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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撩汉之路-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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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如何处理和婆婆的关系,她也不是很在行。

    “跟他说,跟他说能有用吗?他整天把自己是婆婆辛苦半生才培养出来的话挂在嘴边,只要婆婆稍微表示一下身体不适,他就立马把我什么话都忘脑后了。”

    “那你想怎么办?”宋娆也没辙了。

    “阿娆,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对吧!”她胡乱摸了摸眼泪,对她正色道。

    “嗯?嗯,是啊。”宋娆有些手足无措。

    “那你会帮我的吧?”她的眼里闪着坚定的光芒。

    ******

    “宋夫人!您怎么有空来我们这儿呢,许婧,愣着干嘛,还不快给宋夫人倒茶。”许婧的婆婆王芳习惯性的向往常一样对她颐指气使。

    “阿姨,不用了,您让王嫂给我倒就好了。”说起这个王芳也是厉害,沈文麒的学校资产回报颇丰,许婧家更是小有资产,这样的一个家庭竟然只请了一个保姆,而且这个保姆还是王芳的一个远方表侄女,拿着高额的工资,却不用干活,反而只叫许婧忙里忙外,也算是个奇葩了。

    其实许婧也用不着做到这个份上任她欺辱,可谁叫她一颗心全丢在了沈文麒的身上,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是输方,所以她一直百般忍耐,可女人又是为母则强的存在,自从沈辰出生,许婧把所有的心血都放在了儿子的身上,可是婆婆总是不让她接近儿子就算了,现在还一直在儿子面前说自己的坏话,教唆他疏远自己,这叫许婧怎么忍得下去,简直是活脱脱在她胸口上剜刀啊!

    “其实我今天来也没别的事,就是好久都没看见辰辰了,有点想他,估计他现在都快把我给忘了。”

    “哪能啊,辰辰啊他天天念叨着您呢,说宋姨怎么还没来看我,要不是我怕打扰到您,早就把他送过去给您看了。”王芳的那张满是皱纹的脸笑成了菊花。

    她说得倒也不假,王芳一向嫌贫爱富,一直不满意许婧也是因为当时有个更有钱的大小姐喜欢沈文麒,可最终他却违背了母亲的意思和许婧结了婚,这让王芳将许婧完全当成了眼中钉,沈文麒也因为这唯一一次的不听母令而倍感自责,所以在婚后对母亲的听从更胜以往。

    对于蒋家儿媳这样身份的人,她怎么能不喜欢,要不是怕蒋昊不高兴,她还真能干出把孙子带过来给宋娆玩玩的事。

    “阿姨您太客气了,叫我宋娆就行了。”见她一口一个您,宋娆还真怕自己折寿。

    “好好好,我这就把辰辰喊出来,您先坐这儿等等啊。”她的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讨好。

    沈辰正在房间里打游戏呢,长得虎头虎脑的,脾气也横的很,谁的话都不听,听他奶奶说有客人来了叫他出去,他可不乐意了,刚刚换了牙,支着个漏风的嘴,口齿不清道,“我管他谁来呢,我要玩游戏!”

    “瞎说什么呢,是你宋姨来了。”王芳难得跟自己最宠爱的孙子发了脾气,换做平时,他早就跟他奶奶杠上了,只是现在听说宋姨来了,游戏柄一扔,也不等他奶奶,自己径直往楼下跑了。

    “宋姨!”沈辰刚下楼看见宋娆,就迈着个小短腿跑了过来,一把扑进了宋娆的怀里,许婧见此心里也不由吐槽,男人啊,不管年纪大小,这喜欢美女的爱好全都一样。

    沈辰是学校和家附近有名的小霸王了,今年才七岁,整天上天下地,天花板都差点被他掀了,最近还把附近几个十来岁的孩子打得嗷嗷哭,人家家长找上门来的时候发现是个这么小的小豆丁打了自己家的孩子,连要他道歉的话都差点没好意思说出口,背地里全都叫他小恶魔。

    她有心想纠纠他这无法无天的性子,可婆婆从来不准,所以他如今这胡打胡闹的性子多半也是王芳溺爱的结果,能不溺爱吗?沈文麒三十多岁才得了这么个儿子,一家人都把他宠上了天,要不是许婧看他越来越过火了,上去管教了几下,不定现在是什么样呢!

    可也正因为这样,婆婆更有理在辰辰面前说她坏话了,一边是管教自己众多的妈妈,一边是什么都随着自己的奶奶,偏向谁的一边对一个小孩子来说就不言而喻了。

    幸好是坐在沙发上,不然宋娆非要被他撞得跌倒不可,这小鬼,看着小怎么力气这么大?只是,“辰辰,你是不是长胖了啊?”揪了揪他肥嫩的小脸蛋,宋娆有些嫌弃地问。

    “宋姨你好讨厌,最近都不来看辰辰了,奶奶也不让我去找你,你是不是不喜欢辰辰了啊?”沈辰趴在宋娆的怀里抬头看她,声音里带了点哭腔。

第133章() 
小仙女是不是跳订啦;只能稍后再看啦宁珩冷笑一声:“怕不是我耳朵有问题,是某些人脑子有问题吧;整天净意|淫一些不可能的事!”

    “可不可能不用你说,喂;呆头鹅,你要跟谁一起?”牧湛看向她。

    宁珩深而沉的目光也扫了过来。

    对面两个男人的目光灼灼,几乎要把自己盯出个洞来。

    宋娆:“”

    她将嘴里的面条吃完;奇怪地看着他们俩;仿佛他们俩问了个很傻的问题,“我们之后不是一起结伴去s市的吗?”

    两人听了俱是一愣。

    还是宁珩先反应过来,询问道:“我们要和他们一起?”

    宋娆羞窘了脸;才发现自己好像搞错了什么事,小心翼翼的开口道:“不是吗?”像是很怕宁珩生气似的。

    宁珩看她突然怯生生的神色;猜她是不是被自己刚刚的眼神吓到了,心里有些不安,虽然并不想跟这个神经病一样的男人有什么牵扯;但还是开口:“既然你说一起的话;那就一起吧。”

    只是语气里的不乐意任谁都听得出来。

    牧湛一开始也只不过是一时兴起提起这么一句,说完就觉得有些后悔;觉得女人太麻烦,不过她的手艺的确好,他对末世没什么感觉;反正末世前的生活也无趣得很;只再也很难吃到美食这件事叫他这样对食物偏执的人接受无能;所以尽管很讨厌这个女人呆头呆脑弱不禁风的样子,他还是起了点把她收在身边当个小厨师的心思。

    谁知道这个男人跟吃了枪药似的这么冲,现在牧湛倒真是被吊起兴趣来了。

    本来他是不打算去s市的,如果他家老头没那么弱鸡死了的话,估计应该正在s市基地里混得风生水起呢吧?

    他对这种末世里父子经历重重困难最终相逢抱头痛哭的戏码没什么兴趣,只不过路上遇到一个奇怪的女人,他当时正逗着一只丧尸狗玩呢,结果迎面来了一刀将它的头给砍了,幸好他及时将精神力从那只狗脑袋里撤回来,否则估计自己也要歇菜一会儿了,对方竟然还印帕骋桓彼淙晃揖攘四愕阋膊挥锰屑の业难印�

    对方不仅“救”了他,还“大方”邀请自己与他们同行,好似十分笃定自己和他们的目的地相同,即便自己故意在路上什么贡献都没做,还是好声好气地将食物拿给自己。

    要是这样他都看不出来这女人别有用心的话,那这二十几年的日子也算白活了,不过他也自觉对方翻不出什么浪来,所以落得清闲,一直得过且过地跟在方雨诗的队伍里。

    不过末世发生了之后,他才想起来难怪前两个月自己要出来旅游老头子死也不肯,基地那边又是以极不寻常的飞快速度建立了起来,看来,他家老头一早就得了消息了。

    只是他还不知道自家儿子嘛,天生反骨,越是不让他做的事,他就越想挑战一二。

    就像现在这样,明明一开始对宋娆也不过兴趣欠欠,可被宁珩这么一呛声,三分兴趣也变成了七分,现在,他还就赖着他们俩不走了。

    不过他瞅这个男人怎么有点眼熟?算了,既然想不起来,估计也就是个小配角,无关紧要。

    “对啊,人家小呆都说了一起去s市了,你在这儿瞎嚷嚷什么?”

    见宁珩铁青着一张俊脸就要发作,宋娆忙打岔,不满的看向牧湛,白了他一眼,眼角几分叫人口干舌燥的艳丽逼人便慢悠悠飘了出来,“我不是什么小呆、呆头鹅的,我叫宋娆!”

    明明五官妩媚动人,眼眸却清澈一片,纤尘不染,如同点缀着细碎星光的夜空。

    饶是牧湛,也不由微微怔住,迷失在这片广阔无垠的星海中,失神不过三五秒,牧湛就回过了神,目光几不可闻地变冷,气氛又一度紧张起来,他冷哼一声,浑身低气压地钻回了车里。

    然而一个人回到封闭的车里,脑海里又不由想起之前她笑语晏晏对着那个死木头的样子,眉眼浅笑如画,柔软的目光就那样怯怯的看着你,黑如鸦羽的睫毛忽颤忽颤的,像是从你的心尖上细细刷过去似的,痒痒的,麻麻的。

    啧,牧湛黑了脸,抬腿狠踹了一下前座,为自己竟然想着一个女人而烦躁。

    难道他忘了以前的事了吗?

    想到那些事,牧湛忍不住沉了脸,神色微冷,冰冷的气息散开在逼仄的车内。

    *****

    夜晚。

    宋娆和宁珩俩人各守上半夜和下半夜,现下已是后半夜了,宋娆刚躺下闭上眼,不过几秒就已睡熟了。

    宁珩曲着一条腿,一只手随性地搭在曲起的膝盖上,坐在宋娆的身边,然而仿佛是无聊一般,原本注视着门口的视线慢慢向左偏移到了睡着的某人的身上。

    那双时常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儿的秋瞳乖巧地闭着,嘴唇有些微可爱的嘟起,睡姿很安静,像是猫一样缩成一团,让人忍不住想上手摸上两把。

    就在他的手快要摸到她陶瓷一样的额头时,脑海中突兀地出现了一道声音,阻止了他接下来的动作。

    怎么,我女人的睡颜迷倒你了?

    闭嘴,我们说好的以后只能我允许你才能出来的,你今天违反了我们的规则。宁珩紧握着拳头,试图遏制住自己的怒火。

    规则?嗤!规则都是给你们这种假正经遵守的,管我什么事?

    宁珏!

    宁珩,你别挑战我的耐心,你知道我的。那声音不同于宁珩的稳重低沉,而是带着浓浓的嗜血的野狼般的冷冽幽沉。

    你知不知道那个牧湛是精神系异能,观察力何等敏锐,要是被他发现

    就算被他发现什么了,呵,脑海中的声音讥笑一声,那又怎么样,我相信阿娆会理解我们的,毕竟她可是连快变成丧尸的你都救了的人,我不觉得她会怕我们。

    也许她不会怕,可她是绝不会喜欢我们的。宁珩的语气明显冷淡了下来。

    因为,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接受自己的男友是个精神病。

    嗤,那又怎么样,这么多年了,你的性格还是这么墨迹,我自有分寸,不用你管。

    宁珏在初次见到宋娆的时候就喜欢上她了,原因很简单粗暴,就是看脸,可是自己以前早与宁珩有了约定,没有主人格的允许,他这个副人格不可以随便出来。

    在遇到宋娆之后,宁珏三番两次想要压制主人格出来,可都被宁珩压了回去,他说对方必定不会喜欢一个精神分裂的人的,他要想得到对方的青睐,必须一再小心谨慎。

    宁珏也知道自己今天白天不设防出来有些冒险,他也知道如果宋娆知道自己患有人格分裂,必定不会如现在一样依赖自己、信任自己,但白天那个牧湛竟然敢提出让阿娆离开自己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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