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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落青衫行-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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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甩甩一头短发,仿佛卸下一副重担。

    外面阳光很好。我想起最初和方远交谈的那天也是这样的阳光,懒洋洋的,晒得人的思维都要停转。这世界仿佛在不断的轮回,我一下就回到什么也不想的状态里。我忘了我行走的目的,甚至忘了身边的人是方远。最初和最后有什么不一样呢!仍然是这道阳光,路边的野菊花含而未展,可迟早它会怒放。

    我无法理解两年就这样过去,我分明还站在原地,但是光阴却肆无忌殚地穿过我的身子;这不过一瞬,但我却经历了那么多的伤痛、无奈和愚蠢!

    我停在一家服装店前面,橱窗里有一件雪白的长裙,式样非常简单,只在裙摆上缀了几朵浅紫色的小花。我呆呆地看着,多美的裙子!可我很清楚它并不适合我,它只会令我更加苍白。我再也找不回纯真的感觉,因此穿这么纯情的裙子对我来说不但可笑而且荒谬。

    然而我竟无法移动脚步,直到方远说:这条裙子太苍白,不适合你。你选颜色明快些的会好很多。

    我低头走进店里,生怕他看见我就要掉下来的眼泪。

    我十指翻飞,搜寻着架子上的夏装。最终挑了件天蓝色的短连衣裙。

    穿着它转个身,向天空问:好看么?好看。方远和店主都这么说。我也觉得不错,付完钱,就直接穿在身上离开小店。

    到路口,我说我自己回去你也走罢。方远没有坚持,只叫我明天别去送他。我点点头,他的手轻轻一抬,我知道这一刻他想拉我的手甚至是想拥抱我,但终于平平静静地话别,分手。

    第二天我没听他的话还是去送他了。当我出现在机场门口,他恰好回过头来,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向他奔去。机场来来往往的人一刹那间全不见了,只有我们相拥而泣……

    但这是影视里才有的浪漫。

    第二天我照旧整理我的行李,电话响了我就去听。拿起话筒却没有声响。我知道那是方远一定是他,他什么都没说我也是。

    我用手捂住话筒,以免我的哭泣被他听见,一直到电话里传出急促的盲音,我的人也软倒在地上。

    我走到阳台。阳光依然那样好,天是蓝的很纯净。我知道他的飞机一定会从我头顶飞过,他一定会往下看,一定会在茫茫宇宙中寻找渺小的我。

    我知道的,我都知道的。

    --end--

    200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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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君区区在下青二十七本人我的碎碎念&预告:

    我回来了~~~想我了么~~哇哈哈哈。。。。

    写于2000年的《柠檬微酸》,方远和边缘,都是有原型的人物。至于从原型到,自然是有很不少的变化与演绎。

    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我现在回想过去,应该是因为当时正处于实习期过后的大学分手潮中。

    与之前奉上《曾经飞舞的青春》不同,小男生们可能纠结的是对方遇到有钱人变心啊,或是因为生死啊之类的。而我所看到的分手,都是极为现实的地域原因,以及,眼界原因。

    学校里的爱情最纯,那是因为来来去去都只看到对方的优点。

    往往,经历了一个实习期之后,看到的人不一样了,对方的缺点就突然间浮现出来;再加上随之而来的毕业失业问题。去哪里发展,谁回谁的家,还是去哪里闯?都是不可避免的矛盾。

    文中的“我”,是我本人非常真实的心态。正是因为不可能离开家,所以我在大学里做了一个情感的绝缘体。也许遇到能令我不管不顾的人,会有所不同?

    也许不会不同。因为我特别胆怯,没有勇气去承担,也没有勇气去爱。(怎么想起梁静茹的《崇拜》了呢?)

    可我希望有人勇敢地去爱……据我所知,这样的人不是没有,(比如xx和xx,请对号入座)。这也是我给《逃婚记》这个简介的原因:勇敢去爱吧,骚年!

    说到《逃婚记》,她将从明起回归~~此后不会再有大篇幅的打断了,当然,“周末作”时光依旧~~

    有木有一点小期待呢?~~~

    爱你们~~~

    20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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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作|相逢是一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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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初见面,她给他的印象并不深刻。一切缘起于那次加班回去的夜路上。她先走,他后走。远远的能看见她轻轻踢着石子,蹦蹦跳跳的,忽然向前急走几步。——昏黄的路灯下,有孩子们留下的方格子。她轻盈地在格子里跳着,丝发在风里飞,跳着跳着转过身,发现了他的注视,顿时羞红了脸。他微微一笑,但什么也没说。

    以后的日子,便在不知不觉中有了默契,来来去去相接的目光里含着难言的笑意。只是两人都克制着:他是使君有妇,妻子是自小定下的亲,在他远行读书时为他顾着在农村的一家大小,回来他便尊母命与她结婚,对妻子,他始终是感激的;而她虽非罗敷有夫,却也有个相处几年的男友。两人彼此心知,这一场相逢,自始便指向分散。

    有一次他们一起到外地出差,工作之外单独的相处反让他们不知怎么办好。后来还是她提议说,好容易来这一趟大城市,不如去逛逛吧。

    他们走着。茫茫人海中,在陌生的楼群里,没有人会知道他们所存的爱恋为人世所不容。只不过是要一份爱呀,可为什么爱会变成罪过?

    “记不记得,你还欠我一样东西呢!”她说。那的确是他答应过的,他想她还是个孩子,是要大人去疼去哄的,于是任她把他拉进了那间叫做“水晶之恋”的小屋。满室都是晶莹的光,那些可爱的晶体像被遗弃在尘世里的星星,又像是忘记擦去的泪珠。在他们的城市里,这样的手工饰品diy作坊比比皆是,可他从不知道她会喜欢。

    她一颗一颗的挑出水晶粒子,微笑着,有时抬头看看他。那一瞥似不经意,似在征求他的意见,似情深似哀怨,又似无奈似宿命。她串了一枚戒指,四周是浅蓝色,单单围着一颗深蓝的晶心。那蓝,深如心尖上的疼。串好戒指她问:“你知道为什么结婚戒指要戴在左手无名指上吗?”不等他回答,她自己说了下去:“因为古罗马人深信,左手无名指上的血脉直达心脏,用戒指束住了它,也就束住了爱人的心。”可是她把戒指戴在右手手指上,她说因为右手是不能算的。他不明白她怎么可以笑得那样无邪。“不能算的。”他在心里轻轻重复了一遍,“真的不能算吗?”她仿佛没注意到他的失神,自顾自说着:“不过在中国古代,戒指用于宫庭。如果哪个妃子月事来了,就会戴上戒指。那是告知皇帝她不能接受临幸。所以,戒指,其实就是‘戒止’,是停止不要往前的意思。”她这么说着,仿佛只是在说一个典故。

    然后,两个人就沉默下来了。

    回去以后,她毅然地和男友分了手,同时辞去了那份十分稳定的工作。走时她没有和他告别。她心里清楚,不是她不爱,也不是他不爱;只不过如果一份爱因为背负了罪恶而变得异常艰辛,那么还不如不爱。

    2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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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君区区在下青二十七本人我的碎碎念:

    大四那年,开始在报纸上写些八百到一千字的小短文小故事。

    本月的“周末作”,都是那期的作品。

    喜欢你喜欢。

    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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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作|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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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骤然从梦里惊醒,坐了起来。

    昨夜的通宵换来今天的整日闷睡,拉开窗帘,外面已是乌沉沉的了。转身的时候,梦里那个人的影子从心里一掠而过,仿佛是极柔极韧的天蚕丝,在她的心脏上绕了好几道,只要将绳子两端一紧,就可以把它勒成碎片。

    真痛啊!她把头埋回被子里,把随身听的音量开到最大。记得他说过,他从来不试图忘记某个人,在想起那个人时,他总是放纵他的思念。他说这并不代表他还在爱这个人,他说他只是用回忆来告诉自己,他曾经爱过这个人。难道她不是这样吗?想起某个人的时候,她喜欢放纵自己听一些很伤感很伤感的情歌,一直到把眼泪逼出来。哭过也就忘了罢,爱过也就无痕了罢?她这么想着,常常就能放开胸怀,当作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然而这一次,再伤感的歌也没起到作用。----她的眼泪一滴一滴地在心口满起来,眼泪越积越多,压得她的心也越来越沉。

    难道我还在爱你吗?呵呵,这不可能,这多好笑!她裂裂嘴,真想笑,真是想笑得出声来呢!可是她脸上的肌肉就像是僵了,动也不能动。

    那么,事到如今我依然爱你了,即使你已婚期在即?是的我爱你。她毅然回答了自己,打开衣橱挑了件短裙,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每天傍晚六点四十二分,她都会在那条街的转角遇见他。开始时当然是无意的,后来她就刻意了。每天都这样,一分钟都不差。她喜欢他大大的黑色t恤,喜欢他唇边一缕不经意的微笑。每一次她都问自己:这真是她那个西装革履、正襟危坐的上司吗?但无论如何她是爱他了,从遇见他的第一刻起,他就是她无法可解的毒-药。她真的是爱他了,不然不会把每天办公室外的这次邂逅当作必修课。

    已经七点了。她暗暗地想,如果还遇得到他有多好。这一次她一定会喊住他,问他想不想去“风里百合”坐坐。

    “风里百合”就是街转角的小酒吧。

    然后她会哭,狠狠地哭。她要把她为他流的泪零存整取。哪怕再狼狈,她也要哭完所有的泪。他或许会递给她一张手巾,但她不需要,她自己会抹去眼泪,站起来和他说再会。她只想对着他大哭一场,就算什么都不说也无所谓。因为聪明如他,怎么可能不懂呢!

    时间是七点二十三分,她本以为这一切都只会是她的幻想,但在仰起头把几乎要落下的眼泪再倒回去时,突然有件东西刺痛了她的视神经。

    是他!

    他站在街的转角,低头狠狠地吸烟,蓦然看见她,眼里竟有一丝惊喜。难道他在等她?是她看错了,是她一厢情愿了。他就要订婚了不是吗?对方是个大家闺秀,所有的人都这么说。

    他迎上来,难道是要批评她一天翘工?她不觉有点紧张。

    可他呢,依旧是不经意的笑:“想不想去‘风里百合’坐坐?”

    “快订婚了吧?”她一下问出口,眼泪也随之欲出。

    “谁说的?没这回事!”他愕然,随即低吟似的说,“我不会娶别人的……”

    他不再多说,但聪明如她,又怎么会不懂呢!她简直快乐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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