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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落花-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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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毛』示意他上楼,晨曦到了这时也不由自主的往那细窄楼梯上走去,大『毛』在后面跟着。楼梯里有一股灰霉味,以断砖堆砌的台阶,粗水泥胡『乱』铺就的表面,行走之处还是凹凸不平,可见粗制滥造到何等地步。每一层的转角处,从那些布满了蜘蛛网的小孔里斜透进来几抹的太阳光里,可以看见空气里扬起浓厚的灰尘。晨曦不由的将公文包挡在脸前。

    一直走到了楼顶去,大『毛』才站住了,掏出钥匙来看门。晨曦早防备好要留意着,心却咚咚咚的敲着胸膛,他怕真的一开门就会看见兔子被五花大绑,嘴里还被堵着破布,对着自己惊恐的流泪。大『毛』将门推开,自己先走了进去。晨曦还有点忐忑,但一走进那房间,却不由的大大呼了口气。

    看似窄窄的楼,到了楼顶房间却宽了起来,也比较亮堂。原来这客厅是连着阳台的,想那阳台是特意砸开的,因为一路上来根本就没有哪一层有阳台。阳光就从那特意开的阳台照进来,墙上刷了一层粉白腻子,被阳光那么一照,更显得耀白了。晨曦四处一望,并不见兔子,屋里设备说不上齐全,却该有的都有了。待客的茶几,饭桌,墙角的柜子上还摆着一架老旧的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屋子靠近厨房一个塑料桶里『插』着一把含苞欲放的玫瑰花。屋子收拾的还算干净,不似是将绑架之人带来的地方。

    只听大『毛』对着房间大喊道:“客人到了,小五小七,快出来。”晨曦只道是他的同党,却不料从一个房间里探出了两个脑袋来,眼光滴溜溜的在晨曦身上转,然后才站到门口来,是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和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却都穿戴整齐,似一对金童玉女,和大『毛』完全是两个模样。

    “坐吧。”大『毛』客气的招呼他,那女孩引着他在茶几前的椅子坐下。他看到那茶几是一个实心木桩磨平的,托着一把紫香陶壶,配着四个同样『色』相的杯子。女孩给他倒了杯水。那精致的茶杯,像是从古董店里淘来的青红陶瓷杯,装着温热的清水,却透着一抹淡淡的茉莉清香。晨曦完全糊涂了,看似粗糙的楼,却有这样的房间,还有那么精致的杯子来奉茶。

    三个少年在他对面一齐坐了下来。

    “这是小五,”大『毛』指着少年介绍着,又指着少女道:“这是小七。”晨曦看着他们,才猛然想起曾在语嫣的婚礼上见过她们。

    “我们都见过你。”大『毛』说道。

    晨曦点点头说:“兔子带你们去到那个婚礼。现在,你们谁能告诉我,兔子在哪里?”

    三人面面相觑,一齐摇着头,大『毛』说道:“就是兔子不见了,所以我们才找你的。”

    “啊?”晨曦一愣,还一心以为兔子被他们绑架了,谁知他们却也是为着兔子不见了把他找到这里的吗?

    晨曦看着他们,心渐渐定下来,问道:“你们难道也不知道兔子去了哪里吗?会不会回家了?你们难道不知道她的电话吗?或者是其他的联系方式。”

    大『毛』摇摇头,“没有。”然后三人对看了一下,眼神交流着一些什么信息。晨曦着急道:“你们不是很好的朋友吗?不是很熟悉吗?兔子去了哪里怎么会不知道呢?难道连家里也不知道吗?还是??????”他想起兔子那副玩世不恭的表情,这会不会又是一通玩笑人的把戏?这次是不是玩的大了?连朋友都变成同伴来捉弄他。想到这里,他表情凝重起来,看向那个紧闭着门的房间,兔子会不会就在里面偷偷看着他呢?说不定她就是想看他着急的样子,现在说不定正是一脸坏笑的模样。

    晨曦突然放下杯子,快步冲进那个房间,口中喊着:“兔子。我知道你在里面,你――”门开了,里面除了两张小床,一个小衣柜和一张小书桌,什么人也没有。兔子不在。他放在门柄上的手缓缓的垂了下来。大『毛』在他背后轻轻说:“她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这是她和小七的房间。”晨曦回过头来看着他,想看看他的表情里是不是有那么一点说谎的味道,但是没有,不仅没有,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的难过和着急。他又引着晨曦到另一个房间去,打开门给他看:“这是我和小五的房间。”晨曦匆匆看进去,布置和刚才那个差不多,一目了然,根本就不能藏人。

    “你们一直住一起?”他讶然看着大『毛』问,心里很有点不是滋味,看看大『毛』那身搭配,兔子怎么能和这样的人住一起呢?

    “还有,你们不是应该还在念书吗?”他看着小五小七,“怎么不和家人住一起,却和兔子住一起?小五,小七,大『毛』,这都是外号吧?你们的大名呢?”

    三人又对看了一眼,还是大『毛』年纪大点,一直只有他在发言,这时也由他做代表:“其实,我们都是孤儿,这里就是我们的家!”

    这话一出口,把晨曦惊的目瞪口呆,“什么?孤儿?”他喃喃,看着大『毛』艰难问道:“你是说,兔子,也是??????孤儿?”

    “嗯,每年她都会给‘圣德福利院’寄钱。”大『毛』说着,给小七递了一个眼『色』,伶俐的小七就跑回房间去,接着就捧着一个饼干盒子来递给晨曦。晨曦打开盖子一看,果然看见里面放着一叠邮政汇款回执单,汇款地址全都是圣德福利院,汇款数额每份都在五千以上。他放下盒子,心里疑窦骤起,他看不出那个喜笑颜开,没有一分正式工作的兔子居然会有那么多钱寄去福利院。她是怎么和这几个孤儿走在了一起呢?

    他看着三个孩子,最大的不过十七八岁,最小的只有十一二岁,问道:“那你们是怎么认识兔子?又是怎么会和兔子住在一起的?”

    “其实这里面有好几个故事,你想听的话,我们慢慢的讲给你听吧!这需要一点时间。”大『毛』说道,“小七,你去做饭,我们留这个哥哥吃饭。”

第84章 孤儿的际遇() 
太阳偏西,斜『射』进来的光很淡很黄,这算是夕阳最后的辉煌,黑暗很快就会将整个的世界笼罩起来,所以那黄昏的最后一点光便显得很弥足珍贵。

    晨曦坐在客厅的茶几前,背对着光,大『毛』在他对面坐着,晚霞映在脸上,将那一头花花绿绿照的更显金黄和耀眼,他眉眼透着冷漠,嘴角微微翘起,更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混混样子。但是他说的话却不带着那江湖人的不羁。

    “我没有念过什么书,所以我所说的这些事如果你听不明白可以问我。我是这样子认识兔子的。那是需要追溯到六、七年前的一天。

    “我父母在我八岁那年去挖煤,被煤压死了,我开始是跟着叔叔婶婶生活。但是婶婶对我很坏,一日三餐总不给我吃饱,还老叫我干很多的活儿。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偷偷跑了出来,开始在城里乞讨,但是一些老乞丐见我小,就老是欺负我。因为经常吃不饱,我经常在晚上的时候去翻垃圾箱,人家吃剩的发霉的,我都捡来吃。后来我很快就学会了偷钱,在车站人多的地方,好多次我很顺利的偷到了一些现金。我觉得那里是做好下手的地方,即使被捉到了也能很快的混在人群里逃跑掉。

    “可是,有一天我却失手了。那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我趁她在车站的台阶上睡着的时候,拉开了她的包,但是被她发现了。我不甘心就这样放弃了,所以仗着自己力气大,就当众和她拉扯起来。四周很多很多的人看热闹样的看着我们,没有一个人帮她,所以我胆子更大了,把她的包抢过来就跑了。我跑的很快,我以为我能把她甩掉。可是过了几条街,她还一直在我后面狠命的追着我,我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跑起来会这样的不要命,会跑的那么快。后来我还是被她抓住了。她的力气很大,她扭着的我手,很大力的拍着我的头,一直骂我。我只好把包甩了出去,趁着她捡包的时候飞快的跑走了。

    “我跑了很远,我还是很怕,因为她说她会武功,会跆拳道,我怕她真的来把我捉住送去关起来。此后的好多天,我都不敢再去车站,也不敢出现在人多的地方。我怕再遇见她。但是几天后,我实在饿的不行了,只好又去街上乞讨,我跪在人群里,不敢吭声,只是写着我肚子饿之类的字在面前,想着那个发了善心的给我个十块钱或什么的。好多人围着我,但是没有一个人给我钱,哪怕是一块钱或者是一个包子。没有!太阳很大。我记得那是已经是四月多了,我们那里热的很快,太阳也很毒的。我看着太阳从我左边移到我的头顶,又渐渐移到我的右边,我已经饿的前胸贴着后背了,但是还是没有人肯施舍点什么东西给我。他们都说我是骗子,说我骗人。”

    说到这里,大『毛』又冷冷的笑了,他好似对那些往事并没有很深的恨意,他很客观的说着,并不带任何的感情『色』彩在里面。

    “就在我觉得绝望的时候,有一个人伸手来将我拉起来,一边对我说:‘你饿了?走,姐姐带你去吃饭去。你要记住,男儿膝下有黄金!不要『乱』下跪。’我本能的跟着她走了两步,但是当我抬头的时候,又看见了那张脸,又是那张脸。我吓的双腿发软,那是前几天几乎要扭断我手的女孩,我差点就把她的包抢走了。我怎么又碰上了她呢?她也看清了我,也吓了一跳,我一把推开她就跑走了,但是这次她没有追上我,我只听见她在我后面喊着什么又在骗人之类的话。我那天因为她饿了一整天。我那时恨死了他。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几次三番的遇见她呢?

    “然而事情永远没有完。我四处流浪,四处乞讨,四处偷东西,很快就认识了很多的乞丐,我跟着他们不再害怕被那些老乞丐欺负了。可是我不知道,原来做乞丐也是有老大的,我们白天乞讨来的东西大半都要被那些老大抢去,还是要挨饿的。如果有反抗的话就会挨打。我那时很想我爸妈,很想回家,我想离开那些乞丐,可是没有办法,我们都被那些人控制起来了,白天出去乞讨也被监视着,晚上在黑屋子里被锁着。我逃过两次,但是每次都被抓回来然后被打个半死,我对生活充满了绝望,我恨透了那些人,我恨不得能亲手杀死他们。

    “我们被带到很多地方去乞讨,每个地方会呆那么一个星期或是两个星期。有一天,我们又到了一个新的城市,我被带到了一座桥上,装瘸子跪着向过路人伸着盆子要钱。不知为什么,每次下跪,我都会想起那个女孩,想起她对我说的那句话,男儿膝下有黄金。我因为没有念过什么书,我自己也不是很明白那句话的意思。我自己的理解就是,我的膝盖下是要有黄金才能下跪的,怎么能那么轻易就给那些陌生人下跪呢?然而我还是跪下去了,一次又一次。

    “那天,我又遇见了她――那个给我说这句话的女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的情景,不会忘记那天的阳光,那天她的笑容――就在我捧的那只盆子里,有一只白白的漂亮的不能再漂亮的小手,她将十块钱轻轻的放进我的盆子里,一脸的温暖。我看着她,心中一震。但是她没有认出我,她放下钱,转身走了。我看着她轻飘飘的慢慢远去的背影,我突然想起她曾说过自己会武功的,我想她也许能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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