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明穿耽美]清和-第28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了撑的从贼叛乱。
    就算要叛乱,也不该是现在。
    交趾新设,永乐帝接连下旨,对当地庶人以抚绥为主。为安定地方,广播恩德,先后两次从交趾选贤才,到中原就学做官。当地土人多以归入明朝为荣。
    综合种种,明朝堪称“仁义”。
    比起安南对占城和邻邦所为,永乐帝都能拿个十五世纪的XXX□。
    这种情况下,叛贼十有八九是群乌合之众,被拥立的陈氏王族也未必可信。
    真想做国王,当初明朝大张旗鼓的找人时怎么不出来?
    担心被明朝咔嚓掉?脑子正常的都该清楚,造反丢命的可能性更高。
    此时的明军,并未如历史上一般,在交趾全境引起不满。贸然扯旗叛乱,除了找死,还能有何种下场?
    这等“聪明才智”“特立独行”,该和鞑靼的新可汗本雅失里很有共同语言。
    “交趾生乱,苏浙沿海发现倭寇踪迹,此时对沙漠用兵,绝非良机。”
    “陛下召臣前来,即为交趾株之事?”
    “然。尔领兵征安南,当熟知当地实情。”朱棣道,“交趾都司不堪用,朕欲从广西云南贵州三地调卫所官军平叛,以尔观,可命谁为总兵官?”
    沈瑄沉吟片刻,道:“回陛下,臣以为黔国公沐晟善谋略,老成持重,多年镇守西南,可为统帅。”
    “何不用韩观?”
    “臣斗胆,不敢瞒陛下,以臣观,韩都督守境可,出征平叛恐力有未及。”
    “如此,既从尔言。”朱棣道,“调兵四万入交趾,沐晟为征夷大将军,谁可为副?”
    “臣举荐新城侯张辅。”
    “可还有他人?”
    “都督柳升统领水军,于征讨安南立有大功,也可为副。”
    考虑半晌,朱棣采纳了沈瑄的建议。
    “从卿所言。”
    “陛下圣明!”
    孟清和做了半天布景板,以为不会有自己什么事。不料永乐帝和沈瑄三两句定下平叛将领,突然视线一转,落到了他的身上。
    “简定诸贼着实可恨,不杀不足以平愤。大军出征当有檄文,朕意卿来书就。”
    平叛檄文,他来写?
    确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孟清和只能领旨,道:“臣一定竭尽全力,不负圣意。”
    潜台词是,不把参与叛乱的人刺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后悔来到这个世间,他的名字倒过来写!
    朱棣很是满意。
    沈瑄没说什么,只是看了他一眼,目光中饱含深意。
    孟清和先是以后,两秒之后,顿悟,恨不能抓着脑袋撞墙。
    他干嘛这么聪明?!
    该领会国公爷心思的时候,脑袋成了葫芦。不该自找罪受的时候,不点就通。
    随扈这么多文官,光翰林院就来了五六个,檄文交给他一个武官来写,让文臣们的脸往哪搁?明显是立起靶子,狂拉仇恨值。
    圣意如此,他又能怎么办?
    走出承运殿暖阁,孟伯爷第一时间蹲到墙角画圈圈。
    给老朱家人打工,太不易了!
    抬头望天,他是第几次发出这样的感慨了?
    正郁闷着,一只大手罩上他的脸颊。
    “国公爷?”
    下一刻,拢在袖子里的手被握住了,力道并不大,熟悉的热度却让人不想挣开。
    “怎么这么凉?为何不多穿些?”
    “入冬之后,我一向这样,穿再多也没用。”孟清和咧咧嘴,“国公爷不是知道?”
    沈瑄挑眉,不见表情变化,孟清和却敏锐察觉到,国公爷生气了。
    “那个……”开了口,却不晓得怎么补救。
    宦官送来大氅,沈瑄接过,单臂抖开,直接披到了孟清和身上。
    国公爷身高腿长,孟伯爷高度不够,大氅拖到了地上。
    “国公爷,我带了斗篷。”
    “恩?”
    沈瑄挑眉,黑眸微眯,孟伯爷立刻消音。
    闭嘴,万事大吉。
    国公爷满意了,修长的手指拉起大氅领口,黑色的皮绳,衬着一抹润玉般的白,让人移不开眼。
    该说侯二代得天独厚?
    不看虎口和掌心的茧子,这实在不像是武将的手。
    沈瑄俯身时,孟清和的视线又落到他的脸上。
    乌发,剑眉,深眸。
    执刀时,通身的煞气,安静时,却如谪仙般出尘。
    看得再多,仍会不由得出神。
    孟伯爷不动,定国公直起身,看着明显走神的孟某人,心头微动,绽开了一抹笑。
    “回神。”
    两个字,成功让孟清和从沉迷中醒来。醒来之后,再次有了撞墙的冲动。
    默默捂脸,都几年了,还不见出息,当真没脸见人了。
    定国公心情大好,一路牵着孟清和,被宦官引到安置的厢房。
    自我反省中的孟伯爷,压根没注意到两人此刻是什么形象。
    亲卫们眼观鼻鼻观心,镇定自若。见多了,不值得稀奇
    遇上的随扈官员也未表现出任何诧异。
    古有挚友抵足而眠,定国公和兴宁伯所为,根本不值得参上一本。何况,以这两人的本事,真敢背后挑刺,倒霉的是谁还很难说。
    沈瑄安置的厢房就在孟清和隔壁。
    宦官退下,国公爷直接把人拉进了自己房中。
    “国公爷,我还是回去。”
    “不必。”
    火盆刚刚燃起,还有些冷。沈瑄突然把孟清和抱了起来,走进内室,绕过一面山水屏风,将他放到了榻上。
    孟清和不自在,想起身,却被一把按住。
    “别动。”
    身上的大氅解开,搭在屏风上,随后是公服,棉袍,靴子都被代劳。
    宦官送来热水,国公爷亲手拧了帕子,擦过孟清和的脸颊和双手,像是在碰触一件精美的瓷器
    直到脚腕被握住,浸入略烫的水中,孟伯爷果断头顶冒氢气,懵了。
    “国公爷……”
    “恩?”
    沈瑄正捏着孟清和的小腿,拇指按到某处,头顶一声冷嘶,没声音了。
    孟某人几乎栽倒,国公爷却是弯起了嘴角。温热的掌心整个覆上,从脚踝到膝盖,冰冷的感觉渐渐退去,余下的,只有阵阵暖意。
    “好些了?”
    “啊?”
    “可还冷?”
    沈瑄仰首,眼角眉梢都带上了笑意,孟清和突然又想扑了。
    “十二郎?”
    “……没事。”
    水渐凉,孟清和只着中衣,裹着棉被躺在榻上。天色未晚,困意却开始涌上。
    冰雪融化,会带给人欣喜和暖意。
    国公爷如此,却让他的心揪成一团。
    两辈子,第一次有人这样待他。
    鼻子有些堵,用力闭眼,熟悉的冷香自身后围住了他。
    “十二郎。”
    “……”
    没出声,翻过身,伸出手臂,用力扣住沈瑄的肩膀,仰起头,狠狠堵住了他的唇。
    生于两世,心终于安稳,就是他了!
    永乐六年十一月,交趾生乱,天子下旨,以黔国公沐晟为总兵官,佩征夷将军印。新城侯张辅,都督柳升为副,兴兵四万,入交趾平乱。
    同月,平江伯陈瑄率舟师平上岸倭寇,斩首六十余,日本将军遣使臣朝贡,并上报前代将军足利义满死讯。
    同年十二月,朝鲜都城为明军所下,泾国公嫡孙陈纪率先入城。朝鲜国王扮作庶人逃出汉阳。前国王上表,重新登位为王。
    北疆连降大雪,征讨大军集于边卫,魏国公得令,出征之日延为明年二月。
    兀良哈的壮汉们追踪鞑靼进入漠北,一边给大宁传送消息,一边不忘动手打压女真。呵哈出等女真头领来不及显露野心,就被某人挖出的坑埋了。
    大军不出征,定国公留在大宁,孟伯爷过了一段相当舒心的日子。
    临到十二月中旬,永乐帝循常例发年金。身为勋贵,孟清和领到的赏赐自然不少。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孟清义也得了恩赏。
    一道皇令,孟清义从庶人一跃升为北京五城兵马司指挥,正六品,不管事,只领俸禄。
    人在家中坐,官从天上来。接到敕令,孟清义整个人都傻了。
    得知消息,孟清和也有点傻。
    国公爷笑言:“凡亲王、郡王妃父无官者,分授兵马指挥、副指挥,不管事。无父,度情可授其兄。吾为今上义子,受封国公,禄比亲王。”说着,发现孟清和神色有些不对,疑惑道:“十二郎?”
    孟清和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先前皇后比照国公夫人赏钱,如今天子参照王妃赐官。
    大明第一夫妻,行事果真非同凡响。

  第二百一十四章 霸道

    永乐六年十二月底;天子移驾北京。
    依祖制,逢新年,天子御奉天殿受百官朝贺,大宴文武群臣及四夷朝贡使臣。皇后于坤宁宫赐宴命妇。
    朔旦;文书房请旨宣谕一道,群臣听谕;并传天下州府,召耆老免面谕,宣之乡里。
    往年;宣谕皆从应天府出。永乐七年;御驾北巡;群臣朝贺的地点;从南京改到了北京。
    北京皇宫三大殿尚未竣工,永乐帝便御奉天门受朝贺。此举明确传达出信号,自此,北京即是国都。朕要迁都,谁也阻止不了!
    奉天殿还不能投入使用,天子下旨,在殿前设宴。
    火红的灯笼成排,火盆上百,映得黑夜亮如白昼。
    亮归亮,冷风却不会减弱分毫。
    好在没有下雪,北京行部官员习惯了北疆天气,又穿得多,便是文官,也个顶个抗冻。换成习惯了南京气候的官员,有一个算一个,饭没吃完就会冻得话都说不出来。
    孟清和坐在沈瑄下首,朝服里加了两层棉袍,外边披着厚厚的斗篷,护手里塞了小巧的铜炉,脚底踩着厚实的皮靴,勉强能撑得住。
    看看举着酒杯,脸色通红的永乐帝,再看看除下斗篷,只穿冕服的朱高煦兄弟,孟伯爷吸吸鼻子,很是羡慕。
    人和人,当真是没法比。
    不过,最让他羡慕的还是身边的国公爷。朝服之下,只有一件薄薄的棉袍,行动间挥洒自如,好似风都绕着他吹。
    现场唯一能让孟伯爷得到安慰的,大概只有包成个球的朱瞻壑。
    一样穿了几层,朱瞻壑小脸红扑扑,拉着朱瞻基来给孟清和敬酒。
    “少保请满饮此杯。”
    朱棣好烈酒,朱高煦和朱高燧也不遑多让。朱瞻基能饮米酒,朱瞻壑到底年幼,筷子沾一点,尝尝味道顶天了。除了亲爹,没人敢给他倒酒,从宫宴开始,酒盏里装的一直是糖水。
    “谢世子。”
    孟清和站起身,咬牙从斗篷里伸出手,端起酒杯,送到唇边,一饮而尽。
    温过的酒水仍是辛辣刺喉。
    酒水从嗓子眼滑入胃中,瞬进涌起一股暖流。
    咳嗽一声,眼角有些湿润,手脚却轻快了许多。如果不是酒量不好,他绝对会抱着酒壶不松手。
    “少保不善饮酒?”
    朱瞻壑仰头,脖颈处一圈火红色的皮毛,唇红齿白,圆乎乎的,更像个年画娃娃。
    “下官的确酒量欠佳。”
    “哦。”朱瞻壑点点头,表示理解,“皇祖父说过,是好男儿就当海量。酒量不好没关系,多练即可。熟能生巧。”
    孟清和:“……”
    这句成语是这么用的吗?况且,永乐帝所谓的海量,应该不是指酒量吧?
    正无语时,见跟着朱瞻壑的宦官不停使眼色,朝着新上的热汤努嘴,似有祈求之意。孟清和了然,八成三头身光顾着喝糖水,没怎么吃东西。
    “世子先坐下,用碗汤如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