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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是这样走着,一抬头就能看见那腰身挺直,背影濯濯的小人儿,北冥爵竟然就觉得是满足的。
暗暗笑了,他现在居然这么容易就满足。
秦九儿看到一个卖面具的摊子,眼中眸光一闪,或许,这就是最佳机会了。
她小跑着到面具摊子跟前,表现出很有兴趣的模样,挑挑这个,又看看那个,还不时的拿一个戴在脸上。此时,这摊子上还有别人在看,在挑选。北冥爵宠溺秦九儿的行为,就在一边看着她挑的不亦乐乎。
终于,秦九儿挑中了一个钟馗的面具戴在脸上,分外吓人。
回头对着北冥爵龇牙一笑,北冥爵不敢苟同这小人儿的口味。
“叔叔,我饿了,想吃……那个汤圆。”秦九儿撒娇跟北冥爵说着话。
一句娇软的叔叔,叫的北冥爵心头暗喜。高兴这人儿生气来得快,去的也快。转眼就不记仇的跟自己说话。他看看对面不远的汤圆铺子,点点头:“走,叔叔给你买。”
“不走,累了。小骨在这儿等叔叔好不好?”秦九儿摘了面具,可怜兮兮的看着北冥爵。
北冥爵不忍心,两人也的确走了很久了。
“那好,那你在这儿坐着一动不动,等叔叔回来,知道么?”北冥爵不放心的叮嘱。
秦九儿立刻点头,乖巧的好像一只小猫:“小骨不走,保证不乱走。”
北冥爵伸手摸摸秦九儿的头顶,转身要去给她卖汤圆,可是一转身,却被秦九儿拉住了衣袖。
“小骨,还想要什么?”北冥爵很喜欢这种被依赖的感觉,他觉的小骨现在就是要天上的星星都会搬把天梯去给摘来。
“没有,小骨觉得这个荷包很适合叔叔,小骨给叔叔带上。”秦九儿笑嘻嘻的说着,将一直紧攥在手心的那个宝石蓝的荷包很仔细的拴在了北冥爵的腰带上。
她的手轻轻摸着那荷包上的黄色流苏,胸口有些闷闷的难受。
自己……到底是动心了么?
不然为何要走了,心里却是如此舍不得。
北冥爵身上从不带这样的装饰,然而此时见小骨将那个荷包亲手给自己带上,他胸中突然涌起巨大的不能名状的惊喜。
☆、第76章 有东西
顶级杀手,不会骑马,说出去是丢人。但是现代的文明,马都是动物园才能看到的宠物好不好?交通工具,汽车,飞机,哪个不比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快?
东方珏恍然,原来小九儿不会骑马啊。也是,深闺大院长大的,偷偷学学功夫有可能,但是骑马,是真的没有机会学的。
于是二人共骑一匹马,一路快把加鞭的往东而去。
他们会不时的往后看,恐怕北冥爵手眼通天追来。虽然是恢复了容貌,即使北冥爵追来,也不会认出被修掉王妃就是小骨。但还是小心为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二人一口气跑了一百多里,到一处山脚下,才停下歇歇脚。
人要休息,马也要喝水吃草。
秦九儿下了马,略有不自然的走到一块石头上坐了。
妈的,想不到骑马这么遭罪,磨得大腿内侧疼死了。估计现在就是不掉一层皮,也是红肿了。
东方珏起初还以为秦九儿走路不自然,是骑马太久腿抽筋了。结果看她坐在石头上,双腿紧紧夹着就知道原因了。
他在自己的百宝袋里翻了翻,摸出一个青瓷小瓶:“给,抹上药就不疼了。”
秦九儿斜睨东方珏一眼,不懂:“什么?”
东方珏下巴一抬,眼神示意秦九儿的大腿内侧:“别害羞了,人第一次骑马因为害怕,双腿会本能的死死夹住马背。所以,你现在的大腿内侧应该是磨坏了。”
秦九儿眸中一暗,面色隐隐发烧。
虽然自己是女汉子,不拘小节,但是那么隐晦的地方,被一个男人就这样说出来,还给药让抹,不管怎么样都是很难为情的好吧。
秦九儿气的一把抓过药瓶往怀里一揣,“谁疼了?要你多管闲事!”
……
好吧,自作多情了。
东方珏碰一鼻子灰,呐呐嘟囔一句:“病不讳医,别忘了我是……”
猛然一个粉色拳头带着呼呼风声到东方珏的面前,东方珏急忙收住话头,扭头躲过,吓得脸都白了:“小九儿,你这是要谋杀亲夫啊!”
秦九儿柳眉倒竖,“东方珏,你再跟我胡说八道,我们就此分道扬镳,我不跟你去东陵了!”
东方珏一听秦九儿这么恐吓,立刻“嘿嘿”一笑,一张脸笑的跟朵花似的:“小九儿,别生气,我这不是跟你说笑么。来来,喝口水,吃点干粮。吃饱了,我们还要继续赶路呢。”
秦九儿杏眼横东方珏一眼,见他认错态度良好。而且赶了这么久的路,的确是又渴又饿。于是一把拿过干粮和水,闷头吃起来。
东方珏也挨着秦九儿坐下,拿着个包子大口的咬着。他直到此时,方确定自己不是做梦,是真的和小九儿在一起,一起要回东陵了。而且还是共乘一匹马。
天知道,这一路,他需要多大的意志力忍着自己的心猿意马。
前面人儿的头发吹起,时不时的擦过自己的面颊,让自己悸动。
前面人儿的后背温暖,时不时碰触着自己的胸口,他很怕自己的心跳太过厉害,吓到前面的人儿。
前面人儿的脖子,耳廓,会有淡淡说不出名字的香气,丝丝缕缕……
不能想,不能想了。再想下去,他觉得浑身的血都要热了。
“小九儿,你能从北冥爵的眼皮子底下送出信,又能从王府逃出来,真的是让我佩服死了。你不知道,我昨晚去王府要人,北冥爵那个信誓旦旦狂狷不可一世的模样看着多可恨。还说我可以随便翻王府,只要能找到你,我就能带走你。我还以为他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一定把你藏得严严实实。谁知道……哈哈,真是想想就解恨。”
东方珏为了转移心思,就说起了别的话题,说玩还很酸爽的大笑起来,笑的真的很夸张。
是啊,自己从北冥爵的眼皮底下人跑了,他现在应该是满世界的找人要找疯了吧。更可能恨的牙根咬碎,恨不能找到自己之后一掌拍死自己吧。
这样的情景,想想不就是应该酸爽的么?不就是应该东方珏一样哈哈大笑么?
“哈哈……哈哈……”
秦九儿豪爽的喝了一口水,伸手抹了一把嘴角的水渍,大笑,笑的差一点眼泪都出来了。
“东方珏,你不知道北冥爵有多傻缺。他砸了一下我的头,我就装失忆,然后他就真的相信了。紧张的什么似得又找郎中给我看,又说话都小心翼翼唯恐吓到了我。其实我装失忆,就是想着他自责放松警惕的时候,能顺利偷跑出来。然后昨天你够哥们的去王府要人,北冥爵的贴身大丫头青莲就点了我的昏睡穴给我藏到了北园。北园,我对那可是熟悉,你不知道,我在那儿住过几天,还有和忠心的丫头欢儿。所以青莲去前面探听情况的时候,我就找到欢儿去外面等着给你通风报信去了。今天就更有意思了,北冥爵那傻缺,傻乎乎的还去给我买汤圆吃,可是我早就移花接木,脚底抹油了。哈哈,东方珏,你说我这脑袋怎么长的,怎么就那么聪明呢!”
秦九儿声情并茂的说,说,说个不停。
明明声音那么畅快,表情那么畅快,可是眼底就是不知道怎么有一些热。
☆、第77章 斗气冤家
北冥爵不知道小骨是什么时候把这纸放进荷包的。在集市上,她特意重之又重的将的荷包亲手拴在自己的腰带上,是不是就是要通过这张纸告诉自己什么?
想到此,北冥爵迫不及待的将纸拿起展开。
一展开纸,就看见上面写的一点都不好看的字。不过那些字虽然写的不好看,却能看出写的很认真。一笔一划,都是认真落笔的。
这样丑的字,北冥爵在大司马府见过,是小骨的笔迹。
通篇文比较长,字写得很小,北冥爵凝眉迅速看起来。
‘战神冷王北冥爵亲启。
小骨非小骨,乔装改扮故意接近冷王实属无奈。只是我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要传个口讯给北圣君主。事有不巧,此时北圣恰无君主。而我没有时间等新任君主登基之后,再将这口讯传到。故此,想提前探知谁会是北圣未来的新皇,这才故意接近冷王和楚世子。此番举动并无恶意,只是想知道新君主的一丝蛛丝马迹。
而我在冷王身边多日,大胆猜测未来北圣的江山,可能会由内藏乾坤的冷王执掌。所以,决定将口讯传给冷王,待到他日冷王登基大典,定当睥睨天下。
另外,我想跟冷王声说声抱歉。我并没有失忆,装着失忆,只为能顺利离开王府。如今,我任务已经完成,心事已了,就此离开。从此,天地之大,茫茫人海,永无相见。
北冥爵看到此,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此时的心情了。
他自负聪明,以为看透别人看不透的任何事,所有一切尽在手心掌握。可是到头来,却连一个小小的女人都看不透!
装失忆?
看尽自己出糗!
一声一声的叔叔喊得胆怯,一个一个无辜的眼神瞧得心疼。可是这一切竟然都是装的!
小骨,不,女人,你的演技是不是太高明了一些!
你找一个人戴着面具坐在那儿,你金蝉脱壳,我却还傻傻的满京都找你。
本王到底被什么蒙蔽了双眼,居然让你羞辱本王至此!
北冥爵浑身绷紧如铁,强忍着爆裂血管的怒火,又继续看下去。
下面写的就是小骨费尽心思接近自己所要传达的口讯。
“请北圣君主务必守护好需要守护的东西,决不能让此物落入贼人之手,祸害天下。而,北圣,东陵,南青,三国只有友好一心,团结抗敌,才能保天下太平无忧,黎民百姓安居乐业。”
北冥爵看完这个口讯,所有的怒气慢慢变成狐疑,眉头紧紧锁起。
女人,你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何费尽心机到自己跟前,传的却是这样一个口讯。
北冥爵努力想,也想不出,北圣的皇帝需要守护什么东西。父皇似乎没有和他说过什么北圣皇家有秘辛,需要守护什么东西的。
是不是小骨的恶作剧……
不,她女扮男装,又费劲心思接近自己,又费劲装失忆离去,不可能就是要跟自己玩一个恶作剧。
那不是恶作剧的话,北圣的皇帝难道不仅仅是执掌北圣江山,为北圣黎民百姓安居乐业谋福祉,还有其他的特殊意义?还有极其特殊的任务?
提醒自己守护的东西,提醒自己三国要团结。
首先,要守护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其次,如今天下三分,北圣,东陵,南青,三国是三角鼎力之势。南青闭关锁国,不与外界接触,北圣和东陵十年来,战乱不断。若想三国团结,统一一心,怎么可能?
天下百姓,固然安居最好,但是还要团结一心抗敌?难道这天下还有要三国合在一起。才能抗击的敌人?
北冥爵百思不得其解,突然有一种家国天下,北圣的事只是小事的赶脚。
小骨,女人,必须找回!
之前想找回小骨,还只是个人恩怨。可是现在必须找回,就是天下大事了。
北冥爵不喜欢糊里糊涂,他知道,只有找到小骨,才能问个明白清楚。不然这就是心头的梗,喉头的刺。
北冥爵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