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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卫们大胜而归,将山贼窝中的那些财物全部搬空,一行人缓缓的朝禹平城而去。
坐在马车里的崔九,问正执了一棋沉思的明歌,“你想见他吗?”
这一次要去的是禹平城,崔九这样的出现并不同于明歌那种小人物般的进城,以崔九和花傲的交情,花傲肯定会来城门迎接崔九,为崔九接风洗尘。
明歌手中的棋子缓缓的落在一处,“见或不见,都无所谓。”
人生很多时候,需要一种拿得起放得下的勇气,宿主的确很喜欢花傲,但明歌觉得,宿主如果和她一样能走到禹平城,看到花傲和小郡主成亲,也会选择对这个男人放手。
再纠缠,不过是自取其辱,倒不如用这份心去寻自己的新生活。
你有情,我便有意,你若无情,我亦无心。
崔九瞟了一眼明歌面上冷淡的神情,“我和花将军小时候也算是一起长大,当年还曾并肩作战过,我和他,曾经也算是兄弟手足!”
所以在花傲流放出京的时候,他答应了花傲的请求,本来是想派个人去看一看明歌,只是那时候只是心底偶尔一个念头,他亲自走了这一趟,而今,他唯一庆幸的就是自己当初亲自走了这一趟。
人和人之间相交或相错,很多时候就是一个念头的事。
明歌面上没有什么诧异的表情,也只有交情深厚,花傲才会托付这种事,她早就知道,花傲和崔九关系不一般,不过她也敏锐的发觉,崔九说的是曾今,“那现在呢?”
“他娶了我的未婚妻。”
明歌瞬间愣怔,简直有种石破天惊般的感觉,看来被炮灰的不止宿主一个。
唔,她和崔九多少也算是同病相怜,不过显然,宿主要更悲催一些。
明歌没有再说话,崔九告诉她这个干吗,她可不觉得他就是说出来让她对比一下平衡一下的。
倒是崔九继续说,“他们结婚之前我认了小郡主为妹妹,如今他不是我的兄弟,是我的妹婿了!”
为什么明歌觉着崔九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有点小兴奋?明歌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
“秋娘子?”
“嗯!”
“你想不想让他叫你一声嫂嫂?”
“嗯?”
对上明歌尚未反应过来的疑惑目光,崔九的面上就像是渲染了一曾红晕般,耳朵更是红的欲要滴血。
明歌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这个男人,他好像是在求婚。
唔,一个地地道道的古代人,求婚似乎不该是这样方式啊。
红着脸的崔九,在明歌的目光注视下,缓缓又说,“秋娘子,是我太唐突,我的话你可以当做没听到,还请不要在意。”
这样出尔反尔,可不是崔九的性格,估计他自己这会子也很矛盾。
明歌看着他虽然神情极力镇定着,耳朵却越来越红,耳珠处更是要有滴血滴出来了般!
明歌却没有当做什么都没听到,她歪头问,“崔公子怎么突然说这么一句话?”
崔九略有些不自然的低头,“一时鲁莽,是我失礼了!”
他能说,他刚刚那一瞬,突然就想帮着她出口恶气么,可是这想法连他自己都无法搞懂。
明歌没再追问,这一局她很轻松的就胜了崔九!
这个男人心底在想什么,似乎无法集中思绪呢,难不成是因为他那个曾经的未婚妻现在的妹妹?
到达禹平城的时候,并没有明歌想象的那样,花傲会出城来迎接崔九。
来迎接崔九的,不是花傲,也不是崔九那个未婚妻的妹妹,而是,而是整个禹平城里的女人们。
各种各样的荷包砸向马车,女人们娇滴滴的声音大喊着九爷威武。
不明真相的明歌刚掀开帘子,就被一个香囊砸中了脸。
人群中立刻有女孩子的尖叫声,“和九爷同乘一辆马车的是谁?啊啊啊,长得真好看呢,连和九爷在一起的人都这么俊美,我的香囊竟然砸中他了,好高兴……”
明歌瞪着崔九,这家伙小小年纪便四处勾搭女人,小小的禹平城就有这么多女人为他疯狂,这要是去了别的地方,这家伙会不会被香囊埋了!
和他走一起,风险还真大,瞅着唇微微抿着,一脸严肃无比的崔九,明歌开始思考两个人分道扬镳的可能性。
听着车厢外那些女人们疯狂无比的吆喝声,绷坐不动的崔九突然就轻叹了口气,“岭南之地,大家都比较随性,秋娘子不要为这样的事吓到,岭南民风开放,大家在街上这样做,其实是为了图个趣儿!”
所以他现在,就是那个悲催的趣儿。
“我在这里待了三个多月了。”明歌说,“我知道他们这里的风俗,就是比较惊讶,她们怎么知道你进城?”
“我的车子在进城的时候挂起了家族的标识,而且先前在五头山剿匪,这边的官府也得了信,这些人现在这么激动,大概是因为五头山被剿的缘故。”
但明显这些女人们,在这里这么疯狂的真正原因其实是他的颜值!
而且,他说的家族标识是神马?
这家伙能把小郡主认成妹妹,而且还和小郡主这样身份的女人订婚,又有这么一支精良的私家军,身份肯定也不一般。
明歌对崔九的身份其实并不感兴趣。
但耐不住她好奇的是,这家伙这样大张旗鼓的进了禹平城,是要做什么?
见明歌明明一脸的迷茫,却没有半点要发问的意思,一直观察着明歌表情的崔九,突然就低笑出声。
明歌问他,“你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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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7章 寻君
崔九答,“大概是因为马上要回家了,所以比较高兴!”
“你的家在禹平城?”
“不是!”崔九说,“在象郡。”
岭南又称百越之地,统管岭南的是勤王,勤王的大本营设在象郡。
对上明歌平静的目光,崔九继续说,“我是勤王最大的儿子,当年勤王受封岭南离开京城的时候,我被留了下!”
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人质交换的意思,以防勤王在岭南有不轨的动作,所以勤王的长子被留在了京城牵制勤王,明歌秒懂!
“云瑶那时候是我身边的婢子,一直对我不离不弃,后来,我十三岁的时候回了象郡,再后来就一直两边跑,云瑶是女子,我不在京城的时候,便托付花傲照看一下她。”
往事犹如烟云,已经散得快要记不起来了,崔九的声音平静,他突然发觉,当年那种痛彻心扉一般的心情,如今再回想,突然就觉得自己当初实在太天真。
他和眼前的女子说这么多,并没有诉苦的意思,因为这些事在他心底,已经不算是事了,只是两个人日后要一起上路,关于他的事,他希望由他自己告诉她,而不是她四处道听途说!
明歌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将崔九的事迹想了想,她突然就觉得,崔九这个炮灰虽然戏份挺重,但也挺悲催的。
自己为好朋友擦屁/股奔走的时候,童养媳被最好的朋友撬了墙角,这酸爽!
不过崔九也挺能的啊,立马就认了云瑶做妹妹,还给她了一个郡主的封号,让她风风光光的嫁给花傲,明歌自认为这种事儿她可做不来。
对上明歌那亮晶晶的一双眼睛,崔九的心底突然有点好奇这个女人在想什么?
马车在晃了一晃后停了下,车夫隔着帘子对崔九道,“主子,是花小将军。”
崔九的目光就落在了明歌的身上。
明歌听到这话的第一个反应也是去看崔九。
四目相对,两个人笑了笑,崔九问她,“你在车上等我,还是和我一起下车?”
“你说呢?”明歌反问他,“你想我在车上,还是和你一起去?”
崔九打量了眼一身男儿装的明歌,蓦然笑了笑,“走,我带你去见见我那妹妹妹夫!”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平淡,没有讥讽也没有愤怒,就好似是再简单如常的事儿般。
崔九下了马车,转身去扶明歌的时候,明歌已经自己跳下马车站在了他的身后!
这女人,除了在他面前偶尔有点女人的样子,在外人面前,她这女扮男装装的让人看不出半点的破绽。
“九哥!”有女子热情激动的声音响起,“九哥,见你一面真是太难了,这次你去又哪里啦?”
这女人应该就是崔九口中的云瑶小郡主,明歌抬眼望去,云瑶长得并不是那种大家千金们柔美含蓄的样子,她的笑容灿烂,说话的声音在撒娇之余又带了些许热情爽利,她的面容长的娇美,一双眼睛灿灿然的,实在让人过目难忘。
明歌的目光落在了她的肚腹处!
云瑶小郡主的肚子微微凸起,说话的时候一手还放在她的肚腹处,这样子,分明就是怀孕了。
明歌的胸口突然就有些难受,这种酸涩的想要冒出眼泪的难受感很大一部分都是宿主的情绪。
“九哥,这是谁?你朋友吗?长的好是俊俏,都能和九哥你有得一拼了!”
“休得胡说!”崔九瞟了云瑶一眼,“这位是我的恩人,不要无礼!”
云瑶郡主吐了吐舌头,马上就朝明歌认错,“是九哥的恩人,那也是我的恩人,刚刚是我言语冲撞,还请恩人大人不记小人过。”
“云瑶只是开个玩笑,想来这位朋友也不会放在心上。”花傲打量了眼一直不做声的明歌,心底虽然好奇这人的身份,但见崔九没有介绍的意思,他便也不好在这种地方多问,干脆拍着崔九的肩膀对崔九道,“云瑶已经让人准备了一桌酒席,难得见一次,我们一起喝一杯去。”
“我得先去一趟官府!”崔九瞟了眼虽然护卫们极力制止,可四周那些依旧疯狂着想要涌上来的女人们,“这地方不能多待,云瑶有孕,更不适合出门,你们先回去,等我有时间了,让人去知会你们。”
“你呀,真是个闲不住的人!”花傲护了云瑶在身边,朝崔九点点头,“那你先忙去,这里太乱了,我和云瑶先走!”
“你们坐了马车吗,要不就坐我的马车先回去!”
云瑶瞟了眼明歌,“能坐九哥的马车真是我的荣幸啊,那九哥你呢,你怎么办?”
崔九伸手拉了明歌朝人群中挤去,“不用管我!”
护卫们立刻就给崔九和明歌打开了一条路,看到崔九拉着一个男人的手,而且这男人还长得极为清俊,众女人尖叫着,也只有靠尖叫才能发泄一下她们此刻的激动心情啊!
崔九带着明歌出了人群走进了一条小巷子里,身后的护卫给他递了两顶斗笠,他帮明歌去戴,眼前的女子面容清秀,五官姣好,算不上是个美人,面上平静的她,就像是人群中的一员,没有半点出彩的地方,可若是再细看去,就能发觉她身上那种让人心生敬畏的气度!
他的手指在系带子的时候不小心触到了她的脸颊,手指微微一缩,发觉她垂着眼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这才松了口气。
“我自己来吧!”崔九几次都没有帮她将带着系好,明歌猜测这男人估计是看到了云瑶和花傲,心绪微乱,所以才会频频失神!
明歌退了一步躲开崔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