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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为兽(柳木桃)-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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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将阿呆背回家,就着夜色看向他熟睡的面容。
  这里所有人都将他看做一个可怜的痴儿,但我却知道,他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只是我不曾用心去了解他,因为我从不允许任何人轻易走进我的世界,相反,我也不会去窥探别人心底的秘密。
  但我却未曾料想,当我真正想开始了解他时,离别却是来得这样仓促。
  而在这措手不及的变故中,谁也不曾留意,我身上那块菱形的印记正渐渐发生了变化。
  …………
  
  拜神节一过,我的体力已恢复大半,身子越发轻盈起来。只是近日又添了个新毛病,时常心烦意乱,头痛难忍。
  这一晚,再次被头痛折磨得从睡梦中醒来,本打算换个姿势继续会周公,却马耳朵一抖,异常灵敏地听见了阿呆草屋里传来低低的说话声。
  这么晚了,会有谁来找阿呆呢?
  自从那日看到阿呆醉酒后的失态,我便对他的事格外留心起来。轻手轻脚地从牲口圈里出来,躲到草屋窗外,竟听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
  “将离神兽身上的毒性已解,也许很快便会恢复灵力。”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住在村西头的薛兽医。
  薛兽医说完话,等了半晌没人回答,屋子里只有灯油燃烧的劈啪声,明明暗暗,惑人思绪。
  “一旦神兽灵力复原,她便会感应到王气,选择真正的王者,这也是二王子一直在神兽身上用毒,阻其成长的缘由。”薛兽医继续说道,“如果她到时候没有选择您……”
  “怎么,老师这是对我没有信心?”一个冷冷的声音打断了薛兽医,语调慵懒随意,却有着不可抗拒的威严。
  我不禁一愣,说话的人竟是阿呆!
  “臣绝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殿下应该明白,百年前的上一任神兽雪凌,感应王者之气而幻化人形,却没有人知道她究竟是因哪个王子而幻化,最终引发七王之乱,险些倾覆朝纲。如果不是这样,殿下如今也不会沦落至此。”
  “那依老师的意思呢?”
  “杀之。”
  简短两字,掷地有声。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夜有邪风,我的身体突然抖了一抖,觉得后脊背发凉。心里暗暗咒骂,这薛兽医果然不是好鸟,身残智残人品残。
  
  “老师就不曾想过,可能我便是那被选择之人?”阿呆的声音带上了一丝笑意,却透着寒意。
  “一旦神兽灵力恢复,能镇得住她的恐怕就只有真正的王者。也许如今的一切都是臣多虑,您便是那王者之身。但如果不是……恕臣直言,这是一场您输不起的赌局,望七殿下三思。”
  屋内再度恢复沉默,草屋内的烛火透过朦胧的纸窗,映在落了雪的地面上,像是沉入了久远的回忆。
  薛兽医叹息一声,道:“七殿下不忍下手,可否因念旧情?”
  阿呆不说话。
  “殿下,凌儿已死,如今这神兽只是百年之后的新生,您万万不可再受其惑。”
  “好了,这件事以后再说吧,不急于这一时半刻。”
  “殿下……”
  
  然而薛兽医还未来得及再说什么,便被一阵隐隐的轰隆声打断。万籁俱寂的黑夜里,大地震颤,家家户户次第亮起灯盏,伴随着哄乱的嘈杂之声。
  发生什么事了?
  屋内有脚步声靠近门边,我轻跳起身,飞快窜回牲口圈,刚来得及将圈门掩上便见那跛脚的薛兽医稳稳当当大步而出,神色严峻。
  胖女人和瘦男人住的瓦房也亮起灯,骂骂咧咧的声音响起没多久,便听见村外有人大声而急促地呼喊:
  “不好啦!不好啦!绺子回巢啦!快逃命啊!”
  
  隆隆的声音愈来愈响,仔细听辨,才知竟是成百上千的马蹄。
  男人的咒骂,女人的尖叫,小儿稚嫩的啼哭,平静的小村庄一夜之间竟成修罗。
  马嘶,狂笑,粗野的声音伴随着刀剑碰撞,夷平了东篱菜畦,烧尽了屋舍草房。土匪大队所过之处,犹如一阵呼啸的狂风,卷走了金钱,牲畜,还有女人。
  
  牲口圈的门被人轰隆一声撞开,我被几个大汉不由分说地牵了出去,正看见阿呆和薛兽医被人用刀架住脖子,胖女人和瘦男人哆嗦着穿着里衣跪在地上,双手高举于头顶,奉上家中细软。
  十几个蒙面土匪训练有素,不出半刻就将胖女人家洗劫一空,其中一个头目做了个手势,所有人押着财物牲口速速撤离。
  末了,那小头目又摸着下巴瞟了胖女人一眼,颇为遗憾地摇摇头,显然决定不把她也作为战利品掳走。然后翻身上马,挥鞭而出。
  
  其实这区区十几个人本应奈何不得我,但好巧不巧,难以忍受的头疼再次袭来,似有一柄钢刀从脑中直插出来,钻心腕骨。天旋地转之际,我无奈被土匪们吆喝着牵走,挣扎着回头看去,却见阿呆和薛兽医正站在院子门口。
  那薛兽医面有青色,目光沉沉隐含杀意。左手一翻便幻化出一把长弓,引弓搭箭,直瞄向我!
  眼看着利剑离弦,不偏不倚,直刺我的头颅,避无可避。千钧一发之际,只见阿呆手中银光一闪,将那射出的箭矢弹得偏离了轨道,射向我身旁的树干,力道之深,直没箭镞。
  薛兽医扼腕长叹,本来挺儒雅的一张俊脸,却扭出痛心疾首的表情。阿呆手中银光大盛,脚步动了动似要向我追过来。薛兽医却一把将他拉住,跪倒在地,恳切地看着他,缓缓摇头。
  ……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俩人之间有奸‘情。
  
  阿呆只能默默看着我被人掳走,面有不甘。那眸中的一点光亮似乎随着我的远离而一点点陨灭,就像他手上消逝的光团,随风散去,无声无息。
  从未发现他是如此清瘦的一个少年,白皙的面容俊雅高贵。猎猎寒风吹动了他的衣袖,于冰天雪地中站立,孑然一身,似乎被人遗弃般孤独寂寞。
  不知道为何,他此刻的眼神竟令我这样熟悉。那么深沉的眷恋,望眼欲穿的等待,似乎经历了百年风霜,在心碎的痴痴守候中,却终将擦肩而过。
  
  一滴眼泪擦过眼角,模糊了视野。我有些纳闷地眨了眨眼,却不知道,泪水为何人而流。
  



        第十三章



  
  土匪的老巢在玄武城以北的卧龙山上。
  泱泱一群乌合之众,还押送着猪马牛羊嘤嘤妇孺,竟也能如此迅速地行路,天还不亮就赶回了山界,其速度之迅猛堪比正规的王都军队,令人咋舌。从山脚寨门开始,层层守卫,疏而不漏,防范严密竟有兵家作风。我暗自留意着各处哨岗地形,默默记住。
  土匪们这一次的收获颇丰,人人脸上洋溢着喜色。刚一进山寨,便有人来接受各色货物,牲口入圈,金钱入库,女人入房。
  然而对于我的去留问题,寨子里竟引发了一场不小的争论。
  
  “二当家的,我看这匹马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特地带上山,献给大当家当坐骑。”一名长髯大汉用手中的银枪戳了戳我的屁股,如是说。
  被称为二当家的是一个面容古拙,着灰布长衫的中年男人,他负手立在我面前,面无表情地打量了我半晌,最后只说了两个字:
  “有病。”
  ……谁有病?你才有病。
  “咦?不会吧!刚刚瞅着还活蹦乱跳的,许是这畜生狡猾得紧,装死卖乖,待我踢上它一脚……”说罢,一只大脚便向我肚子上踹来,我咬牙憋气,生生受了这一闷脚,当下觉得咔吧一声肋骨断掉两根。“呦,竟没反应?看我再补上一脚……”
  乌黑的脚底板再度被尥起来……
  “行了行了三当家,你别再踢了,回头没病也被你给活活踢死。”一个悦耳的男子声音插了进来。
  三当家?就这四肢发达的大胡子?看来这窝土匪的档次也不怎么高嘛。
  又向那说话之人眯眼看去,但见一斯文青年,锦缎白衣,竟像豪门世家的风流公子,哪有半分匪气?然而白衣公子目光突然向我一扫,眸中带着三分笑意,我赶忙闭上眼睛,继续装死。
  “我看它这般虚弱也当不得坐骑。但这白马身上还有些许灵气,不如养肥了炖肉,等大当家云游回来之后吃了,或许还可补补灵力。”白衣公子用茶盖轻轻拨着碗中的茶叶,认真建议。
  炖肉?
  我立刻睁开眼,作刚睡醒状,然后一个打挺站起身,小跑着在屋里蹦跶了一圈,昂首挺胸,人立而嘶,双目炯炯环顾四周。
  睁大你们的土匪眼看清楚了,老娘可比肉猪精神多了!
  
  “你看我说什么来着?活蹦乱跳的可欢腾呢!”那个刚刚踢我的长髯大汉欣慰道。
  白衣公子轻笑一声:“还挺聪明的,莫非能通人性?如此这般便坐实了它绝非凡品,更要炖了吃肉啊!”
  怎么就那么想吃肉呢?那还当土匪干什么,直接去做屠户好了!
  我慢慢停下步子,估量着一个蹬地跳跃起将白衣男子扑倒然后踩断他脊椎骨再突破重重土匪逃走的成功率有多大……
  
  山匪们仍争论不休,在此起彼伏的“吃掉它吃掉它”和“留着骑留着骑”中,一直处于游离状态的二当家突然出声,最终一锤定音:
  “养大要紧。”
  也是,不论是吃还是骑,总要养大一些才实惠。
  没想到这二当家长得不起眼,还一副闷葫芦相,却总能一语中的。
  土匪们一拍即合,高高兴兴地去吃庆功宴,而我,则再次过上了与牲畜为伍的日子。
  
  寨子里的马棚比我在胖女人家呆的那个牲口圈宽敞许多。每日都有小童来喂草添水,还有固定的去山坡上放风的时间,除了和这帮四蹄的室友话不投机还有不得不做样子乖乖吃草,生活倒也逍遥自在。
  只有在极个别的时刻,比如夜深人静,比如落雪无声,我才会忍不住怀念那些以前的日子,那些有人叫我小白,叫我阿瓜的日子……
  哎,也不知道男人怎么样了,阿呆又去了哪里呢?
  总归都有自己的生活吧!
  
  星斗移转,旭日东升,朝朝暮暮间,空旷的山谷早已积雪消融,春暖花开。
  傍晚,我吃完了猎捕的山鸡,喝足了石壁间的泉水,正在林子里溜达消食,却不小心碰到两个巡山的土匪。我一边听他们讨论为什么最近山里的山鸡越来越少,一边悄无声息地潜伏在路边草丛里一动不动,直到他们走了,才站起来默默往自己的新窝走。
  已经很久没回过马棚了,也很久没敢在土匪面前露过面了。
  之所以这样东躲西藏,是因为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不大走运的事。
  
  刚刚上山的那几天总是头疼,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疼痛便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通透于四肢百骸的清明。我本以为这是一件好事,直到一个月前的那个早晨,当我和马群在河边饮水时,突然发现那些每日和我同吃同睡的家伙们都马眼圆瞪地看向我,然后像躲避瘟疫一般四散开来。
  无意间瞥见水中的倒影,竟然发现头顶鼓出了个很大的包!低头仔细瞧了瞧,原来不仅是脑袋上多了块肉,更神奇的是这粉白粉白的嫩肉中似乎还若隐若现地埋着一根小骨头,就像小儿未冒头的乳牙。 
  我不由暗暗感叹,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上辈子做了杀手欠得一身血债,这辈子不仅要做马,还要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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