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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临夜-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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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孟将军应该也告诉您了,昨天晚上我在听雨楼喝酒,封小姐和孟将军都可以作证。”
  “话虽如此,但是听闻苏姑娘和二位交情甚笃,他二人的证词恐怕不足为据啊,”府尹大人故作遗憾地道,“倒是听雨楼的小厮说,他送酒进去的时候,只见着封小姐和孟将军在对饮,根本没有见到苏姑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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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询完毕,两个官差带着苏久夜一路走到京兆府东北角的牢房。北边供着一座狱神庙,西面是狱卒们住的典狱司,侧边有一个低矮的门栏,上头挂着黄铜的凶兽相,便是牢房的正门所在了。
  苏久夜随他们弯腰穿过甬道,见到里头脏乱的场景不禁皱眉。那些囚犯看到有新人来,都一个个趴上木栏想看个究竟,顺便随口绉几句胡话。
  那官差看出她不悦,道:“苏姑娘不必担心,请往后走。”
  苏久夜一路随他们走到牢房尽头,竟是个豁然开朗的院子,还有两间平房,虽是比一般的宅院低矮阴暗些,但至少是完好的房间。
  官差打开门,掸了掸桌上的灰,“这里好些日子没人住了,先委屈苏姑娘几日了。”
  说着寻出几块抹布,指了指后院的墙角,“那里有水缸,苏姑娘就自己收拾收拾吧。”
  正说着,忽然有个小狱卒走了进来,对那官差耳语了一番,他点点头对苏久夜道:“门房传话过来,说孟将军已经入宫觐见了,请苏姑娘放心。”
  苏久夜点头谢过,又从袖子里拿出些碎银子给他。
  事情弄到如今这个地步,其实岔子出在孟辰初身上。
  昨日散了宴席之后,孟辰初送封出云回到相府,便也留在相府住了。却不过几个时辰,天蒙蒙亮的时候,就有小厮过来叩门,说京兆府尹有事相商,已候在了外堂。
  京兆府尹的官阶虽低,却掌握着整个邺城的安危,是个颇为重要的位置。孟辰初自然要卖他的面子,只得仓促穿戴。
  待见上府尹,他急急地道,昨夜城里出了桩暗器刺杀的案子,又听闻孟将军近日得了枚精妙的暗器,想借来比对一番。
  孟辰初想着许是什么人乱嚼舌根,不过是一桩误会,就把苏久夜的那枚暗镖拿了出来。
  却没想到府尹一看,就拿出一枚一模一样的,旁敲侧击地问起了苏久夜的事。
  孟辰初立刻便道,昨夜封小姐生辰,他们在一处喝酒,她是绝没有机会跑出去杀人的。
  京兆府尹笑呵呵的应了,却道死者是赵国的使臣,事关两国邦交,此事不可轻率,便着人去听雨楼问话。
  听雨楼里的小厮都是孟辰初的心腹,他一再和他们强调,江临照身份特殊,不可让外人知晓了他常到楼里。
  于是京兆府的人一问:“昨夜孟将军是不是在楼里给封小姐庆生了?”
  他便答:“是。”
  又问:“那还有旁的人吗?”
  那小厮一下便想到了将军的嘱托,想着自己的主子和官家来往甚密,苏姑娘却从未和官府有什么关系,京兆府的人问的必然不是她,而是江公子的事,便立刻答了声:“没有。”
  这一句话,确实瞒下了江临照的存在,却也让苏久夜成了疑犯。
  消息传到相府的之后,孟辰初立即出门,想要去京兆府说明缘由。一出门却遇上了到访的南宫老爷。
  南宫老爷与封相知交多年,过从甚密,与他也颇为熟悉。孟辰初见了个礼就要离开,却被南宫老爷喊住了。
  他道:“既然你在,我也不去劳烦老封了。”
  孟辰初怕他的事耽搁了自己去京兆府,正要推辞,却听南宫老爷又道:“听说昨儿夜里出了个案子,疑是南榆谷的人犯的。我那个女儿也在南榆谷,我想着也许相识,便派人打听了一番。没想到竟然就是我那个不成器的姑娘,不知怎么的被官家误会了,你赶紧替我去京兆府说说清楚罢。”
  “您的女儿?”孟辰初一时没回过神来。
  “小夜嘛。你应该也听老封说起过吧,只是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南榆谷。”
  一个名字,一切便清楚了起来。苏久夜说的万贯家财,说的早夭的哥哥,说的那冷清淡薄的家世,原来就是居于大燕首富的南宫家。
  孟辰初要瞒住自己听雨楼老板的身份,又要瞒住苏久夜那些小心思,只得假意推辞道:“此事我也有所耳闻,只是案情疑点颇多,又涉及赵国使臣,可能一时半会无法……”
  “那你便带着这个替我面圣吧。”南宫老爷说着递给孟辰初一个绸缎包的物件,“你是知道我们南宫家的规矩的,我实在也不愿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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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故人归(2)

?  第四章故人归(2)
  层层宫门在他面前洞开,红墙朱檐琉璃瓦,汉白玉的石阶层叠威严,宫廷中的景致一日往常,却让他觉得陌生又熟悉。想来,真是许多年没有进宫了。
  听政殿敞着它的金丝楠木大门,让光影透过那菱格的木窗,影影绰绰地落在透着光亮的金漆砖地上,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此时快近正午,燕王已换了常服,一身茶色绸平金绣金龙纹锦袍,衬出几分英气,倒显不出老态。殿上的鎏金铜炉里燃着袅袅的龙涎香,弥漫出一股帝王家的沉郁。
  东晋咸康三年,也就是去年的九月里,曾是鲜卑大单于、受东晋官爵的慕容皝自立为燕王,东晋迫于形势垂危,只得准可。如今虽说只是自立为王,却原来早已备了皇帝的礼制。
  总管太监在外头通报了一声,领了一位藏青锦衣的少年入殿。少年一见燕王,便俯身做礼,“臣孟辰初给王请安。”
  “辰初啊,免礼,免礼。”燕王见他进来,颇有些惊讶。他放下手中的折子,十分温和地笑道,“你平日军务繁忙,孤倒也难得见你。”他说着看了眼立在一侧的世子慕容俊。“我这世子,若是有你一半尽心,我也就安心了。”
  孟辰初立刻躬身道:“世子殿下聪慧颖达,臣等莽夫不及世子殿下万分之一。”
  “孤听闻轻骑营在你治下是愈发的好了,当真欣慰。”而燕王只是一味地夸赞着。
  “王过奖了。”孟辰初谦谦一礼,打断了燕王的喜意,“微臣此次进宫是有事相求,还望燕王恩准。”
  “哦?”燕王应了一声,已有些不悦,但还是很热情地回问,“什么事啊,说说看。”
  “王知道,封相一直与南宫家交好,南宫家的大小姐因年少不懂事,用了化名在邺城玩闹,不想惹出了事端,刚刚被京兆尹带走了,所以南宫老爷托微臣……”
  “京兆尹?”燕王打断了他,“你是说那个苏久夜?她是南宫家的女儿?”
  “正是。”
  燕王皱了皱眉,道:“她怎么会和这种事扯上关系,真是胡闹。”
  “微臣与南宫小姐也略有私交,昨日夜里确实在同一处饮酒。”孟辰初说着只得跪了下去,“微臣向王请罪,因南宫小姐与封小姐交情甚密,昨日饮酒时,便也邀了封小姐过来。后来南宫小姐外出取食,正巧被送酒的小厮看到微臣与封小姐共处一室,实在……”
  燕王点点头,似是理解。“我们鲜卑虽没有汉人那样严谨的规矩,但她毕竟是待嫁之身,你日后也需注意才是,不可落人口实,平白叫人编排了去。”
  “微臣知错。”孟辰初说着再拜,待燕王唤他免礼起身后,他接着便道:“至于昨夜之事,南宫小姐虽师承南榆谷,但学的都是些治家之道,万万不会以武杀人,此事必有蹊跷,还请王明察。”
  “可现在证据确凿,京兆府也已经拿去了你留着的那枚暗镖,这梅花刺与死者身上的凶器一模一样,孤不得不将她捉拿归案啊。”燕王又翻了翻手里的折子。
  “这想必是有人仿造,若南宫小姐真要杀人,又岂会用独门暗器这样会留下证据的东西的呢?”
  燕王略一沉吟,道:“此事确实颇多疑点。可死的是赵国使臣,孤必须给赵国一个交代。现在放人,未免落人口实。”
  孟辰初听了,立刻跪了下去,双手奉上一枚物件,沉声道:“这是先帝起义之时赐予南宫家的丹书铁劵,后刻约法三章,其一为——若南宫家嫡子女获狱,可免除死罪。南宫小姐不过豆蔻之龄,恐不胜牢狱之劫,南宫老爷特命微臣携此券进宫面圣。”
  燕王的脸色变了一变,又不露声色地道:“这个,孤自然记得。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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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鳞状的云色曳满长空,将日光隔离在了高天的深处,在京兆府里投射出一股阴郁的气氛,让东北角那小小的牢房,显得更为灰暗。牢狱尽头的小屋里,苏久夜收拾完了桌椅,便先坐下来,正想梳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木门“嘎吱”一开,闪出一个人影。
  少女浅黄色的身影渡步来到苏久夜面前,“苏姑娘,好久不见啊。”
  “原来是凌小姐,”苏久夜笑笑,“这牢狱之地污秽无比,不知凌小姐有何贵干?”
  “没什么,苏姑娘一向风光惯了,如今难得落魄,我实在好奇,便来见识见识。”凌花重笑嘻嘻地说着,丝毫不觉得这话有什么问题。
  “你有空来看我,还不如趁机抓紧你表哥的心。”苏久夜幽幽一笑,“说起来,这些日子怎么不见你表哥呀?”
  这一句话便戳中了凌花重的伤心处,江临照之前虽不见得喜欢她,到底也不烦她,可自从苏久夜出现,他没事便帮着苏久夜编排她,又说自己忙得很,不让自己再跟着他。而孟辰初常居军中,从不愿与朝中文臣来往,对宫闱之事更是避之不及,如今为了这苏久夜,居然还要进宫面圣。
  也不知道她哪里修来这样的福分。
  凌花重虽是恼怒,还是不动声色地道:“我可不需要趁机,我有的是时间。”她扬着眉,继而道,“我和表哥在一起六、七年了,你以为是你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了的吗?”
  “是吗?可我怎么觉得阿照对我,比对你要热情的多呢?”苏久夜故作思索,“也是啊,这都六、七年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谁能不烦呢?况且你是要嫁给世子的人,要是与你太过亲近,到时候惹恼了世子殿下,可真是冤死了。”
  “你!”凌花重一把掐住苏久夜的手腕,冷冷一笑,“你不要太得意,你的好日子呀,已经到头了。”
  苏久夜手腕吃痛,正疑惑这凌花重这么火气这么大,忽然觉得皮肤一凉,一阵寒意如游蛇般穿过手臂,直刺心扉,随之而来的,却是一阵火烧火燎地灼热感。
  “你……”
  而此时的王宫大殿上,静的只有风吹动帷幔的细微声响。当值的宫人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避讳似的悄然离去。燕王面前华贵的漆金木桌上,摆着一只已被饮尽了的白瓷杯,在那一室金碧辉煌中,突兀出一股“时过境迁”的落寞感。
  燕王沉吟半晌,才道:“此事关乎社稷……”说了一半,又停了下来。
  南宫老爷将这份丹书铁券交给孟辰初时,辰初着实有些惊讶。
  南宫家持书数十年,从未使用,更是遵循祖制,不与朝廷有丝毫关联。如今为了苏久夜这样一个表小姐,南宫家竟然也会拿出蒙尘多年的铁券。可仔细一下,南宫少爷早夭,苏久夜已经成了南宫家唯一的继承人,自然能得到整个家族的宠爱。而这次的事件又实在莫名的很,他听闻京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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