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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和月-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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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罗河女儿?汝确定不是尼罗河麻烦?!

    “把曼菲士给吾叫来!”楼至韦驮忍着嗓子的不适吼道。

    玛莎被吓了一跳,连忙让人去请曼菲士王子。

卷四:诸神黄昏 第十四章

    李清和看着李慈华跟夏侯云两个在哪里相谈甚欢,又看了看身边睡得香甜的李清秐,窗外的天气阴沉,自从四天前开始就一直是阴天并且雨也是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

    李清和喜欢雨天,但是如果面前的人少点就好了。

    司马珍泽就在李清和的面前,人家大大方方的送上了名帖,他虽然不想接,但是李慈华那个混蛋接了!

    司马珍泽看到夏侯云的时候惊讶了一下,但是掩饰的很好,不过接下来看着两张一模一样的脸,饶是他自诩好定力也不由的呆滞。

    这还让不让人活了,那样绝美的容颜居然不是独一无二,司马珍泽真是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

    李清秐睡在李清和身边,而两人面前却有着一道透明的卷帘阻隔。

    司马珍泽只能确定两人在那帘后,却不能确定,面对他的这一位是哪一个。

    “司马先生来此所为何事?”李清和缓声问道,但是熟悉他的人知道,这是他不满的表现。

    “哈,只是那日在书店所遇,难免惊愕,所以想交个朋友。”司马珍泽直接而巧妙的忽略姓名,没有说是遇到的哪一个。

    而李清和则答道:“没必要,吾不过是路过此地,此间事了便会离开,司马先生可以省下了,子都,送客。”

    “即使如此,那么我便先离开了,只是那位公子,可是阁下的朋友?”司马珍泽看向夏侯云问道。

    “不,只是巧合中救下,谁知他身中剧毒,却又因为药物想冲而失忆,只是暂留于此。”李清和答道:“或许汝认识,只不过,吾的船,不是攀亲的时候,请便吧。”

    接连两次赶人,司马珍泽脸皮也没那么厚,只得故作洒脱的走人。

    司马珍泽前脚刚走,李清和就开始发作了:“李慈华!”

    冰冷而低鸣的银色以一种不疾不徐的语速、夹杂着忍耐的怒火,李慈华不由得浑身一抖,看着眯着眼笑得一脸温柔的李清和,李慈华深深的感觉到了一种苦逼的情绪,让你丫的在手贱随便接帖子!

    于是苦逼的李慈华眼抽抽的淹没在了一堆BL文里面,嗯没有错,自从上次伏婴师被月神带走之后,那段时间里,月神常干的就是让伏婴师写自身的BL配对文,饶是蛇蝎心肠的伏婴师也是被整的想吐了啊!

    只能说,月神,你实在太有才了。

    于是这次放回伏婴师,月神就顺手把伏婴师写的那些小说也送来了,什么伏婴师X螣邪郎,什么赦生童子X伏婴师,什么银鍠朱武X伏婴师什么九祸X伏婴师之类的狗血配对。

    现在,李慈华全拿去给李慈华看了,好好学学,虽然是BL文,但是伏婴师文笔很不错的,至少里面关于他自己的阴暗心思足够给李慈华洗洗脑子。

    “夏侯云,汝有两个选择,一是留下,吾会给汝留下一个两个护卫和一些钱财,二是跟这吾一起离开,但是选择第二项之后,汝的未来就不允许违逆吾的觉得,如何?”李清和问道,他实在是不耐烦继续呆在这里了。

    “我留下。”夏侯云想了想答道:“已经打扰你很久了,我不想成为任何人的包袱。”

    “秦宫,选两个护卫给他。”李清和吩咐道。

    秦宫应下。

    于是第二天夏侯云就领着人走了,而李清和则吩咐人再一次的起航朝着罗浮帝国前进。

    ……

    路西华最近很苦逼,在月神的灌输下看了N多耽美文之后,这货深深的囧了,原因无他,尼玛,全是他主角。

    坑爹啊!

    居然还有人把神写成阴谋家,路西华为什么败在神的手里,因为那货是名副其实的阳谋啊!

    所以他才败的凄惨。

    再看看,几乎都是跟米迦勒的配对,我擦!

    他路西华在胜任天国夫君一职的时候,米迦勒只是大天使长,后来还是被他任命到力天使长的,路西华向来骄傲,怎么可能会跟个地位比自己差那么多的低阶天使爱个死去活来!

    路西华森森的觉得蛋疼。

    他真心想说一句,他宁可跟梅塔特隆搅基也不会喜欢上米迦勒啊!

    而月神还弄来一系列居然是神暗恋他,然后……总之狗血的可以,路西华差点就吐了啊!

    月神现在基本就住在幻月宗的主殿,而神空眠、阙纯雪和灵尘沙都是知道他的,每天都在他眼前蹲着,月神把路西华带回来的时候,这三个人很是惊讶,然后当赦生童子送来一头独角兽的时候,别说神空眠了,连路西华都傻了。

    独角兽这可不是谁都能抓的,这禽兽能够看到灵魂的色彩,灵魂不够纯粹那么它不会受到吸引,一辈子都别想见着,就算是天使也很喜欢这种灵兽,但是,物种稀少啊。

    而路西华的悲催还没有结束,月神还真就找到了一只契约恶魔,只不过那契约内容让那位恶魔立刻的溜了。

    月神的契约内容时,让他尽情的玩弄十年的路西华,十年后他付出代价。

    路西华一口血差点吐出来啊,尼玛,要不要当着我的面这么黑人!

    于是那位可怜的恶魔,名为玛帕的七十二魔神之一的大魔神,看着两个大BOSS,很有眼力价的闪了。

    折磨玩了路西华,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月神疑惑的问道:“路西华,西方有什么科学研究么?吾很好奇呢。”

    “……”路西华摸了摸下巴想了想说道:“其实你可以去进修一下魔剑士的。”

    尼玛,诸神在他,他真是开个玩笑而已啊,可是为什么第二天他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在格尔城了!

    而且尼玛的,月神居然去了魔法学院报名,还把他的名字也报上去了,嗷嗷嗷这是强买强卖!

    苦逼的路西华很是蛋疼。

    而月神则摸着下巴看着镜子里面的,拿出颜料和笔墨在脸上写写画画,直接把自己的左眼用花纹遮掩了起来,连容貌也改变了不少,不得不说,化妆真是一门神奇的技术。

    “那我这样就行了。”路西华稍微改变了下面目说道,他真心不想化妆。

    “哦,好。”

卷四:诸神黄昏 第十五章

    古埃及人每日两餐,后来改为三餐。早餐多为奶酪、面包及咖啡。午餐和晚餐较为讲究,常用肉食、米饭、面食及水果。他们很重视就餐前洗手,而且还要默诵“以大慈大悲真主的名义”。吃饭习惯用右手抓食,吃完还说“一切赞颂全归万物之主安拉”。

    生活在尼罗河畔的人大都是农民,他们以大麦、小麦等谷物为主食,也吃禽类和牛肉,同时人民也会出外捕食尼罗河的各种鱼类。妇女会制作啤洒和面包(古埃及人很早就知道如何酿造啤酒和葡萄酒)。

    喝热汤及饮料时禁止发出声响,食物入口后不可复出,而且忌讳用左手触摸食具和食品。

    在埃及,不同的宗教节日里有不同的节日食品,如斋月里要吃焖蚕豆和甜点;开斋节要吃鱼干和撒糖的点心;闻风节吃咸鱼、大葱和葱头;宰牧节要吃烤羊肉和油烙面饼。

    埃及人还特别喜欢吃甜食,这些美味食品不仅是斋日必备,而且平时朋友聚餐请客时也必不可少。其中最著名的是“库纳法”。其做法是把白面调成糊状,把大盘子或平底锅上放好奶油,然后放在火上;再把调好的面糊放在漏勺里,均匀摇晃,震动勺把,使面糊从勺孔中下落成细丝,落在加热的平底锅上,将面丝煎至微脆,就制成了“库纳法”。斋月里受欢迎的另一甜食叫“盖塔伊夫”,这是类似我国饺子的食品,不同的是它的个儿大,3倍于我国的饺子,而且“饺子馅”是由葡萄干等干果制成的,包好之后不蒸不煮而是下油锅炸。

    埃及菜以烧烤煮拌为主,多用盐、胡椒、辣椒、咖喱粉、孜然、柠檬汁和善茄酱调味,口感偏重。

    所以楼至韦驮真心讨厌吃饭。

    好在他本就是特例,玛莎向来以他为尊,肚子用餐的时候从不说他,原因很简单,只要玛莎一开口,楼至韦驮就有借口不吃东西。

    本来吃的就少,玛莎恨不得一整盘子都给楼至韦驮塞下去,但是每次用饭,楼至韦驮能吃下点什么就很不错了。

    因为知道自家主子不喜欢吃肉,所以楼至韦驮的食物都是素菜和奶酪水果什么的,这还是在楼至韦驮提过几次意见之后,玛莎研究了好一阵子素菜的做法,学会了然后在教会给厨房里的人的。

    曼菲士兴冲冲的带着猎物进入内殿的时候,楼至韦驮正看着面前的食物发呆,看到曼菲士来了,楼至韦驮微微一笑,这下好了,立刻问道:“曼菲士吃过了么?”

    “啊,王兄,你还没吃饭?我刚刚抓了几只野鸭子,正好拿去炖汤下午喝。”曼菲士摇了摇头道,看了一眼楼至韦驮面前的食物,嗯,果然,又是素的,果然自己去打猎是正确的:“兄长又没胃口,乌纳斯把鸭子烤了在拿过来。”

    楼至韦驮拘的额头有点痛,尼玛,谁要你加菜!

    “对了对了,看这个。”曼菲士把从西奴耶手里接过来的一个小匣子打开,青铜的匣子里面放着一整套完整的瓷器,虽然看着还挺粗糙的,但是却比陶器好多了。

    楼至韦驮拿起来看了看,很是高兴:“这是哪里来的,这是碗吧?”

    “在城外看到商人,据说是从很远的东边坐船来的,这些叫做瓷器,要烧制很多次才能成功,比陶器漂亮,就是很容易碎,我把完整的都买下来了,还有一箱子在外面呢,你要不喜欢就算了。”曼菲士笑呵呵的说道。

    “不,吾很喜欢。”是的,比起这坑爹的黄铜雪花石的甚至黄金的器皿,吾真心喜欢这个,多轻便啊!楼至韦驮让玛莎收起来:“吾拿这个就够了,汝自己也拿去用吧,记得给父王送去一套,还有爱西斯。”

    “嗯。”曼菲士乖顺的点头:“王兄,外面到处都是努比亚的商人呢。”

    “看到便是商人,看不到的时候呢?商人是个很好的身份呢。”楼至韦驮轻笑,拿起一块小麦面包裹着奶酪慢慢的吃着。

    曼菲士也试着吃了一口,结果可想而知,面包是咸的,奶酪单独吃不腻味,但是带点甜味跟面包裹在一起,那味道……

    吞下嘴里的食物,拿起一边的葡萄酒喝了一口,也不管那是楼至韦驮的杯子对玛莎身后的侍女说道:“去拿点吃的过来,我还没吃呢,王兄,你整日的吃这些不腻味?”

    “吾真的是一点也不想吃。”楼至韦驮慢慢的吃完,玛莎重新拿了酒杯倒了酒递给他,喝了一口说道:“可是吾也不大喜欢吃肉。”

    “鱼干也不好吃,嘿嘿,下次我去弄条鳄鱼肉吃吃看。”曼菲士想到了什么很是得意的说道。

    “鳄鱼?”楼至韦驮瞄了一眼曼菲士,然后挑了挑眉,不是他对曼菲士没信心,而是尼罗河鳄鱼的凶残程度……

    “下午跟吾比试下武技吧。”楼至韦驮说道:“玛莎,给吾一杯咖啡。”

    “好。”曼菲士点头。

    最后还是塔莎解决了楼至韦驮不吃肉的难题,嗯,她用肉松和肉干做了些浓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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