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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落花-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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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莫名奇妙的爱上了一个初次见面的男人,而那个人居然是杜雨的笔友。当菲菲得知真相时,她的身体开始对那颗来自别人的心脏有着强烈的排斥。晨曦遇上了一个和杜雨长的一模一样的女孩兔子,在深入交往中,他惊奇的发现兔子和杜雨有着凄惨的身世和不可思议的缘分。当他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那只兔子时,命运再次把多灾多难的兔子推进了另一个深渊里??????

    『毛』『毛』细雨,纷纷扬扬的下着,路上的泥泞印着一个一个泥巴脚印。

    一把灰黑的打伞下,一个大约二十五、六岁的高个男青年,牵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生,正想着校园空旷泥泞的草坪走去,青绿的台湾草正抽着嫩芽,挂着颗颗珍珠般的雨滴。穿过草坪,来到一排笔直而挺立的泡桐树前,正遇花期,每棵树都开着朵朵金钟倒悬的花,颜『色』倒很不单一,有淡紫『色』的,也有淡白『色』,空气中弥漫着淡雅清香的味道,混合着『潮』湿的乡土气息。

    男人在每棵树的树干仔细的寻找着什么,树皮的小孔像精灵的眼睛,探寻的看着他。

    “是这里吗?”女生扑闪着一双晶莹的大眼轻轻问着,仿佛怕惊扰了树的灵魂。

    “是的。”男人的声音也低低的,是极好听的男中音,在他刻意压低的声音里,好像也是怕打扰到了什么。

    终于在一棵皮肤裂了一道一道的伤痕的树前,他『摸』到了又规则的划痕,轻抚去『潮』湿的雨水,四个歪歪扭扭的字便映入眼帘,可以想象的出,是一双力气不大的手,用某种利器一笔一划的刻上去的。

    “杜雨加油!”他轻轻的将它们念出来。

    “你看,它们还在,经历了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即使刻字的人走远了,它们还在。”他牵着女孩的手伸着去触『摸』它们。女孩轻轻的在那字上比划,问道:

    “是谁刻的?”

    “是一个和你长的很像很像的女孩子。”

    “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女孩好奇的问道。

    他沉默了一会,看着一棵棵在雨中挺立的泡桐树,闻着淡淡的清香,那被风吹落了一地的花,安静而『潮』湿的躺着,终于说道:

    “她是一朵正要开放的泡桐花,却被雨打湿了她想要开放的愿望。”

第58章 一个叫兔子的女孩() 
才刚刚四月中旬,天气就已经像是要进入炎夏,又闷又热。在市图书馆当管理员的何雨嫣,是最不能忍受夏天的。偏偏她所在的这个旅游城市,夏天不仅来的早,走的也晚。如果不是因为父母都在这里,说不定她会换到一个四季如春的城市去生活。然而不幸的是,她很快就要结婚了,从此以后只能在这个有着长长夏季的城市一直生活下去。

    她常常为此而叹气。

    她再也想不到,她和郭书允就要结婚了,在经历了很多的波折之后,两人很自然的交往了。其实没有谁追着谁,只是那么顺其自然的就走到了一起。要结婚了也没有什么求婚的浪漫场面,只是拜访了双方家长,婆婆喜欢媳『妇』的乖巧端庄,丈母娘满意女婿的才气和职业。于是就买了房子,通知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吃了一餐饭,就这样把婚事订了下来。

    总之,这两个人,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镜。

    死党夏菲菲就曾笑她:“看不出来,最不能忍受寂寞的人原来是你啊!”

    是因为不能忍受寂寞,所以才选择结婚的吗?语嫣说不出来。所有的人,包括郭书允,都知道,从一开始,她爱的人,并不是郭书允。当年那一场人众皆知的暗恋明恋,让她疲惫不堪,甚至一度曾经离开过。然而当她在友人的帮助下,重新回来面对那一地的狼藉时,来火车站接她的,只有这个忧伤的文弱书生而已。没有人能够了解她当时的心情,这个文弱书生此刻的出现,对她意味着什么。

    一根救命的稻草。

    今天借书的人不多,语嫣看着阅览室里坐的人还不到平时的十分之一,安稳的坐在椅子里,靠近空调喝着水。这该死的天气啊,怎么不给人歇口气的功夫,热得每天喝八杯水还不够汗水的蒸发呢。喝罢水,她低头去看书,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的葬礼》。这本畅销至今的长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家族长达六十年的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故事。据说由作者本人亲自『操』刀将之改编拍成了电影。不过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事了。语嫣爱不释手的翻看着,跟着作者走进了‘随珠和璧,明月清风’的玉魔世界里。

    不知什么时候,一个清柔的声音传来:“管理员,我要借书。”语嫣抬头往桌上一看,一张借书证下压着一本藤萍的《伸缩自如的爱》,呵,小姑娘最爱看的青春图书。语嫣熟练的为她办好了借书登记手续,却发现这个读者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兔子”。中国之大,什么姓氏什么名字都有啊。语嫣双手递还给她,挂起了职业的笑脸来看了她一眼,女孩二十三、四岁的光景,背着一个卡通小包,说了声“谢谢”时,一双大眼弯成了新月,转身离开。

    语嫣未褪『色』的笑,僵在了脸上,像被谁在心里打了一锤,愣怔住了。

    那张脸,那双深井般的眼睛,那个神态,怎么会那么熟悉?

    语嫣感觉在做梦。她踏着棉花地的步子不知深浅的追出去,她想确认自己是不是因为炎热的天气导致出现了幻觉。拉开了那扇厚重的玻璃门,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她已顾不上热,只是想要拦住那个女孩,只是想要再见她那张熟悉的笑脸,那深井般的双眸。女孩推着自行车已经出了停车棚,一脚跨了上去,用力一踩,便往马路上飞驰而去。语嫣甚至来不及喊一声。她已经像风一样的离开了。她像风一样的出现,又像风一样的离开。风至少还给人凉爽的感觉呢,她留给语嫣的感觉却是梦一般的感觉。

    这个叫兔子的女生,居然有着一副语嫣所熟悉的面孔。

    杜雨已经离开六年了。六年的时间不短,它可以让人的记忆像链锁一样,断成一节一节的,谁也不知哪一天哪一节会掉。语嫣对她的记忆,是天天上润滑油的那一节,永远不会掉,也不会生锈。

    可是今天突然见到一个酷似杜雨的面孔,着实让语嫣吓了一跳。

    她和杜雨什么关系呢?为什么长的那么像她呢?带着满腹的疑问,去赴未婚夫郭书允的约会,上午他打来电话说晚上要带她去老成都吃饭。

    他们很少约会成功。因为在报社当记者的书允总是很忙,有时约好了要去某地,人还没有出发,已经接到了要去某地采访的电话。对于这点,语嫣不是没有怨气和遗憾的;书允也不是没有愧疚的,可是为了工作,他只能抱歉再抱歉,而她也只能谅解再谅解。

    因为那是书允所热爱的工作,也是语嫣曾经的梦想。在学校的时候,两人都是文学社的骨干,都热爱着文学。书允能真正的成为一个记者,很大程度上,语嫣也很感到自豪。

    六点半,老成都里坐满了吃饭的人,人影晃动间,仿佛举步维艰。高追求的人们,已经到了连吃饭也只捡品牌的地儿,老成都的招牌菜“『毛』血旺”简直辣的不能入口,但还是有大把的人涌来即使花几百块钱也填不饱肚子,心甘情愿的被宰一刀,虽然荷包会缩水,但是脸上是贴了几层光。

    语嫣先到了,站在侧门外等。路灯似朵朵开放的花,发着鹅黄『色』的光。等到路灯主宰者着车水马龙的世界时,语嫣的耐心也在站岗小姐的注目礼里一点一点的消磨掉了。不能相信,约人的主,又第一百零一次的迟到了,或者失约了。语嫣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八点差十分。她在站岗小姐的又一次注目礼里,红着脸黯然离开了。

    这是意料中的事。她并不过多的去难过或愤怒。正如郭书允知道的一样,她心里曾经爱着或者现在还在爱着另一个人一样,她也非常清楚的知道,郭书允的心里也曾经爱着或者现在还在爱着另一个人。他们并不是彼此的最初也不是唯一。能走在一起,或许是因为,彼此都把对方当成了救命的稻草。

    “铃??????”手机显示是失约的人,她故意让他着急一下,那铃声也像是他请求原谅的声音,一声比一声着急。他总是这样,让她等上一段时间后,才打来电话解释失约的原因。语嫣从来都不是硬心肠的人,总在电话自动挂断之前接听。

    “你在哪里?我怎么找不到你?”声音里果然是着急的,他不说对不起,也没有解释他为什么失约。他来了,只是迟到了,但是却找不到每次都会在原地等他的人。

    “我在路上,还没有到呢!”不知为什么,自己要撒那样的谎,只是怕他有负担吗?还是不想让他知道,她其实很在意他吗?“我们去吃简单的披萨吧,不去老成都了。”她怕了迎宾小姐的那刀一样的目光。

    “那好,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广场上的灯,要比街边的路灯要明亮许多,晚饭后来散步看夜景的人大多都聚在了这里。有满头银发的老人家,手拖着手在散着步;也有那中年的夫『妇』带了小孩;恋爱中的男女手指勾着手指在甜蜜;穿了溜冰鞋的孩子,在那人群里调皮而惊险的穿梭着;也有提了花篮专门寻找小情侣下手的卖花小姑娘。

    语嫣在一条长椅上坐下,静静的看着像牛皮糖一样粘人的卖花女,不停的纠缠着一对情侣,小姑娘锲而不舍的精神终于让她卖出了一朵含苞欲放的粉玫瑰。小姑娘收了钱,迭声谢谢送给远去的已经不耐烦的两人,接着寻找下一个目标。她发现语嫣一直在看她,便往这边走来。果然。

    “姐姐买花吧!”

    小姑娘十一二岁的『摸』样,一双扑闪着稚气的大眼,笑脸甜甜的,声音也甜甜的,她充满期待的望着语嫣,想着这个姐姐一直盯着自己看,一定是想要买花吧!

    语嫣一愣,她不想买花,却不忍拒绝这双水灵灵的大眼,正尴尬着,不想救星来了。

    “你的花怎么卖的?”旁边来的是文弱书生郭书允,镇定的问。

    “三块钱一枝。姐姐好漂亮啊,鲜花配美女。哥哥买几枝吧,花会开得很漂亮的!”小女孩口齿伶俐,倒像是专人培训过的。

    郭书允给了她十块钱,挑了三枝粉『色』的玫瑰,在她千恩万谢里拉着语嫣走了。

    两人走了一段,只听书允大大舒了口气,颇不自然的笑问:“怎么样?我刚才帅吧?”原来那镇静是假装出来的。

    语嫣忍不住“噗嗤”笑了出来,所有的不愉快都在刚才的『插』曲烟消云散了。她看着他手里的玫瑰花,才想起自交往以来,自己还没有收到过书允送的花,而今,这三朵未开的花,好似也不打算要送给她。只见他两手不停的交换着拿,好像玫瑰的刺让他觉得很不舒服。她突然说了一句非常不合时宜的话来:“如果杜雨知道我们要结婚了,说什么也一定吵着要当伴娘的。”话一出口,她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郭书允道:“是啊!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如果她还在,一定会的。”两颗原本热情的心突然伤感起来,一时里,便都沉默了。

    六年了,杜雨已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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