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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媳妇-第3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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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五节 审讯

    “呀”

    那个突厥人似乎听明白了罗甘道命令,大吼一声,弯刀霍霍,转眼间已经和羊倌交手数合。一个人如果拼起命来,战斗力也是直线上升的,羊倌一时之间竟然拾掇不下来。

    “羊倌,如果不行就吱一声,兄弟们手痒的很,帮把手没有问题。”旁边刺矛说道。

    “看刀”

    羊倌蓦地大喝一声,手上刀一晃,右腿猛然横扫,凌厉的风声扫过,将那名突厥人扫倒,弯刀‘呛啷’一声扔了出去。

    那突厥人没有想到羊倌有诈,等他反应过来时,羊倌已经出腿将他踢倒,再想挣扎时,对手的刀已经搁在了他的脖颈旁,只好僵在那里大骂不已。

    “我叫你骂,我叫你不老实”羊倌暴喝一声,上前拳打脚踢……不让杀,揍他一顿总可以吧?

    “好了,好了,再打就把他打死了”罗甘道连忙上前阻止,就剩下这么一个活口,可不能再让他给宰了。

    篝火还在燃烧,只是不复刚才那般炽裂,突厥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周边,鲜血的味道在寒夜 中飘散开去,闻之令人作呕。

    罗甘道五人的衣服都溅满了血迹,有他们自己的,也有敌人的,将那个已经被打晕过去的突厥人绑上之后,几个人来回巡察了一圈,将地上的每个突厥人都补上一刀,然后在其身上将一所有的东西收缴起来。

    虽然这场战斗的时间并不长,却充满了血腥,五个人觉得浑身疲惫,身上的伤口也隐隐作痛,比在马上颠簸一天还要累。

    “罗大哥,这些人真够穷的,身上没带多少钱。”一名斥候回来禀报。

    “马匹和这些兵器也能换取不少奖励,做人不能太贪心。”罗甘道说道,他看了众人一眼:“怎么样?都伤得重不重?”

    “没什么大不了的。”刺矛道,“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罗甘道不屑地向一具尸体踢了一脚,“他们不是崇拜狼吗?就让他们呆在这里给狼打打牙祭好了,我们立即撤回去。”

    他们都知道,突厥人的斥候既然出现在这里,那他们的后续部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刚才是偷袭,如果对方大队人马来了,偷袭就不好用了。

    这个时代都是以斩杀的敌人首级为凭,所以众人将死去突厥人的首级纷纷砍下,然后将缴获的马匹牵出,所有缴获都放在了马上,又将十几颗血淋淋的人头拴在马上,然后将一个突厥人俘虏绑在马上,嘴上也塞上破布,一行人快马加鞭往回赶。

    风厥居不是第一次进入大唐境内打草谷了,他所在的部落只不过是一个小部落,但小部落也有小阈落的好处,每次出动打草谷,他们都是第一批出动的,这样就有机会大捞一笔。在风厥居看来,汉人都是肥羊而且根本不需要放养,每次打草谷,就像去地里捡黄金一样方便,所以这一次进入大唐境内,他根本没有太当回事,所以才带了一组斥候连夜赶路。

    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他们走得太快,距离大队远得多,而且也没有想到会突然碰上唐军的斥候,虽然对方是偷袭,可那五名唐军的战斗力强得一塌糊涂,己方十余名勇士竟然在区区五个人的攻击灰飞烟灭,真是难以想象。

    现在自己已经被俘,只能是希望对方有所疏忽,给自己找一个逃跑的机会,据说汉人都讲究什么仁义,这在平常的时候肯定会觉得迂腐,现在只希望对方也对自己施仁义,好有逃生的机会。

    他被捆得严严实寮的,像条布袋似的搭在马背上,这个姿势本来就不舒服,罗甘道等人一快马加鞭,随着马背的剧烈颠簸,风厥居觉得胃肠里如同翻江倒海一般,晚上吃的那些烤肉统统挤了出来,最为可怕的是,这种痛苦仿佛一时半刻的还无法消失,最后终于在他的祈祷下,长生天开了大恩,将他弄晕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风厥居打了个激灵,猛然睁开双眼,只见十几名唐军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他一挺身,居然坐了起来:“你们想干什么?”

    罗甘道笑嘻嘻地来到他的跟前:“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我……”

    风厥居刚说出一个字,就被自己沙哑的声音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算了,我看你也分不太清楚。”

    罗甘道摆摆手:“我就作主,先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们需要你的口供,如果你不合作,那就是死路一条;好消息是,你不用跟我们回戍堡了。”

    风厥居心里苦笑,这算是什么好消息?难道提前被杀死也算是好消息?

    “我知道你是一条好汉子,但好汉不吃眼前亏,我相信你也不会自己走上绝路吧?”罗甘道笑道。

    “哼”风厥居冷哼一声,但心里依然忐忑。他可是知道当俘虏的悲哀,他们就经常以杀害俘虏为乐。

    “同样是死,我为什么要跟你合作?”风厥居问道。

    “死和死肯定是不同的,如果你能够合作,我保证你能够死得很痛快。”罗甘道说道。

    风厥居脸色苍白,嘴上却硬梆梆地道:“你们休想从我嘴里掏出一个字的口供”

    ‘是吗,那我们就试一试看吧。先给你一个惊喜,你听说过蚂蚁上树的故事吗?罗甘道问道。

    “没有。”风厥居本能的摇头,他相信这个唐兵肯定是想办法来折磨他,索性他也懒得猜了。

    “这地方的草势长得很好,你知道那些草里有什么吗?”罗甘道问道。

    “不知道”风厥居闭上了眼睛。

    “蚂蚁,是一种相当巨大的食肉蛟。”

    罗甘道伸手在草丛里划拉了一下,从里面抓出一只两、三厘米长的大蚂蚁,“这种蚂蚁不仅喜欢吃肉,而且还好甜食,如果在一个人身上涂满蜂蜜,再将他放在草丛里,你想想会是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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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乱世 第四百三十六节 伏击

    第四百三十六节 伏击

    有一句话,叫做‘无知者无畏’,但这句话要看怎么来解释。都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德国法西斯在集中营里对被捕者施加惨无人道的刑罚,但若论起行刑,中国人足可做他们的师父

    罗甘道用手挟着这只食肉蚂蚁,在风厥居眼前来回晃动:“想想看,上千只这种食肉蚁在身上爬,会是什么感觉?”

    风厥居脸色煞白,怒目道:“你想唬我?”

    “唬你?”

    罗甘道脸色一板:“老子哪有那个兴致?来人啊,将野蜂蜜取来”

    “来喽”旁边羊倌揍着一个陶罐过来,罐口没封,里面传出一阵蜂蜜的甜香。

    “剥了他的衣服,不知道他那身老皮,这些食肉蚁感不感兴趣。”罗甘道吩咐道。

    “是。”两名斥候上前就要剥风厥居的衣服。

    “不要动手”

    风厥居猛然大喊一声,他剧烈地喘息了一会儿,有气无力地道:“我说。”

    “识时务者为俊杰,我听着。”罗甘道满面笑容。

    ……

    骆驼峰上,程铁牛站在峰头,目光沉静地看着远处,如同长龙一样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先进而来。

    黝黑的面孔上,流露出一丝不屑的神色,嘴角也微微扬起。

    一天前,斥候队传来侦察中得到的关于突厥人这次打草苦的重要情报,小婉连夜将自己手中的情报与之对比,证明了其准确性,在准备的同时,泾州方面派出大量的斥候前去打探消息。

    不知道是无知还是自大,突厥人似乎并没有改变计划的意思,他们还是将分区域地交待各部落分别行事。张陵立即命令各县组织抢收庄稼并进行坚壁清野,所有百姓都藏到村外,然后在其突出部的必经之地布下埋伏,如果情报无误,这一次的敌军是突厥黑水部落的战士。

    按照计划,这次战斗是由张温和程铁牛负责,张陵负责督促各地的坚壁清野工作,小婉这边则负责相关情报的收集和整理分析。

    程铁牛回过头,问身后的一名亲兵:“张参军那里已经准备妥当了吗?”

    那名亲兵听了他的问话,拱手答道:“小公爷请放心,一切都已经准备妥当,张参军说了,只要小公爷这边燃起狼烟,他那边会立刻展开行动,绝不会令突厥人逃脱。”

    “很好”程铁牛不像程知节那般善谈,但面部神采飞扬,显然是很兴奋。

    大唐最重军功,但在平定了诸反王之后,在贞观年间,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仗可打,李世民一心提高国力,咬牙忍着周边那几个小国放肆,却没有放手一战。这一次程知节借着帮义子的名义,将程铁牛派过来,就是为了让他有一个搏取军功的机会。前期剿杀土匪不过是牛刀小试,突厥人这才是真正的大头。程铁牛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恐怕他老爹都会羡慕他有这个机会。事实上,在大唐边境发生的诸多事件中,十有七八是突厥人搞出来的,剩下的部分也有突厥人在背后怂恿,所以大唐的将领早就想与突厥人一战,只是情况不允许,只能隐忍。

    “小公爷,突厥人已经进入峡谷,先锋人马业已经前进到峡谷中央,是否可以点起狼烟?”一名亲兵问道,虽然程铁牛在泾州军中挂职,但他手下的亲兵还是习惯于称他‘小公爷’。

    “不急。”

    程铁牛摇摇头:“等所有突厥人都进入山谷之后,引爆地雷,然后再燃起狼烟。”

    “可是,这样一来,突厥人的前锋不是就放过去了吗?”亲兵疑问道。

    “呵呵,那有什么关系。”

    程铁牛摇摇头:“在大唐境内,岂有那些突厥人活动的空间?他们如果敢原路返回,我们就消灭他,他们如果不返回……哼你认为他们能够坚持多久?”

    亲兵点了点头,不再说话,众人都紧张地盯着下方,等待程铁牛发出命令。

    “你们不必紧张,除非那些突厥人有援兵,否则这次死定了。”程铁牛笑道。

    虽然小婉在这边建成的火药作坊时间短,但此前已经隐藏准备了一些火药,而且她还特地让人烧制了一批陶瓷地雷,造价比钢铁便宜多了。因为技术条件所限制,泾州这边不能生产别的火器,只能勉强制造地雷、手雷和火箭,这一次伏击,就在这条突厥人的必经之地埋了二百余颗地雷,也算是相当密集了,就是想全歼这股敌人。

    “小公爷,突厥人已经全部进入峡谷了。”亲兵禀报道。

    程铁牛微微颌道:“传我的命令,引爆地雷,起狼烟。”

    黑水部落,在突厥人当中算是一个中型部落,在草原上,男孩子都是未来的战士,部落人口有近万名,这一次抽到了头签,部落首领巴尔特凑齐了一千名战士,准备这一次深入大唐大发一笔横财。

    走在最前面的是巴尔特的儿子巴珠,巴珠今年大约十八岁,是巴尔特最喜欢的一个孩子,长得英俊魁梧,为人也十分的豪爽,一对弯刀使得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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