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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钗计-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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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作赔偿的利息。

    其实,他才是我们所有人中最有勇气的。

    再大的悲伤,哪怕当日二哥要他死,三哥也打算牺牲他,他统统一笑而过。

    “如果有一日,你打算喜欢别人了,一定要告诉我……”

    末了,他面色突然正经,在我和宋卿好审视的眼神下没绷多会儿,就又是活宝调调,“届时本王就躲你远点儿,毕竟被你喜欢多遭难啊,看看三哥为你伤的胳膊,乐阈为你上的战场……”

    “滚。”

    这是宋卿好给应文留下的告别词。

    但他还是一直笑,似乎怕不笑了,寂寞一览无余。

    返城时,我仿佛还曾瞥见过一道影子,像极夏之时。再一晃,怕是多心了。

    往日,就他对宋卿好的行事作风颇为嫌弃,现今又出了夏焕的事,对她更避之不及,哪有什么相送之理?

    殊不知,迎宾三楼,有人眼底的景致,正是一逐渐远去的纤细背影。

    那纤细着雪衣,握青丝,楚腰卫鬓。若此时的她乍回眸,天下的花叶,兴许都会羞愧得落满山。

    但,她没有回头。

    ★

    京师,秋盛。

    三哥与孙家小女儿的举国盛喜如期举行。

    按照应朝的老礼制,凡皇室大喜,家家户户必派发喜帛。待好时辰到,鼓钟响,家家户户须手持喜帛到正街上,将上好的绸子同时撕开,悦耳的裂帛庆贺声代替了乌烟瘴气的鞭炮,更具华贵之味。

    可就在大礼前两日,我差点被那个永远对我温温和和的男子甩耳光。

    原因是我欺负了孙家小女儿。

    哦,忘了告诉你们,她也有个念出来缱绻的名字,珍卿。孙珍卿。

    于是每每三哥与我交谈间念到小卿,我都会慌神,以为是那个才离开不久,就令我心心念念的少女。可每一次,他都无情地用事实将我打醒。乃至于,我终于忍不住为宋卿好抱不平。

    我说以前尚不觉得,现在发现他还真与其他男子没什么两样,“她刚走你就跟没事儿人似地,对别的女子恩宠有加赞不绝口,还说什么娶她是不得已为之,我看,就是见异思迁的毛病与生俱来!”

    是时,金冠玉袍之人怒色忽起,扬起手就要对着我下来。我闭上眼,甚至都感觉到掌风了,大手却在离我半寸时停下。

    男子眸底的怒还在翻飞,良久才平息,转身就走,我却不罢休。

    我追着问他,是不是忘记了宋卿好,是不是对孙珍卿动了真心。他脚步猛然顿住,背对我,语气飘忽,“难道你不觉得,孙珍卿的眼睛,干净得可以洗涤人心。”

    “与她呆在一起很放松,什么都不用考虑。”

    “单纯得近乎傻气,想疼她,对她好,把力所能及的都给她。”

    ……

    “但宋卿好有什么错?她错的,不过是命。若她生于孙家,也会有那样一双干净的眼睛,小激小灵也会逗你开心,单纯得成日不知方物,就等着别人举天下而倾。她也可以这样,她本该是这样……她也有很好很好的一面,为什么,你只记得她的错。关于美好,却选择失忆。”

    听三哥提起孙珍卿时的用词和形容,我莫名作呕,大不敬地将他推出殿门,紧闭不开,母妃来劝也无用。

    直到他与孙珍卿大婚,锦帛声碎得整个京师都在响,我才认命走出去。

    皇宫几乎所有侍女都忙去了,我却拒绝一切礼节,独自留在太和殿附近的凉亭里喝酒。

    我酒量不是太好,加上故意买醉,没一会儿就喝得朦朦胧胧。朦胧中,我仿佛又见到宋卿好的脸。她能将最普通的衣裳穿出最不菲的价值,她额花轻摇,她跪在金殿之上冲我笑,脆生生喊:“公主妹妹。”

    而孙珍卿不同,她老唤我:“公主姐姐。”

    孙珍卿其实对我没怎样,行事也没偏差,是我老爱挑刺。

    我拒绝她的示好,羞辱她的品味,是因为,如果连我都接受了这个少女,那宋卿好怎么办呢?她痛得那样深,痛得那样久,总有人该一辈子记得她。

    好与坏,笑与泪。

    然而直到她离开,都不知,“浮世万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这句曾让她开心到颤抖的情话,还有后半句——

    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你那样痛又如何,到头来,这个卿,不是你啊!你用放弃和离开做的赌局,还是输个彻底。宋卿好,你真傻……”

    真傻!

    我在凉亭中独自发疯,趴着呜咽不停,直到感觉胳膊上有阵爪子似的细小触感。

    抬头,发现不知何时,一只眉鸟停在了我的肩膀。

    眉鸟我见过许多,这只的羽毛却异常艳丽。并且,它像是被训过,通人性。见我哭,干脆表演嘴壳子戳糕点,逗我开心。

    须臾,一个念头曾在脑子里快速闪过,还没等我捕捉,眉鸟听见什么声音,飞走了。

    后来这只眉鸟开始经常出现。

    它也不去别的地方,就爱往我的宫殿跑,有时缠着妙津有时缠着我,叽叽喳喳地,叫嚷着要吃的,加上天下不定时的抽风耍宝,日子不至于太无聊。

    只不过,想要离宫的念头,还是在我心中越演越烈。

    我甚至想过去找嬴子期,告诉他我后悔了,原来那个男子根本就不懂悲伤。他的梦魇已消,他的国已定,我终于可以毫无愧疚地与你浪迹天涯,迎西风牵瘦马。但我不知道去哪里找,更没脸。

    他说过,若我做了选择,他不会回头。他的自尊,不允许他回头。

    我想用一生的爱还他亏欠,却似乎,也没机会了。

    你看,宋卿好。

    你说嫉妒我,其实,我比你又好到哪儿?

    结局都是,爱而不得。

尾声二() 
翌年;冬末。

    名满天下的沽苏城热闹不已。

    尤其属城东7弄的宋氏旧邸;近日老有人到它附近捡破烂。

    宅子不久前还是荒废的;被贴上了皇家封条。半月前;封条落地;那夜来过的一场雨;将铺满灰尘的门洗了个干净。翌日;就有桌凳椅角的残料被扔在门口,昭示着主人已换新。

    但始终无人见过宅子新主的模样。

    破烂依旧日复一日出现在门口,直到有细心路人发现;院里开始充满生机,偶尔经过,馨香扑鼻。

    再后来;每到正午;总有泰丰楼的小厮往宅内送菜。翻来覆去就几样,烩三鲜、江米酿鸭子、什锦苏盘。

    终于有一日;小厮心想;再好吃也会腻;便和管事的多了两句嘴;“眼瞅着要开春;我们楼新进的笋鲜得很,不知小主明日要不要尝尝?”

    管事的准备斥他;从内廷里出来一妙龄女子,头发散着;远远看不出模样;声音却清得如同不久前刚下过的雨。

    “那便加一道吧。”

    小厮点头哈腰着退出府邸,第二日却没再来,说送菜时不长眼,在道上被马车撞断了腿。

    这厢,姑娘身边跟着的管事犯了难。

    他知道主子口味刁钻又专一,认准哪家便不会轻易接受别的,正左思右想怎么办才好,许多天没沾到油气的姑娘率先熬不住了,撑把油纸伞唤他,“走。”

    “姑娘去哪儿?”

    “泰丰楼。”

    一去可了不得,本就名满沽苏的泰丰楼,一时间楼阶都快被踏压。

    因等候时,上菜的新手小厮毛手毛脚撩开了对方的帽帘子,乍一抹绝色惊现于莽莽世人前。淡彩发蛾眉,丹唇列素齿,引发众男子瞳孔地震。

    宋卿好当初并未直接回沽苏,江南各个小城转了大圈才重回故地,在衣冠冢前祭拜完爹娘之后也是不打算在沽苏久留的,看见就看见了,再不遮面。

    又一日,泰丰楼。

    少女满头青丝都是染坊才有的颜色,狼狈至极。离她两步之遥有一新妇,手中端着一铜盆,表示她就是肇事者。

    宋卿好始终沉着气,默默清理自己,哪料新妇先稳不住,扔掉铜盆噗通一声跪下,来抓自己的衣摆,“姑娘我求求你,不要再祸害我家夫君!我腹中已有他的孩儿,我们府上经不起这样折腾啊!”

    管事的欲言又止,瞄一眼漫不经心的主子,听她道:“夫人误会了。小女初到宝地,连哪门哪弄诸多地名都弄不清,更别提结交什么公子,想来——”

    新妇忽地甩开女子衣摆,“别想搪塞我!”

    “初到宝地?呵,真当我妇道人家没见识?我老早就私下打听过,你便是那密谋造反的宋氏遗女!”

    妙龄女子擦颜色的胳膊顿住,眼皮一跳,只见那新妇又扑了上来,“你既心高气傲得连上京才俊都入不了眼,何不放过我们这等普通平民!”

    宋卿好被新妇摇得眼花缭乱,往事亦如兜头大浪打来,直察觉太阳穴附近有根筋在突突跳,当即没了食菜的心情,转身下楼。

    新妇还要纠缠,管事的终于火冒三丈,尖声尖气儿遥指新妇,“闭上你这乌烟瘴气的嘴罢!”旋即拂袖子跟上女子。

    待出了泰丰楼,喧闹彻底平息,他才上前问候,“小主,可好?”

    宋卿好脚下在黑不溜秋的小道上一滑,被扶住了,撅起嘴笑,“死不了。”

    话说得这样轻巧,管事的却流露出怜悯眼光。

    说起来,那人也忒狠心。

    当初做皇子时,将这罪臣之女宠上天,连先皇的话都没放在耳里。现下说翻脸就翻脸,唉。

    也是那个夜晚,宋卿好有梦来。

    梦见摩肩擦踵的京师,有人送她一枚血玉戒指。

    她想戴,又怕被看出自己特别喜欢,踌躇着试了好几次,干脆将细圈往袖里一藏,娇嗔:“殿下真是,来就来,还带什么礼物?”

    梦中,那人凤眼半弯笑,梦外的她却哭了,语言模糊喃喃着什么。

    黄鹂是跟着宋卿好离开的。

    一日为主,终生为主。她救过自己的命,她就用命伺候宋卿好一辈子。宋卿好要为小丫头指亲,她宁死不屈,心中满满不放心。万一自己嫁走了,没个贴心的陪在身边,她出个好歹怎么办?

    是夜,黄鹂被宋卿好的梦语惊动。

    她尝试叫了两声没叫醒,凑近听见两句,“应逍、应逍……”

    “你还是对我很重要。”

    小丫头没尝过情爱滋味,但人心肉长,当即也难受。她用了点力想将宋卿好推醒,驱散她的梦魇,“小主、小主?”

    孰料宋卿好身子痉挛好几下才睁眼。

    黄鹂唇一弯,刚想说什么,床上人忽然一脸惨白,趴往床沿就咳了一口东西出来,瘦削肩膀颤抖不已。

    小丫头下意识伸手去摸,凑到灯火处看,黏黏的——

    血。

    ★

    这年的冬天来临前,三哥曾御驾亲征。

    他答应父皇的似乎在一件件按部就班地部署并实现。例如击退倭寇,例如将骚扰边境的突厥打得节节败退。等第一场雪落下,他才凯旋而归,堵住民间闲言碎语,再不提当年朝野更迭的内幕旧事。

    谁当皇帝都无所谓,只要百姓安康。

    军队进城时全民欢腾,叩拜大喊:“吾皇万岁万万岁。”我却连宫门都没出。

    出征的将军里还有乐阈。

    三哥刚登基不久,便封了朝廷四大辅臣——

    乐阈、夏之时、无忌、秦方越。

    按理说,辅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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