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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种田-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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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对诺森伯兰来说,这样的大动作更好的遮蔽了他们,也方便了所有人,以后买卖不需要那么辛苦。一块块独立生活、自产自销的庄园,借这个机会增加交易与信息交换。
  建议给大主教,具体能不能采纳就要看他怎么活动了。
  崔栖潮写完信就不管那么多,开始专心盯着领地里的工作,棉花成熟,可以收割了。
  ——从棉花开始吐絮起,那些棉花地就成了诺森伯兰的著名旅游景观,见多识广的贵族都以为棉花的来处,是羊毛树上长出的羊,何况农奴。
  农奴们隐约听说这是羊毛树,成熟前倒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也不知道羊到底怎么长出来,这树也不高大,怎么挂得住羊呢?
  直到白色的棉花慢慢出现,才刷新了大家的认知:羊毛树上不长羊,直接长羊毛!一坨坨的!雪白雪白的!
  连片连片白色棉花开在一处,远远看去还真有些像羊群,除了它们不会动弹。
  别说农奴了,就连所有管事、骑士、教士,都忍不住在地头上转悠,低头研究这羊毛。
  教士威廉研究了半天,说:“这应该也是神迹,在羊毛树原本生长的大陆上,环境恶劣,不适宜羊生存。于是,仁慈的神怜悯他们的遭遇,赐予他们羊毛树,让羊毛以这种方式直接生长出来。”
  围观群众纷纷点头,觉得好有道理啊,原来是这样。神真是太仁慈了,这样比长羊都好,不必喂羊,也不必费劲剔羊毛,处理羊毛。
  崔栖潮:“……”
  由于男爵大人是这里地位最高的,威廉说完自己的见解后自然而然看向他,寻求反馈。
  崔栖潮慢慢点头赞同:“您说得对,这是神的赐福。它能够在诺森伯兰安然生长,也是神的眷顾。这些棉……羊毛我会捐出一部分给教会。”
  威廉喜滋滋,他就喜欢男爵的慷慨,在这里,他永远不用担心征不满什一税。都说诺森伯兰小而偏,但是自从这位男爵上任后,他在这里过得比大贵族领地上的主教们都不差了。
  他都不大好意思报告教会,自己内心是很想拒绝暴食的,也用强大的意志力拒绝了斋戒期间吃肉。但是非斋戒期,他真的无法拒绝领主阁下送来的那些美味至极的食物,每一顿都吃得饱饱的……咳。幸好诺森伯兰的教堂人不多,他还能掌控住局面,他也相信这是自己和男爵阁下之间心照不宣的小秘密。
  没有机械帮助,收棉花只能靠手工,一团团雪白的棉铃被摘下来,用工匠们新制造的轧花机将棉花与棉籽分开。一筐筐雪白的净棉被运到老爷的仓库,即将被加工成各种棉织物。
  男爵老爷对于如何使用早有成算,除去代替羊毛,他自己要求将棉花纺成棉布,好做成贴身衣物,羊毛暖和但贴身穿实在太痒了。
  而且这些中世纪人民根本不穿内裤的,崔栖潮已经忍了很久了,他需要贴身衣物。
  除此之外,崔栖潮还让人做了棉花床品,此前他用的是皮毛毯子、羊毛毯,还有自己让人用谷物填充而成的枕头。
  城堡里的人看到都羡慕不已,老爷真是会享受,看这弹到蓬松的棉花手感竟然如此之好,贴身接触也一点都不会痒。不像羊毛织物,还得先用其他布料打个底。棉被重是重了点,但在大家的心里,还暗自觉得这样才有身份。
  不管怎么说,也是物以稀为贵,棉织品在整个大陆都比较稀罕,也以北部居多,像老爷这样做成棉被的更是没见过。大家不由得心生幻想,等棉花产量也变多了,会不会和全糖宴一样,来个全棉之堡……
  从柔软棉垫到蓬松的棉花被,还有鼓鼓的棉花枕头,晒到充满阳光气息后摆在床上,给这个阴暗的房间也增加了一些温暖。
  小白看到棉被的一瞬间,就趁崔栖潮还没有说“不可以”,嗖一下飞上床,整只猫砸进厚实的棉被里。
  崔栖潮:“……”
  小白先滚了个舒服,才爬下床,一脸“你还没说不行就是可以”,反正它知道崔栖潮不可能让它睡床,是死是活还是被咬掉猫头,还不如先享受一番。
  只能说谙熟做猫之道的小白,现在是越来越会钻空子了。
  这时候,莉莉敲门进来,怀里抱着几个厚实的棉垫子,堆得高高的,她歪头把脸露出来,小声笑道:“老爷,三个靠枕……不,猫窝也晒好啦,照您说的绣了不同的记号。”
  小白:“………………”
  崔栖潮慢慢说道:“不对,是一个靠枕,两个猫窝。”


第46章 收获外号
  崔栖潮把垫子放在了自己床上; 小白厚着脸皮扒了几下他的小腿。
  这可太始料未及; 太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谁能想到崔栖潮这么有良心呢……
  崔栖潮一根根从被子上往下捻猫毛,同时轻笑了一声。
  小白:“……”
  眼看着大白和大橘一个飞扑; 躺在属于它们的垫子里,大半身体都陷了进去,发出娇柔的叫声; 小白嫉妒得快要疯了。
  崔栖潮不但不理会小白,他还往床上一趟,手肘撑在了小白的垫子上; 开始看书。
  以崔栖潮的体重,一下就把垫子压出凹陷。
  小白的爪子开始挠床板; 就像崔栖潮受够了中世纪没有内裤一样; 它也受够了只能睡麻布垫子; 快点把柔软细腻的棉垫还给它,再这么被崔栖潮压下去就要扁扁的了!
  崔栖潮无动于衷。
  小白顿了一下; 挠床板的声音更快了。
  小白觉得自己又不服气; 潜意识里又有一种想狂舔崔栖潮手指讨好他,好让他把垫子给自己的念头; 真是要完; 做猫做久真的会变态。
  崔栖潮吊了小白差不多三天; 才在小白把床板挠出凹槽之前,将垫子给它。
  小白幽怨地看了崔栖潮一眼:这都被崔栖潮枕扁了!
  崔栖潮看它,“那你要不要?”
  小白一只爪子抬起来扒了一下垫子。
  崔栖潮双手把垫子拍拍打打; 让里头的棉花又恢复蓬松,这才给小白。
  小白跳上去踩了几下,满意地盘在上面。
  “你总这么听话不就好了?老皮什么。”崔栖潮摸了摸小白的下巴。
  小白抬起下巴哼哼唧唧几声,心想你才是老皮什么,哪天风水轮流转,我一压手掌你就给我坐下……
  ·
  兰斯的身份在诺森伯兰堡有一点点尴尬,他的父亲是骑士,又是领主的表哥,但地位显然不是特别高,还是被俘虏来的,现在是每天忙碌的附庸,还不是很受管事们待见。
  骑士并非世袭,虽然兰斯从小开始学习,但以后不一定能被册封。虽然男爵阁下对他不错,但他不大好意思以亲戚的身份自处,反而经常侍奉男爵阁下,跟着男爵阁下学习,就像骑士侍从那样。
  平时,兰斯一起玩的伙伴都多是厨娘的儿子,管事们的孩子只有在他有糖吃的时候才和他玩儿。
  这一次羊毛树收获后,兰斯就得到了一份礼物,是男爵让莉莉给他缝的布偶兔子,里头塞满了棉花,鼓鼓囊囊,软绵绵的,外头是雪白的棉布,眼睛涂黑,外头一周还用甜菜根的汁液染出了一圈红。
  莉莉小声告诉兰斯:“老爷说,你父亲每天回来倒头就睡,让这只兔子陪陪你。”
  兰斯抱着兔子就不肯撒手了,其实对于这时候早熟的孩子们来说,更喜欢兵器,但是独一份的玩偶也挺有意思。
  兰斯把小臂那么大的兔子系在背后,带着它和厨娘的儿子亚伦一起玩儿。
  亚伦对兰斯的兔子非常羡慕,摸了又摸,他有个三岁的妹妹,但是母亲不让他乱摸,“这里面就是羊毛树的羊毛吗?”
  “对啊!”兰斯捏了捏玩偶的胳膊,“你看过他们晒男爵老爷的被子和枕头吗?都是树羊毛的。”
  “兰斯,你的兔子,可以借我玩儿一天?”亚伦问道。
  兰斯陷入了沉默,他非常非常舍不得,但是又想到老爷对人那么慷慨,老爷是他的标杆,他觉得自己也应该大方一些。
  这个时候亚伦已经看出他的为难,不好意思地道:“还是算了吧,我就摸摸它,晚上你还要它陪着睡觉的。”
  兰斯的脸红了,他根本不怕黑了,虽然,晚上抱着玩偶确实很舒服……
  “你等着,我给你弄一只来!”兰斯握拳道。
  于是兰斯就跟着他父亲与骑士队,一起去林场打猎了,兰斯已经在学习弓、剑,他挎着弓箭和骑士们在林场转悠了一天。
  当晚,崔栖潮就听说兰斯打到了一只野兔,他把兰斯叫来夸奖,野兔跑得那么快,这小孩儿才多大,就能打到了。
  兰斯期期艾艾地说:“您可以把兔子赐给我吗?”
  领地上所有飞禽走兽都是领主的,而兰斯从来没有向崔栖潮要过东西,他觉得有点儿惊讶,“当然可以,你是想吃兔子吗?”
  “不是。”兰斯摸了摸耳朵,“因为亚伦也想要一只兔子,但是我不舍得把这只兔子。”
  “你很喜欢亚伦吗?”崔栖潮又问道,“我经常看到你们在一起玩,其他孩子你不喜欢吗?”
  兰斯没想到自己私下玩耍老爷也知道,但下意识老实答道:“也没有,但我最喜欢亚伦,我们最要好,他善良又忠厚。”
  “你也非常善良。”崔栖潮说道,贵族阶层的孩子通常是不会乐意和平民及以下阶层的孩子玩儿的,可能与兰斯出生后没有在那种环境下待多久就和他父亲到处流浪有关,后来又来了诺森伯兰,他属于有点儿歪的贵族阶层。
  兰斯腼腆地笑了,然后拿着领主老爷送给他的兔子跑去找亚伦。
  这只兔子还受了伤,他们给它包扎好,然后亚伦抱着它睡了三天。
  第四天的时候,他们一起抱着兔子去找崔栖潮了。
  “这只兔子我们还给您,阁下。”兰斯说道。
  “这是怎么了?”
  亚伦灰头土脸地道:“兔子身上有虫,我抱着它睡觉,虫子咬得我睡不着。我觉得,兔子还是熟了的比较可爱。”
  “这一点我很认同。”崔栖潮说道,“这只兔子已经送给你们了,不用再还给我,去厨房烧了它吧。”
  兰斯和亚伦面面相觑。
  崔栖潮鼓励道:“去吧。”
  俩小孩抓着兔子就往厨房跑,果然,玩偶兔子可爱是一回事,活野兔还是应该吃了!
  厨娘把这只野兔做成了自己的拿手好菜,葱烧野兔,当然,她有悄悄参考老爷使用的方法,没有把兔肉挂到臭。
  烹饪时也不是整只烧了,而是剁开,里头还加了不少胡萝卜和豆子,煮出来能有一大锅,兰斯尝了一口,兔肉丁入味极了,金黄色的外皮,咬开里头还嫩嫩的,吸满了汤汁,葱爆香气四溢。
  要说厨娘在老爷那里学到最实用的手法,就是去腥了。因为平时吃的肉多是野味,腥膻味重,以前的烹饪方法要挂臭了来让肉变嫩不说,还非常粗暴地堆砌香料掩盖味道。
  在老爷指导下,厨娘渐渐领悟了哪些香料配合起来只要使用适量的份,就能够完美去腥,且提味。
  如此改良后的葱烧野兔,没有野兔独有的强烈的腥膻味,肉汁又细嫩有嚼劲,金黄色的肉丁与紫红色的胡萝卜、绿色的葱段,还非常符合中世纪的菜品审美,颜色鲜艳丰富。
  厨娘切兔子时是连着骨头剁碎的——有赖贸易队换回来的大量器物,老爷特意让人给厨娘打了新的刀具,特别好用。肉丁上还挂着一些残骨,竟然也都吸满了香味,把肉用舌头剔下来,还能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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