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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是未来大佬的白月光?-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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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捏紧了自己的手机,手心因为紧张而渗出汗水,她将耳朵贴在门上。这时候李言蹊便有些后悔没有在家里客厅安装一个监视器,现在外头发生什么事都看不到,只能在那边提心吊胆的。
  这门的隔音效果不算好,她贴着门勉强能将外头的声音收进耳中,越听,越是让她心惊肉跳的。
  外头的打斗声混合着受伤的呻吟声和几次的咒骂……等等,那咒骂声听起来有点耳熟?
  大约五分钟以后,应褚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已经好了。”
  李言蹊听到了竹马熟悉的声音,从未感觉到如此的安心。她将反锁的门打开,望向客厅。橘黄色的灯光下,她家客厅一片狼藉,旁边的花瓶倒在地上,化作一地的碎片。一个陌生的中年人被绳子捆绑着,嘴里塞着一块从餐桌上摸来的抹布,他长相有点凶,脸上有着一道长长的疤痕,黑色的衬衣上是点点的血迹。
  他旁边还有一把长刀,在灯光下闪烁着凛然寒光。
  李言蹊心中一跳:这把长刀,她还当真在梦里见到过。她先看应褚和明旌,他们两个看上去毫发无伤,就算袖子上有血迹,也不是他们的。她再看捂着手臂的斐嵘,眉头狠狠地蹙起,“你受伤了?”
  斐嵘的手臂一条长长的血痕触目惊心,伤口处还在往外滴血呢。不仅是手,还有脚也伤到了。
  全场似乎只有斐嵘受了伤。
  应橙正好从屋里出来,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发出尖叫。
  在已经习以为常的心脏绞痛过去后,李言蹊再次听到了斐嵘的心声。
  【我这一出英雄救美,怎么也能在李言蹊面前刷上一波好感度!】
  李言蹊原本的担忧,在听到斐嵘的心声后,嘴角不由一抽。都什么时候了,这人还惦记着追人。
  斐嵘抬起头来,在李言蹊面前一副“这没什么”的洒脱样子,“放心吧,只是小伤而已,只要你没事就好了。”
  他说完这话,还露出隐忍的表情,让人明白,他并非不痛,只是不想让人担心。若是没听过他的心声,李言蹊都要以为这是一个坚强隐忍的人。
  在听过了以后,再看对方这姿态,不免有欲擒故纵的感觉。
  明旌问道:“你怎么发现这人的?”
  斐嵘道:“我今天吃完宵夜后,正要下楼丢垃圾,然后就看到这人在撬你家的门锁,鬼鬼祟祟的。我担心他对你们不利,便上前制止了他,没想到他还带着刀,一时没注意,才受了伤的。”
  无论斐嵘原本是什么想法,在这件事上,李言蹊的确得感谢他。
  “多谢,我们先送你去医院吧,你这伤口要紧。”
  这抢劫犯被逮住,让她感觉悬在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暂时消失。
  斐嵘用完好的右手指了指地上的犯人,“还是先将他送警察局,可不能再让他继续祸害人了。我就算流点血,也死不了的。”
  明旌最烦这种叽叽歪歪的事情,直接说道:“那就让应褚先送你去医院,我和言蹊留下来等警察过来。她脚这情况,也不方便行动。”
  说着,她又摸了条绳子出来,为了稳妥起见,又重新将犯人绑了一圈,打了死结。
  “我没意见。”应褚云淡风轻道。
  在场的人都觉得这个提议挺好的,斐嵘也没法反对。
  在走之前,应褚不忘打电话给小区的保安,等收到消息的保安气喘吁吁上门后,才放心地带斐嵘去医院。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大家的点击和评论,给大家比心!


第5章 
  等到警察上门后,李言蹊还得去警察局做一次的笔录。应橙也跟着她们一起过去。今日上门的这小偷,还真的是先前到处流窜的抢劫犯,手中还有两件命案。
  李言蹊从警察嘴里得到证实后,更加确定了一件事:倘若她没有脚伤,没有提前做那个梦,自己一个人单独在家,那么她所梦见的事情定会成为她的未来。
  她又是后怕,又是庆幸。
  在捡回这条命的同时,她不可避免地想起了斐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斐嵘的确对她有救命之恩。无论是从他巧合地成为她的邻居,还是从他那边听到的心声,李言蹊免不了猜测一下:只怕斐嵘也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所以才同明旌一样,想要改变她的死亡。
  什么时候预知都成为了烂大街的超能力了?
  她之所以能听到明旌和斐嵘的心声,难道是因为这个缘故吗?
  她一路上都在思考着这些问题,不免沉默了几分。其他人见状,只当她是被今晚的事给吓到了。明旌还说起了冷笑话,努力转移她的注意力。
  等回到家后,大家齐心协力将家里的东西都给打扫了一回。忙了半个多小时,才将客厅里的血腥味给去了。
  李言蹊洗了些水果,从冰箱里拿出冰饮料,一人一瓶。
  明旌像是想起了什么,说道:“言蹊,你要不要搬家啊。说实在的,你一个人住这边的确不太安全,这边毕竟是旧小区,安保方面比不上一些新小区。”
  李言蹊其实也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虽然度过了死劫,但今晚发生的事情多少在她心中留下一点阴影。若是钱的话,她倒是不怎么缺。她妈去世之前给她留下一笔的存款,扣除掉上学的,还能再买一套房子。她爸出国后,每一年也都给她寄了不少的生活费。这两年来,生活费更是翻了几倍。
  她一直都没搬家,也是因为这所房子承载了她太多的记忆,舍不得罢了。
  “我考虑一下。”
  明旌十分积极地给她出主意,“我家附近那越河小区就挺好的,安全是一流的,环境还很不错,我跟你说,那房子升值空间可大了,拿来投资也挺好的……”她巴拉巴拉地说开来。
  应橙感慨道:“我也想搬新家。我家那栋楼背后是山,一到夏天,蚊子就超多的!开空调点蚊香都不管用。”
  她气鼓鼓说道。
  三个女孩子一边吃水果,一边聊天。
  等到鸡鸣声响起,应褚也回来了,斐嵘倒没和他一道。
  应橙好奇地看着他身后,“那邻居哥哥呢?”
  李言蹊递了块西瓜给应褚,应褚接了过去,咬了一口后才回答自家妹妹的问题,“我送他去医院后,他父母也来了,让他留在医院里养伤。”
  明旌点头,“他爸妈就他这么一个独子,肯定放心不下。”
  李言蹊道:“我们先休息一下,白天再去看他好了。到时候我再去结算医药费。”好歹对方也是因为她的关系受的伤,这份心意还是得领的。
  明旌道:“他肯定不会收医药费的,他又不缺这个钱。”
  李言蹊摇头,“他收不收是他的事,我给不给又是另一回事了。”
  明旌提醒她,“去看他之前,你不如先去看你脚踝情况。上周医生不是说了吗,你要是这周恢复的好的话,今天就可以拆石膏了。”
  李言蹊想想也觉得有理,点点头。
  大家没有再多说什么,而是各自回屋子里休息,应橙同明旌一个屋。李言蹊平时脚上有石膏,应橙睡相不太好,怕压到了她。
  ……
  补了一场眠再起床后,李言蹊可谓是神清气爽。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心理作用,她这一觉醒来,感觉有些不一样了,非要形容的话,那就是豁然开朗了起来。
  等吃了午饭,大家便一起出发去医院。就连应褚今天也请了假,没去店里打工。
  从医生口中听到可以拆石膏了,李言蹊都忍不住低声欢呼了一下。
  这两周的“残疾”人生真的让她处处憋屈,她本来就不是那种喜欢麻烦别人的性子,却不得不一次次叨扰到明旌。
  等脚上的石膏拆了以后,她有种不真实感。
  该怎么形容呢,就是左脚轻飘飘的。
  李言蹊试着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她在病房里走了几圈后,才恢复了原本走路的感觉。
  明旌干脆利落地将剩余的医药费给结了,原本带过来的轮椅则是直接送人了。他们总不可能还辛辛苦苦将这轮椅给带回去。
  从医院里出来,李言蹊无事一身轻,嘴角不由噙着一抹愉悦的笑。
  四人结伴先去了水果店,挑选探望斐嵘的礼物。
  李言蹊用手肘撞了一下应褚,“帮我挑选哈密瓜,选甜一点的。我记得斐嵘喜欢吃这个。”
  应褚不仅厨艺好,挑选水果的眼光也好,被他挑出来的水果,水分足,包甜。
  应褚侧过头,不咸不淡道:“你对他真了解,才几天而已,连他爱吃什么都知道。”
  他眼睛看过来的时候,漆黑的眸子像是幽深的潭水。
  李言蹊莫名地有些心虚,“因为他每次过来,基本都吃哈密瓜啊。”
  既然要探望伤员,当然得送人家爱吃的东西。尤其是在对方还救了她的情况下。
  应褚嗯了一声,低头开始挑选起了哈密瓜。
  ……
  除了哈密瓜,李言蹊还挑了葡萄、苹果和芒果。
  去柜台结账的时候,她正要付钱,应褚却先一步将钱给支付了,还将水果提了。
  “我也帮忙拎一袋吧。”他们买了好几样,所有的水果加起来也一定重量,加上塑料袋容易勒手,拎没多久手掌就要被弄出一圈红印。
  “不必,我来就可以。”应褚淡淡道。
  李言蹊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她的雷达告诉他,应褚心情不太好的样子,这时候最好还是别和他唱反调的好。
  她庆幸的是,一起去医院的还有明旌和应橙,有她们两个插科打诨,这一路倒也不无聊。
  等到了市中山医院,应褚领她们去高级病房。
  李言蹊不得不感慨,斐嵘果然如同明旌所说的那样,是个富二代,绝不会在衣食住行上亏待自己。
  还没敲门,他们就听到了房里传来说话声,混合着女人的笑声,那笑声听着还有几分撒娇的意思在其中。
  明旌敲了敲门,很快门就打开了。开门的是一个护士,看着挺年轻的,也就是二十三四岁左右,长相靓丽,笑起来还有酒窝,格外甜美。
  护士眼中来带着几分的笑意,“你们也是斐嵘的同学吗?”
  李言蹊听着她言语之间不由自主显示出的几分亲昵,有些佩服斐嵘。他今天早上才来医院的,这么快就收服了照顾他的护士。
  明旌道:“是的,我们过来看他一下。”
  李言蹊目光落在斐嵘身上,他左手和右脚都绑着绷带,看着气色还行。
  “言蹊,你来了。”
  明旌在旁边翻了个白眼,“还有我们呢。”
  应褚将水果搁在桌上。
  斐嵘笑道:“正巧我口渴了,你就买了水果过来。”
  李言蹊道:“我去洗些水果。”
  斐嵘追求的态度表现得很明显,让李言蹊想自我欺骗都没法。若是对方直接告白的话,她还能直截了当地拒绝了。偏偏对方又没将话说破,只是言语之间有几分暧昧,反而让她束手束脚的。
  “姐姐,我帮你。”应橙也跟了过来。
  等洗好切好水果回来后,李言蹊听到他们几个在那边聊起了最近的房价问题,这话题格外的接地气。
  李言蹊将水果放在桌上,顺便插上牙签,方便大家食用。
  斐嵘果然拿了哈密瓜,刚放入嘴里咬了一口,他脸上的笑意就僵住了,机械地咀嚼着。
  李言蹊见状,也拿了一块尝尝。下一秒,嘴里涩涩的味道让她用了极大的意志力,才能吐出来。
  她就没吃过这么难吃的哈密瓜!而这哈密瓜还是应褚精心挑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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