出了大价钱说要买,老父亲身体不便,我便和秦秋回来处理一下。刚想登门看看你呢。”
陆一鸣向金叵罗介绍:“哦,这是我的两个发小,秦氏春秋,多年不见。”
又向秦氏姐弟指了指金叵罗:“这是我……嗯,朋友。金叵罗。”
双方彼此以目示意。
秦秋端详了下金叵罗:“这位金先生,不仅相貌出众,名字更是特别啊,跟我们这些大俗名就是不同。”
“那是自然。”陆一鸣暗笑,得意洋洋瞟瞟金叵罗,只差没炫耀这名字是他取的。
发小阔别重逢,自然少不了叙旧。
顺势拼了一桌,谈天说地,其乐融融。
“上次见面还是你去京城上学时坐轮船经过省城,当时你来得匆忙,我也没能好好地尽地主之谊,今天见得也匆忙,也只能将就下了,哈哈。”秦秋让老板娘添了壶竹叶青,斟了三杯,不忘解释,“我姐姐大病初愈,不能喝酒。”
陆一鸣掐指算一算:“那都有三四年了吧。”
秦秋想起什么似的,笑起来:“我们在县城时遇上柳汀了,她坐在另一辆车上,还送了我们几个草饼,说是去县城医院探亲戚的病。”
陆一鸣脸色微微一沉,嘴边的笑意却未消。
没察觉到气氛的变化,秦秋继续自顾自地说道:“看她肚子都这么大了,得好几个月了吧?你怎么不陪着她一起去,为人丈夫的,你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