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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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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中的烟花,继续绽放~~~~~

    没有了这层心病,我终于可以安心回到我的助攻对象身边了。

    并且,要跟她们去回疆。

    因为收到乾隆要出兵的消息,霍青桐已经决定回去了。原本她只想自己回去,跟自己的族人共存亡,并不带香香公主去涉险。

    然而,香香公主不答应,死活要跟姐姐在一起。

    最终霍青桐只能长叹:“罢罢罢,要生要死,我们一家人就都在一起吧!”

    临走,她拿出匕首,用力扯开,却是一愣。

    匕首刀鞘里,自然空空如也。

    一旁旁观的我,讪讪上前:“你是不是找里面的……东西呀?”

    因为那是霍青桐的爱情日记,我也不好意思点名。

    “你看见了?”

    “唔,上次你不是把那匕首留给我放血给香香解毒嘛,我无意间把匕首掰开了,就把里面的……那东西,扯出来了。然后……你知道,我就不好意思还给你了。”

    我编了个半真半假的谎言,料她不会深究。

    果然,她红了脸,没再说什么,只是从袖中取出一张地图,放在了那匕首刀鞘中,再将两层刀鞘重又套了回去。

    “你往里放的是什么?”我很奇怪。难道还特地放自己暗恋妹妹的日记给陈家洛看?!

    “一张地图。”她早已信任我,对我也不隐瞒,“一张很宝贵的地图。就算是我给陈总舵主的谢礼吧。”

    后来,她单独去把这匕首赠给陈家洛时,我是偷听了的。

    刚开始陈家洛自然不肯领受这“谢礼”。

    但霍青桐告诉他:“这匕首是一刀两鞘,外面那层刀锋实际上也是一层刀鞘,可以拔开。我们走了之后,总舵主可以在一无人处拔开,将里层刀鞘里放着的一张地图取阅。我想,那张地图,对总舵主会有帮助。”

    陈家洛大吃一惊,大概从没听过这匪夷所思的匕首设计。

    “好了陈总舵主,告辞。”

    霍青桐拜别。

    然而,陈家洛拉住了她的手腕:“青桐……”

    霍青桐一怔,但还是回头。

    陈家洛憋了好久,终于道:“青桐,你们回族的事,就是我的事。待这几日与乾隆事了,我便去回疆找你们。我……我对你的心思,你……应该明白。”

    难为这个内敛书生,终于说出了心思。

    然而,霍青桐只是苦笑:“你也说了,是‘我们’回族,你去回疆也是找‘我们’。你的心思里,不止有我一个,还有香香,不是么?”

    陈家洛低下头,不说话。

    也就是,没有反驳。

    “其实,我理解你喜欢香香。”说到那个人,霍青桐的声音不自觉就温柔了,“她的确值得任何一个人喜欢。所以,即便你在喜欢我之后再喜欢她,我也是可以理解的。”

    “青桐……”陈家洛有些惭愧。

    终究,移情别恋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

    霍青桐却摇摇头,并不介意:“没关系的陈大哥,我理解你。只是,有些事你不了解。”

    “什么事?”

    霍青桐叹了一口气,看向陈家洛手里的匕首:“就像你这把匕首,如果只看表面,是看不出它是一刀双鞘的。陈大哥,你其实,是想跟这匕首一样,做那最里层的刀锋,而我跟香香,做那两层刀鞘吧?”

    陈家洛一愣。

    “可是陈大哥,你却忘了,那里面一层刀鞘,也是刀锋啊……”霍青桐续道,“我知道我不似寻常女子,温柔少坚硬多。所以,在我之后你才会还喜欢香香的吧?但,这就是我。因为我本来就不止是一个普通的刀鞘,也是能刺能杀能战斗的刀锋!我,并不想做一把普通的刀鞘,而是想做凌厉的刀锋,能守护我的族人,和我的妹妹。”

    不止陈家洛,连我都震惊了。

    我从来不知道,这小小匕首,居然能打出这样的比喻……

    细想,却又真的是如此:

    陈家洛以为自己是那最里层的刀锋,可以一刀双鞘。

    却忘了,中间的那一层,除了是刀鞘,也是刀锋。正如霍青桐这个人。

    突然有些恍惚,是否,现实中的有些纯t,就是这样的属性?

第181章 血染黄沙() 
总之,霍青桐在全民族有难的时候,带香香回去了,而我,也跟着回去。

    以前穿成华筝时,也曾见识过大漠风沙,但从没有作为主角真正叱咤过。如今跟在霍青桐旁边,看族人对她言听计从,与她一起主民族生死沉浮,莫名也升上一股豪情。

    不过说实话,即便再有豪情,也掩盖不了一样事实,那就是:鸡蛋真的碰不过石头。

    回族在清军的铁蹄下,胜算是几乎为零的。就算是《三国演义》版的诸葛亮来帮忙,只怕也不能胜。昔日曹操大军攻刘备的新野,刘备兵将少太多太多,即便是用兵如神的“妖”版诸葛亮,也只能火烧博望坡,赢一场漂亮的胜仗,挫曹操锐气。但赢完那一仗之后,还是要刘备赶紧收拾行装跑路。为何?寡众悬殊太大?!

    此时也一样。

    所以,回族里并不是所有人都主战的。每个民族,总是有贪生怕死想出卖同胞求荣的小人,回族也不一样。

    这一次,掉链子的是扎木合!

    也就是我以前看到的鬼鬼祟祟的回族男子。他是回族一个头目,平日里虽然对木卓伦很尊敬,但真到生死关头,还是不惜分家另过的。

    即便是木卓伦,也不可能让每个部落都心甘情愿跟自己同生死。

    当然,事情也不是没有转圜的余地,那就是——让霍青桐嫁给他!

    扎木合答应,只要霍青桐肯嫁给他,他就愿意率领部众死战,跟所有族人同生共死,共抗清军!

    木卓伦自然是舍不得自己视若珍宝的女儿被那样的无耻之徒侮辱,所以直将那人赶了出去。然后颓然倒在椅子上:“想不到,我木卓伦会有一天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连那样的人都敢打我女儿的主意!”

    霍青桐闻言上前:“阿爹,女儿现在长大了,不该是阿爹再保护女儿,而是女儿要保护阿爹了!”

    说罢,顿了顿,有些说不下去,却又强力道:“阿爹,就让我嫁给他吧。清军势大,我们本就远远不及,若是还不能各部团结,更是只能死无葬身之地了!”

    此言一出,一直依偎在霍青桐身旁的香香公主震动了,也走上前来:“阿爹,姐姐说的不错,现在是该我跟姐姐来保护阿爹保护族人了。喀丝丽什么都不会,不能伺候阿爹也不会保护族人,但是喀丝丽知道,那个皇帝要的是我,只要把我送给他,就可以平息这场战事了!”

    “不行!”

    “不行!”

    “不行!”

    三声齐喝,是她的父亲兄长和姐姐。

    毫无疑问,每个人对于美好单纯的香香,都是本能保护的。

    “父亲,哥哥,姐姐,我必须去。只有那皇帝得到了我,才会罢兵,我们的族人才能平安,大家才能安享欢乐,每日喝酒唱歌,围着火圈跳舞……”

    “香香……”

    所有人哑然。

    “好了,就这样吧。”香香公主微笑,“以前,我总是最没用的一个,都是你们在保护我。如今,换我来保护你们。”

    ……

    如果说,以前香香公主在我眼里,只是一个单纯的美女的话,那么这一刻,她有了灵魂。

    这一刻她的美才真正生动起来,更有一番美好。

    每个人的命运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香香公主拿定主意要用自己去换取全族人的和平,其实没有人能阻拦。

    而平日看似柔弱的香香公主,居然能在这关键时刻,坚定如斯。

    甚至,当霍青桐告诉她:“香香,没用的,不要傻了,就算你真的从了乾隆,他以后依然有别的借口攻打回部。那个皇帝,根本就是个不守信用的坏人。”

    她都可以如此反驳:“不,既然她喜欢我,我就可以让他听我的话。我会让他不攻打回部的,我会让他做好事。”

    这小丫头,原来也不傻。

    我苦笑。

    其实,这应该是我做过最艰难的一个任务,因为不止男主在中间刷存在感,还有一个君主在其中作梗!

    要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被皇帝盯上了,想逃走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想逃一辈子!

    终究,香香公主还是进了皇宫。一如原著既定轨迹。

    而我,也陪霍青桐一起跟着回了京城。

    陈家洛为了这对姐妹,与乾隆反目。只是,乾隆却不再出宫了,不给再次被逮的机会。

    “青桐你放心,就算杀进皇宫,我也会把香香给救出来。”陈家洛安慰着霍青桐,同时也叹气,“本来以为驱除满人、恢复汉人血统的计划可以着落在乾隆身上,没想到他骗去证明他身份的密函,就不再履行诺言。”

    一旁的李沅芷闻听这话,突然上前:“陈总舵主,如果你真的愿意杀上皇宫的话,香香公主,或许还有救。”

    “什么?”

    所有的人都望着她。

    李沅芷微微一笑,已然胸有成竹。

    最终,我们接受了她的计划:

    以红花会刺杀皇帝的名义,闯入皇宫,吸引所有注意和兵力。然后,我再凭着远远领先于这个朝代的绝世内力,潜入内廷,找到香香。

    神不知鬼不觉点了那些贴身太监宫女的睡穴,便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只蝴蝶放入香香公主被窝中,然后,再驭着远远领先于清朝武学的轻功,带走香香。

    一切,神不知鬼不觉。

    也因此,这才有了“香妃化蝴蝶”的典故。

    是耶非耶?化为胡蝶?

    其实,非也:)

    真正的香香公主,跟霍青桐一起,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因为在所有人心里,香妃已经化为胡蝶飞走了,所以乾隆没有想过派兵追捕,而她们,也不用躲避追兵,只顾携手余生、岁月静好。

    而我,则开始了苦逼的生活——

    因为李沅芷与余鱼同有形婚名声,所以她必须住在红花会总舵附近,以至于我都不能走太远去游山玩水。毕竟,我要夜夜去李小姐处留宿的 = =

    或许,最爽的是**那边:心砚跟陈家洛走到了一起。而文泰来被救出后,居然……渐渐跟余鱼同走在了一起。(好吧,余鱼同和李沅芷的形婚,这下可以打满分了。)

第182章 断更狗的自白() 
或许,这快穿系统给我最大的仁慈,就是可以跟书中爱人长相厮守至老。说是快穿,其实并不快。每一次穿越,等于又活了一生。

    对于此,我是无比感激的。

    可有时候,人的**是无穷的。贪念,无时不在。

    在上一世与李沅芷终老后重新回到现代,我突然另有一番希望:如果,能找到李沅芷的真身,那该多好!

    是的,当你真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不够用,总是宁愿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在一起!

    以前,跟那些女子是没有机会的,故事结束就代表死别,所以只能强忍。可这一次,我是知道对方也是晋江写手是!晋江言情写手!!

    虽然,在《书剑》世界太过精彩,两人竟然忘记抽出时间互通姓名,但是,找起她来,应该不难!

    毕竟,能在晋江扑街扑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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