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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攻休想洗白-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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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本来体质变差,承受能力就比不得年轻人。很多家境贫苦的孤寡老人,往往都是在越冬的时候悄然离世的。而婴孩的情况也跟前者类似,稍不注意便会因病夭折。

    所以家里有老人和幼儿的,一到冬天就得格外小心,万万不敢粗心大意。如此一来,负担当然也比其他家庭更为沉重。

    事实上,除了老人和孩子,这时候还有一类特殊的群体更加马虎不得——那就是孕妇和孕夫。

    银霄现如今已有七个月的身孕,身子越发臃肿,轻易不能下地。除了解决三急,他是连一个手指头都不愿意动弹的,更别说下床走动。黎大叔惯着他,也就将他当成个祖宗伺候了一回又一回。

    前些日子用狼皮制成的坡风眼下正好派上用场。一件瓦灰的,一件淡蓝的,经由孙大狼的一双巧手,做得既精致又合身。就算拿来当作过年的新衣也不寒碜,何况银霄只是在屋里穿,哪儿还有半点嫌弃的道理。

    不过他先前穿的那身鹿皮短氅算是闲置下来,大叔又不舍得扔,于是补了两张獭兔皮子让孙大娘改制成无袖的半长衫,穿在棉衣里面倒也保暖得紧。衣服这事儿暂时不用愁了,大叔便开始愁吃食、愁柴禾、愁年货……总之就是操心的命!

    自从银霄肚里的崽子稳妥以后,这人又恢复到了最初的馋嘴模样。他前段时间喜欢吃甜食,每天就指望着一盒新鲜糕点过活。可那所谓的“新开张的点心铺”本是子虚乌有,大叔总不可能去找艾辛泽质问对方为何不再献殷勤了吧?

    好在银霄自己也不想提及此事,怕问多了会令彼此尴尬。因此只是一味地嚷着要吃的,甜的、咸的、辣的、酸的,全都来者不拒。

    “再这样下去,你非得变成肥猪不可。”黎大叔每次把吃食摆到他面前,都会揪心地摇头叹气。

    孕夫早已练成金刚不坏的厚脸皮,总是笑嘻嘻地拍拍大叔的马屁。然后一边拿着勺子大吃特吃,一边翻出千篇一律的借口:“我这怀着两个呢,每时每刻都需要补充体力。你一碗饭养活三个人,难道不值?”

    “是啊是啊,天底下最大的便宜都让我给占啦。”黎欣被他气笑了,伸手去撸他的脑袋。失败几次之后,终于就此作罢,心甘情愿地去厨房准备下一顿美味。

    等他出得门去,孕夫才放下食盆,一脸忧愁地摸着肚子,自语道:“我才不胖,是你们两个把爹爹衬托得圆润了,对吧?”

    即便他早已错过了鲜衣怒马的年纪,内心总归还是爱美的。倒不是说,要像小姑娘一样把容貌看得比性命还重要;只是他在妖界浸润已久,所见所闻皆是姿容出众的美人,难免对外表有些在意。

    也不知道将来等他把儿子生出来,会不会丑得连小爹爹都不认识……

    到时候可怎么回天域啊!

    银霄想着想着突然觉得很是挫败,顿时没了先前的好胃口。他将勺子一扔,像只蜗牛似地蠕回床里边,裹着披风倚在床柱上。

    外面好安静,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前几日偶尔还能听到麻雀的吱吱声,不知何时,那些小东西也完全销声匿迹了呢。

    又不是下雪天,偏偏冷得出奇。南方的冬季,比之北方又如何呢?同样是冷,而且冷得更为无孔不入,让人防不胜防。

    在这种季节里,要么像黎大叔一样忙得脚不沾地,要么就像猫儿一般躲起来不见人。银霄选择了后者,自己却是个耐不住寂寞的性子。胡思乱想之余不经意间触动往事,心里便像针扎了似的犯疼。

    思念像潮水一样挡都挡不住。他想念父亲、爹爹、太师父,还有雷泽的小妖怪们。甚至连两百多年前在罗浮宫认识的正道同门,也都在脑海中一一浮现。那种感觉,既遥远又陌生,恍如隔世。

    他现在只记得帝冥月是他爹爹,沧海龙平是他老子,其余的全都模糊不清了。反倒是在摩国度过的那五年,占据了记忆最重要的位置。酸甜苦辣,点滴在心头。

    他还是爱着陆演,并且疯狂地想念他……

    这一事实令他挣扎了很久。因为羞于承认而拼命告诫自己:姓陆的不是好东西,喜欢他那种人根本不值得。

    然而“值不值得”又岂是嘴巴说了算的?到头来还得问心。

    纵然有悔,也依然问心无愧,真真是撞了南墙不回头。五年前他被情爱冲昏了头脑,直至今日依然不曾清醒。这是傻!是贱!是蠢!但那又怎么样?

    感情之事从来由不得一丝理智作祟。泼出去的水,何时见过有人能够将之收回?

    “我对凡人动情,还执意生下孽胎。日后若能回归天域,父亲必将我囚禁于浮屠塔……”银霄轻轻拍打着肚腹,和孩子们说着体己话,“到那时可就看你们的了——看你们能否讨得外公欢心,救爹爹走出困境。”

    孩子们还那么小,听得懂啥?他不过是心里头烦闷,自说自话罢了。

    银霄回过味儿来,也觉得自己真是幼稚得可以,不禁失笑。过了一会儿,仍然觉得有些话不说清楚不舒服,只好继续跟崽崽们絮叨:“当然啦,你们的爹也不是好惹的。再给我一点时间……整个凡间都将沦'陷在战火之中!”

    他相信情爱是可以割舍的。哪怕现在不能,回去之后找医仙·公孙鸷配制一颗“忘忧丹”,还不是一了百了?

    ——陆演,你与我永远回不到从前。今后彼此之间唯一剩下的只有仇恨,你我可都要记清楚。

第50章 大会前夕() 
接下来的日子里,生活好像又恢复了最初的平静。向来不下雪的南方,终于也在一个静谧的夜里迎来了三十年来第一场降雪。

    大清早起来,房檐上已经结了一溜儿的冰棱,空气冷得不可思议。老天爷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发了好大一通天威,让绘方城彻底改换了模样。

    黎欣推开门,见地面上并无积雪,只是到处都残留着黑乎乎的雪水。他自己走出去都差点儿摔一跤,更别说银霄了。何况满院都是污水,一脚下去,鞋子多半要不得了。他哪里舍得让家里那位金贵的孕夫出来瞎折腾。

    于是事先跟那人打好招呼,不许他到处乱走。又因为担心他会凉着,特意把厨房里的小火炉搬到了厢房,顺便炖了一盅甜汤在上面煨着。

    银霄也是懒得可以,一听说昨夜下了雪,便对外面的世界有所抵触。索性窝在被褥里,不洗脸不洗手,连头也不梳,捧着汤婆子抖得跟个鹌鹑似的。

    他以前在中原待得最长的时间也就只有大半年,所以从来没有尝试过像凡人一样越冬。后来去了大漠,纵然条件艰苦了些,可陆演怎么说也是“太子”级别的人物,总不至于让他挨饿受冻。

    何况大漠的气温整体偏热,即使遇到罕见的下雪天,空气也不会像中原这样潮'湿阴冷。以陆演的性子,他是不屑于为了这点小事劳心劳力的,顶多在天气变得糟糕之后带着银霄搬家……

    西域人有着候鸟一般的习性,天生懂得趋利避害。可见他们并非长情之人。

    而银霄想要的,从来都不是无休止的迁徙。在寒冷的季节里,有一个温柔的男人给他做饭,他只需窝在床上打瞌睡……如此,足矣。

    “大叔!水冷了,帮我热一下。”

    就像这样,只要叫一声,就有人巴巴地跑过来帮他解决一切难题。或许他已经重新找回了幸福的定义。

    “哎!就来。”黎欣在院子里应了一声,扔了笤帚向这厢走来。到了门口,还不忘跺跺脚把泥水蹭开净,然后才掀开门帘进屋。

    银霄把已经变得不那么热了的汤婆子递给他,说道:“不用换水,麻烦。直接放到炉子上烧一下就是了。”

    黎欣没说什么,搬了张凳子坐到火炉边,先把装着汤水的瓦盅端下来晾在一旁,再将汤婆子搁在火上慢慢燎。正好他刚才在外面沾了冰水,身上的衣服也有些湿了,在炉子边烤上一烤也能暖暖身子。

    那汤婆子是用黄铜做成的,外形像一个南瓜,顶上开了一个注水口,外带一根竹条做的提手。大约是年代过于久远的关系,壶上的花纹早已磨损得辨认不清,口径周围也积了一层洗不净的暗痕。

    大叔并不富裕,这一点在生活中的很多细节上都有所体现。但他从来不曾苛待过银霄——哪怕自己偷偷为银钱之事着急。

    “院子里的雪水留在那里,等太阳出来自然就干了。扫它做什么?”银霄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大叔对他的好他都看在眼里。就算他再没心没肺,也开始懂得心疼人了。

    “等泥水干在地上,到时候更难看。趁这会儿扫干净,年前就不用再洗地了。”

    黎大叔把瓦盅端起来送到他面前,又重新坐回火炉边,把两只布满老茧的手放在上方烤着。一边翻来覆去地找些趣事讲给他听:“别看天气这么冷,外面可热闹着呢!一大早就有吹吹打打的声音传过来,你那会儿还在睡觉,所以未能听见。”

    “莫不是有人迎亲?”

    “这大冷天儿的,哪有人选在这种时候娶亲,”黎欣笑话了他一回,解释道,“玉津离咱们这儿不远,听说今年的角斗大会要提前在那里举行。江湖上的大侠、少侠全都往那儿聚集,难免有好事的百姓也跟着跑去凑热闹。”

    “角斗大会,不就是顺星节排名大会?今年怎么提前这么多?”银霄觉得纳闷,多嘴问了一句。

    问完过后才想起来,陆演身为八大豪侠之一,往年也曾收到过主办方的邀请。只不过那人对中原武林有着很深的芥蒂,每次都是一口回绝。次数多了,主办方也就不再去碰冷钉子。

    今年……那人大概也不会参加排名大会吧?对此,银霄并不能得出确切结论。

    玉津离绘方城只隔了两道城墙。陆演要是参会的话,会不会顺道跑过来捉他回去?他既然知道了崽崽的存在,先前又派人过来监视他,怎么看都不像是要放手的样子。

    西域贵族一向子嗣艰难。初代魔皇一生娶过三位妻子,还不是直到七十岁上下才得了陆演这么一个老来子?他和陆演成亲五年,一直没有孩子,谁能想到那次偏偏就有了。

    摩国圣子已经快三十岁了,若是再没有继承人,长老和大臣兴许会明里暗里地逼迫他收养贵族家的孩子。更有甚者,直接要求他立别人的儿子为下一任圣子。初代魔皇不就是这样的吗?

    面对权力的争夺以及血脉的专承,没有哪个男人愿意坐以待毙。而作为孩子的生父,银霄绝不能放任自己的崽子搅进夺嫡的旋涡之中!

    这种时候,就算陆演不会多想,他也不得不多留一个心眼儿。

    “快吃,要不该凉了。”黎欣看他最近老是发呆,颇为无奈。

    银霄被他这么一叫,立马回魂。嬉皮笑脸地伸手去摸瓦盅,感觉确实不烫了,才抱到怀里一点一点地舀着吃。

    大叔做的酒酿圆子,里面加了冰糖、枸杞、莲子、干桂圆。汤色清亮,口感醇香。这手艺与酒楼里的大厨相比也不差什么。

    孕夫肚子里的崽子长到七个月,往后便像发面馒头似地疯长,一天一个样。银霄胃口大开,平时吃得又好,免不了越长越胖。果然大叔一回来,他的日子就比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好过得多。

    “你该多活动活动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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