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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耽美]兽人之生存记-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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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多大个人啦,这点儿事都怕。”林沐撇撇嘴,一脸哀怨。

    “你来吧。我。。我不怕。”说着转过头去,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快点。”

    林沐噗嗤的笑了,拿着刀子在他的小咪豆上比划了好几下,冰冷的刀尖碰触到那敏感的部位,不其然的,眼前的人僵了,身体像筛子似的抖了好几下。林沐玩心大起,捡起地上的干草叶,对着它就是一顿撩拨。弗莱斯很快便忍不住扭动起来。咯咯咯咯的笑起来了。

    “别动,要是我失手整块切掉了什么办。”呵呵~林沐决定再玩一会。他可是看出了那家伙的心思。哎呀,怎么可以这么萌!不逗他都对不起自己啊。他毫无罪恶感的继续行凶。最后,自己先败下阵来,抱着肚子笑得不行。“哈哈哈~救命啊!太可爱了~我受不了了。哈哈”

    “林。”弗莱斯可怜兮兮的叫了声。天知道他有多委屈。

    好兽人要满足伴侣的一切需求——好兽人必备品质第十二条。

    笑够了,林沐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一脸平静,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你忍着啦。可能有点疼。”

    “嗯!”弗莱斯重重的点了一下头。闭上了眼。太血腥了,他不忍心看。

    只觉胸口一凉,紧接着便听到“好了,张开眼睛吧。”缓缓的睁开双眼,眼角一瞄,咦?大手摸了摸,呼~还在。疑惑的看着林沐“你是不说要切吗?”

    “已经切了。”

    “切了?”

    “对啊!切了条毛。你看”林沐拿出新鲜切下来的胸(?)毛,举到他面前。“你要吗?”

    “不要。”搞了这么久,原来在切毛。等等,那么刚刚是,被耍了?这个坏东西。意识到真相的弗莱斯一把扑倒了想要潜逃的林沐,好一顿蹂躏。

    “哈哈~我错了!别~哈哈哈哈。”林沐被弗莱斯压在身下挠痒痒,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不断求饶。“哈哈哈~够~哈~了哈~呀!”打闹过程中,弗莱斯的指甲不小心在林沐的皮肤上划了一道红痕

    “林,你有没有怎么样?我看看”弗莱斯紧张的把林沐扶起,仔细察看。“都红了。对不起。”林沐雪白的肚皮上多了一条暗红的划痕,看着十分刺目。

    “没事!涂点药就好了。倒是你,要剪指甲了。过来这边坐着,我帮你剪。”林沐风风火火的跑去翻背包,他记得钥匙扣上有个指甲钳的。

    好在包里的东西不多,很快就找到了。林沐看着那一串钥匙,突然有些伤感,再也回不去了。

    小心翼翼的把指甲钳拆了下拉,把剩下的钥匙放回背包里,收好。伤感了一会儿,他又拿起指甲钳噔噔噔的回到弗莱斯身边,坐在他跟前,“手给我。”

    弗莱斯依言伸手,林沐抓起他的手,小心仔细的为他修整。每一个手指甲都被细心的修剪成椭圆,留有一小截。弗莱斯好奇的看他动作,林沐修剪得很认真,很仔细,当然过程中又起了玩心,把他的指甲剪成锯齿状。

    “出门不用带武器了,直接亮出你的指甲就能唬人了。”林沐捉起他的手,左看右看,一脸自豪。

    弗莱斯宠溺的看着他,瞧他得瑟得,那小样啊,顿时觉得有些好笑。看来恢复了呢!

    “等以后我们找到材料了,就做武器吧。那样就不用再怕他们了。”说着,又欣赏了一番自己的杰作,“我们可以制造这个,嗯,我那里叫锯子,还要制造弓箭和长矛。还有……”林沐在一边絮絮不止,手却没停,为他修甲。弗莱斯在一边安静的听着。

    时光静好,小屋子内温馨又祥和。

    “好了,剪完了。脚伸过来。”拍拍身上的碎屑,林沐说道。

    弗莱斯有些害羞,脚要伸不伸的。林沐看不过眼他的磨蹭,一把捉住,放在大腿上。

    长期与地面接触的脚已经变得非常的粗糙,细小的伤痕布满脚侧,那条颜色较深的是昨晚弄出来的,已经结痂了。看来真的要去研究一下怎样做草鞋了。

    修剪完毕,林沐洗了手,找出了那本《野外求生大全》,查找做草鞋的相关资料。自动自发的在弗莱斯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拿他的身体当人肉靠背,这小日子过得真舒坦。

    边看,边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林沐总结出了一套较容易施行的方案。拍拍在他肩膀上帮他按摩的手,示意他停下。弗莱斯在林沐看书的时候并没有打扰他,只是安静的为他揉捏着酸硬的肩膀。

    林沐放松,身子往后靠,把全身力量都压在他身上,举起笔记本,让弗莱斯看看他努力的成果。弗莱斯看不懂,不过他知道那一定又是不得了的东西。

    他一直很好奇,林沐到底是来自一个什么样的部落,脑子里有这样多的新奇东西,那绝不是一个普通的小部落能比拟的。一开始以为他是狮族的雌性,整个兽界,能与虎族抗衡的就只有狮族了,但经过一番相处,发现不是。更奇怪的是他对兽人世界好像一点都不熟悉,刚遇到的时候连兽语也不会讲。这些,弗莱斯他没敢跟别人说,毕竟林沐的身份太特殊了,他不能置他于危险中去。在虎族,他对族人们的说辞是林沐是从一个小部落里逃荒来的,是他外出打猎的时候捡到的。

    兽人外出打猎也有捡到人的情况,不过大多是受伤的兽人,还有就是迷路的小雌性,像他这样一出门就捡了个伴侣的,不是没有,而是很少。可想而知,大家是多么的妒忌他。弗莱斯就这样成为全族公敌。凭什么他捡到的就是年轻漂亮的,凭什么?捡不到人的嫉恨,捡到人的嫉妒。越发看他不顺眼。

    “好了,我们现在就去找要用到的草秆吧。唔!没有藤蔓也行,走吧。”林沐拉起他的手,背上背篓,出门了。

    一开门,发现大伙都很安静的在工作着,制衣的制衣,磨粉的磨粉,一个个埋头苦干,不发一语,非常安静。见到他出来,才开声打招呼。林沐一愣,随即想起上午回来的时候,情绪波动太大,闷头睡去了。略带歉意的笑了笑,跟他们打了招呼,同时感到很窝心,大伙为了不吵到他,搬到一边空地去工作不说,还贴心的把嘴巴闭上了。

    “你要出去采集吗?”曼漫问道。他早就从泰斯嘴里打听到上午的事了,林沐不让他们跟去,带上几个兽人就这么对抗族长去了,过程是那样的惊险,他们听到了都觉得很心惊,可想而知亲身参与过的人了。一听完经过就立马赶了过来,路上遇到同是过来慰问的伙伴,一来到见到的却是大门紧闭。大家很有默契的不去打扰他,安静的开始一天的工作。既然连林沐这个外族人都这样努力着,他们这些本土人又怎么能输了。

    “嗯!去找一些植物。你们来了很久了吗?怎么不去叫我?”

    “嘿!你们两在里面培养感情,我们怎么好意思打扰。大伙说是不是?”

    “就是,打扰别人恩爱是会被兽神劈的。”

    “不过能去围观,被劈一下也是值得的。”

    大伙又开始起哄,调侃他俩了。这时丹尼尔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大家都别闹了。林,你快去吧。”

    林沐笑了笑,拉起人就跑了。

    “哈哈~害羞了。”

    ……

    他们要找的是一种柔韧的草秆或者藤蔓,柔蔓藤不行,太软了,硬度不够,很难定型。能编草鞋的材料有很多,常用到的材料是玉米皮、稻草、麦秆、蒲草。林沐沿用老方法,每种草都折一下,找出合心水的就割下来,扔到背筐里,最后再一一对比,找出最合适的。很快就割了半筐了,又采了些野菜。回去了。

    林沐一股脑的把草藤倒了出来,正好被溜达回来的羊驼驼看到了,以为是主人送给他的奖励,兴奋的围着他团团转。林沐一脸黑线的把它赶到一边去了。

    选了几根,按照图示的方法编了起来,其他人也停下了手上的工作,跑来围观。

    只见他伸出双脚,把草藤环绕的双脚处,用脚趾固定拉紧。由下往上编织,左右两边互相配合,缠绕,拉紧,一直重复这两个动作,直到鞋底成型。编到一定的位置,松开草藤,环绕捆绑,留下一个穿绳的孔。最后再选一条较细的藤蔓,编一个草鞋结,穿过鞋底留下的那几个孔就行了。为了让草鞋穿起来更贴脚,鞋底一般会留下六个孔,一排三个,头、中、跟各一个。孔太少,走几步容易掉。孔太多,绑住脚,不舒服。

    “弗莱斯,把脚伸出来。穿上试试”第一对草鞋,林沐很自然的就送给了亲爱的他。似乎都成为习惯了。

    弗莱斯依言穿上,林沐服务周到的为他绑了带子。“走两步看看。”

    弗莱斯走了几步,越走越觉得惊奇,脚上的感觉软硬适中,清爽凉快,步履敏捷,脚下生风,十分惬意,再也不怕被沙子,石头咯到脚了。

    “怎么样?”林沐问道。

    “很舒服。”

    “嗯!很好。大家看到了吗?我刚刚做的那个叫鞋子,有了它,就能保护好你们的脚了。”林沐尽职的向大伙解释道。

    “真神奇,快,快,快教我们。”独眼大叔已经迫不及待了。他们都没有保护脚这个概念,从小到大都是光着脚满地跑的,所以脚常常会被石子割伤,天冷了就在脚上包快兽皮,不过非常的不舒服,闷死了,还硌脚。

    “大家过来这边,我分步讲解。”

    继t恤衫裤衩后,异世界的第一双鞋子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发现,小攻小受变成互宠了!!不是攻宠受,也不是受宠攻,是互宠!!!!

    貌似小咪咪啊!茱萸啊之类的词不能写那么多,又不能直接写RU头,想改成小红豆又觉得不太好,要是以后他们找到了红豆,那肿么办。

    小受:“亲,你的红豆。”

    小攻:〃不,这是你的红豆。“



60粉条

    在林沐的精心讲解下;大伙很快就领悟到个中的精髓,虽然一开始编得不怎么好;很多人编出来的草鞋子在走了几步后就散开了;不过胜在他们有恒心;有毅力,散了再编。过程中相互交流经验,在失败了两三次后,都编得有模有样了。

    心灵手巧的丹尼尔更是编出了花样,从初学者摇身一变为指导者,林沐自然是乐见其成,主动让贤。他赶脚自己就是开启新世纪大门的钥匙;引领大伙迈向新纪元。对于大伙的夸奖,林沐从来都是一笑置之;他不觉得自己有多厉害,只不过是比他们见识多了罢。

    “唔!时间不早了,不如大家今天就在我这儿吃吧。”大伙编得太投入,都忘记了时间,听林沐这样一说,肚子才咕噜咕噜的响起,十分应景。大伙也不矫情,一一谢过了他。雌性们纷纷过来帮忙,兽人对烹调不在行,识相的拿起渔网到河边捕鱼去了。

    这么多人,就吃薯粉好,林沐决定。粉条是前天试着做的,因为工序复杂,做得并不多,他们几个吃的话够吃一天,不过今天人多,一顿搞定了。

    林沐从架子上取下晾晒的粉条,经过两天两夜的风干,粉条已经成型了,一条条的,粗细不一,有圆有扁,说实话样子不怎么好看。没办法,他是第一次做这种东西,都是凭他幼时的记忆,摸索着来的。

    小时候在村里,一到腊月,每家每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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