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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智慧-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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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人的后阵突然腾起一股阴云,孙七指轻叹一声道:“这就是西夏神臂弩!只是造价昂贵,军中很少配备,想不到没藏讹庞的黑山军司里竟然有这么多。”

(兄弟们千万不要以为神臂弩是宋朝的发明,实际上它是西夏人李宏所献)

云峥看着阴云没入青塘人的军阵里,那里顿时就人仰马翻,乱成一团,不过青塘人似乎也有防备,高举着皮盾继续勇猛的向西夏人进攻,短兵相接才是青塘人的长处。

前面的将士在厮杀,后续部队却被神臂弩截断,即使有少量的残余,也不能做到完美的支援,先头部队正在逐渐的减少,按照云峥的看法,距离崩溃已经不太远了。

“青塘人就要输了,左翼的进攻不能奏效,形不成对人家右翼的威胁。所以,溃败只是迟早的事情。”云峥看了好久,想不出青塘人还能有什么办法翻盘。

但是战场上的青塘人用实际的行动狠狠的抽了云峥一记耳光,随着人数的减少,那些青塘人似乎稳住了阵脚,云峥看不懂现在的局面,向浪里格和孙七指望去,希望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寒林并没有进行过大规模的战争,不会明白的。至于彭九和梁楫云峥更加的不指望。

浪里格面不改色。依旧像一座冰山一样看着眼前的战局,他现在的状态,或许就是他上阵之前的状态。

“先死的都是新兵,角厮罗的底蕴没有西夏人深厚。那些新兵打顺风仗或许还行。一旦遇到严酷的战争。往往不能成为战力,反而会成为其余老兵的负累。

仗打到这个时候,新兵死的差不多了。老兵们的战力逐渐显现,他们的配合,攻杀,熟练无比,可以有效地填补新兵留下的空缺,所以反而会出现这样的局面。

不过这样的局面是没有办没法保持长久的,毕竟一个人的体力是有限的,从开始作战到现在,已经有半个时辰了,再有一柱香的时间,他们的体力就会耗尽,到时候就轮到西夏人开始大屠杀了,一旦到了那个地步,神仙都救不了他们。”

云峥边听边点头,彭九和梁楫也死死地看着远处厮杀的人群,虽然看不清那些人的动作,却能想象的到战场的惨烈,跟着云峥他们觉得这样的场景自己在有生之年一定会遇到,甚至都不用想,彭九无法想象不到一年前自己还只是一只窝囊军队里的一个窝囊军官,现在已经在不断地和悍匪,强盗,作战无数了,而今更是来到了大宋军队从未踏足的地方,还要去李元昊的魔窟溜达一圈,按照将主的说法,是去看看有没有什么便宜可沾……

想着沾西夏人便宜的,大概只有自己的这位年轻将主了。

西夏人的中军响起了鼙鼓,缓缓退下的中军竟然停止了后退,反而在缓步向前,云峥看得很清楚,看样子西夏人就要大规模的进攻了。

忽然,云峥发现白色的盐碱地上出现了几个黑点,紧接着这些黑点就变成了一条粗粗的黑线,当箭矢形成的阴云向神臂弩的方阵罩下去的时候,云峥这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是战场上的新丁,青塘人早就知道神臂弩的存在,为了弥补弓箭射程不足的问题,他们挖了一条长长的坑道,让弓箭手躲在里面,然后在上面覆盖上白色的盐碱土,步卒大战的时候刻意避开了这里,骑兵决战的时候也岿然不动,甚至在骑兵败退的时候也一声不响,直到决定胜负的时刻到来,才突然出击,一连三片箭雨笼罩过神臂弩方阵之后,那里已是一片死寂,毕竟神臂弩手没有盾牌遮掩,而且就站在骑兵的身后,为了能把青塘人的援军截断在远处,他们太靠前了。

这些箭手很明显都是高手,解决掉神臂弩手之后,他们的箭矢就想飞蝗一样的在战场上乱飞,没用多少时间,云峥就发现在人数上占据着优势的西夏人,这时候他们的优势已经不是那么明显了,而此时,青塘人的援兵到了……

云峥把双手放在嘴边,大口的往上面呵着热气,刚才看的太触目惊心,以至于忘记了寒冷,两只手抓在青石板上,已经被冻得没了知觉。

刺耳的锣鼓声响了起来,西夏人的大队缓缓向前,不断地喷吐着箭矢,接应自己的军队慢慢的退回来,青塘人的骑兵在箭矢的范围之外不住的打转,想要找到一个突破的口子,不过西夏人没有给青塘人这样的机会,丢下满地的死人死马,缓缓地向地平线处的营寨退了回去。

无数的青塘人骑着马在战场上欢呼,嚎叫,马脖子上挂满了西夏人的人头,粗犷些的还把人头举在手上绕着战场奔驰,这是胜利者欢庆的仪式。

“西夏人的神臂弩很不错啊,远射时的威力很大,我们的战力底下,这东西能有效的加强我们的战力,我听说东京汴梁城也有,不过也不多,寒林,你能弄来一架神臂弩吗?只要有一架完好的神臂弩,我就能复原出一百架,甚至更多,如果我给他改造一下,我相信,这东西会成为骑兵的噩梦。”

浪里格摇头道:“神臂弩的使用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不能落在敌人的手里,弩手在自知突围无望的情形下,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彻底的毁坏神臂弩,不让敌人得手,刚才神臂营损失惨重,来不及拿走那些遗落的神臂弩,后退的骑兵一定会将那些神臂弩带走的,不能带走的也会彻底的毁坏,让青塘人无法使用。”

云峥笑了一下说:“我不需要一架完好的,只需要一架破损的也能复原出来,就算少一两样机关勾连,我也会把它复原出来的。”

寒林笑着说:“既然如此,我去一趟战场,看看能不能给你带回来一些破烂。”

孙七指摇头道:“没有那个必要,喀罗川是我们进入西夏的必经之路,只要等到两支军队离开,我们就能去捡拾破烂,这时候战场的风吹草动,甚至是一具尸体位置不对,都会被斥候发现,不要怀疑,浪里格就有这种本事。”

怔怔的看着战场的梁楫忽然说:“他们不收敛尸体吗?”

孙七指叹了口气说:“鹰嘴,狼腹就是他们的棺材。”

准备了三个月的战争其实就打了一个上午,黄昏的时候,地平线上冒起了浓烟,那座雄伟的寨子在猛烈的燃烧,火焰将微微发暗的天空都映红了,没藏讹庞丢弃了自己的营寨离开了喀罗川,孙七指和浪里格愤怒的指着远处的没藏讹庞大吼,战争没打完,没有分出胜负,那点损失对西夏五万大军算不得什么,为什么会自认失败?

云峥知道里面的诀窍,但是他不打算对浪里格和孙七指说明,没藏讹庞来到喀罗川其实就是来打败仗的,即使他能打赢,他也会故意打败的,他不是对角厮罗有好感,故意放水,理由很简单,李元昊输给了角厮罗,如果没藏讹庞打赢了,回去之后他的处境一定会更加的糟糕。所以这场仗是一场为政治目的打的仗,而不是为军事目的打的,这两者差别太大了。

没有好戏看了,角厮罗和没藏讹庞的目的都达到了,都在欢天喜地的收兵回营,无遮无拦的喀罗川不是一个好的屯兵地。

云峥在黑山的哨卡上又过了一夜,醒来的时候发现浪里格正在摆布六具尸体,都是青塘人骑兵,浪里格的神态认真的就像是在雕花,还不停的在尸体的某一个部位喷一点水,或者用自己带着铁钩子的手在尸体上抓一把,最恐怖的是他竟然会用铁钩子剜出来冻得硬邦邦的尸体的眼睛,不过被他摆布之后,那些尸体更像是被野兽糟践了一番。

孙七指把昨晚的灰烬用布兜子小心的移出火塘,又把前天的灰烬倒进了火塘,大力的抖动一下手上的布兜子,整个哨卡就变得灰蒙蒙的。

“不能让人以为我们来过这里,这样程度的伪装,应该足够了。”孙七指朝云峥挥挥手,六个人就依次下了山,牵马的时候,云峥发现原来的六匹马身体上有好多伤口,上山的时候还没有发现有伤口。

“这些人是不小心弄灭了火塘,没了火种被活活冻死的。其中有一个人跑下来喝了好多马血,因为不敢擅离职守,又跑上了哨卡,结果也被冻死了……”

“没有火种会死人?据我所知,钻木就能取火……”

“那是你以为!我们以前就是这么干的!”浪里格蛮横的打断了云峥的质疑。

ps:第二节

第三十章吹牛的隐患

回到背风的山坳里,云峥就带着两百人开始真正的享受生活,荒寂的山岭里到处都是飞禽走兽,尤其是这片暖和的山坳里,更是热闹非凡。

当浪里格告诉云峥大黑山哨卡的死人已经被别的哨探埋掉之后,他就越发变得快活,角厮罗的大军退守黄河北岸,还没有在第一时间回军邈川城,所以云峥也只能窝在山坳里不能动弹,要是被角厮罗抓住,他就会立刻想到自己死掉的六个部下不是被西夏人干掉的,而是被云峥干掉的,手上有了人命,就不用去见李元昊了,角厮罗就会把他碎尸万段。

牛筋做的套子很容易就抓到兔子,不过云峥不喜欢吃兔子,这东西的肉没有自己的特点,而且土腥味非常的重,和鸡炖在一起就是鸡肉味,和猪肉炖在一起就是猪肉味,除非拿重酱腌制红烧,要不然云峥是不碰的。

想吃鸡就要靠浪里格了,那家伙的箭术简直神了,每一只被他射死的嘎啦鸡,伤口只会出现在细细的脖子上,抓到的时候嘎啦鸡还能不停地蹦跳,等到这家伙把血甩干净之后,那肉的滋味,简直都无法诉说。

隗明公主已经不太喜欢吃旱獭了,老是顶着一个旱獭的脑袋去抓别的旱獭时间久了也就了无趣味。她现在喜欢吃嘎啦鸡,尤其是云峥红烧的嘎啦鸡和兔子,她认为这是无上的美味。

“你们宋人的食物都是这么精致吗?”隗明坐在云峥的边上,边吃饭边问云峥。这些天以来,她的心情好了许多。

云峥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饭碗怜悯的看着隗明说:“可怜的人啊,我们现在吃的东西都是最粗俗的东西,在大宋根本就上不了台面。

如果你是大宋的公主,现在享受的东西是你根本就不能想象的,我不说那些宫廷大菜,只说街边小巷里陋食就足够让你眼花缭乱。

每到夜幕降临,三元桥上的店铺就会打出幌子,为首的一个伙计大吼一声鬼市开。整条街就会灯火通明。各种各样的精美食物被装在藤篮里展示出来,光是糕饼就有上百种之多,什么桂花糕,绿豆糕。槽子糕。花糕。枣糕等等等等,一眼都望不到边,这些都是甜食。最是受女眷们喜欢,这时候你就会看到从两边的高楼上垂下无数的小篮子,里面放着铜钱,一个小丫鬟大声的和市井里的小贩争辩着价钱,商量好了,小贩就会用银器装着各色的甜食放到小篮子里,再被小丫鬟提上去。我总觉得那一段街道是用蜜蜡铺成的,只需要走过去,身上就会沾满甜香。”

说到这里云峥闭上眼睛,似乎在回忆东京的繁华,梦呓一般地说:“这个时候还会有挑着担子的人在贩卖米粉,黑芝麻糊,角子,索饼,焦碱水锥,浮团子,油条,小浑和蛋炒饭,不用全吃,每样只吃一小口,就会让你撑的没法子走路。

还有好多打扮的很美的妇人在胳膊上托着一个大木盘子,上面全是签菜,烧烤的乳鸽,切好的白斩鸡,抽掉骨头的鱼,扒掉皮的小鸟,拿砍刀砍开的巨大棒骨,总和起来也有百十种。知不知道,大棒骨吃起来最是美味,上面的肉不多只留下好多脆骨和筋,最有嚼头,吃完这些,如果拿着一根芦苇管子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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