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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看到林祈修拿起筷子夹菜的时候,沈扬只感觉犹如雷劈。
林祈修夹起一块鱼肉,放进嘴里细嚼慢咽,看不出神色。
叶筝忙邀功似的问道:“怎样?味道如何?”
林祈修淡淡说道:“有点咸了。”
咸了?
因为鱼肉不方便试尝,叶筝也没尝咸淡,听林祈修这么说,她连忙拿起一旁的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
见叶筝这行为,沈扬眉头皱起。
王爷一向有洁癖,不喜欢与人同桌而食,叶筝还敢与王爷吃一个碗里的饭?她是活腻了不成?沈扬刚想训斥叶筝没大没小,就见林祈修斜眼望了过来,吓得他立刻缩了回去:“……”
沈扬欲哭无泪,他这是惹着谁了?!
肉放进嘴里的那一刻,叶筝表情顿时一僵!
林祈修撑着下巴,笑着问道:“如何?”
叶筝本想咽下去,可忍了好一会儿,还是将嘴里的肉吐了出来:“好咸呐!”
只是含在嘴里,叶筝便感觉特别难受,她很佩服林祈修,他竟然面不改色的吃了一块肉,还镇定自若的说了一声,有点咸!
这哪叫有点咸了?差点没齁死她。
林祈修好心的给她倒了一杯茶,叶筝忙接了过来,她大口大口的喝了两口,嘴里那咸涩的味道才算减轻不少。
叶筝感觉尴尬极了:“要不,皇叔尝尝另外几道菜?”
叶筝以为他铁定不愿尝试了,不曾想,林祈修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碎掉的豆腐。
叶筝忙问:“……味道如何?”
在叶筝忐忑的注视下,他淡淡的说道:“还不错。”
最起码,没有那么咸,也能入口。
听他这么说,叶筝放下心来,脸上不自觉的绽开一抹笑意。只是,她忽然想起他不喜欢自己的笑,表情立刻严肃起来。
林祈修简单的吃了些,就让沈扬将那些吃食撤了下去。
林祈修吃完饭,就继续看起了书本,叶筝想起一件事,犹豫了半天,叶筝还是按耐不住好奇,问道:“皇叔,我能不能问你一件事?”
第26章
“嗯。”男人应了一声,看都不看她一眼。
叶筝:“关于大婚陪嫁礼的事……太后忽然说,要按嫡公主的身份来办,这事与皇叔有关吗?”
太后绝对不会好心做出这种决断,除非,有人在背后谋划着什么。
林祈修淡淡的解释道:“本王大婚,诸事绝不可从简。”
一切都要最好的,而且,别人有的,她也一定要有。
那日,他在玉华宫斩了那宫女的一双手,没过两天,昭元帝就找到了他。林祈修有意无意的表露出对叶筝的重视,昭元帝不会没有顾虑。
他没有直接提出要按嫡公主的身份来操办,只是想把叶筝纳入自己的麾下,不让她被人欺负,毕竟,她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自然要护着她。
至于皇帝他们心里在想些什么,就与他无关了!
听他这么说,叶筝心里莫名的有些感动。她早就知道,此事与他有关,若不是林祈修,皇帝在她大婚之日,只会简单的就将她给打发了!
叶筝还想说些什么,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今天是大年初一,可他似乎很忙,吃过饭,又忙着处理文书,叶筝没敢打扰他,便在一旁安静的待着。
他长的真漂亮,简直就像是漫画中走出来的人物,若不是性格变态,他该是多完美的一个人啊!
叶筝失神的望着他的侧颜。
被她一直盯着,他感觉有些不自在,放下手中的奏本,林祈修忽然问她:“想学写字吗?”
写字?
见他提起此事,叶筝忽然想起来,半个月前,她曾求他教自己习字来着,后来,因为她过敏长痘,一直没有来!
她都给忘记了!
而且,听他这意思,他打算教她习字?叶筝连忙坐直身体,点了点头:“要。”
……
沈扬领着丫头进来收拾碗筷的时候,差点没惊掉下巴。
只见,叶筝与王爷坐在同一张书案后面,二人贴的很近,叶筝在认真的练字,而林祈修则在她身旁看书,时不时的提点一二。
沈扬总感觉自己在做梦,将桌子上收拾干净后,又恍惚的退了出去。
叶筝在很认真的练习写字,林祈修给她讲了要领,便让她从最简单的笔划开始练起,简单的横竖都被她写的不成样子!
叶筝写了好一会儿,有些颓废:“皇叔,我是不是真的很笨啊?!”
练了那么久,连横平竖直都写不好!
林祈修正在看公文,听她这么说,连眼皮都不抬一下,他随手翻了翻书:“确实很笨!”
叶筝:“……”
不知道为何,她忽然想起,在玉华宫里,众人笑话她的模样。
她有些失落:“皇叔,你是不是也觉得我长的很丑啊?”
还笨还丑……
闻言,林祈修动作一僵,淡淡的望她一眼,她的容貌确实生不太好,可却长了一双漂亮的眼睛,对于很多人来说,她也许长的不好,可对他来说……
“不丑。”
对他而言,她不丑,反倒还挺顺眼。
不丑?
闻言,叶筝微微一愣,忙问:“皇叔是在安慰我吗?”
林祈修却认真的说:“再好的皮相也有老去的一天,内在修养才是最重要的。”
听着他说的话,叶筝忽然很想笑,大反派还给人说起大道理来了?要知道,他才是全书中最恶毒的人!不过,听了他的话,她还是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从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她听多了别人的嘲笑,而他,从未用异样的眼光看过她。
叶筝心底有些莫名的感动
正当她暗自欢喜时,只听,林祈修撂了一句话:“是美是丑,吹了灯火,还不都一个样。”
一样的看不到脸!
闻言,叶筝脑袋嗡的一下响了,听到他话中另一层意思,脸色顿时涨成了猪肝色,她震惊的望着他,颤颤道:“原……原来,你竟是这样的皇叔?”
林祈修:“……”
看她一脸诧异,他执起一旁的书笺,朝她头上敲了一下:“笨蛋,认真练字。”
他敲的时候看着用了很大的力气,实则不疼,叶筝捂着微痛的,故意呼痛道:“皇叔欺负人。”
林祈修挑了挑眉梢:“要先练个一千遍吗?”
一……一千遍?
叶筝吓的立马噤了声,她立马乖乖的坐好,认真的练起了字,瞧那中规中矩的模样,比那刚上一年纪的小学生还要认真。
林祈修无奈的摇了摇头,嘴角勾起一抹浅弧。
第27章
正月初五,叶筝将东西收拾妥当,准备搬家。
汀溪苑的原主人,本是帝都一个富裕的商甲,后来,因为家道中落,便将这处宅子给贱卖了。
再后来,辗转被皇帝相中,便给买了下来,并打算赐给静和,作为静和十六岁的及笄礼。
皇帝命人将庭院按照静和的喜好来进行翻修,经过数百人一年之期的努力,这庭院终于在静和及笄礼之前的一个月,得以完工。
毕竟是给静和准备的府邸,府中的各种东西自然都是挑最好的,哪怕小到一盆花,都是最好的品相。
叶筝的行李不多,加上新月和小喜的衣物,也不过刚好塞满一辆马车。
昭元帝赐给了叶筝十几个奴才,可叶筝总感觉那些是昭元帝派来监视她的人,她不太相信那些奴才,所以,也很少去命令他们做什么,只让他们负责一些杂活,贴身之事还是交给小喜跟新月去办。
看着明亮宽敞的房间,叶筝心情分外舒坦,她感叹的想,终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了。
小喜正在收拾东西。
她从一大堆的衣物、首饰里,找出一个匣子,问道:“公主,这匣子放哪儿?”
叶筝望了过去,她从没有见过那个匣子,也不知道里面放着什么,便问:“这匣子里放的是什么东西?”
小喜说道:“是初一那天,静轩王爷派四福公公送来的。”
至于里面放了什么东西,小喜也不知道!
叶瑾夏派人送过来的?
听小喜这么一提醒,叶筝忽然想起,除夕那日,叶瑾夏说他从江南给她带了礼物,她当时还蛮感动来着。只是,大年初一,叶筝恰好去了骁王府给林祈修拜年,所以,她并不知道四福公公去锦绣园的事。
叶筝忙道:“快拆开看看。”
她想看看,叶瑾夏给她带了什么礼物。
小喜打开那个匣子……
匣子的东西很简单,只是一些各色的丝线,叶筝一头雾水,这便是叶瑾夏给她带的礼物?
她要那么多线干嘛?
叶筝倒是忘记了,原身虽大字不识一个,可最擅长的便是绣花。江南的刺绣特别闻名,那绣花用的丝线也是全东黎最好的线,颜色繁多,又有韧性。叶瑾夏知道叶筝喜欢绣花,便给她买了很多的线。
然而,对于叶筝而言,那些便只是一些毫无用处的丝线!
最近一段时间,叶筝总感觉自己的记忆出现了问题,她记忆中保留着原身所有的记忆,可她总觉得,自己好像遗漏了什么?
至于是什么,她也想不起来。
就像,原身明明会绣花,可她却不知道如何下手。
见叶筝在发呆,小喜问道:“公主,这东西要放哪儿啊?”
叶筝猛然回神,说道:“先找个不碍事的地方放着吧,要么,就先放床下面吧?”
小喜:“好。”
从宫里搬了出来,简单的收拾好东西,就已经是下午时分。
叶筝和新月、小喜吃过了饭,便去街上简单的采买一番,折腾了许久,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妥当,天色已经全然黑了下来。
一整天,叶筝累的够呛,紧接着,她倒头便睡了。
……
搬家之事过于繁琐,叶筝在府上歇了一天,第二天,便带着新月和小喜去街上逛了一圈。
这次搬家,她扔了不少的衣裳,那些衣服颜色过时、款式老旧,她瘦下来之后,难免也有些不合身,正好,趁此时机,她给扔了大半。
东街繁华,酒肆、茶楼、客栈、布庄随处可见。
沿街走了不过五百米,竟然有大大小小七间布庄,叶筝从几家布庄走过,进去逛了一圈就出来了,她逛了几家布庄,相不中样式、相不中面料,总之,没她喜欢的!
叶筝忽而问道:“这街上最有名的布庄叫什么?”
新月想了想,回道:“好像叫采云阁。”
采云阁?
小喜紧接着说道:“奴婢听人说,这采云阁的东西很贵,光是一块丝帕都不下二十两银子,不过,衣服的款式都是京城最流行的模样,不仅是那些千金小姐,就连沈姑娘、后宫的妃嫔还有静和公主,都时常光顾这采云阁呢。”
闻言,叶筝说道:“那就去采云阁看看吧。”
……
采云阁座落于街市中心繁华地段。
铺子分上下二层,装饰风格看着十分的气派,这个时间,铺子里没什么人!
布庄里面只有一个伙计,午食过后,人有些困乏,那伙计正无精打采的趴在台子上,时不时的打着瞌睡。见有人进来,那伙计连忙打起精神,打量叶筝一眼。
见她穿的简单朴素,也没戴什么珠钗首饰,伙计就以为叶筝是个没钱的主,紧接着倒头就睡。
见状,小喜有些恼火,可叶筝倒是一点也不在意,随处的逛了逛。
一圈下来,叶筝才理解那句话,什么叫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采云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