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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咪,这货是爹地?-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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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过了多久,雨渐渐的停了,黑色的博兰基尼也慢慢的在树荫下停了下来。
    男人忍不住将头埋入了方向盘中,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依稀可以看到他的双肩在微微的抖动着。
    夜寒赫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若是以往,看到刚才那一幕,他肯定会发飙的冲上前去,废了他,再将欢欢囚禁在床上,惩罚她三天三夜,让她知道背叛他的下场,是如何的惨重。
    可是,刚才那一瞬间,他的大脑还没做出思考,他的双脚已经下意识的转身狼狈的逃跑了。
    他没有勇气看下去,就算是一秒钟,他也感觉自己要死掉了,像是心肝狠狠的被人挖去了一半,要死不死的感觉,那就是生不如死。
    是的,他胆怯了,他害怕了!
    他好怕,他的靠近,会再次的伤害到她,他好怕,他会听到她选择威廉的决定,他更怕,她就这样渐渐的走远,最后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
    突然间,他想起了《爱有来生》中,阿明魂魄消失前最后的一句话:“其实,我想要的不就是给她幸福嘛,所以,只要她是快乐的,这快乐是不是我给的,已经不重要了。”
    他扯了扯唇角,苦涩的笑了。
    只能能看到她幸福,这幸福是不是自己给的,已经不重要了?
    这种境界,是他所能达到的吗?
    如若不能,他在逃避什么?
    可是不逃避,他又拿什么样的脸面去面对她?
    咚咚——
    敲窗户的声音打破了他所有的思绪,他抬起头就看到了威廉站在窗户外。
    “有没有兴趣出来喝一杯?我想跟夜总好好谈谈。”
    夜寒赫眯起眼睛,对上威廉深邃的眼眸。
    两个男人心领神会的对视着对方,虽然未曾开口说什么,眼神却已经交锋了数次,心中电光火石,面上却不肯显山露水。
    “好啊,我也正想喝一杯。”他爽快的答应了。
    “看这种天气,顶楼吧!吹自然风,人比较神清气爽。”
    “好!”
    ……………………………………………………………………………………………
    这个城市的夜色一贯都是妖娆多姿的,尤其是经过一场秋雨的沐浴,天空纤尘不染,还飘着几朵云絮,如扯开的棉花点缀在空中。
    此刻刚好是入夜时分,马路上已经灯光辉煌,车水马龙,远远望过去,不远处的一条江犹如是白练,仿佛是在天边的尽头,江水连天,整个城市仿佛是在水雾中若隐若现,高耸的减速,绰约的海市蜃楼。
    巨大的照明灯投下的暗橙色的光线,打在了两个对面而坐同样身材高大的男人身上,隔着尘埃似的光亮,他们注视着对方,眼神中也沾染了些细密的暗黄。
    “这里的红酒很不错,我请,算是替欢欢谢谢你,谢你在她在Yearn这些日子对她的照顾。”威廉举杯,挑眉。
    夜寒赫的眼神猛的就黯了一下。
    他凭什么可以替欢欢来谢谢自己?通透的玻璃窗吹来的秋风明明带着一股的凉意,可是却让他觉得燥热,窗外突然间又下起了细细蒙蒙的秋雨,整个城市都被雨覆盖,玻璃上似乎还有一层一层淡淡的水雾,一眼望去,天空很是阴霾,正如此刻他的心。
    他与她相识于十几年前,曾经那样海誓山盟过,曾经那么彼此真爱相惜过,虽然这六年来,他对她……
    即便如此,他与她之间,还有两个孩子,这是她与他一辈子都斩不断的牵连,不是吗?
    他永远是她孩子的爸!
    “威廉王子,请问你拿什么样的身份还感谢我?是上司关系吗?”夜寒赫努力的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平稳:“如果仅是这样的关系,那我只能说,威廉王子对下属的关心是不是过度了?这样的身份来感谢,似乎还不够格啊,难道你不知道,欢欢的两个孩子,都是我的种,你觉得这话是我说比较合适,还是你说比较合适?”
    “呵呵!”威廉不怒,反而优雅的笑了起来,可是笑容却不达眼底,他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是慢慢的陈述:“五年了,我认识她,快五年了,她是我见过最坚强,最让人佩服的女孩子,同时也是最让人心疼得女孩子,她很能干,也很刻苦,很认真,这些年在意大利,她一直都是靠自己一步一步来,才有了今天的一切,她也很有设计的才华,我相信假以时日,她一定能够实现她的理想,成为一个很出色的设计师。”
    夜寒赫的手一顿,杯中的红酒差点就要洒出来了,他有些庆幸这家餐厅昏黄的灯光,不至于他的失态暴露无遗。
    那夜威可。“当年,白雪皑皑,她一个女子穿得很单薄,手中还抱着一个生病的婴儿,摇摇晃晃的撞入我的怀里,那一刻,我就知道她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只是她把自己藏得太深,甚至在心头上加上了一把锁,她从不打开她的心扉,不让我进去,也锁住了自己,走不出来。她会笑,每次笑起来都很好看,可是,她的快乐都是假装出来的,她连大笑的时候眼底都是蕴着悲伤。而我接触她的五年时间里,她从来不跟我提起以前的事情,从不主动寻求我的帮助,一个女人,千里迢迢,离乡背井去意大利,身边却没有一个朋友和可以相信的人,还带着一个刚出生的孩子,整整五年啊!”威廉语气平稳,意有所指地说:“这个过程中,包含着太多的辛酸和泪水,而你却没有参与,你除了给她两颗种子之外,其他的都是伤害,还是伤害,你凭什么说我没有资格,还是你觉得你更加有资格?”
    他的话那么的平稳,却铿锵有力,字字珠玑,直击他心里最伤痛的部分。
    夜寒赫的胸口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的撞击到了,又开始剧烈的疼痛了起来。
    他没有说话,只是拿起了桌上的红酒,一口饮下,再抬头,他的眼里泛起了血丝,唇角却泛起了冷笑:“威廉,若论资格,你以为你就有资格了吗?传闻威廉王子风流倜傥,英俊潇洒,今天跟哪个明星出入酒店,明天跟哪个名媛传出绯闻,你以为这样的你,就有资格站在她的身边吗?”
    “你也说了,那只是绯闻。”威廉不为所以的笑了笑,帮自己倒了一杯,也为他添上一杯酒。
    “可是,你敢说你没跟别的女人搂搂抱抱,亲亲我我,这样的事情,作为开放的英国人,你们觉得无所谓,很寻常的事情,可是,你忘记了,欢欢是中国人,地地道道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她跟你不合适,真的不合适。”
    既然不合适,哪能给予她幸福?
    威廉的脸色顿时变得有些的僵硬:“那只是礼仪!”
    “哼……”夜寒赫对他的狡辩很是不屑,端起酒,又是一口饮尽。
    “先前,我曾经想过,欢欢究竟跟哪个男人有牵连,才会生出天佑这么聪明又机灵的孩子,直到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夜寒赫!”
    夜寒赫唇角有些飞扬了起来:“这是一辈子都改变不了的事情,她是我孩子的妈咪,我是她孩子的爹地。”
    “只是,爹地可以有好几个。”威廉小啜一口,语气似漫不经心,又似意有所指。
    “我家的孩子,只能有一个爹地。”夜寒赫的拇指指向了自己:“那就是我!”。
    说完,他又举起酒杯,一口饮尽杯中的红色液体,辛辣的味道让他的理智更加清醒,同时内心就越发的痛苦。
    “夜总好酒量。”威廉自嘲的牵起唇角,也是端起酒杯一口饮尽。
    “怎么,你是怕我喝太多,你没钱买单?”听到威廉的提醒,夜寒赫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他不是不想醉,只是不想在这个男人面前示弱:“如果是的话,我不介意自己买单的。”
    “呵呵,谁人不晓夜宇环球富可敌国啊,将整个法国生产的红酒全都买下,那都不是问题。”威廉用叉子叉了一块披萨,尝了尝味道,挑眉道:“只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中国有句俗话‘酒逢知己千杯少’,你我不是知己,确切的说,还是情敌,我怎么可以跟着你一起疯喝,还是吃点披萨比较美味。”
    “洋鬼子就是洋鬼子!”夜寒赫鄙夷的抛出了一句话,是谁说喝一杯的,他倒好,一直吃东西,简直就是一个吃货:“欢欢喜欢吃的是大米饭,不是什么披萨。”





     第一百七十章:大米饭与披萨
     更新时间:2012…7…28 9:15:26 本章字数:3434

    “是人,总是会变的。言蔺畋罅”威廉悠哉的用叉子又夹起一块披萨,对着他挑眉:“她在意大利住了五年,也许早就喜欢上披萨的味道了!”
    夜寒赫唇瓣落下一枚冷笑,拿着筷子翻了翻自己面前的披萨,不甘落后的反唇回去:“若是喜欢上这种味道,她又怎么回来呢?看来,她最喜欢的,还是大米饭的味道。”
    威廉脸上的笑意不减,一如既往的温润自信:“她回国可不是专门为了吃大米饭,而是找她的心肝宝贝女儿!”
    “她的心肝宝贝女儿就是她的大米饭。”夜寒赫身子向前倾斜了下,对上他那双同样深邃的眼睛,一字一顿把话说了出来:“而你,永远只是披萨罢了。”
    威廉心中一颤,眉宇燃起了一丝的愤怒。
    夜寒赫发现此刻他的心情似的变好了,胃口也开了,夹起了一块披萨悠闲的塞入口中,细细嚼着:“恩,这披萨的味道还挺不错的,只可惜只能偶尔吃上一两口,否则,不仅会腻,还会怕,吃太多,会想吐。”
    “你……”威廉一口气没提上来,猛然站起身来,他死死地盯着夜寒赫,紧绷的脸部线条显露了他难得的怒火与不悦。
    然,夜寒赫此刻的心情却极佳,悠哉悠哉的夹起了一只剥好壳的炸虾吃着,悠闲自在的欣赏着他一腔的怒火,唇边优雅的笑容如波光潋滟般渐渐散开:“原来传闻中温文尔雅的威廉王子,也有动怒的时候?!大新闻,我在考虑要不要告知给狗仔队,估计可以得到一笔很客观的费用哦!”
    “哼……”威廉勾唇一个嗤笑,重新坐了下来,第一下,他觉得遇到了真正的对手了。
    他原本就知道夜寒赫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不管是不是靠着上一代父亲的基业,偌大的一个跨国企业,他做的风生水起,扶摇直上,没有实力自然不可能在这个圈子里面站住脚。
    可是,在后来几次见面后,缕见他轻而易举的动怒,完全没有一点成熟男人该有的稳重与深沉,他误以为这个男人,是他高估了。
    然而,这一刻他却知道,自己轻敌了。
    这个夜寒赫怎么可能那么没脑子?他比自己想象中要的难对付多了,他居然可以不动声色,三言两语就将自己激怒了,真的只是嘴皮子功夫了得吗?
    不,而是他抓住了自己的弱点,知道自己的外表温文,实则,从骨子流露出来的是带着英室贵族所特有的心高气傲。
    所有,这五年来,虽然他喜欢欢欢,被她从骨子里流露出那种东方女子典雅的魅力所吸引,可是却从来没有开口向她表白过,只是因为心高气傲,他想要的,一定能够得到,他看上的,还从来没有不是自己囊中之物的时候。
    然而,她,却是个意外。
    他一直都认为,五年了,她一直都在自己的身边,身子却从未有过男人,他以为她也是喜欢自己的,只是羞于表达,他总以为,总有一天,她也会发现自己的好,然后跟所有的女人一样,投怀送抱。所以他一直都这么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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