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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满含期待,想象着自己应该有多乖巧,来面对这个新爸爸,也许是希望越大,所以失望越大。
他说她小,所以想为她洗澡,他说想好好爱她,所以假借为她换衣服的名义对她上下其手,虽然她年纪小,但也知道这种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记忆最深刻的,恐怕就是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他喝醉了酒,一进屋子就大声的嚷嚷,叫唤着薄荷的名字,外面雷电交加,她关上了灯躲在衣柜里,不敢出声。
只听“吱呀”一声,房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他大概是醉糊涂了,走起路来也不大稳便,右脚总是绊倒左脚的脚后跟,在地板上碰出哒哒哒的声响。
他离得越来越近,薄荷捂住自己的嘴尽量不让自己发出一丁点声音,踉踉跄跄的身影渐渐靠近床边,只听“哗啦”一声,他掀开被子,却只看到一只被裹得紧紧的熊。
“死丫头,你去哪里了?”房间里传来他的咒骂,薄荷吓得大气不敢出一声,只听到自己的心在胸腔里咚咚咚跳个不停。
过了许久,都没有听见他的动静,天空酝酿着雷电,她借着柜子的缝隙向外看去,却在电闪雷鸣的那一下,看到外面那双闪着光亮的眼,在黑暗中笑得那般阴森可怖。
“啊”轰隆的雷声中,她吓得魂飞魄散。
男人一把打开衣柜门,笑得猥琐,“死丫头,我终于找到你了!”
薄荷惊恐的看着他,嘴里呢喃着,“不要,不要这样。”
她被男人一把揪出,狠狠的毒打了一顿,“死丫头,还敢躲起来?不想活了是不是?”
“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她哭着喊着,求饶着,棍棒却没有丝毫要停下的意思,密密麻麻的敲击在她的身上。
哀嚎变成了无声的落泪,她瞥向床头柜上的台灯,心中不知哪里来的胆量,重重的打在他的头上,男人“闷哼”一声,痛得倒在了地上。
借着空挡,薄荷赶紧跑了出去,她才六岁,只穿了一件睡衣,光着双脚,逃命般的跑在傍晚的大街上。
川流不息的车辆在她身边穿行,有好几次,都差点被车流撞倒,脚被石子隔得满是伤口,膝盖也摔的青紫,可她不想停下,她只想逃离那个地方,逃离那个噩梦。
等她终于回到了孤儿院,以为终于找到了安身之所,却在推开院长门的那一刻,又见到了那个男人,她正要向院长求助,却听见一声冷喝,“你还敢回来?薄荷,我以前以为你是个乖巧的孩子,却没想到你竟然不知好歹,把方总的头打成这样?”
她看着男人头上包扎的伤口,吓得后退几步,“院长,不是这样的,不是的。”
“你还敢不承认?小小娃娃,好的不学,竟然还学会了扯谎?”
“我没有!”她委屈的哭了起来,“是他,他打我。”
“方总现在是你爸爸,你不听话,轻轻拍你两下,你就要这样报复?你这个小孩子,心思怎么这么歹毒?”
薄荷急的说不出话,她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跟院长说这些事。
“算了算了,要是这娃娃真的不喜欢我,那就算了吧,就当我与她没有父女的缘分。”方志文沉痛又哀伤的叹着气,仿佛当真是伤透了心。
“方总,这怎么行呢?”对于院长来说,方志文就如同大金主,得罪了他,以后就断了财路,她想了个法子,提议道:“要不,您再换个娃娃,这回一定挑个让您满意的。”
他本就有此意,却一直没说,等着院长将它提出来,他再假意推辞一番,倒显得他才是最吃亏的那个人。
这一众女娃娃中,除了薄荷,就数茉莉比较有姿色了,她已经十岁了,模样也渐渐长开,所以方志文一眼就瞧中了她。
薄荷虽说性格孤僻,但心底却是善良的,她明明就知道方志文是个什么样的人,又怎么会让茉莉羊入虎口,所以她使劲浑身解数,阻碍他领养茉莉,同时也得罪了院长。
此后的十一年里,她所经历的是所有人的孤立,茉莉变着法的欺负,还有院长的不管不顾,她想将事实公之于众,可谁又会相信一个六岁孩子的话呢?
更何况就算事实如此,院长依旧会将茉莉送出,这些孩子,于她而言,不过都是赚钱的工具,没有价值了,便弃之不顾。
做绯笙时候,她就是孤儿,重活一世,她又是孤儿,所以她到底做了什么孽,注定要得不到关爱?
听到方志文入狱,她并没有觉得开心,这十几年里,不知道有多少女孩遭了他的毒手,十年的牢狱,于这样一个恶魔而言,真的太轻了。
再回来这个地方,不是为了缅怀过去,而是为了告别,这些往事,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也清醒当年的伤害没有给自己留下阴影,在她遇见孟衍之时,没有对男人的抵触,这一切,也许是最好的结局吧!(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一百一十六章 亲亲抱抱举高高
(全本小说网,。)
孟衍知道绯笙离开后,不顾一身的伤,挣扎着要起来去追回她。
莫夜将他拦住,“她既然想离开,必然是不想见你的,你再去寻她又有什么意义?”
“三百年前,她也是这样不确定自己的心,一味地逃避,难不成现在,她还要这样逃下去吗?”孟衍想不明白,他已经将自己的感情表露的这样直白,为什么她还要犹豫不决?就算绯笙不爱他,那薄荷总爱吧?
“她性子一向直爽,可唯独对待感情,总弯弯绕绕,犹豫不决,也许是她心中太乱,需要时间来整理收拾一下,等她想清楚了,自然也就回来了。”
孟衍无声叹了口气,“我不怕等待,我只是怕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莫夜明白他的感受,从前星辰拒绝他抗拒他的时候,他的心中也是这样的难受。
孟衍如今受了伤,需要有人照顾,他又迫切的想去见阿蓁,想见见他们的孩子,通知了旭后,他第二日就赶了过来,陪同的还有雨光。
如今看来,也唯有旭和雨光从始至终是一帆风顺的,没有经历这许多波折,难不成,当真是人与妖的结合,注定要多磨难?
他不知道阿蓁在哪,这个尘埃喧嚣的世界,于他而言太过陌生,站在陌生的街头,来来往往极速行驶的车辆,莫夜穿着一身古装,站在红绿灯十字路口边,周围的人穿着奇奇怪怪的衣服,还用探究又好奇的目光打量着他。
忽然一声哨响,刚才还站在他旁边的人群一窝蜂的走到了马路上,莫夜左顾右看,没摸清方向,也跟着走了上去。
他不知道原来阿蓁生活的地方这么与众不同,有着他从未见过的新奇,寻着她的神识,莫夜走过了一条又一条街,穿行了一条又一条马路,从白天走到黑夜,将新鞋穿成旧鞋。
饥肠辘辘,又疲惫不堪,这里的夜晚依旧灯火通明,街边摆满了小吃摊,浓郁的香味传入五脏六腑,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他一向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哪里这般狼狈过,可当他掏出银子,想要买些小吃,却被店主当做神经病一样驱赶。
他滴水未进,空着一副肚子,徒步了整整三天三夜,寒冬的晚上冻的他瑟瑟发抖,却也只能露宿街头,这样的落魄,他没有觉得失落,反而有些欣慰,正因为旅途艰辛,他才会更加珍惜所拥有的那份来之不易。
一连半月,下了好几场大雪,但今日总算放晴,下人陪同秦蓁在别墅门口的草坪上散步,她裹着厚厚的羽绒服,脚下蹬着一双兔毛雪地靴,头上罩着兔毛织线帽,手里还揣着一个暖手袋。
她现在不过两个月的身孕,肚子还看不出来,经过一个月的调养,她的身子已经好了许多,脸色又红润起来,被这冬日的冷风一吹,两个小脸红扑扑的,只是一双眼晴时而忧郁时而伤心。
莫夜站在远处的山坡下看着冬日暖阳中,那个缓缓散步的身影,心中顿觉温暖,连日来的劳累瞬间消散,他整个人都明朗起来,心中有种难以言喻的快意。
他快步走上前去,在离她不远处的身后顿住脚步,大喊一声,“阿蓁!”
她猛然怔住,多少个日日夜夜,她仿佛又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名字,除了那个人,又有谁会叫她阿蓁呢?
只是她不敢相信,从前她总期待着,在某个转角,在某个街头,在午夜梦回,或是躺在摇椅之上,会有那么一个人带着熟悉的微笑,唤着她的名字。
可幻想就是幻想,不管思念多深,不管爱多么折磨人,那个心中的人,都不会再出现了。
所以,这一声呼唤,大多也只是梦吧!
她不敢回头,却忍不住浑身颤抖,直到身后想起脚步声,直到腰间一紧,那熟悉的气息萦绕在鼻尖,他的下巴抵在她的头顶,微微蹭着,“阿蓁,我想你了。”
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倦意,还有久别重逢的惊喜,她颤抖的伸出手,抚上他的手背,直到感觉到这真实的触感,她才相信这不是梦境,而是现实。
泪水毫无征兆的滑落,她颤抖着双唇,微微开口,“夜,是你吗?”
“是我,我来找你了。”
终于,她控制不住的放声大哭起来,两个月以来的委屈,全都一股脑的发泄出来,“你为什么才来,你知不知道我很想你?”
“我知道。”他从后面搂着她的腰,轻声应着。
“你知不知道,我每天晚上都会梦到你,一睁开眼想的是你,一闭上眼梦到的又是你!”
“我知道。”
秦蓁深深吸了一口气,放声大哭又换成了小声啜泣,“你知不知道,我们有孩子了,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来见我,我还以为,我们的孩子要永远没有爸爸!”
“对不起,原谅我来的这样迟,我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她微微一愣转过身来,看着他的眼眸,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我以后再也不离开你了,不会再让你受这样的苦,我要好好照顾你,还有我们的孩子。”
他的眼神专注又坚定,让她的心猛然一滞,“你的伤,好些了吗?”
“已经全好了,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后顾之忧,我不会再丢下你,更不会让过去的一切重演!”
她心中微动,缓缓露出一个笑来,“就算你再想离开我,我也不会同意了,分离的每一天我都在想你,若不是因为有了这个孩子,我早就活不下去了。”
“不许你说这样的傻话,只要我们都活着就会有希望,你看,我们不是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吗?”
秦蓁看着他,重重的点了点头,恍然间,瞥见他破成一个个大洞的鞋子,心疼道:“你从西良一步步走来的?”
他用裙摆将脚遮住,轻声道:“我从前走的路比这个多多了,你别担心,我没事的。”
现在才发觉,他满脸胡渣,眼下还有浓浓的淤青,这个傻子,该是走了多少日子,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努力的寻找着她?
眼泪又不争气的落了下来,莫夜叹了口气,用指腹细细擦着她的泪水,“别哭了,一看到你哭,我心里就难受。”
她深深吸了吸鼻子,责怪道:“谁叫你将自己搞成这个样子,一见面又惹我伤心。”
莫夜嘿嘿笑着,捂着肚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