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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女谋宫-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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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真的要通过死亡这种方式才能穿越回现代?若死了真的能回到现到,绝对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若死亡无法让她回到现在,那她就成了短命鬼了。对于这种无法确定的事,她实在不好做出决定。
    曹秀灵听到李思雨的话,心中十分感动,当日她只是碰巧救了落水的她,未曾想到李思雨会如此维护和保护她。
    张姨娘见李思雨面上没有丝毫惧色,不知道她是无所畏惧,还是年幼无知。她道:“你是为了保护秀灵才会得罪大小姐的,按理说我应该护你周全的,但是你也知道我虽名义上是姨娘,实际上在侯府的地位连丫鬟都不如。我自保都难,更别提护你了。如果有朝一日大小姐真的对你下手,希望你不要怪我不出手救你。我是有心无力。”
    说实话她心里其实有几分喜欢李思雨的,但她喜欢没有用大小姐不喜欢,大小姐不喜欢的丫鬟侯夫人也不会喜欢。虽说大小姐发誓不会计较昨日之事,但大小姐不计较并不意味着侯夫人不计较。这后院终究是侯夫人的天下,李思雨做过的事是瞒不过她的。一旦被她知道了昨日的事,李思雨定然性命不保。
    李思雨没有想那么多,她道:“我明白张姨娘和二小姐的处境,若真有那么一日,我希望两位能够以自保为主。”
    对于封建等级制度,她从电视和书本上了解过,也知道作为不受宠的小妾和庶女,在古代的大家族中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可以说是那种说不上什么话的人。若她在后院真的发生了什么事,她还真的不指望张姨娘和二小姐能够有能力救出她。她们能够自保就已经很不错了。
    张姨娘对李思雨越看越顺眼,如此识大体的丫鬟实在是不多见。
    曹秀灵道:“以前我没能护住小荷,这次我希望我能够护住你。”
    李思雨道:“二小姐能有这份心,我就已经很满足了。还是那句话,若小雨真有什么事,还希望二小姐以自保为主。”
    李思雨不愿继续这个话题,她转移话题道:“张姨娘今日来此可是为了侯爷寿辰之事?”
    一说到侯爷寿辰,张姨娘不由正色道:“正是。”
    虽说侯爷今年不打算举办寿宴,但家宴是肯定少不了的。作为姨娘,她必须为侯爷准备礼物。若是她送出的礼物能够让侯爷高兴,说不定还能获得侯爷的宠爱。那时候她们母女在侯府的地位就会有所不同。只是要讨侯爷欢心,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没有忘记争宠,不过,侯夫人一直没有给她机会。当然,最主要的是侯爷并没有把她放在心上。侯爷对她失去了兴趣。

  ☆、第009章 侯府张姨娘(二)

说起张姨娘她也算是一个人物。她原是侯夫人身边的丫鬟,不过她不甘心一辈子做丫鬟,于是趁着侯夫人怀曹雪之际,勾引了侯爷,爬上了侯爷的床。她发现自己怀了身孕之后并没有伸张,一直掩饰着,直到快要生产了才对侯爷说自己怀了他的孩子。最终孩子得以平安生下来,而她也成功的当上了姨娘。
    若是之前就让侯夫人知道她怀了侯爷的孩子,估计曹秀灵根本不可能平安出生。好在曹秀灵是女儿身,所以她出生后曹夫人倒是没有对她下手。
    不过,正因为如此,侯夫人对她恨之入骨。加上侯爷对她只是一时兴起,并无什么留恋,会抬她做姨娘只是看在她为他生下了女儿的份上。所以,张姨娘在府中的日子并不好过。
    其实曹夫人之所以会留下妾侍所生的曹秀灵,一方面因为她是女儿身,不会威胁到她儿子在侯府的地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若侯府的所有妾侍都无所出,只有她这个正室有孩子,别人难免会说闲话。所以,曹秀灵才得以活到现在。
    听闻张姨娘是为了侯爷的寿辰而来,曹秀灵道:“姨娘可想好了送爹爹什么礼物?”
    虽说张姨娘是李思雨的亲娘,但按照当朝的规矩,李思雨只能叫她姨娘,要叫当家主母即侯夫人为娘亲。
    张姨娘道:“我正在为此事为难,贵重的我们没有,便宜的又怕侯爷看不上。”
    曹秀灵听后也是一筹莫展,是呀,她们没有什么东西能拿得出手。
    见母女两人一筹莫展,李思雨道:“侯爷应该是见惯了奇珍异宝的,你们即便能找到什么宝物,估计也入不了他的眼。倒不如送点稀奇点的东西。”
    若是侯爷要大宴宾客,她们就得挑贵重的送,因为侯爷要面子;可侯爷只是举办家宴,那礼物是否贵重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心意。
    “稀奇的东西?”张姨娘若有所思,什么东西对侯爷来说会比较稀奇呢?
    李思雨想了想,“张姨娘擅长什么?”
    张姨娘仔细想了想,她好像没有什么是特别擅长的。
    李思雨道:“换句话说,就是侯爷当初是为何喜欢上张姨娘的?”
    送礼主要是为了讨侯爷开心,既然是讨他开心,自然要送他喜欢的。李思雨心中其实也有自己的小算盘,若是张姨娘能够得宠,她在侯府就相当于多了一座靠山。她之所以指望张姨娘而不指望曹秀灵,是因为她知道,以曹秀灵的性子,她做不好这种争宠之事。而张姨娘当初既然能够从一个丫鬟坐到姨娘,想必还是有些争宠的天赋的。
    李思雨这么问,张姨娘倒是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摇摇头,“老爷当初”她想了想还是决定用李思雨所说的“喜欢”这个词。“老爷当初会喜欢我,其实是因为我给老爷唱了一首小曲。可府上后来来了个赵姨娘,天生就有一副好嗓子,我唱的歌曲自然没有她唱的好听。侯爷也就渐渐的把我忘了。”
    李思雨笑道:“千里马也得要有伯乐赏识,好的嗓子也得遇到好的歌曲才能发挥作用。”
    张姨娘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她心中充满了疑问。
    李思雨道:“张姨娘当初能够用歌声打动侯爷,想必歌喉是不差的。只要有好的歌曲,张姨娘必定能给侯爷带来惊喜。所以夫人不用妄自菲薄。”
    “妄自菲薄是什么意思?”曹秀灵自由没有上过学,不识字,也没读过书,所以并不明白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李思雨微微一愣,随即道:“妄自菲薄的意思就是自己看轻自己,我的意思是张姨娘要对自己有信心。”
    张姨娘一直觉得李思雨的谈吐不凡,如今更是觉得如此。她不由对李思雨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她道:“小雨,你真的出生在贫苦人家?”
    曹秀灵并没有明白母亲的意思,她道:“小雨的确出生在贫苦人家。”她对李思雨之前说的话深信不疑,从来没有怀疑过。
    李思雨倒是猜到了几分张姨娘的意思,她道:“我虽出身贫苦,但我娘是一个没落的贵族小姐,知书达理。小时候我娘在世时,也曾教过我读书习字。所以,还是懂些诗书。”
    她好歹是个大学生,谈吐自然与府里没有受过教育的贫苦人家的女子有所不同。她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引起了张姨娘的猜疑。
    张姨娘有些诧异,我只是随便一问,她就猜到了我的心思,这丫头实在是聪慧。
    张姨娘道:“原来如此,若是你娘的娘家没有没落,我想你定然是个大家闺秀。也不至于沦落到此当丫鬟。”
    李思雨脸上适时的露出了忧伤的神色,“是呀,要是外公家没有没落,我应该不至于弄成这样。不过,能遇到二小姐这样的主子,也算是小雨的幸运了。”
    她只是信口编造自己的身世,没曾想倒是与原主的身份有些吻合。若是原主的外公家没有获罪,原主至今还会是李侍郎的孙女(外孙女),过着官家大小姐的生活。哪里会来伺候别人?
    张姨娘想起李思雨刚才说过的话,她道:“你所说的好的歌曲是什么意思?”
    李思雨道:“我娘曾经教过我一手歌曲,我想或许张姨娘可以用到。”
    张姨娘想了想,既然李思雨说她的母亲是没落的贵女,那她之前喜爱的歌曲应该是上得了台面的。只是在侯爷生辰那日献唱祝寿是否合适呢?她转念一想只要是能让侯爷高兴的,就是合适的。既然她当初可以凭借着一首歌曲博得侯爷青睐,如今为何不可?
    张姨娘虽三十多岁了,但面容姣好,身材匀称,自由一番风味。按理说以她的资色,她在侯府的后院是不会混得这么差的。奈何她是以歌喉博得侯爷青睐的,自从侯夫人找来了会唱歌的赵姨娘之后,侯爷就把张姨娘给忘了。若不是因为她为他生下了孩子,侯爷也不会把她抬为姨娘。她最多是个通房丫头。

  ☆、第010章 闹市显才华

张姨娘跟着李思雨学歌曲学了十日,终是达到了李思雨的要求。距离侯爷寿辰还有五日时间,张姨娘拿出了自己的私房钱,要给自己和曹秀灵添一身衣裳。她对李思雨很是亲莱,也相信她的眼光,所以就打算带她一起去帮忙挑衣服。
    李思雨一听张姨娘要带自己出府,心中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她是从刑场逃走的逃犯,见过她的人不少,她怕别人会认出她。可是,她到古代都一个多月了,每日闷在一个没有电脑、手机、电视的小院,实在是无聊得很。她很想出去逛逛,看看古代的城镇,顺便打探一下外面的消息。
    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李思雨在侯府的这一个多月,一直没敢打听关于日食那日从刑场逃走的逃犯的事。所以对外面的情形并不了解。
    其实,她并不知道,在刑场时,众人见到的并不是她的本来面目,而是被涂了药汁的“黑人”,所以,即便她大摇大摆的走在洛阳城中也不会有人认出,她就是从刑场逃跑的李侍郎的孙女李思雨。
    就算认出来了,被抓回去了,她也不会被送上断头台,因为她现在已经是名义上的齐王妃。要么被送上齐王府,要么被送到她生父贾郡公府上。
    李思雨思量了一番,最后决定蒙着面纱与她们出去。这样既可出去逛街,又可防止被人认出。
    当看到李思雨带着面纱出来时,张姨娘和曹秀灵都露出了不解的神情。
    曹秀灵想起李思雨说过她是逃婚出来的,很快就想明白了她这是怕被人认出,所以才会以纱遮面。
    赵姨娘听曹秀灵说过,李思雨是小荷同乡的姐妹,是逃婚出来的,走投无路才前来投奔小荷,最后留在侯府做了丫鬟。她和曹秀灵想的一样,以为她蒙着面纱是怕被人认出,怕被她的父亲抓回去嫁给一个老头子。
    三人一起出了侯府去了成衣店。
    虽说张氏母女在侯府不受宠,但出门在外代表的就是侯府的面子,所以,她们出门有马车代步。一辆马车虽不大,但坐三个瘦小的女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李思雨坐在马车里,掀开了马车侧边的小块帘子,看着车外的景色。
    古代没有什么高楼大厦,她看到的最高的楼层只有三层。以李思雨的眼光看来,在当朝十分繁华的洛阳城,当然比不上现代都市的繁华。不过街道上所卖的东西,对她这个在城市长大的孩子来说,倒是比较新鲜。
    大晋王朝的人偏好颜色靓丽的东西,所以成衣店的衣服大多鲜艳靓丽。张姨娘和曹秀灵一人挑了一身衣服,然后去了首饰店。在路过书画店时,三人被书画店门口的热闹吸引了。原来,这是一家新开的书画店名为添香阁,据说很有背景。今日开张大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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