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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相公爱争宠-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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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美男相公爱争宠
作者:天上掉钱

简介:   

    
女主夏晴天被汽车撞飞,穿越到另一个时空。
遇见一个正牌王爷赫连明溪。
她又遇到追杀赫连明溪的敌人漆雕域,
这时她遇到了生命中的另一个重要的男人…………南荣陌上。  
晴天和漆雕雨一见钟情并闪婚,
可是成亲当天晴天被王爷明溪下迷药掳走。  
晴天拼命逃出却看见未婚夫漆雕域舍命相救另一个女子,心酸之际又被另一拨人所抓。
原来抓他的人正是当今皇上赫连宗思……  
究竟晴天会选择位高权重的王爷赫连明溪、高调闷骚的魔宫宫主漆雕雨、还是飘逸俊朗的南荣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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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过生日,遇见老情人

  脑袋昏昏沉沉的,晴天感觉自己睡了好几天,有点儿与社会脱节的感觉。
  想要起身坐起来,可是浑身没劲儿。
  她慢慢地睁开双眼,只晓得身上像是被车轧过一番一样,浑身酸痛没力气。脑袋里什么都顾不得想。
  晴天睁了一会儿眼,就感觉特别疲倦,接着混混沌沌地又睡着了。
  半梦半醒之间,晴天感觉有人摸自己的额头,把着自己的手腕,还说着话,感觉很嘈杂啊!要是醒着的晴天,一定会有起床气,大吼一声“别乱!”昏昏沉沉着,又睡着了。
  “方艾,去跟大夫抓药。”一个温柔的男声在房间里飘荡着,可以当摇篮曲了,“抓回来药煎好了,等她醒过来喝。对了,凉了就再热热。”
  “是,少爷。”方艾转身就跟着大夫走了。
  赫连明溪伸手摸摸晴天的额头,感觉有些热热的。他贴心地起身走出房间,去打些凉水,给晴天降降温。
  晴天还在梦中继续游荡着。
  哗哗……明溪提着刚从井里打上来的水,倒入水盆中。这些事本来可以吩咐下人做的,可他终究还是亲自动手了。
  明溪端着水盆回到了晴天的房间。他拿起毛巾在凉水中洗了洗,拧干,叠好放在晴天的额头上,动作一气呵成。看着她安静的脸庞,明溪忍不住伸出修长的五指轻轻地划过晴天光滑的肌肤。真是有爱的一幕。
  “黎桥!”晴天命令似的口吻吓了明溪一跳,他慌忙把手收了回来,“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好多年了!你知不知道!”
  明溪看着紧闭双眼的晴天,感叹道,原来又是一个痴情的女子。
  事实上,这个痴情的女子并没有向人家表明心迹,一直是暗恋。因为她感觉自己配不上人家。
  终于,饥饿的力量把晴天给催醒了。
  方艾被明溪派去办一些事情,还没有回来。明溪只好亲自到厨房给晴天热药了。
  晴天挣扎着坐了起来,靠着床边,直勾勾地眼前这一切不熟悉的事物。红木方桌,上面放着一个水壶和一个杯子。旁边的一个柜子上面放着一个染有菊花纹青花瓷瓶,瓶中插着几束淡雅的木芙蓉,让人从内心感到平静和美好。虽然屋中的摆设比较简单,但是无不透露着合适和大气。
  另一边是梳妆台,上面放着一面铜镜和一把暗红色的木梳。晴天被屋子里的环境感染,心中特别平静。稍做休息后,她下床走到镜子前坐下,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怎么感觉这一切那么的不真实。
  她拿起梳子梳着头发,慢慢地回忆到底发生了什么。
  记忆回到晴天生日的那天,本来她想自己一个人度过,找家饭店,或者路边摊,挑些自己喜欢的食物,最后再去挑一个贵重的礼物送给自己,这个贵重的礼物就是自己垂涎已久的施华洛世奇水晶鱼鳞宝石高跟鞋,它看上去是那么高端大气上档次,当然,花的毛爷爷也是那么高大上,不过生日嘛,就奢侈一下下有什么不可呢?
  最后今年的生日就让它这么平平静静地过去。不喜欢热闹,那么多人,吃饭喝酒唱歌,太闹腾了。自己一个人静静地过生日也挺好的嘛!
  “生日快乐,小妞!”晴天站在穿衣镜前对自己说着。然后在原地美美地转了一个圈。镜中的晴天,一袭红色连衣裙,扎着清爽的马尾,脖子上带着一条上一年生日自己送给自己的白金项链,水滴状的白珍珠吊坠,最后搭一双简单的黑色高跟鞋。
  虽然红色给人一种火红热情的感觉,但是穿在晴天身上却有冷艳的美。
  砰砰砰砰……谁这么急来敲门,门都给敲坏了。看看手上的表,十一点多了。
  “小姐您好,您的快递。”一个带着棒球帽的女生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但是她没有穿快递公司的工作服,而且也没有拿东西让晴天签收。
  “啊?谁送的?”晴天倒是没有注意那么多,她在想是谁送给她的。看着花上面没有卡片,甚至连张便利贴也没有,不过心里却是沾沾自喜的,想不到居然还有人玩儿暗恋自己。
  “当然是……我呀!”菲菲一把把棒球帽摘了下来,一脸快要绷不住的标准微笑。
  吃完饭她们就去逛街了,一直逛到傍晚。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当然,其中也有她的施华洛高跟鞋,女人们逛街,只要回来能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心情准会不错,天生的购物狂。有人说,女人的衣橱里永远觉得少一件衣服。晴天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拿出高跟鞋换上,怎么看怎么美,根本不像走了一下午路没停的样子。在家歇了一会儿,菲菲还是不放过她,突然来兴趣要去酒吧,然后拉着晴天就往酒吧跑,还说要去里面勾搭一个帅锅。
  “两杯血腥玛丽!”晴天放下包朝着调酒师吼着,酒吧里声音太嘈杂,小声说话根本听不见。“不要血腥玛丽,来两杯威士忌!”没错,威士忌是烈酒,菲菲就是抱着要把晴天灌醉的心态来的!一杯接着一杯,嘈杂的音乐,浓烈的酒精,闪耀的灯光。
  舞池里的人们不断地扭动着肢体。灯红酒绿的生活让这里的人忘记了一切。
  平时几乎滴酒不沾的晴天被菲菲灌得七荤八素,而且晴天跑到卫生间一直吐啊吐,那种感觉真是太难受了,晴天再也不想来第二次了。菲菲在一旁嘲笑着她,这么一点儿酒就让晴天吐成这样。沉浸在回忆里的晴天想起来那种感觉还真忍不住打颤。
  菲菲拉着她扶出酒吧,晴天一出门就扶着墙接着吐。这时来了几个小混混,看晴天和菲菲这样,就打起了坏心眼。
  “夏晴天!”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晴天抬头看着前边的这个男人。她的脑袋已经混沌不清了,只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好熟悉,好熟悉……
  “帅,帅,帅,帅锅!”锅字刚出口,呕吐随之而出。
  英俊的脸庞棱角分明,看不出他的喜怒哀乐,给人一种高高在上领导者的感觉。灰色的阿玛尼西装衬托了他的成熟,稳重。不过现在裤子上和鞋子上都沾满了晴天的呕吐物。
  菲菲看着这么好的西装被晴天就这样糟蹋了,心里替男人狂痛不已。几个混混儿看到有男人来了,而且感觉他也不是个好惹的角,也就悻悻离去,不再纠缠了。
  “黎乔社长?”晴天再次抬头看清楚了他的脸庞。晴天立刻站正,以军姿相对,恭恭敬敬敬了个礼。
  “嗯。”黎乔看着晴天醉醺醺搞笑的样子,一点儿没变。他慢慢地上扬起嘴角。
  站在一旁的菲菲看到黎乔的笑容,心花怒放。她和晴天都特别喜欢看漂亮的人,特别是男人。
  “我自己能走,我没醉!”晴天挣脱了黎乔的手,拼命证明着自己没醉。
  事实是,越是说自己没醉的人,醉的越厉害。
  晴天为了证明自己没喝醉,就开始用自己还能跑来证明。
  这时飘过来一辆开得极快的劳斯莱斯,当车灯晃到她的眼的时候,已经晚了。她就这样被撞飞了,飞的很高很远……
  

  ☆、第二章 穿越时,人肉炸弹砸死人

  “啊……”晴天回忆到这儿,吓得尖叫起来,双手抱头,惊恐万分。
  “姑娘,你怎么了?”明溪端着药,刚走到门口,还没来得及开门,就听到尖叫声从房间里传来。
  他一把推开门,看到虚弱的晴天晕倒在地上,心中一股怜惜之情油然而生。明溪赶紧把刚热好的药放在桌子上,温柔地把晴天抱起来放在床上。
  晴天休息了一会儿,慢慢恢复了。然后抱着双腿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明溪坐在床边,轻轻地拍着晴天的背,温柔地说:“没事了,没事了。”
  晴天慢慢地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个男人,白衣诀诀,黑丝长亮,他那微笑的面孔让人看上去感觉如沐春风,一看就是一位温润如玉的公子。白皙的皮肤,没有任何瑕疵,想来就是大户人家的公子,不用风吹日晒雨淋。而花痴头脑的晴天只想到了三个字:好帅啊!
  明溪看着她炯炯有神地瞪着双眼,感觉特别不好意思。他扭头看到桌子上的药,便起身去端药。
  “少爷,我回来了。”门开着,方艾就直接走了进来。
  “嗯。”明溪点点头,把药端给晴天。
  晴天刚想抬手接过药碗,却又迅速地缩了回去。
  “你是谁?”晴天收回对明溪花痴的心,绷着脸警惕地问道。
  “姑娘,昨天你突然从天而降,砸死了刺杀我家少爷的刺客,救了我家少爷。”方艾滔滔不绝地替他家少爷回答,认为晴天姑娘是他的恩人,因为她救了少爷就是救了自己。所以方艾怀着感恩戴德的心泪眼汪汪地看着晴天,把她当祖宗一样供着。
  天哪!从天而降?还砸死了一个人!会不会被警察蜀黍抓走啊?话说自己有这么重吗?居然砸死人了!传说中的人肉炮弹啊!此刻晴天只能感到万幸了,因为没有当炮灰,不然自己早就死翘翘了。
  “不对啊,昨天我被汽车撞了,然后飞了起来,然后的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晴天死活不愿接受她“砸死人”的事实,毕竟作为一个女生,她不愿意自己看起来那么“重”。
  “来,喝药。不然一会儿就凉了。”明溪提醒着晴天,用勺子舀了一勺药,吹了吹,才递到晴天面前。
  晴天被明溪的殷勤弄得非常不好意思,急忙从他手中接过药碗和勺子,说:“我自己来吧。”
  “好。”明溪递给晴天药碗。
  晴天闻着难闻的药味皱着眉一口气喝了下去,不带喘气儿的。她喝药立即把药碗还给明溪,吐着舌头大喊太苦。
  明溪看着她那滑稽又可爱的样子,忍不住笑了。递给她一个荷包。晴天一脸痛苦的表情看着明溪,明溪示意她打开。她小心翼翼地拆开荷包,原来里面是糖果,晴天看见迫不及待地把糖果塞进嘴里。
  “谢谢啊!”吃过糖的嘴巴就是特别甜,晴天赶忙道谢。
  “不客气。”明溪微笑地看着晴天,不对,应该是盯着晴天。
  “你们是谁啊?我在哪啊?这里是哪里啊?”晴天一连串的问题蹦出来,好奇宝宝一样望着明溪,完全失去了刚才的冷漠。
  明溪看着十分好奇的眼神,不紧不慢地回答道:“我是赫连明溪,这是我的侍卫方艾,你在一家客栈里,这里是流苏国内。”
  “啊?客栈?流苏国?我怎么没听说过哪?莫非这是古代?难道我穿越了?”晴天这才仔细地看着周围的一切,古香古色的布置,精致细腻的古装,这要搬到现代去,绝对值好多好多毛爷爷。
  晴天是很爱看穿越小说,尤其是有英俊性感的男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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