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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儿婿-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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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李俊听到这里,转头看向了他,那眼神看的袁夕突然觉得『毛』『毛』的,不由闭了嘴。

    李俊向他扯了一个令人有些脊背发寒的笑容,道:“谁说我没杀过人?”

    袁夕不由打了个哆嗦,李俊这模样实在是有些可怕,看起来真像是杀过人的。

第6章 英雄救美?() 
“你,你杀过几个人?”袁夕咽了咽口水,问。

    他虽然当了四年兵,但除了每天训练体能,巡逻,放哨,和偶尔的抗洪救灾之外,其实根本没有上过战场,倒是抓过罪犯,但也没杀过人。

    李俊想了想,道:“三十九个。”

    卧槽!竟然这么多!

    “真的假的?”袁夕有些不信。

    李俊冷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已经给出了答案。

    袁夕咽了咽口水,一时闭上了嘴巴。

    李俊的心情倒是好了起来,将针脚缝的细细密密的,刚缝完一只袖子,李林氏就把饭菜端过来,招呼他们吃饭了。

    李林氏因为儿子终于有人娶了,所以炒了四个菜,还杀了一只鸡,现在那只炖鸡就摆在餐桌中间,旁边还有一盘青椒炒鸡蛋,一盘醋溜白菜,和一盘凉拌豆角,以及一盘白白的馒头。

    粥是玉米粥,煮的金黄飘香,李林氏笑呵呵的给袁夕盛了一碗,道:“小夕啊!饿了吧,快吃吧。”

    又转头对李俊道:“小俊,给小夕把绳子松开。”

    李俊应了一声,就要去给袁夕松绑。

    袁夕手上的绳子已经松开了,若是让他松绑,可就要『露』馅了。于是忙往旁边一躲,道:“不用了,不用了,我这样绑着就挺好,你不用给我松绑了。”

    李林氏道:“这不松绑你怎么吃饭?”

    袁夕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叔叔,我,我想让小俊喂我吃。”

    李俊闻言,又瞪了他一眼。

    李林氏却是笑的有些意味深长,道:“哎呀,你喜欢小俊,那是再好不过了。小俊,还不快喂你夫君吃饭。”

    李俊道:“他是少爷吗?吃个饭还要人喂。”

    不过,他虽然这么说,却是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鸡肉,剔掉鸡骨头,喂到了袁夕嘴边。

    这道炖鸡是桌子上唯一的一道肉菜,袁夕看着他细心的为自己剔掉鸡骨头,竟然觉得他还挺温柔挺会照顾人的。

    张嘴把鸡肉吃了,嗯,还挺好吃的。肉质鲜嫩,鲜香味美,满口生香。

    吃了鸡肉,李俊又给他夹了一块鸡蛋,就这样一口一口的把他喂饱了。

    袁夕见他一直喂自己吃,自己却没吃几口,不由也有些不好意思,道:“你也吃啊,不要只顾着喂我。”

    李俊也不客气,就用喂过袁夕的筷子夹了一块鸡蛋,吃了起来。

    袁夕……这算不算是间接接吻?

    李林氏见状,笑的都合不拢嘴了,直夸他们俩般配。

    吃完了晚饭,李林氏去洗碗了。李俊继续缝他的嫁衣,缝了一会儿,天却渐渐黑了。

    此时雨已经渐渐停了,但天黑之后,气温也降了下来,袁夕看着外面黑洞洞的天『色』,叹了口气。

    今天晚上,他还是先在这里睡一晚吧,明天再逃跑也不迟。

    不过,今天晚上他要睡在哪里?

    这家人经济条件看起来并不算好,想来应该没有多余的床,难道说,今晚他要跟李俊挤一挤?

    想到要跟李俊同床共枕,他脑中不由浮现出很多香艳的画面。

    不行,他是不打算跟李俊结婚的,如果跟李俊上床了,就非娶他不可了,他一定要忍住。

    然而,事实证明,他想得太多了。

    李家的确是没有多余的床,但身为保守的古人,他们是不会让哥儿在未出嫁之前就跟未婚夫同床的。

    于是,袁夕睡李俊的房间,李俊跟李林氏睡一间。李俊睡觉之前,还把袁夕的房门窗门上的门栓都带上了。

    于是,袁夕就被关在李俊的卧室里。

    他把手上的绳子解开,然后把自己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掏了出来,摆到了床头,盘算了一下自己现在的物资。

    智能手机进了水,他把电池拔了出来,擦干净里面的水,然后晾了起来,这可是他刚花了3998人民币买的手机,用了还不到一个月。希望风干后还能用。

    除了手机,他口袋里还有钱包,里面放了两百多块钱,身份证,驾驶证,车钥匙,以及指甲剪,挖耳勺,削皮刀。这些东西也放在桌子上晾起来。然后他就上了床。

    此时天才刚黑不久,大概也就是晚上八点左右。袁夕虽然不是个夜猫,但也没有这么早就上床睡觉过。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很久,干脆起来做起了俯卧撑,做到二百个之后,又做起了仰卧起坐,蛙跳,活动的累了,才趴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房门就被李俊从外面打开了。然后李俊就看到了躺在床上,双手十分自由的袁夕。

    袁夕平时起的也很早,这时候听到开门的声音就醒了。然后就看到了站在门口一脸如临大敌的李俊。

    卧槽!这人进门之前都不知道要先敲门吗?让他连伪装的时间都没有。

    “啊嗨!早啊!这么早就起床了?”袁夕干笑了一下,向李俊打了个招呼。

    一边打招呼,他一边拿起床头的手机和钱包,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打开床边的窗子,跳窗逃走了。

    这古代的窗户实在是一点也不高科技,还透风,他昨晚只用了五分钟,就把外面的窗门栓打开了。

    李俊见他跑了,立刻跳窗追了出去。

    于是,一大清早的,张家村出来下地的村人们就看见恶名在外的李俊追着一个没见过的俊俏男孩,一路狂奔出了村子。

    不能怪他们把年已二十四岁的袁夕当成个十几岁的孩子,实在是因为农民种地辛苦,整日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很多人年纪轻轻的,看起来就很粗糙很显老了。

    而袁夕却跟这些农民不一样,他本来就长得显小,皮肤还白白嫩嫩的,身材修长,比这里很多十几岁的小哥儿看起来都嫩,也难怪人家会以为他小了。

    不过,袁夕现在还不知道这些村人的想法。他现在正拼命的往前狂奔着。

    他的体能很好,退伍之后也没有放弃锻炼,每天至少会抽出两个小时训练体能。虽然李俊比他高,腿比他长,跑的也很快,但两个人还是跑了个旗鼓相当。

    两人一路狂奔,很快便跑出了李家村,跑到了官道上。

    “呼呼……”袁夕跑得满头大汗,回头看了一眼同样满头大汗的李俊,道:“你要……追我到什么时候?!咱们都跑了……这么远了,你累……不累啊!”

    “呼……你停下……我就不跑了……”李俊也气喘吁吁的道。

    “成亲这种事……要讲究个你情我愿,你这样『逼』着我……跟你结婚算什么啊!”

    “你……你偷看……我不能放过你……”

    “看见了你……洗澡的样子,是我不对,我道歉,对不起,可是我们……才刚见面,我不想跟一个刚见……一面的人结婚啊!而且我这辈子本来就没打算结婚……”

    “你一句……对不起就完了?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告诉你,想跑,没门儿……”

    “呼呼……我生平……最讨厌别人『逼』我干我……不想干的事了,我告诉你,想『逼』我跟你结婚……也没门儿,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

    袁夕等了一会儿,也没听见李俊回话,于是往后看了一眼。却看到李俊已经停下了。

    卧槽!大兄弟你总算停下了!袁夕此时已经累的不行,见他停下,也赶紧停下歇歇。

    “呼呼……累死我了。”袁夕拉起自己的衣服给自己扇风,一边警惕的注意着李俊,怕他突然又来追自己。

    然而,李俊并没有继续追他。

    袁夕看见他低着头,远远的看不清他的表情。

    过了一会儿,他竟然转身往回走了。

    袁夕一愣,他怎么往回走了?难道是放弃了么?

    李俊放弃了,他松了口气,但是又不可避免的有些失落。

    他长这么大,还没被这样帅的帅哥追过呢!呃……虽然追的方式有些与众不同。

    而且,像李俊这样合他胃口的大帅哥,他很可能以后再也遇不到了。就这样错过了,真是太可惜了。

    看着李俊那默默走远的背影,袁夕心中五味杂陈。

    李俊的背影看起来很是落寞,走着走着,肩膀竟然还还抖了一下。

    肩膀抖了一下,等等,他不会是哭了吧。

    想到李俊会哭,袁夕道心里竟然产生了一丝不忍!

    搞什么,要走就干脆潇洒的走,『露』出这样落寞难过的背影,一点都不帅气!

    袁夕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些不舍,但他是穿越来的,对这个世界没有多少认同感。也许将来有一天,他还会穿越回去。既然他不打算留在这里,还是不要给人家希望了。

    不然,万一将来有一天他走了,不是更对不起人家吗?

    想到这里,袁夕不在看李俊,而是往李俊相反的方向走去。

    两人这一路你追我赶的跑了很远,袁夕这才发现,他们竟然已经顺着官道跑到了县城门口。

    只见不远处横卧着一道城墙,城门口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昌平县。

    来来往往的农民小贩挑着担子,背着包袱,在城门口进进出出。几个衙役打扮的人站在城门口,无聊的打着哈欠,那站姿,真是一点儿当兵的样子都没有。

    袁夕不满地看着那几个衙役没精打采的样子,这种站没站像的士兵,在部队里一天至少要被教官罚三次。

    不过,他并没有将这种不满表现在脸上。也没有进城,而是被城门口那个卖包子的小摊吸引住了。

    早上没吃东西,还跑了那么久,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的肚子很饿很饿。

    他把自己身上带的东西盘算了一下,最后决定把那不锈钢指甲剪卖了,换点钱生活。

    袁夕对古代也是有些了解的,古代应该没有不锈钢,像指甲剪这样精巧的不锈钢器具,更应该是独此一份,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打定了主意,袁夕不再盯着那卖包子的小摊,转头向城门走去。

    那两个打着哈欠的守城士兵看到他那异于常人的打扮,和一头短短的头发。皱了皱眉,便上前拦住了他。

    “你是哪里人?怎么这身打扮?头发还这么短?”一个略胖的守城士兵挡在他面前问。

    袁夕心里已经想好了说辞,便道:“二位大哥,我叫袁夕,家住在张家村。我小时候算命的说我十八岁之前命里有劫,只有依靠佛祖庇佑才能化解灾厄。于是我爹便把我送进了金莲寺里进修,今年我刚满18岁生日,就还俗回家来了。只是刚还俗不久,头发还没长长,所以才是这个模样。至于我身上的这身衣服,是我在山上自己琢磨着做出来的。”

    好在他身上穿的是比较普通的衬衫加黑裤子,不是那种稀奇古怪的奇装异服。

    他长得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嫩的很。说18岁,那两个守门士兵也没有怀疑。听他在金莲寺出家过,倒是对他高看了一眼,没怎么难为他,便放他进城了。

    他进城后,就开始找能买他指甲剪的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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