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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女总裁同居的日子-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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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霄挥了挥手,让那十名早已经向他投诚的打手上了面包车。这才朝我和王颖丽走了过来,笑着对我们说:“小姜我谢谢两位帮我解决了万浮屠这个麻烦,如果不是两位,我自己解决这个麻烦可有些棘手。”
    王颖丽眉头挑起看着他,似乎对他最后才出手颇为不满。实际上,如果万浮屠能够打赢我们两个,他出不出手还是个问题。不过我和王颖丽都选择不说这件事情,因为都是聪明人,知道底牌在博弈中的重要性。
    王颖丽问他:“现在万浮屠死了,你不怕陆家将万浮屠的仇放到你身上,报复你?”
    姜霄嘿嘿一笑,对我说:“所以小姜我才要和两位合作,万浮屠身边的人我早就控制住了,想杀他就好像是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而杀了他之后如何才能保全我自己,才是真正的难题。小姜我思前想后,只有一个办法了,那就是跟着郝哥混。”
    说着,姜霄冲我露出了一个善意的笑容。
    我怔了一下,姜霄献媚一样说:“现在陆鹏举的私人产业全都握在我的手上,只要郝哥愿意带我,这些私人产业我全都送给郝哥您。”
    我有些惊讶,不过没有表达出来,看了一眼王颖丽。
    王颖丽替我回答:“我们可以先保证在一周之内不让陆家找你麻烦,这件事情容我们商量一下再做定夺。”
    姜霄似乎知道王颖丽肯定会这么做,于是就答应了下来。从车上拿下来汽油准备烧万浮屠的尸体,我看着万浮屠尸体燃烧起来的熊熊烈火。整个人陷入了一阵深思,不管是曾经多么叱咤风云的英雄,到头来都落不了一个好下场,万浮屠是这样,老狐狸更是离万浮屠不远了。
    而我呢!
    我正在朝着他们的地位而努力,我以后的下场会不会也是这样。
    我和王颖丽没有将焚化万浮屠的全过程看完,姜霄刚将火点上,我们就离开了。
    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到公司,将我的迈腾开出来。王颖丽坐在副驾驶上面,我架着车,深夜空旷街道上面,我不知道要开到哪里去,就这么漫无目的的开着。脑海里面有些乱,将这件事情前前后后全都思考了一遍,其实很容易就可以发现,姜霄在控制着整个故事的节奏。
    从最初万辉辉撞伤张晓军,再到万浮屠空降上海滩。然后以万辉辉为诱饵让我坐上他们的大船,然后杀陆鹏举,再到现在杀了万浮屠。而现在,姜霄向我投诚,我感觉有些玩味。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他做了这么些东西,难道只是为了给我做嫁衣?要知道陆鹏举的那些私人产业,随随便便拿出来一件,就可以让一个普通人吃吃喝喝一辈子衣食无忧。
    而现在,他可是将这些私人产业全都送给我啊!
    这就好像是到嘴的肉他又吐出来给我一样,他可不是一条性格温顺的小狗,而是一头嗷嗷待哺的藏獒。说不定会将我也给吞下去,连骨头都不吐。
    毫无征兆,王颖丽对我说:“答应他,让他做你的军师。”
    我转头看了看王颖丽,有些疑惑的问她:“为什么?”
    王颖丽理了一下鬓边的秀发,将那把通体乌黑的匕首拿出来,用纸巾擦拭着说:“他或许只是拿你当一个跳板,或者他后面还有后招,但是不管怎么样说,这件事情对于你来说,都不亏。而且最重要的是,或许你可以得到陆鹏举的私人产业,这些产业对于现在的你来说,很重要。不过,更重要的是,你可以体验一下什么叫做刀口上面舔血的日子。”
    说着话,王颖丽又将那把通体乌黑的匕首放在舌头下舔了一下,整个人妖冶妩媚,就好像是一只黑寡妇一样。
    让我整个人没来由打了一个冷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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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曼哈顿的小镇
    姜霄抛给我的蛋糕很诱人,但是我想要吃下去,却不是那么容易。
    如果我吞下这些产业,那么我和陆家的仇这辈子都别想解开。我杀了陆公子,现在又得到了陆鹏举的产业。说不定陆家人就会以为我和姜霄合作,利用万浮屠做幌子,实则是为了吞下陆家的产业。事实上,当我决定和姜霄合作之后,姜霄的确就是这么透露消息给陆家方面那些人。
    这也没什么不妥,难道我还指望和陆家一笑泯恩仇?显然不可能。
    我和姜霄合作有两个原因!
    其一,是因为王颖丽的那番话;其二,就是一个真正的上位者,从来不怕两面三刀心计深重的人。如果我连姜霄都控制不了,那么可想而知我以后的道路恐怕也走不了多远。当然,还有一个小原因,姜霄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有他做军师,至少目前我不用紧张和陆家的关系。
    ……
    三天后,姜霄将陆鹏举的产业打包丢给我。我简单看了一下,三座三星酒店,一座四星酒店,一座酒吧,还有一座隐藏在黄浦江边的赌场。我拿到这些资料,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和我预想中的差不多。于是我抬起头问姜霄:“有什么建议,跟我说说。”
    姜霄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说:“这些酒店和酒吧都是明面上的生意,而且由于经营不善,这些酒店都是虚顶着三星四星的名头,实际上酒店已经很落魄了,酒吧也半死不活,不过酒吧可以尝试做做,而赌场就有点棘手了,现在赌场我并没有控制,因为这座赌场的利润太大,而且涉及到的人太多,所以我不建议你现在插手。”
    听着姜霄的话,我点了点头。不得不说姜霄很有脑子,他让我先打理酒吧,邀请上次万浮屠邀请的那些人,看看到时候谁过去,也就可以看明白这些人对我的态度。
    “那好,这件事情你去做。”我吩咐道。
    姜霄点了点头就离开了,而我则站了起来,走到办公室后面,看着落幕玻璃下面的黄浦江,嘴角扬起一丝玩味的笑容。不管他姜霄是龙是虫,我都要捕获。是龙我让他盘着,是虫我让他爬着。
    ……
    而此时,在美国堪萨斯州曼哈顿机场。胡子拉碴的林国庆从机场走了出来,他抬起头看了看天空,脸上全都是疲态。他已经连续跑了二十个国家,五十座城市了。从欧洲列国的浮华,到澳洲考拉的宁静,甚至是热情似火的非洲他都跑了一个遍。至于美国,他已经跑了十个城市了,纽约,旧金山,西雅图,洛杉矶,圣地亚哥等等。
    他抬起头看了看曼哈顿的天空,深吸了一口气,坐上了一辆出租车。用并不流利的英文告诉司机去曼哈顿郊区的一座小镇上面,黑人司机看了看林国庆的肤色用略带质疑的英文问:“日本人?”
    林国庆坚定的说:“中国人。”
    林国庆说的是中文,铿锵有力。
    而出租车司机则哈哈一笑,用英文说:“如果是日本猴子,我可不愿意载,他们都很穷,我喜欢你们中国人,因为你们都很富有。当然,我指的是。嗯,能来美国的中国人!”
    出租车司机很健谈,跟林国庆谈一些他对中国的一些见闻。林国庆则闭上了眼睛,揉了揉太阳穴,那里的青筋依旧在暴起,他很不舒服。
    出租车司机问他:“嗨,兄弟,你来美国干嘛?看你可不像是来这里泡我们美国妞的有钱中国人。”
    林国庆随口搭了一句说:“我来找我丢失的未婚妻?”
    黑人司机诧异的看了一眼林国庆,不再多说。
    车行驶到曼哈顿郊区的小镇上之后,司机就将林国庆放下来。林国庆疾步下车,根据门牌号找到了一栋普通民宅。这是一栋小别墅,典型的美国乡村风格建筑,如果放在国内,这栋在郊区小镇上面的房子能卖到五百万以上,而在美国只需要二十万美元就可以了。
    林国庆闭上了眼睛,手中提着行李箱,让阳光照耀在他的脸上。他不敢进去,因为这个地址是张琳发给他的地址,也就是说,张琳一定在这里面。
    林国庆从不否认自己喜欢张琳,但是这一刻他却感觉这种喜欢是那么心痛。心痛到非要用逃婚来表示,他睁开眼睛,回过神坐在路边,看着小镇上宁静的街道,显得有些失神。
    一双红色的女式休闲鞋突兀的出现在他低垂的视线中,他没有抬头,而是宁静的看着那双很漂亮的小腿。红色的女鞋配上光滑紧致的小腿,是一副很美好的场景,就好像是太阳下的小镇一样,透漏着勃勃生机。
    林国庆将头垂在双腿之间,不说话。他不愿意抬头去看这双腿的主人。
    这双腿的主人却蹲了下来,伸手抚摸他胡子拉碴的脸颊。
    这是一个很中规中矩的女人,长的不像范冰冰那样拥有女王气质十足,也不像柳岩那样风骚妩媚。她有这东方女人的传统特征,一双大眼睛,乌黑透亮的眸子和一头同样乌黑的头发。脸型很圆,略带可爱,可是并不明显,更多的却是一种智慧女人所拥有的沉静。
    她就是张琳,林国庆从小就喜欢的那个小时候过家家演他老婆的女人。
    林国庆不愿意抬起头去看她,可是感受着她手上炙热的温度,他还是不由自主的去看他走遍二十个国家要寻找的女人。
    张琳露出温婉的笑容,对他说:“走吧,先跟我回去,我早饭刚好没吃,刚才去买了点菜,给了做炸酱面吃。”
    林国庆站了起来,深吸了一口气。鼓起了所有勇气问她:“你为什么逃婚。”
    张琳重复着刚才的话:“我给你做炸酱面吃。”
    “我不吃。”林国庆有些倔强。
    张琳却抛出了一个林国庆不能拒绝的诱惑:“吃了就告诉你。”
    林国庆知道她说出的话不可以改变,于是就跟着她回到了家中。这栋房子的装修很西方化,而且许多东西都可以看出来很陈旧,应该是以前这栋房子主人留下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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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到基层
    林国庆进来之后就坐在餐桌上看她做饭,张琳的确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很快就做了一大碗炸酱面出来。
    单从卖相上来看,就十分可口。
    她将炸酱面推到林国庆面前,林国庆也早就饿了。可是拿起筷子,却吃不下张琳给他做的炸酱面。张琳拖着下巴说:“你必须吃完,不然我不告诉你我为什么逃婚。”
    林国庆深吸了一口气,一口气将一碗炸酱面吃完。然后抬起头看着她,张琳深吸一口气说:“真好,国庆,你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听我的话。”
    林国庆怔了一下。
    张玲却转身走到窗子前,看了看外面阳光明媚的天空,有些憧憬却又有失望说:“国庆,小时候我对你说,不会游泳不要下水,会淹死。于是你这么多年,从来都不下水,也不会游泳。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我同样也是,我之所以逃婚,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而是我听了一辈子话,我怕我们的感情在结婚之后变味儿了,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想法,我也搞不懂我在想什么。就好像是听了一辈子话的乖孩子突然之间的爆发一样。逃婚之前我问过自己,为什么要逃婚,你不是喜欢他吗?”
    “是啊,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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