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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轻若尘埃-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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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看见没有?”她指着膝盖上一道白色的疤,“小学两年级的时候摔的,那次我抱着我弟走了两个多钟头的路,脚没力气了,从一个台阶摔下来,他没什么事,我磕到地上一个铁片,腿上拉了个口子,没去医院缝针,也没打过破伤风,后来化脓了,还发高烧,还好没死,过了很久才好的。”

    “还有这个,”她又伸另一条腿,指着胫骨上一块小小的凹进去的地方,“大一晚上去给人补习,骑车回宿舍的时候被一辆助动车撞了,人家赔了钱,我觉得还能走就没去医院,现在老觉得里面有一块碎骨头,用手推一推还会动。这两处伤算是大的,剩下的那些印子都是蚊子包,我从小就没住过夏天没蚊子的地方。”

    何齐无语,不懂她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还没等他整明白,她又开始扯别的:“我去Ash上班不久,就听胡凯在吧台上吹牛,说他光看一个女孩子的腿,就能猜到她是从哪儿来的。一样都是二八年华,脸蛋没有不漂亮的,身材没有不好的,但腿就不一样了,腿上没疤没蚊子块的,家境肯定错不了,”说到这里,她又伸出两条腿来展览,看着何齐道,“至于我这样的,你自己想吧。”

    何齐愣在那里,他不是傻子,总算会意了。林薇却宁可当他傻子,非要把那言下之意说出来:“何齐,我跟你不一样,你在我身上费这工夫没意义。”

    说完这句话,林薇继续吃肉串儿,吃完了自己的,又去拿何齐面前那一半。何齐什么都没吃,只把啤酒都喝了。周围好像突然变的安静,一阵风吹过来,隐约能听见极远处传来的钟声。

    东西吃完,林薇抹了抹嘴,问何齐:“我刚才说的你都听明白没有?”

    何齐点点头。

    “那明天别来了,好不好?”

    这一次,何齐却不出声。他静了一静,在心里仔细造好句子,才开口道:“林薇,要是我说我们没你想象的那么不同,你相不相信?”

    “我不信,请举例说明。”林薇答得很干脆。

    “比如……你几岁?”

    “十九。”

    “很好,我刚满二十一,我们俩差不多。”

    “这算什么?十九、二十的人多了去了,我说的又不是这个……”林薇反驳。

    何齐无视她,继续问:“胡凯说你在读大学,念的什么专业?”

    “化学,”林薇冷笑,“你可别告诉我,你也念化学,太假了,知道嘛?”

    “还真是巧,”何齐也跟着笑,“我去年选过一门课叫化学与物理生物学,瞧,里面也有化学两个字……”

    林薇见他狡辩,越听越恼,敢情方才这一番口舌全白费了,这人还是没明白。

    “共同点你都找了,那好,我现在来告诉你我们哪里不一样,”她一拍桌子,抢在他前面,继续做他的思想工作,“你要是到我从前住的那一片去,在路边随便找几位阿姨打听林薇和她弟弟,没有不认识我们的,阿姨们会跟你好好说说我们这俩孩子是怎么来的,会告诉你从前这里曾经有这么个女人,她怀孕不是为了逃避劳教,就是为了从戒毒所出来,前脚还在喝美沙酮,后脚就生了,运气倒实在好,两个小孩,一男一女,都好手好脚,脑子也没问题,可生了又不管,当生小孩像拉屎一样!”

    说着说着,林薇就激动起来,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巴掌,叫自己住嘴。何齐听她这么说,也很震动,心里想,林薇你还真别不信,我和你,没你想象的那么不同。

    他等她平静,轻声道:“我母亲正在戒酒,强制的那种,已经是我记事以来的第四次。医生说,如果她继续这样喝下去,很快就会死。”

    林薇一时语塞,却还是冷笑,口不择言起来:“至少你还有个好爸爸,还是个有钱的好爸爸,我爸十年前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一样是惨,坐在豪宅里哭,总好过在贫民窟里哭……”

    “他死了。”何齐打断她道。

    “谁死了?”林薇一时不知道他在说谁。

    “我爸死了。”他回答,话刚出口还在笑,好像总算找到了一个杀手锏,林薇没办法再跟他比,但很快就笑不下去了。

    他突然想起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情形,那差不多是一年前的事情了,他记得自己表现的无所谓,其实心里特别高兴,最后却又闹得不欢而散,这几乎已经成了他们之间的套路了。

    离葬礼结束已有一个月,这是他第一次这样难过。

    林薇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唯一能想的合适的回答好像就是“我很难过”,她记得莎丽也对她这么说过,听起来那么疏远无力。她不愿意这样,便伸手揽过他的肩拍了一拍。何齐是那么高大的一个人,她勉强才能够到。

    “好了,何齐,你这么大个子,千万别哭出来啊,要不然人家还以为我怎么你了。”许久,她才开口安慰他。

    “我哪有要哭?!”何齐喊冤。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没哭,”她又伸手拍他的肩膀,好像尽量顺着他说话,可说着说着又变味儿了,“喝多了的都说我没醉,神经病都说我没病,牢里人人都说我是无辜的。”

    何齐又气又笑,像是破了功,方才的氛围就这么没了。


    第二章 (4)


    这一夜,何齐总算如愿送林薇回家,而且一直送到她家楼下。

    可问她要电话号码,她却说没有。

    他不知真假,只得退一步,说:“那我明天到这里找你。”

    “我白天还有另外一个活儿,”她回答,“九点到六点,八点钟再去Ash开工。”

    他没想到她竟过的这样辛苦,正失望,她如小叮当从包里翻出纸笔,说:“把你的号码写给我,我明天到Ash打给你。”

    他又高兴起来,把手机和酒店的电话都写了。

    两人别过,林薇蹑手蹑脚的上楼,摸黑进屋拿了睡衣,又去公共浴室洗漱,再进屋爬上阁楼,没开灯也没弄出什么声音就躺下了。

    可林凛还是醒了,问她:“姐,你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

    “店里生意好,加班。”她回答。

    林凛却不是这么好骗的,又道:“我刚听到你在楼下跟一个男的说话,那人是谁?”

    林薇好像被抓了现行,拍楼板发威:“什么谁,你半夜三更的不睡,听起壁脚来了。”

    “你当我愿意听啊?”林凛声音也响起来,“还不是怕你在外面乱交朋友吃亏,那个人是不是很高啊?”

    “你倒管起我来了,高不高跟你有什么关系?”

    “要是矮一点,出了什么事,我还能帮你摆平,现在怎么办?”

    “你小子脑子到底在想什么啊?”林薇终于笑出来,笑完了突然又想到一件事,板起面孔来问,“我说你刚才是不是一直扒着窗口偷看啊?”

    林凛嗫嚅,半天才说:“你平常都没这么晚,我总要担心的吧。”

    十三岁的男孩子,似懂未懂,话说出来倒像个大人一样,林薇觉得好笑,心里又有些感动,庆幸刚才没什么出格的举动,转念又想,她跟何齐会有什么出格的举动吗?她也不知道。

    随后的一整天,何齐与林薇过得都十分痛苦。林薇是因为前一夜睡的比平时更少,实在困得不行。何齐却是等电话等的,他把号码给了林薇,林薇究竟会不会打过来?什么时候打?全都不在他的掌握,他一向众星拱月,自然不会喜欢这种感觉。

    好不容易挨到天黑,他趴在床上看着江对岸,突然发现从这里就能看到Ash的招牌,银色的霓虹亮起来,隔着一条江,似乎也蒙上了些许水汽。他不愿意再等,干脆查了号码打过去。

    电话转到吧台,林薇哈气连天的来听。

    “很累吗?”何齐问。

    “怎么不累,我每天统共四个钟头睡觉时间,被你浪费了一半。”她回答。

    提起昨夜的事情,何齐倒有些得意:“我自己也想不到能用中文讲这么多话。”

    “你说什么了?还不都是我在讲。”林薇泼他冷水。

    “这么辛苦,不如别做夜班了。”他劝她。

    “不做哪里来钱?你给我啊?”她反问。

    何齐想说,行啊,我给你。

    话还没说出来,林薇已经在那里自问自答:“得了吧,下次见面,我是不是要把你当恩客了?”

    恩客二字脱口而出,她就觉得不大好,何齐却还在那里孜孜不倦的问:“你说什么?什么意思啊?”害她拿着听筒,闹了个大红脸。

    凌晨,他们又约了去吃宵夜。两个人,两碗馄饨。再过一天,还是这样,只是点心又换了一种。几天功夫,他们已经变成那条街上的熟客,跟好几个排档的老板都认识了。

    两人对坐着,除了吃东西就是说话。何齐中文还是不好,能说的也就那么几句,还不肯老老实实的说。有些事情他嫌说起来太复杂,那怎么办呢?他就胡说。

    就比如他的自行车,那几天,他还是骑车过来,但已经不是头一天的那一辆了。

    林薇看见,问他:“怎么换车了?”

    他回答:“街上拿的。”

    非要她板起面孔来问,他才费劲解释:前一辆是酒店借的,现在这辆是特地去买的。

    又比如他来上海的理由,林薇也曾问过他:“你小子没事跑来上海干吗?”

    “打官司。”他这样回答。

    她不信,嘴里嗤的一声,他也没再多解释,因为这倒真是实话,而且事情之复杂,他肯定是说不清楚的。

    林薇与何齐相反,是很能聊的人,常常跟他说起她在Ash遇到的事情,白天在韦伯家做过些什么也会琐琐碎碎的说出来。何齐却不嫌她罗嗦,大半夜的坐在街边听她说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似乎是许多年以来他遇到过的最有意思的事情了。

    林薇时常提起莎莉,说那丫头还是不肯读书,成天拖着她去外面玩,把附近能去的、不能去的地方都转了一遍。暑假眼看过掉一半,书单上的书一本都没看完。

    最后还是何齐教了她一个办法,照着书单上的名目,替她找来改编电影的影碟,而且还是VCD,分上下两半,只带上半部分去给莎莉看,至于剩下的——就没有了。林薇将信将疑,如法炮制,没想到这个办法在莎莉身上还真管用了,好好的故事看到一半没有了,莎莉好奇的万箭穿心,一时半会儿又找不到后一半,只能翻开书来找后话,半天工夫就把后半本《海蒂》磕磕巴巴的读完了。而后,又是《海底两万里》和《格列佛游记》。阅读这件事本来就是开头最难,一旦读过两三本书,辨出其中乐趣,想停也难。可就在林薇以为大功告成的时候,莎莉已经开始专拣爱情小说看了。

    林薇把这事当笑话讲,何齐却又想起从前的事情。

    这一招并不是他的原创,是他父亲想出来的,让他读完了人生第一本书——《男孩彭德罗的烦恼》。那时的何齐未满十岁,只要父亲在家,就使尽浑身解数缠着他,像树熊那样赖在他身上,表演新学的本领给他看,无时无刻不在叫“爸爸爸爸”。

    十岁以后,一切就都变了。外祖父重病,他们搬去英国住,表面上的理由是因为那里有最好医生和最好的中学教育,实际却是家里百多年的医药生意,恨不得每一个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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