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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侦探-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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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78年,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桩“换米杀人案”:两个来自农村的人,骑自行车,带了大米进城搞交换,用铁钎杀人,趁机抢劫。被害人重伤,神志昏迷。但罪犯丢下铁钎和大米已不知去向。

公安人员深入访问了附近居民,不少人反映,确实见过有两人来换米,一高一矮,矮的是瘸子。

这么一来,有了重要线索。公安人员向郊区各公社通报了案情,着重查找矮个子瘸脚的人。很快的从20多个拐脚者中,查出一个嫌疑极大的人。此人那天曾与叔父一起进城换米,正好一矮一高。更为重要的是,有人反映,在此人衣服上发现血迹!

看来,八九不离十,作案者找到了。然而,公安人员并没有马上逮捕那人,而是着手进一步调查。他们设法取到了那人的衣服,上面确实有血迹。

血迹,这是破案的重要依据。在现代医学的帮助下,人们已经能从一些米点大的血迹中,判断血型以及其他有关问题。那人衣服上的血迹经过鉴定,竞不是人血,而是牛血!经调查,那人在不久前,曾宰过6条牛。于是,澄消了事实,否定了对那人的怀疑。

线索断了。从哪儿查找作案者呢?

作案者留下的作案痕迹,除那根铁钎外,便是扔掉的大米。

能不能从大米中找到线索呢?公安人员请水稻研究所、林土研究所化验了大米成分。化验结果表明,大米中含铝、镉两种元素为千分之二,郊区有300来个生产大队种这种大米,其余700多个大队不种这种大米。

三百多个大队范围仍然太大。接着,公安人员请粮食局的技术人员鉴定大米,查出这是本年生产的新大米,属早熟优良品种。颗粒特别饱满,说明很可能是社员的自留口粮,而且出于老产稻区。另外,米糠很少,从米粒表面形状可断定磨米机比较新,还配有除糠机。这么一来,把查找范围,缩小到3个大队,因为只有这3个大队的大米具有上述特征。

公安人员依靠当地干部和群众,排出了在作案那天3个大队的外出人员名单。然后,把名单中的人一一作具体分析,确定了嫌疑极大的兄弟俩。社员反映,这兄弟俩曾用铁钎栓过猪。公安人员找到了铁钎,经过化验,与杀人铁钎的化学成分相同;除了铁之外,都含有其他5种元素,含量差不多。

这时,被害者脱离了危险期。经被害者暗中观看,证明那兄弟俩就是换米者,亦即作案者。

就这样,一桩十分棘手的案件,从化验血迹否定了险些被当成凶手的人,又从鉴定大米的特征缩小范围,终于破案。

两个香烟头

在南方某城,曾发生一桩谋财害命案: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子女在外地工作。老人因略有积蓄,被盗贼获知,于深夜扼死了老人,抢走了钱财。

第二天上午案发,公安人员在现场找到两个烟头。据了解,老人从不抽烟,因此,这烟头极可能是作案者留下的。作案者大约以某种借口敲开老人的门,进屋后一边抽烟,一边与老人聊天,然后伺机作案。

另外,还找到一个重要线索:老人手中捏着几根头发。显然,这是老人反抗,用手抓罪犯的头发而留下的。

经鉴定,死者的血型为A型。那儿根头发经鉴定,是血型为B型的人掉落的。这进一步证明,老人手中的头发是作案者的,而作案者的血型为B型。

除此之外,在现场未找到其他线索。

光是知道作案者的血型,无法着手破案——血型为B型的人多着呢!

公安人员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两只烟头上。烟头是作案者自己纸包着烟丝卷成的,烟头很短,浸透了唾液。

如今,在现代科学的帮助下,不光是可以根据头发来测定血型,就连唾液也成了检验血型的材料。

唾液,是唾液腺的分泌液,其中所含的唾液淀粉酶可以把淀粉分解为糖,帮助消化。在唾液中,还含有不少血型物质以及上皮细胞。根据血型物质,可以判定血型;根据上皮细胞中的X、Y染色体,还能判定性别。例如,无Y染色体,属女性;而查出Y染色体,则属男性。这样,从现场找到的烟头、瓜子壳、果核、口罩、手帕之类沾有唾液的东西,都成了破案的重要佐证。

精细的化验表明,那烟头中的唾液含有B型血型质,属男性。这不仅说明作案者是男的,而且说明,烟头确实是作案留下的——与那几根头发的血型相符。

公安人员还进一步分析了烟头的特征:烟头是作案者用纸卷上烟丝的卷姻;作案者在作案前接连抽了两根烟,说明他的烟瘾颇重;最为重要的是,烟头很短,浸透了唾液,说明作案者习惯于长时间把烟头衔在嘴里,直到烟头快烧到嘴唇,这才扔掉。一般来说,木匠、泥水匠常常有这样的抽烟习惯,因为他们的双手要不停地干活,无暇用手指夹着香烟,于是就把香烟长时间地衔在嘴里。

就这样,从小小的烟头中,勾画出作案者的形象。

公安人员着重从木匠、泥水匠中侦查;果然,很快就查到一个可疑的木匠。这个木匠一边叨着烟头,一边干活。在木匠离开之后,公安人员取到他扔在地下的烟头。经鉴定,与作案现场遗留的两个烟头的特征完全一致。

经过进一步查核,终于侦破此案,逮捕了这个木匠,并从他家中搜出了赃款。

其实,不光是烟头上会沾有唾液,遗留在现场的瓜子壳、手帕、果核、口罩,也往往沾有唾液。有一次,作案者舌头舔破糊窗纸偷看,在糊窗纸上留下了唾液,同样成为破案时的物证。

借助于紫外灯,可以帮助查找唾液斑。唾液斑平常呈淡黄色,在紫外线下射出淡青色的荧光。

唾液,如今也引起医生的注意。化验唾液,如同化验血液,可以提供许多关于人体的信息,便于医生诊断参考。比如,唾液中钠离子含量升高,钾离子含量降低,说明病人可能患涎腺炎;钾含量升高,钠含量降低,则可能患单纯性涎腺肥大;如果唾液中汞、铅、砷的含量很高,说明患者误食重金属毒物;唾液中尿酸、尿素含量升高,表明患者得了尿毒症;患有腮腺炎、胆囊纤维化以及处于休克的病人,唾液中淀粉酶的浓度都升高。

从一滴唾液里,便可断定是不是乙型肝炎抗原的携带者,难确率可达95%。

现在,除了从唾液中可以查出血型之外,从汗液、尿液、粪便、指甲、奶汁、痰、鼻涕、脓汁中也可查出血型。在现代科学的帮助下,现场的种种细微的痕迹,都能为破案提供重要的线索。

花粉提供了线索

在奥地利多瑙河一带,发生了一桩失踪案。警察们只知道那人一去不复返,不知道死在哪里,怎么死的。由于那人是政界重要人物,有人估计可能是被谋杀。

于是,警察局开始分析与那人有关的政敌,抓住了一个嫌疑犯。审讯一开始,嫌疑犯就说自己最近一直在首都维也纳,没有去过别的地方。

一位精明的警察注意到嫌疑犯的鞋子上粘着泥土。他想,如果嫌疑犯真的在最近没离开过维也纳,鞋上怎会上粘着泥土呢?这些泥土紧紧粘在鞋上,可见本来是一种稀泥。

警察取下嫌疑犯鞋上的泥土,进行仔细分析。他们用显微镜观察,发现泥土中夹杂着一些形状奇特的小点。幸亏那位警察十分博学,估计可能是花粉。于是,就请花粉专家来鉴定。

果真,那些小点是花粉。花粉学家出,这是桤木和松树的花粉,另外还有一些是3000万年前的植物花粉。

什么地方会有这些花粉呢?花粉学家告诉警察,唯独维也纳南部的一个人迹罕至的水涝地区,才会有这些花粉。就这样,现代科学解开了花粉之谜。

在铁的事实面前,罪犯只好如实招供了谋杀罪行。警察根据罪犯的口供,在那水涝地区果然找到了被害者的尸首。

如今,公安人员在破案时,已开始重视花粉的作用。他们从鞋泥、发垢、手提包里的空气中寻找花粉,为破案提供线索。

花粉为什么能够帮助破案呢?

原来,花粉有以下特点:

花粉多——一朵枫树花,有8千粒左右花粉。一朵棉花,有2万粒花粉。一朵豌豆花,有3万粒花粉,一朵苹果花,有5。7粒花粉。松树的一个花序有16万粒花粉。一朵蒲公英花,有24万粒花粉。一棵玉米,有5亿粒花粉。一棵松树,在一年内能产生60亿粒花粉!

花粉小而轻,一般用肉眼看不见,只有用显微镜或者电子显微镜放大才能看得见。它的大小是用微米(亦即一百万分之一米)为单位计算的。松树的花粉要算是比较大的了,直径也只有80微米。花粉小,也就很轻,一般只有0.000000001克重。这样,风一吹,花粉就漫天飞舞,到处都有它有踪迹,可以飞到1000多公里以外,可以飞到2000多米高。

花粉形状各异——油菜和百合的花粉是椭圆形的,水稻和菜豆的花粉是球形的,还有的是三角形、四方形、元宝形。

现在,研究花粉已经成为一门专门的学问——花粉学。

也许你会问,那位嫌疑犯的鞋泥中,怎么会有3000万年前的花粉呢?

这是因为花粉有着一层坚硬的外壳,即使埋在泥土中,里面的有机质已经烂掉,外壳依然存在,形成极为微小的花粉的化石,被称为“微体化石”。

在不同的年代,生长着不同的植物。于是,在不同的地层中,也就埋有不同的花粉化石。地质学家们很注意研究地层中的花粉化石,用来确定地质的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瑞典地质学家借助于分析地层中的花粉,找到石油矿,引起各国的注意。后来,美国、英国、德国、波兰、澳大利亚等国地质学家,也运用地层中花粉的分析,找到煤矿、石油矿。解放后,我国在寻找油田时,地质学家们也十分注意研究地层中花粉的分布,从“花粉信息”中得到线索和启示。

1975年,英国科学家平森特博士注意起新鲜的花粉来。他认办,分析这些花粉的成分,同样可以帮助找矿。

他的研究方法十分有趣。每到一地,便捕捉那儿的蜜蜂。蜜蜂是花粉的天然采集者。从蜜蜂腿上,可以取到成团的花粉球。平森特博士用光谱分析法分析花粉球的成分。

有一次,他发觉花粉中的含铅量比平常增加了4—9倍。他根据蜜蜂提供的这一“信息”,在当地找到了铅矿。

他的发现,为找矿提供了一种新奇的方法。有人照他的方法去做,查出某几个地方的花粉中的金、汞、锌、砷含量明显偏高,结果找到了金矿、汞矿、锌矿、砷矿。

小小花粉,已成了不可小觑的“信息库”!

《希特勒日记》和笔迹鉴定

1983年4月20日,突然从联邦德国的《明星》周刊上,爆出一条震惊世界的新闻:希特勒的60本日记,被找到了!

于是,该刊开始长篇累牍地连载《希特勒日记》。

紧接着,颇有影响的英国伦敦《星期日泰晤士报》,也开始译载《希特勒日记》。

希特勒是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元凶。突然发现了希特勒这么多、这么详细的日记,不仅立即引起各界人士的注目,尤其引起历史学家的关心,因为日记中所透露的许多秘事,与过去历史学家的考证不一致。

比如,1941年,希特勒的副手赫斯突然驾机单身逃往苏格兰。这件事一直被认为是赫斯叛逃。然而,《希特勒日记》中却说是赫斯奉希特勒的密令,派往英国谈判单独媾和。如果计划失败,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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