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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得不偿失了。
侯夫人看着大公子,“平儿,那姑娘跟咱们府上,不会太过格吧?”
“祖母,不瞒您说,那孟姑娘要是换一身衣裳,坐在咱们府里,不比任何一个妹妹差。”
“真的那么出色?她只不过是个乡下的丫头,平儿是不是言过其实了?”府上的二爷,觉得侄子夸大其词了。
“二叔可以不信,但是,我说的是实情。孟姑娘的言谈举止,绝对不是个乡下姑娘的行为。”
“好了,都别争了,我相信平儿的眼光,下次平儿在去青山镇的时候,把这些东西都带去给她,就说我们威远侯府,认下她这个孙女。
“父亲,您是不是太抬举她了?宫中的赏赐哪能给她?咱们家里的女孩可好几个呢!”
“咱们家女孩是不少,可是谁想出来把葡萄树,种在花盆里了?谁种出紫珠了?咱们占了人家的功劳,在皇上面前得了脸,还想贪没,明明是赏赐给人家的东西?老二,你咋说的出口?”
“父亲,您别生气,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您何必太认真。再说了,咱们肯用她的东西,那也是咱们抬举她。”陈二爷,不以为然的说着。
“我不同意二叔所言,要是宫里的贵人,赏赐来的东西,出现在府里哪位妹妹身上,要是让贵人知道了。您说,这好看吗?咱们威远侯府的脸,可就甭要了,到时候都得被人笑话死。”陈大公子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威远侯一听,可不是嘛!太后娘娘精明着呢,外面有多少人等着看咱们的笑话。“夫人,你在添些东西,让平儿马上送去给那小丫头。”
“哎!我这就去开库房,平儿,跟祖母来看看,送那个小丫头什么好?”侯夫人因为小女儿受益,心情不错。就听从陈大公子的建议,选了四匹上好的绸缎,和两副头面,一副金的,一副银的。和宫中的赏赐,让陈大公子一起带给晓晓。
陈大公子,又单独的跟祖父和父亲说了香米的事,得到两人的一同认可。第二天早晨,就带着人去了青山镇。
当陈大公子,再次出现在晓晓面前的时候,又含蓄委婉的说出来,他们已经是义兄妹,她已经成为威远侯的干孙女儿。
晓晓觉得,整个世界都不美丽了。咋又多了门干亲?还是家大业大的威远侯府!
亲戚多,就是事儿多,尤其是高门大户的世家大族。不仅事儿多,规矩也大。
看着瞬间垮了脸的晓晓,陈大公子都怀疑,我们威远侯府那么不招人待见吗?“孟姑娘不必多虑,认下孟姑娘也是权宜之计,更不会给你带来麻烦。而且宫里的赏赐,和府里的礼物,我也都给带来了。你被认在了家父家母的名下,以后咱们就是义兄妹了,你不介意我叫你晓晓妹妹吧?”
晓晓心说,我很介意,可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再说了,人家威远侯府,也没把她咋地,面上来说,自己还占了大便宜。碰见那不开眼的,侯府的名头也能唬一阵儿呢。既然如此何乐而不为!
想好这些,马上调整了心态,“谢谢威远侯府的抬爱,晓晓受宠若惊…”哎妈!自己都快把牙酸倒了!
陈大公子,也不计较一个小丫头片子的表现。接触了这么一段时间,他对晓晓的脾气,多多少少也是有些了解,这小丫头肯定是怕麻烦。
事情说清楚之后,让随从抬上来两个箱子,并奉上礼单。告诉她哪个是宫里赏赐的?哪个是府里送来的?哪个是自己母亲和自己妻子送的,并亲自打开箱子,让晓晓观看。
看着箱子里的金玉首饰和绫罗绸缎。晓晓适时的露出了财迷本色,被口罩包裹着大半,只露出的一双大眼睛,已经弯成了月牙。就差在白皙的额头上,写上四个大字“我是财迷”
晓晓这赤裸裸的财迷样子,刘叔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韩林也是忍俊不住。
晓晓给了一个免费的白眼,毫不客气的,从箱子里面拿出来了两副手镯,戴在自己的皓腕上,随即摆成了茶壶状。一只小手掐在了小蛮腰上。
“有钱了,有钱了,有钱要想想怎么花,我今天买辆大马车,明天我盖座大房子!”
晓晓这一段快板儿,在加上她学说的,那某地的,蹩脚方言一出口,连陈大公子都不淡定了,捂着肚子坐在凳子上,憋的很辛苦。
刘叔更别提了,乐得都岔气了。哎妈,这小丫头可太好玩了。
第九十三章葡萄酒
看着此时,还能保持世家公子风范的陈大公子,晓晓都不禁佩服的五体投地。
陈大公子却二话不说,领着手下告辞而去!他也怕再留下来,也会忍不住笑出眼泪。这小丫头,简直就是个小人儿精。
剩下的两个人,互相对望了一眼,韩林跑去关上大门,然后双双的,把两个箱子搬进屋子。
晓晓把箱子里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摆在炕上近距离的挨个观赏,这可都是古董啊,好东西呀!
韩林,却是直接看傻了。这些东西,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也是他一辈子都不可能赚到的,以前从不曾奢望过拥有这些东西,如今,却确确实实的摆在了自己面前。却是别人送给他的小丫头的,韩林有点心塞。
观赏过后,晓晓摘下那两副镯子,放回原处。靠在韩林身上,晃动着自己的手腕,“还是喜欢你送我的镯子,戴着舒服。戴那个出门,我怕被人抢了!”
“可不咋地!”韩林反应过来,这些可都是值钱的东西,就这样放在家里可不安全,“咱们把这些都放在空间里吧,还有家里值钱的东西,也一并放进空间里。”
两个人说干就干,把东西又都装回箱子,抬进了空间。
两人暗自庆幸,幸好有空间这个大保险柜,否则这些东西还真的不知道放哪安全?
从空间里出来,两个人都明显感觉腰粗了。晓晓才想起来,那会儿竟财迷了,忘了问陈大公子正经事儿。葡萄树上还有一些葡萄,要怎么办?
韩林去陈大公子的小院儿问问陈大公子的想法,晓晓留在家里做饭。煮的高粱米饭烧开了锅,一边看火,一边摘豆角。今天晚上野猪肉炖豆角,想想都口水泛滥了,这可是铁锅炖的呀。
豆角还没摘完,韩林就回来了。陈大公子的意思,这一批的葡萄要是品相好,就还会护送去京城,卖个好价钱。要是品相不好,就想别的办法。
我跟他说的,要是觉得品相不好,可以用来酿酒,酿酒的葡萄不需要长相。
陈大公子就问我,这还能酿酒?我告诉他,当然能,你已经酿了好几坛了。
晓晓现在是服了,自家的韩林才有商人潜质,每次都能恰当的得到机会。
陈大公子说了,他是你义兄,以后不让在叫他大公子,让我和你管他叫大哥。
“嗯,以后咱们就听他的,叫他大哥!”
两个人说说笑笑,一个烧火,一个炖菜。菜饭做的差不多了,二姨娘俩,一人背着一捆树枝回来了。
晓晓,忙招呼娘俩洗手,一会儿准备吃饭。二姨娘俩,把树枝送进柴房垛好,才出来洗手帮忙拿碗筷,四个人就坐在院子里吃饭。
经过了这些天,山上的生活,栓子的脸上长肉了,二姨的脸上也有了血色。
栓子,现在最喜欢这个时辰,太阳就快落山,一天的热气已经过了,一家人坐在风风凉凉的院子里吃晚饭,而且还是表嫂做的香喷喷的饭菜。
十岁的栓子,觉得在山上跟表哥和表嫂一起的日子,才是最好的日子,有结实宽敞的屋子住,香喷喷的饭菜可以吃饱,娘俩现在很满意现在的日子。
晓晓,又让韩林明天去镇上的时候,给二姨娘俩买些布回来做衣裳,里衣的、外衣的,包括做鞋子的,都买一些。
娘俩虽然前些天做了一套,但是换洗的时候,还是穿韩林的旧衣裳,怎么看怎么不妥。
韩林痛痛快快的应下了,隔天从镇上回来,不仅给二姨娘俩买了好几块布,又给晓晓买了一块水蓝色的细棉布。
到家之后什么都不做了,就拿着那块布料,裁裁剪剪的缝了起来。
一天之后,一套水蓝色的,紧袖斜襟小褂配八幅长裙,就穿在了晓晓身上。行走间纤瘦的腰姿仿若清风拂柳,看呆了韩林。
两个人就这样手牵着手,穿行在落日的夕阳里,漫步在稻田边。却不知此情此景羡煞多少旁人?
陈大公子,站在自己的小院儿里,羡慕嫉妒不远处的那对小夫妻,远离尘世的喧嚣,仿若神仙眷侣,悠然沉醉在静谧的山水间。
两个人却越走越近,偷窥的人儿不想被人发现。转身返回室内,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不久之后,院门被敲响,贴身小厮长山去开门,小夫妻牵着的手依然没有松开,走近才发现韩林的另一只手里,抱着一个小坛。
水蓝色的身影走到面前,轻轻的唤着“兄长,这是我酿的酒,请您品尝。”
这得体的言语,优雅的仪态身姿,哪是那天那个,让人笑得肚腹都痛的小人儿精。
“好!长山,拿杯子来。”“兄长,最好用琉璃杯!”小人儿精提议着。陈平看向长山,“公子,我们刚好带着一套琉璃杯。”说完打开柜子,呈上一套透明的杯子。
看着小人儿精,接过韩林打开的坛子,小心的将坛中的酒注入琉璃杯中,深紫色的液体在透明的琉璃杯衬托下,煞是好看。
“兄长,请饮用!”小人儿精双手把杯子送到陈平面前。“小妹,你是不是太抠门儿吧?才倒了这么一点点给为兄!”
“切,你外行了吧!这葡萄酒的正确喝法,就是每次倒这么一点点的,是为了方便品尝,这葡萄酒的后劲很大的,所以不便一次饮用过多,每天饮一小杯就好了。而且,用琉璃杯喝葡萄酒,一点点的品尝,是为了显示你的绅士风度,名家的风采。岂能牛饮?”晓晓开始给他灌迷魂汤了!
陈平接过小人儿精,递过来的杯子,轻轻的抿了一小口,就觉得入口生津,一股冷香顺喉而下,形成一缕若有若无的暖流在身体内游走。
这种感觉犹如惊涛骇浪,拍打着陈平不确定的神经,他迅速的将杯子里的酒液,全部倒入口中,那股暖流又微乎其微的强壮了一点点,一抹狂喜在心中乍开。伸手就去拿坛子,却被一直观察他神色的晓晓按住。
“兄长,你不能在喝了,这个酒后劲很足,一天喝一点点,对身体有益。喝多了,对身体反而有害。”
第九十四章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陈平心里把抓揉肠的,想探寻个究竟,可是那个小人儿精的话,也要顾及,“谢谢小妹的提醒,是为兄心急了。”
“既然无事,我们就回去了。兄长一定要记住,这葡萄酒,一个人每天只能喝一小杯。坛子要盖严盖子,否则会变味道。”叮嘱完了,韩林牵着晓晓的手,回去了。
几天后宋家娘来山上,请大姑帮忙,和她一起去镇上,金子和莲儿的婚事已经定下来了,下个月初六订亲,这里的风俗,订亲之日要过礼,就是晒聘礼。
所以今天宋家娘来找大姑帮忙,好多个商量的人。两个人和韩林商定,明早坐韩林的驴车去镇上。至从修好了山路,韩林也拴了一架驴车,在也不用靠两条腿走路,步上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