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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古代青云路-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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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学院的人拍了拍手,示意大家安静,“诸位,请安静一下。这次有15名学生可以进入书院学习。明天辰时你们就可以来报道。在书院读书的学子,一个月只能回一次家,而且不能走读,要住在书院,你们看着把生活用品带齐来书院。我们集贤的束脩是一个月10两银子,这包括伙食费在内。书本的话可以在学院买整套的,亦可以自己在书店买,这个我们没有硬性规定。另外青衿和笈囊也要准备好。”

    等家长们都记住要求了,书院的人也宣布今天的考核结束可以各回各家了。

    林景和刘明轩依依惜别,其实是小正太舍不得和弟弟分开,还是林景哄了他几句,说明天就能见面了,小正太这才和自己爹上了马车。

    沈广志也抱着儿子上了牛车,李元江带着父子两到江城的市集里去买要用到的东西。江城是个很美丽的地方,它因峦江的主流干道流经整个城市而得名江城。有了峦江的存在,江城就是一片乐土。

    江城的市集很大,街道很宽阔,街道两边是茶楼,酒馆,当铺,作坊。街道两旁的空地上还有不少张着大伞的小商贩。街道向东西两边延伸,一直延伸到城外较宁静的郊区,可是街上还是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驻足观赏峦江景色的。

    林景像个进城的乡下人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虽然前世看多了富丽堂皇的建筑,现在这些建筑看起来简陋得很,可是眼前的是真正的古代市集啊,在现代哪有机会可以看到这幅盛景。

    沈广志见儿子好奇的看着市集里的景象,好笑地摸摸他的头。临近中午,四个人走进一家酒楼去吃午饭。

    这个时候是饭点,酒楼里人声鼎沸,一楼已经满人了,李景江要了一个二楼的包厢。

    小儿热情地领着他们上了二楼,包厢还算宽阔,除了一张桌子,几张椅子,墙上还挂了几幅花鸟画。不喜欢吵闹的客人一般都会选择包厢,虽然比在一楼吃饭贵了一些。但一般能出来酒楼吃饭的人是不会在意那一点钱的。

    李元江点了几个酒楼的招牌菜式,然后问要不要酒。沈广志不是爱喝酒的,就拒绝了。李元溪是不爱在外头喝酒,也拒绝了。李元江点点头,没有点酒,嘱咐小二快点送菜上来,就让小二下去了。

第 14 章() 
林景坐到了窗户边的位置。菜还没有上来;他就趴在窗户边看楼下的景象。江州府的经济很发达;更是大雍朝有名的三大产粮基地之一。而江城县又是江州府隶下最繁华的县城。可想而知;在江城的百姓大都是富裕人家。

    江城底下那么多个村落;多少人家都盼着自己儿女有福气能嫁娶江城的人家。林景记得村里就有一户人家的女儿嫁到了江城;那户人家多高兴啊;平日里对着村里的人趾高气昂的;常常说起自己的女儿有福气,能当上少奶奶。仿佛自己家已经变成有钱人家了一样。反正他们这样的作态确实挺讨人嫌的。

    不过这也说明了江城的富裕,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也要钻进这江城。

    就在林景感慨的时候;小二把菜给端上来了,一碟一碟地摆放好,然后恭敬的说;“客官;您慢用。结账的时候再叫小的就好。”

    李元江“嗯”了一声,挥手让他下去了。

    李元溪夹了一块狮子头给林景;“长寿;你尝尝这个红烧狮子头;这是酒楼的招牌菜。”

    林景端起碗;谢过舅舅才夹起狮子头咬了一口;眼睛一亮;确实很不错,肥而不腻,入口即化;醇厚鲜美。

    “很好吃。谢谢舅舅。”

    见他说好吃;李元溪与有荣焉的笑了,又给他每道菜夹了一筷子,“长寿再试试这几道菜。”

    林景见碗里都要没(第四声)出来了,连忙说:“谢谢舅舅,你也快吃,不用专门给我夹菜的。”

    沈广志也开口劝李元溪,“二舅哥,你不用那么照顾长寿的,他要是想吃什么我再给他夹好了。”

    李元溪这才停下夹菜的动作,“那行吧。长寿要吃什么就开口啊。”

    林景笑咪咪地对他说:“舅舅你放心吧,我不会和你客气的。”

    四个人享受了一顿美食,林景吃到肚子都撑了。不过他一直运转着异能,这点东西很快就会消化的。

    吃完饭,李元江带着林景他们去到了布庄,布庄除了卖布料,还有成衣,也接受定制,方便得很。他们来布庄就是要买学生服的。沈广志是个疼儿子的,直接要了最好的布料,给儿子买了五套学生服。

    林景说自己穿不了那么多件,而且现在还是夏天呢,衣服洗了肯定干得快。与其一下子买那么多,还不如等下次他长高了再来买过新的。沈广志却说儿子你没洗过衣服,怕你在书院里洗不干净衣服,到时候没有换洗的。

    沈广志一片慈父心肠,林景也不好拒绝,只能答应了。很快布庄的掌柜就把五套学生服给他们装好了,沈广志给了钱,一共15两,这还是打了折扣的。

    林景对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闷闷不乐,他还这么小,还不够年龄赚钱呢。幸好自己爹是个能赚钱的,不然自己读个书都能把一个家给读垮了。唉,说到底,不管在哪里钱这个东西都是不能缺的。

    买好学生服,他们又去到了书肆,这是一家名叫周记书肆的店。掌柜的在柜台里边懒洋洋的用鸡毛掸子抚灰尘,伙计正抱着一堆黄纸从里边出来,见到有客人来了,连忙边把黄纸放店门口的一张桌子上一边和他们打招呼,“客官,你们需要点什么?我们周记样样齐全。”

    李元江问林景:“长寿,你的书籍你是想在书院里买还是在书肆里买啊?”

    林景想了一下,“还是在书院里买吧。那么多本书一下买齐的话,那么重不好拿。”

    “行,依你的。”李元江说完看向伙计,“笔墨纸砚我们都要。”

    “好嘞,客官请等一下,我去把东西拿出来。你们看一下要哪种材质的。”他们不在这买书,伙计也没什么失落的表情,直接应承下来,进店里面拿东西了。

    店里边好几柜子的书,林景想找一些有关大雍朝的历史和相关的历法以及风土人情。所以和自己爹说了一声,走到柜子前仔细地查找自己想要的书籍。

    大雍律例这本要,大雍开国史这本也要,大雍游记,嗯?这本应该是卢广陵先生所著。果然在书本最后一页有先生的落款。大雍的水与河,这本写得应该是大雍朝的各条河流吧,应该和水利有关。这个也要看。

    林景再另外找了两本描写大雍朝的风俗习惯和描写边城和西域风景的书本才停手。抱着这几本书出到店门口,李景江已经替他选好笔墨纸砚这些用具了,都是选上好的材质。见他抱着好几本书出来,李元江以为他选的是一些话本之类的,还想劝他不要看呢,拿起一本看了一下才发现是本游记。

    林景不知道舅舅误会他了,见舅舅拿了一本来看,就说:“多看一些风土人情和游记才能让我眼界更开阔,不至于只盯着眼前的一亩三分地。”

    “好好好。”李元江听了他的解释,觉得自己外甥眼光长远,说不定能走得更远呢。他的儿子他也是知道的,读书虽勤奋,却缺少那么一点灵巧。若是外甥将来真的做了官,以外甥的脾气肯定会提拔家里人的,说不定以后他们就要靠着外甥了。

    “长寿有主意就好,我就是怕你去看那些个话本呢。”

    “话本?”林景愣了一下,原来是呀,古代的话本大多是才子佳人的故事。怪不得舅舅着急不让自己看呢。

    李元江以为自己外甥不懂什么是话本呢,就想说得可怕一些,让外甥没有看话本的想法。

    “话本可难看了,你这样年龄的小孩是不能看话本的。人家都说看话本的人不是好孩子。”

    李元溪在一旁偷笑。林景满头黑线。大舅舅这样真像骗小孩的怪蜀黍。

    林景调整自己凝固的表情,扔给舅舅一个无辜的眼神,“舅舅,我是个好孩子,我不会看那个话本的。”

    心好累,要扮演一个5岁的孩子怎么那么难?

    “嗯,这才是好孩子。”李元江很满意外甥的回答。然后对着站在一边的伙计说,“你点一下,这些一共多少钱?”

    伙计倒是没觉得刚才的对话有什么不对,他拿过那几本书看了一遍,然后用算盘计算出价钱,“客官,一共22两。”

    沈广志要掏钱,李元江给拦了,说这是我当舅舅送外甥的,谁也别和我抢着付钱。沈广志说这么多钱怎么好意思要你来出。李元江说怎么不行,不让我让付钱就是不认我这个舅舅。

    林景不是要占舅舅便宜,而是觉得就算现在舅舅付了钱,以后自己也会报答舅舅更多,这些钱就不必要推来阻去了,所以和自己爹说让舅舅付好了,他以后会报答舅舅的。沈广志这才不好意思地让李元江付钱了。

    付好钱离开书肆,东西也买得差不多了。沈广志怕儿子累着,也要回家去了。一行人一起回去,然后在分岔路口分开,沈广志他们回沈家村,李元江他们回李家村。

    沈家这边,一直不见儿子和孙子回来,沈振海等得心急死了,也不知道结果怎么样。沈振海不停在心里骂儿子不机灵,不知道自己爹在家等得很急吗?也不知道早点回来。

    沈李氏一开始也有些紧张,不过看到公爹和婆婆一整天都在忧心,只能静下心来安慰他们,“爹,娘你们别急。我估计长寿是通过考核了,我两个哥哥带着当家的去市集里买书本这些东西呢。”

    儿媳妇这话一说,沈振海就有精神了,“儿媳妇你说的是真的?”

    沈陈氏也满脸期待地看着她。

    沈李氏对儿子那是充满了信心,本来只是自己这么一说,但越想越觉得自己说得有理。她也来劲了,“可不是。我那几个侄子当初去书院考核的时候也是这样,通过了就去市集买书本买学生服的。长寿他们这么久不回来,肯定是去买东西了。”

    话音刚落,外面就传来沈广志的声音,“秀啊,我们回来了。”

    沈振海一下子就蹦起来,快步跑了出去,一看到孙子就紧张地问:“长寿,你考进集贤书院了吗?”

    沈广志先林景一步回答了这个问题,儿子那么争气,他正想和人炫耀呢,“进了进了。长寿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不过。爹你不知道,今天那么多小孩去考核,就15个人能通过。我们长寿就是其中一个。”

    沈振海和后头出来的沈李氏、沈陈氏都兴奋地笑了起来。

    “我们长寿就是聪明,爷爷看谁都比不上。”这是沈振海。

    “长寿明天就要去书院了,今晚要吃得好一些,去了书院也不知道伙食怎么样?”这是沈陈氏。

    “对,对,等下我就去杀个鸡。让长寿把两个鸡腿给吃了。”这是沈李氏。

    林景看着家人这么紧张自己,心里甜甜的。

    晚饭的时候,沈李氏果然杀了鸡,自家养的大公鸡,肉质鲜美,吃起来很有嚼劲。一家人争着往他碗里夹菜,林景全都吃完了。算了,就算很撑,但是不能辜负大家的好意。多运转几下异能就消化完了。

第 15 章() 
沈家分了家之后;三房人就分开不一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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