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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个在乎形式的女人,现实也无法让我们走得更近,但是我已经有了一辈子的回忆,有了别人所没有的精神寄托,有了天涯若比邻的珍惜,这就已经足够了……
如今,我们都要为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去开始各自不同却有相同的救赎。我不得不放弃我不愿割舍的,有些事我们必须去面对,有些路程我们非去跋涉,。此去经年,相见无期,我不敢奢求数年之后的美丽梦想,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明天在哪里?但你不同,将来有一天,你一定会碰到一个更好的女孩,去开始属于自己的生活。至于我,相忘于今日吧!我是个不祥的人,你那样的信任我,我却出卖了你。所以你不要因为我片刻的居留便封锁自己整个的天空,我只是风雨流水,在你长长的一生里,我只是个过客,而不是归人……
读完此信,我热泪盈,心如刀绞。这件事情当它谜底解开的时候,其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了的想象,但是如今我已顾不上考虑这些,此刻我只想跑到院子里,冲着女号大喊:“陈怡,你个傻瓜,一切都是我愿意的,我不怪你,我不怪你!”
但是现实不允许我这样做。我只有将难过深深的埋藏在心里,我知道现在她肯定不会再给我任何回应。所以我对自己暗暗地说:“无论是到哪里,我一定要联系上她!永远不和她失去联系,永远!”
一个星期以后,我收到法院的判决,有期徒刑十五年,而屈明和王平章则分别获得死缓和无期的判决。我们都没有上诉。每个人都想尽快去到监狱。就等执行通知书的到达,我就要开始正式踏上真正的监狱之旅,而我早已从很多几进宫的狱友那儿得知,虽然监狱硬件条件要比看守所好得多,但是那里的生存环境更加严酷,斗争也将会更加激烈!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
囚车缓缓向前,车窗映出我平淡的的面容,看着徐徐向身后倒退的景物,我的心犹如微风吹过的湖面,微微泛起思绪。车轮滚滚带走的是我熟悉的一切,带不走的是我一年三个月看守所生涯的深深记忆,清晨的细雨右键我的思绪带到了7个月前,带到了我们一审判决之后的那段日子……
一审判决之后,检察院以量刑过轻为由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抗诉。经过了一系列的调查庭审之后,sx省高级人民终审认定,原判决失当。屈明在本案中发挥了主要作用,又是组织策划者,并且在整个案件中表现最为积极,所以终审判处屈明死刑!王平章的刑期也随之水涨船高,从无期变为死缓。而我的刑期却意外地则维持原判决不变。
后来中级人民法院的吴庭长找过我一次,委婉的表示,在我的刑期判决上他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让我不要再节外生枝,毕竟我的两名同案都判了重刑。那个时候的我对什么都没有兴趣,一天都不愿在看守所待下去,我只想早早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充斥着太多龌龊之所。所以对于他的话,我自是无有不从。吴庭长很满意,宽慰我说,小伙子还不错,很识大体。将来到了监狱在减刑上一定会对我多加照顾。我听了也没当真,只是置之一笑。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后来我居然真有了和他在打交道的机会,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屈明也算是命数已尽,我们的案子被那家的亲戚直接捅上了L县人民代表大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那个有些智障的女人也整天抱着她丈夫的骨灰盒到处告状。县市好几个领导都过问了此事。所以屈明只有走上了刑场,当时我很愤怒于法院地朝令夕改,但是后来我慢慢明白,这是在中国,政治影响永远要大于法律条款的作用。
这一下我们谁也走不了了,因为我和王平章都要等到屈明死刑执行以后才能送往监狱服刑。其他已经判决结案的人该走的全部走了,就连陈怡也在某个我并不知道的清晨离开看守所去往了省城女监。虽然她再也没有见到我,没有给我留下只言片语。但是我坚信我一定会再找到她,我有种预感,她一定会和我的生命有所交集,这种感觉是如此的真实而强烈,令我深信不疑……
整个3院的已决犯唯一没有走的除了我,就是李文华和一号那个外号叫和尚的。和尚是因为还在上诉。而李文华则是为阎凯,赵杰的案子留了下来,这一案的人员全部都在异地羁押审理。李文华的结局要等一切审理结束才能决定。
龙飞也走了,赵杰阎凯的事情一毕,他就被调去了一院。他离开的时候,我们紧紧相拥,泪撒衣襟。龙飞此去,吉凶难测我只有默默地祝福与他。
日子波澜不惊地过着,从春到夏。李文华再也没有没有为难过我,老实了许多。但是我从他那时不时投来的阴冷的目光中得知,我们的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就像蝴蝶又一次偷偷告诉我的,李文华自己所说的一样,这一切,仅仅只是个开头……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倒了中秋节,2000年9月16日。
就在那天下午,我得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核准了屈明将于翌日将被执行枪决。
我乍闻此讯,不禁愕然!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执法机关会这样残酷,竟然要让屈明最后的一个中秋之夜在恐惧和痛苦中度过,我真怕他承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出现什么问题。所以我向所长提出了见他最后一面的请求。
张所长还是比较信任我的,所以只是给我简单交代了两句,就带我到了临决羁押室,这间房子我曾经是它的第一名住客,自然是十分熟悉。
那天晚上我和屈明整整呆了一夜,屈明还算是平静,只是不停地唱歌,那伤心欲绝的歌声飘荡在在看守所的夜空里,让闻者泫然欲泣……
北风吹过落叶 百草皆枯黄
失去自由的人 就象那草一样
失去自由的人 心情是多么惆怅
年迈的父 慈祥的母
儿明天就要上刑场
不管是上天堂 还是下地狱
全当爹和娘白养了儿一场
今生已不能再改过
待到来世述说衷肠
还请爹妈多原谅,
待儿到了阴曹地府度过哪百日后
定回家中看望你爹和娘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大雁哪个大雁送我回家乡
梦游家乡的山呦 梦游家乡的水
再见吧故乡再见吧爹和娘……
这是屈明生命的绝唱,也是他留给我最后的记忆。他的面容已经逐渐模糊于我的记忆长河中,但是就在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屈明的歌声却好像依然回荡在我耳边,诉说这他对命运的不甘和尘世的留恋……
由于已经有个陪同牛娃的经历,所以那晚我并不是特别悲伤。很多话我已经忘了,但是有一件事到今天我依然无法释怀。屈明告诉我,他缴纳了罚金!
我听了大吃一惊!
很多吃过官司的人都知道,罚金作为附加刑法的一种,和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并存于主刑之外。中国的法律就像是一根橡皮筋,它具有很大的伸缩刑。所以很多时候罚金是否积极地缴纳,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你刑期的长短。用法院的话说,这叫认罪态度较好!
我到现在都没有明白,认罪态度和人民币有关系吗?难道说没有钱的人,他的认罪态度就不好了?对于自己所犯罪行的忏悔只能用钱来衡量吗?
当然这个以上规矩只对盗窃,经济等非暴力的罪行适用。而我们这种社会影响大,情节恶劣的暴力犯,交不交罚金区别不大。
我们三个人都有附加刑罚金,只不过我和王平章都是3000元,屈明则是5000元。熟知个中缘由的我们,开始我没有一个人缴纳,谁要交了那不是傻子吗?
所以我很惊讶,都判了死刑了还给他交什么钱呀?再说我也知道他并没有钱。ωχɡ点Cc!
屈明苦笑一声:“鸡巴插进油缸,还能油(由)你了?我哥交的,他那是被逼的!”
我完全不相信:“你哥有没犯法,你都是成年人了,有完全的刑事民事责任,他们凭啥逼你哥呀?”
“人家有人家的办法。”屈明恨恨地说道,然后给我讲述了这个以称之为奇闻的执法经过。
据屈明所说,他的父母均早早过世,所以法院执行科就到了他唯一的亲人哥哥家中去。
那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先是跟他哥讲了一番案情,又是一阵宽慰。讲到最后图穷匕见——咱们是执行罚金来的!
他哥很生气,当然生气啦!人都要给你们枪毙了,还给你们交钱?对不起,没有!
法院的人不急不躁,很耐心地问:“您理解错了,我们不是跟你要钱来了。您又不是屈明的监护人,没有义务掏这个钱的。”
他哥微微安下心来,好吧!只要不提钱,一切都好说。
谁知那个女的一句话又让他哥提高了警惕:“我们想问问,屈明有什么财产吗?”
他哥赶紧声明:“没有!他一天不着家,上次从监狱放出来之后我就没怎么见过他,他没有往这个家里拿过一分钱。所以他在这个家里没有任何财产!”他哥心想:“就是有也不能告诉你们啊!”
“噢。那打扰了。”法院的人彬彬有礼的告辞了,但是他们并没有走,而是去了当地政府……经过不辞辛苦的调查,这两人终于有了收获,他们很惊喜地发现:他哥住的3间瓦房有一间是他们早已双双去世的父母留给屈明的!
胸有成竹的二人第三天又一次登门,没有和他哥废话,那女的劈头就问:“这几间房子哪一间是屈明的?”
他哥知道坏了,说房子了,这人家是有备而来,不过那又能怎么样?反正房子我现在住着,我还不信你们给我拆了?所以他哥如实回答:“中间这间大的是屈明的,两边小的这两间是我的。不过他从小不学好,也不着家,早就表态过这房子他不要。所以这房子我现在正住着。”
法院的人是文明执法,自然不会拆他房子。但是对付敌刁民人家自有办法。小样,像你这种的,我们见得多了。
“正住着啊?”那个女的很惋惜地问道。
那个女的每一次说话都让他哥心惊肉跳,见她开口,他哥赶紧回答道:“是啊!正住着,大门都在这间房子上。旁边现在是侧屋连门都没有。”
“那不行啊!”那个男的又开口了:“现在我们要执行罚金啊!屈明唯一的财产就是这间房子,我们要给他执行了。这样吧!你先搬出来,把这间房子封了,等候拍买!”
“可这房子我正住着呢!”他哥一口回绝。
“可这房子不是你的啊!你无权居住呀!”那男的针锋相对。
“那咋能行啊?”他哥急了:“这是我的堂屋,我大门都在这,3间房连一起的,你封了我咋走啊?”
“要不你一边开一道门,要不你走窗户?”那男的是好人,热心的帮他出主意。
他哥:“……”
“要不这样吧!我们也怕麻烦。”那女的适时的开了口,两个人一个捧哏,一个逗哏,配合的像是说相声:“我们也怕麻烦,就做个好事卖给你吧!我们也不不拍卖了,就屈明的罚金5000吧!现场给你办理,你后你就是合法主人了。”
他哥快哭了:“那行吧!不然我要爬窗户了……”
就这样,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科的两名优秀法官,成功地从死刑犯家中执行了5000元的罚金,为国库增加了一笔宝贵的财富,也为他们的执法生涯添上了传奇色彩的一笔。
真狠啊!听完屈明的讲述,我不由地感叹道,看来真是敲骨吸髓,无孔不入!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罚金’这个词在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