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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语娃娃-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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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不存在这种可能,当一名杀手,陷入另一名杀手所布置的环境中,他也会感到恐惧。这是无法相容的兴趣所致,如果一个恋童癖跑到另一个恋童癖家里去参观战利品,我倒觉得还有可能说得通。”赛斯揉搓着手套下的左手,刺痛感又随着脊柱传了上来。

“所以你认为,这房间的布置者和凶手是同一个人。那么,他是不是出现了某种倒退,从对女人的兴趣倒退回女童?”

“顺序错了,杨克。从这房屋的陈设来看,其时间至少有一年之久,从画像上的灰尘就能看出来了。他一直保持着女童的兴趣,但是却杀害成年女性,所以才造成最后一个多月的案子。但是……这也不合理。”

“怎么解释?”

“如果了解恋童癖的兴趣所在,可能就会理解了。他们中大多数都是白人,男性,这当然是普遍的罪犯特点。从经验的角度来看,每一个犯罪个体虽然不尽相同,但他们都存在一致性。比如说,对于老年人的性侵犯,往往是老妇从的年龄越大,则犯人的年龄越小,这里面包含了一引起恋母情情结的极端表现。恋童癖也有一引起特点。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会认为,是女童在引诱他们。”

“什,什么意思?!”杨克目瞪口呆。

“恋童癖和色情狂存在某种类似性,他们往往很有耐心,意志坚定而且执着,他们头脑中的偏执印象往往使他们产生错觉。例如,某个女人不经意的眼神或者微笑,都可能被看做是她在向他表达爱意,而他随后做出的强暴或者监禁,都是对此诱惑作出的回应,恋童癖的这一点上十分类似,他们仍然认为儿童的微笑,是在勾引他们。而另一个事实是,儿童由于其年龄,缺乏强烈的抵抗意识,所以他很难表面出自己的不满;这对于罪犯来说,相当于一种默许,也促使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直到被抓住,无法停止。但是,他们很难将这种感情泛化,这源于他们的快感来源。典型的恋童癖,在对儿童做出侵害行为的同时,实际上,将自己的年龄倒退了,以和女童形成匹配。这是一处闭锁在犯人青少年时期或者童年期的快感来源。过渡地接触色情影片,以及不健全的人格,可能是他们快感的唤起来源。”

“你的意思是说,一个典型的恋童癖,很难将他的猎物变成成年女性。”

“是的,即使他的身边有成年女人,那也不过是应景之作,属于一种伪装。所以这幢房屋叫我感到困惑,这里到处都体现着对女童的独特兴趣,而被害人却是成年女性,这是独一无二的案子。”赛斯始终很在意挂在墙上的那张画像,那个黑头发的女孩——凶手还在进行跨种族的侵害吗?这当然也是有可能的,这幅画像被挂在如此显眼的地方,必须有它的理由。

“嘿,斯皮德,你要去哪儿?”

“别出声,跟着我。”斯皮德将手指放在嘴前,做了个“嘘”的动作,他的神秘举动叫另外两个人摸不着头脑。

他们跟随斯皮德,穿过一楼走廊,来到一间关闭的门前。

“十分钟前,你告诉过我。”斯皮德蹲了下来,“这扇门,是整栋房屋唯一没有被钉死的。”

“是的,”杨克仍然如坠雾中,“那又怎么了?”

“好极了,机智问答时间开始了!杨克,还记得你的报案人吗?你见过他了,对吗?”

“是的,那一天惊慌失措的报案人,在前门留下一个撞痕,在外面留下了脚印,并且就站在那里给警察打了电话。我们昨天找到了他,是一个靠着救济金和小偷小摸过日子的落魄老人,有什么问题吗?”

“这就是问题所在。无论这房子是一个恋童癖的娱乐场,还是属于一个极端的色情狂,也不管屋子里面的陈设多么‘井井有条’,但这里都是不安全的。这也是许多犯人都把犯罪场所设在自己家里的原因。即使我们的凶手选择了这里,并且把它遮蔽得密不透光,他还是无法阻止偶尔有人会进入这里,比如某个流浪汉,这样就有了我们的报案人。尸体切割下来的腿部,经过了防腐处理,它的腐烂当然比尸体缓慢很多。既然经过了处理,凶手当然不会把两条腿摆在床上后就扭头离开,他会在这里逗留。那么,任何侵入者都是一种威胁。他留下了一扇门。作为自己的逃跑路径。”

斯皮德推开这扇门,沿着石阶走出,“他就这样,一直向外跑,他的车子停在外面,哦,也许他一直是从这扇后门进出的,他没有钉死前门,只是为了让这里不至于太特殊。他沿路跑到这里,嗯……”斯皮德两次蹲下,从草丛中挖出一捧泥土,“嘿,闻一闻,特殊的味道。”

杨克凑过去低下头,“我什么都闻不到。”他皱了皱眉头。

“啊,枉费了你那出众的嗅觉。”斯皮德打趣地轻笑几声,“实际上,我也闻不到什么,几天前的大雨毁坏了很多东西,比如说痕迹,但草丛不寻常的碾压痕迹,却说明这位置大约是车子的后轮。”

“你是说,这土里还有机油?”

“是的,通过化验便可以得知,即使被稀释了也能寻找到迹象。毕竟泥土里边没有这些玩意儿。”斯皮德站起来继续往前走,“啊哦。”他在大约五十码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他的车子在这里出了点小意外。”

赛斯和杨克赶过来,看到低矮的围墙上有一处棕红色的痕迹。

“他车子上的‘皮肤’!我们得拿去做个‘DNA’检查。”斯皮德得意地笑了。

“这很神奇!”杨克发出由衷的赞叹,“你就像一只猎狗,不,比猎狗还要出色。”

赛斯可笑不出来,早晨工作到现在,他没发掘出任何可以证明文森特无罪的信息。而眼下的痕迹,则越发预示了危机——他想起文森特在一年多以前,将自己的红色宝马报失了——可谁能证明,这不是文森特玩的把戏呢?!

赛斯的失态,斯皮德全都看在眼里,他无可奈何地苦笑起来。

杨克则在一边接打电话,不一会儿,他神情紧张地对他们说:“是琳达打来的,他在尸体上发现了新的问题。”
……
第九章 语言之力

城市里的空气,一如既往的烦闷——没有雨后潮湿的泥土味道,甚至缺乏田间地头的花草香味——尽管城市里四处被精心点缀了花园绿地,而它们看来仅仅就是些摆设而已。如果你硬要抬起鼻子细细去闻,在一辆汽车飞奔而过,那也只是些熟悉的燃油味儿,没什么新鲜的东西。

就在沉闷得令人昏昏欲睡的空气下,三十五岁的赫拉。肯律师,面对一宗同样沉闷的案子。

即使这样的天气,肯依然是穿着西服出场的——不过这时候,西服搭在椅背上,他整了整标准的钻石扣领带结,继续留心观察陪审团。

最有利的机会一直就有,它依靠自己的目光和观察力,从每一位陪审员的面容上领会每句话的效果,从中得出些结论。第一步要确认的是,已经有哪些陪审员同意了他的观点。然后他把注意力转向那些看起来还没有拿定主意的人,努力要搞清楚为什么他们敌视被告——即自己的委托人。这也是他工作中最为微妙的一部分——与人们脑中约定俗成的观点不同:成功的律师,不仅仅是一个出色的法律专家——那倒更像是他们的副业;他们成功的第一要素,却往往是对于心理学的天生领悟力。可以说,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卓越的人性大师。

肯清楚的指导一件事,他很早以前就注意到了:这是他的信条最有趣的一点——一个陪审员或者一个证人,在指控某个人有罪的时候,除了正义感之外,还可以有其他无限多的理由。

肯作为一个出色的辩护律师,懒的去翻阅他手头的资料——这一点也和媒体上常见的形象不符——他从不在庭审中去回顾准备好的演说,因为他知道那样的效果微乎其微,他必须根据需要随时改变辩护措辞。

肯小心翼翼的打理着亚麻色的头发,这动作温文尔雅并不过火,免得到头来被有些人认为他早已不耐烦了,他的目光始终围绕着两三个人——陪审团的灵魂人物。

这又是一件在影视动作中常常被曲解了的问题:陪审团作为一个群体,也像其他千千万万的群体一样,虽然它的成员是从各地抽调的,却总有少数几个人成为这个群体的灵魂人物,他们对其他的成员起到支配的作用。在庭审之后,陪审团回到黑黢黢的小屋里,做着外人永远不可能窥探的事情时,灵魂人物会说服其他人,最终投出有罪或无罪的那一票来。而肯所要做的,则是取悦这几个关键人物,使他们能够信任自己。而后,无论他再向他们出示什么证据,都很有可能是那么的有力,而且令人信服。

不过这一天,肯显然碰了钉子。在此之前,他花了大约半小时的时间,采用最狡猾的辩论喋喋不休,而那个陪审员仍然不为所动。这个人是第七陪审员,坐在第二排椅子的第一个座位上。局面令人沮丧,以至于肯有些烦躁的整理领带,抚弄头发。

陈述时间到了,不容他有丝毫耽搁,肯继续慷慨激昂的辩论背后,却是缺乏了自信心的喋喋不休;突然,他停顿了片刻,向法官说道:“阁下,”他十分尊敬甚至半鞠了躬,“您是否可以命令把前面的窗帘放下来?第七陪审员一直身处于阳光的暴晒之下。”

这是个危险的把戏,肯至今仍然无法把握第七陪审员的性格。他只知道,那是个相当固执的老先生,他需要把话说得相当小心,并且设身处地的,否则他可能激怒他。

肯采用了非常谨慎的措辞——他“一直身处于阳光的暴晒之下”,这句话表现了肯深深体谅了老先生的不便。假如他一不留神说那陪审员已经被晒晕了。或者被晒得满脸通红,那么,当所有人转脸去看的瞬间,肯的话语则很有可能被看成一种讥讽,陪审员的羞涩背后,促成了更多的敌意。

肯谨慎的措辞,恰如其分的表露出对一位上年纪的陪审员的关切,这尤为显得难能可贵。可这仍然算是一步险棋,但做些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得多!

一刹那,肯便利用自己的个人魅力,几乎赢得了整个法庭。第七陪审员居然脸微微地红了起来,对肯微笑着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很好!肯松了一口气,现在,他已经被自己争取过来了,眼下,整个陪审团,都站在辩方这一边了!

年轻的律师赫拉。肯,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成功的完成了工作,接下来的辩论过程毫无乐趣,辩论艺术在一瞬间展露无遗,而辩论工作也在一瞬间以胜利告终了。

当然,胜利女神也不总是站在肯这一边的,不过他总能比其他律师得到更多的垂青。

无罪审判之后,肯并没有跟委托人一起面带微笑,心情激动地缓缓步出法院大门。在接到一个电话之后,他悄悄来到盥洗室,清洗一番之后点了根烟。

电话是文森特打来的,他不得不接受这个案子,却为此而在刚刚的喜悦之后开始心烦意乱。文森特。弗朗西斯,作为他的委托人和朋友,是他义不容辞的照顾对象。然而,敏锐的肯立刻从中嗅到了麻烦气味——这当然和沉闷的空气气味迥然相反——他回味过去的名人案件,稍不留神则无一例外地演变为丑闻。他不在乎一个案子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名声,他喜欢在法庭上人与人的斗争,这就是另一个麻烦的关键——既然是文森特的案子,既然涉嫌杀人,那么,肯毫不怀疑那张令人生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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