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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而立,四十不惑-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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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阅窒息已久,只觉得脑袋晕沉沉的,搞不清楚状况。
  事情的发生往往就是在一方理智崩溃而另一方浑浑噩噩的时候。
  亲吻,拥抱,抚摸,从额头到眼睑到鼻尖到脸颊到嘴唇到下巴到喉结到锁骨再到胸膛,沈恒步步紧逼,沈阅节节败退,体内的酒精再度发酵,营造出热火撩人的氛围,让沈恒为之疯狂,目不能视,耳不能听,大脑*,只有本能如洪水猛兽一发而不可收拾,他禁锢了沈阅的挣扎,忽略了他的哀求,强迫他配合自己。
  这个夜晚,注定疯狂,有些东西要被毁灭,有些东西需要重构。
  沈恒在熹微的晨光中睁开眼睛,转过头,发现沈阅正大睁着眼睛看天花板,不知道已经醒了多久。昨夜的事浮上脑海,太多的情绪在胸中涌动,一时之间,他竟有些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不过慌乱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很快就平静下来了。
  “早。”
  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被子下沈阅的身体瞬间僵硬了,沈恒伸出手,刚触到沈阅的身体,就引起激烈的反应,沈阅像只虾子一样弹跳起来:“滚开!别碰我!”
  他脸上痛苦的表情深深地刺伤了沈恒,像刀子割在身上,可是沈恒一点也不觉得疼,他不配觉得疼。
  “你听我说。”
  “说什么?”沈阅一退再退,几乎翻到床底下去,沈恒伸手把他捞进怀里,困住他的挣扎,固执地抱紧他,下巴摩挲在他的头顶,细细感受他的鼻息喷拂在胸膛上,由粗灼到虚弱,由狂乱到缓慢,仿佛过了一生。
  “你想怎么样?”沈阅带着哭腔嘶喊,“你到底想怎么样!”
  沈恒把他抱得紧一点,再紧一点,说:“我爱你,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沈阅,我爱你!”
  沈阅颤抖了一下,抵在沈恒胸前的手握成拳,用尽全力捶打,眼泪和鼻涕胡乱涂抹在沈恒的身上,他的嘴唇一直在哆嗦,没办法好好说话,无意识地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事实上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脑子里一片混沌,这一切,叫他怎么接受得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直到沈阅耗尽全部的力气,软软地任由沈恒将他搂在怀里一动也不能动,沈恒才说:“我爱你。这一次,我不会再放开你。”
  沈阅又昏睡了许久,接近中午的时候,他开始发低烧,在沈恒寸步不离的照顾下,病情很快好转,傍晚再度醒来的时候,体温已经正常,眼睛也恢复清亮。
  沈恒熬了蔬菜粥端到床前,沈阅接过来默默吃了两大碗,然后是药、水果,他表现得相当配合,就是不说话,也避免目光接触。沈恒当然知道他不会马上接受,也并不急于逼迫,当天晚上仍旧睡在书房。
  入睡前听到好几次卧室房门的响动,最后一次终于忍不住起身去看情况,沈阅已经洗了澡换了衣服吹干了头发手按在门把手上,看样子正准备回房休息。一见沈恒出来,立即低下头不看他,宽松的睡衣下后颈肩背绷成倔强的线条,仿佛一把塑料直尺被扳到极限,再加一点劲就会折断。
  专门买了栓剂放在床头柜上,沈恒不知道沈阅有没有用,这个时候提这个话题显然是不明智的,可是又不可能不去关心他。
  “还好吗?”
  沈阅从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算是答过了,等了一会儿沈恒没再说话,便开门进屋,甩门的时候用了力气,很大的一声“砰!”。
  沈恒静静地在原地站了很久,那扇紧闭的大门没有丝毫开启的迹象。
  凌晨时分,沈恒才勉强入睡,睡得很不踏实,醒来的时候却已经天光大亮,照得屋子里空空如也,各间屋子看过一遍,到处都不见沈阅的踪影。
  灰尘在刀枪剑戟一样的一束束光线中颤动旋转,落在身上,一点也不暖和,沈恒背靠着卧室的大门,缓缓坐到地上。
  一扇门被关上了,钥匙在沈阅手上,他也许永远也不乐意再打开这扇门让沈恒进去。

第二十一章 
  方云深起了个早去校医院找熟人开病假条,昨天有临麻张老头的课,缺了就必死无疑。 
  跟学习委员交流完感情,方云深踱到阶梯教室的最后一排,沈阅正趴着睡觉,边上放一本书,算是给他占的位子。 
  “醒了醒了,上课了。”方云深把沈阅推醒,这孩子下眼皮一片青黑,看人的眼神空得跟鬼似的,把方云深给吓了一跳,忙问,“昨儿晚上做贼去啦?” 
  沈阅嘟囔一声,又趴回去了。 
  方云深摇着他的肩膀问:“怎么回事啊?我听学习委员说了,你昨天一整天都没来上课。” 
  沈阅含含混混地不知道说了句什么,换了个姿势,留给方云深一个黑漆漆圆滚滚的后脑勺。 
  下了课一起去食堂,沈阅的饭量比平常少了一半,方云深倒是努力吃了很多,两个人都以看怪物的眼光看着对方。 
  从食堂出来,方云深问:“你去哪儿?”因为沈阅走的方向不对,教师公寓在东门,他却往西边去。 
  “我最近住那儿。”沈阅指了指留学生公寓的招牌。 
  学校开办的留学生公寓其实就是宾馆,单人间280一晚,沈阅打算租到房子之前一直住在那儿——拜沈院长的英明神武所赐,他的银行卡里永远都不缺钱。 
  初三那年暑假沈少爷第一次离家出走,沈院长一气之下停了他所有的卡,只给剩下1000块作为回家的路费,他还就是有胆子死撑着不回家靠那1000块在S市附近的风景名胜区混了一周,直到沈院长解除对他的经济封锁,并且抛下美人亲自前来迎驾。沈少爷借口前一周玩得不痛快,拖着沈院长又在外面晃了十多天,除了处理公务,不许打电话,本以为能让那挤走他妈妈的狐狸精知难而退,谁知道他前脚刚迈进高中的大门,那女人后脚便进了他们家大门。为此,沈阅高中三年都住校,渐渐就养成了不肯回家的习惯。 
  方云深知道沈阅这孩子的毛病,推着不走打着倒退,这时候不搭理他是最明智的,更何况方云深自己这儿还有一大堆破事儿没理清呢,哪有心情管闲事。所以方云深同学只是很寻常地问了沈阅的房间号,然后在回家的路上给沈恒发了条短信而已。 
  回到家,客厅气氛诡异,爷爷据主位,曾钊和他那个前妻——叫什么来着方云深记不清了——一左一右对面而坐,神情庄严肃穆,不知道谁是原告谁是被告。方云深想笑,忍住了,估计除了他没人觉得这事好玩。 
  小保姆在厨房冲他招手:“菜都做好了,小云你去叫他们开饭吧。” 
  方云深缩着脖子躲了:“我在食堂吃过了回来的,下午还有课,我上楼去睡会儿,你们吃吧别管我。”开什么玩笑,里头正刮龙卷风呢,日行一善他今天已经善过一回了。 
  曾钊比任静早一步到方老家,方老问他:“考虑好了?” 
  曾钊答:“考虑好了。” 
  方老叹气:“当初介绍她给你认识就是想找个人拴住你。” 
  曾钊也知道自己性子冲,方老是为他好,怕他出事,可是—— 
  “她拴不住我,我也不想被她拴住。” 
  方老长叹一声,不再说话。 
  “你看看,要是没什么问题的话就签字吧。”曾钊把一份文件推到任静面前。 
  这是他一半的身家,没有任何水分和猫腻,起初还想着使点小伎俩什么的,现在觉得没劲透了。 
  任静沉默了半晌,手指绞着提包带子,再抬头时,眼中有泪光闪烁,嘴唇绷得紧紧的,却不看对面的曾钊,而是向方老求助。 
  曾钊赶紧咳了一声,把注意力往自己身上引:“这是我跟你之间的事情,方老不嫌麻烦做个见证。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能拿得出来的我都给你。”顿了一顿又补充:“当然,我拿不出来的你也不要提了。” 
  任静问:“哦?什么是你能拿出来的?什么是你拿不出来的?” 
  曾钊说:“你应该很清楚,别自讨没趣。” 
  方老用拐杖敲了敲地面,提醒他有话好好说。 
  任静垂下眼睫:“我不清楚。” 
  曾钊腾地站起来,对方老说:“您也看见了,这可不是我不想好好谈,而是有些人根本就不想跟我谈!” 
  “坐下!”方老两个字把曾钊震回去,转身对任静好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必闹得两败俱伤?好聚好散吧。有什么话你不愿意跟他说,可以跟我这个老头子说,我再老再不济这点主还是可以帮你做的。” 
  任静哽咽:“连您也来逼我。” 
  曾钊踹了茶几一脚:“怎么跟方老说话呐?” 
  “闭嘴!” 
  曾钊怒极反笑,斜靠在沙发上,手撑着下巴看方老怎么对付任静。反正这事儿今天肯定会有一个结果,不过是经济上损失多一点儿少一点儿的事情,在曾钊看来,凡是钱的事那根本就不算个事。任静真要狮子大开口,他也打算认了。跟一个女人,还是一个早就不爱的女人较真算个什么事儿?既然她开口要,物质方面的,他也还给得起,那就让她尽管拿,拿不动他帮她拿,互相拖后腿十几年了,如今大梦方觉,只求一个了断。 
  下午一点半,方云深下楼,客厅里已经只剩下爷爷和曾钊两个人了,菜就摆在茶几上,曾钊捧着碗吃得很香,看来事情解决得还算圆满。见了他,还冲他挑挑眉毛,笑得方云深毛骨悚然。 
  “回来怎么连个招呼都不打?”方老放下碗筷叫住正准备轻手轻脚溜掉的孙子。 
  方云深立正站好,笑得乖乖巧巧:“爷爷,你们不是正在谈事情么?”又正式同曾钊打招呼。 
  “过来吃饭。” 
  “不了,我在食堂吃过了。” 
  曾钊抬头看看墙上挂钟说:“唉哟,都这个点儿了!我今儿的罪过大了,害得您老这么晚才吃上饭。” 
  方老皱着眉头看他:“把嘴里的饭都咽下去再说话。” 
  曾钊一面点头一面冲方云深使眼色,方云深会意,赶紧说:“爷爷我下午还有课,我先走了。” 
  大门关上,方老训斥曾钊:“你替他打什么掩护?” 
  曾钊一脸无辜:“我没有啊!” 
  “还说没有!他变成今天这个样子,都是你惯的!” 
  “真冤枉!我怎么惯着他了?而且云深现在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啊,年年拿一等奖学金,还是学生团体联合会主席,还有合唱团、辩论队,学校里哪个不夸他,够给您争气的了。” 
  方老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还真把我当老糊涂啦?” 
  “不敢不敢,”曾钊赶紧表明忠心,“我问过了,他跟那姓安的真的什么事儿也没有,那天的事情就是个误会!” 
  “过去的事情我不想再提,可你知不知道,那个人现在还缠着云深不放!” 
  曾钊差点把手里的碗给砸了:“我废了他!” 
  方老挥挥手示意他注意点形象:“我就这么一个孙子,无论如何,我要他好好的。” 
  曾钊搁了碗筷,郑重地说:“您老就放心吧,我一直把云深当亲侄儿看待,谁也别想在我眼皮底下欺负他。” 
  曾钊从方老家出来时间已经将近下午三点,这附近的专家宿舍都是一色的二层小红楼,楼外花坛栽一圈玉兰树,正是开花的时节,一树一树美不胜收。那树底下就站着一个人,是任静。 
  曾钊恍惚记起来了,第一次见到任静的时候也是这样一个开满白玉兰花的春天,那会儿他还是个刚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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