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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原家的条件跟大伟不是一个层面,他应该属被抢的那种,但他羡慕大伟的自由和威武。大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人管束。一伙人每天都有不同的活动,即使是在最单调的雨天,也能想到拿个熬药用的瓦煲,口上架着筷子,去装那些跑到棚子里躲雨的流浪猫。流浪猫也好,家猫也好,一旦落入陷阱,就是大家过节的一天,伙伴们分头烧水,拨毛,开膛,剖腹,去肠……小猫剁开来不够一人半碗,腥腥的,但在一群饿狼一样的孩子手里,一会儿就啃得只剩泥地上的几根骨头,还有被雨水冲散的一根根黄毛。
方原那时觉着这种生活太刺激了。呆在学校和家里只会令他终日沉闷,头霍霍地疼。跟大伟一起扎堆的好处还在于没人敢对他说不。很快,在当地出来混的那些人里,方原小有名气。他喜欢周围的孩子怕他的样子,就连工厂里的小青年,见到他也要给他敬上一根香烟。他挺享受别人给他的这些面子。
开始他为了埋堆,经常偷家里的钱物出来给大家分享,后来跟家里人翻脸,家里人对他实行了封锁。他们像一群老鼠一样,整窝挪到了县城的出租屋。没有什么比群居生活更令一个少年心旷神怡的了。每天中午起床,下午泡迪厅,只是晚上心里有点空虚,但他始终没有碰白粉。大伟怎么拉他,他都没沾上。方原心里有条底线,是因为老妈曾警告过他,如果他吸毒,她就立即投江而死。那时城里的一些夜店,无论生意多么好,都得留一张台给他们。成就感就是这么来的。开饭店的,摆摊的谁敢得罪他们,大伟两句说不好就动手给人砸个稀巴烂,有铺面的人每个月都得给他们送点钱。有些老板有一些收不回的烂账,也花钱雇他们拿着铁棍和火药去收;最喜欢遇上那些有仇家的,雇他们去“摆平”对手,一单就能挣好几千。
也许吃多了偷回来的鸡,摸回来的狗,不到十八岁,方原的身高就接近一米八,他块头不大,但肌肉精瘦。他身手敏捷,手起刀落,绝不手软。两年下来,和他们一起砍过多少人,干过多少事,他自己也很模糊。只记得最后一次为小芳,他们出手太重了。
当时还以为人被打死了。
那是6年前的春天。本省的电视和报纸都报道过这件事。那天回南,天气潮湿,气压很低,方原想回家取点衣服,顺便见见小芳。临出门,大伟叫住他:“先别走,你带阿龙跟我到桥头酒吧,南头的土豆扬言要干掉我,他们两个人正在那儿喝啤酒……”
不知是碰巧,还是谁泄露了消息,去到那儿,人不见了。扑了个空,有点窝气,看到小芳和一个女伴在桥头酒吧,被阿泉一伙围着调戏。阿泉站起来,弯下腰,硬要请小芳喝下他买的酒。方原全身的血涌了上头。他跳上台,指着他们说了一句电影台词:“我的女人也想碰?打断你的狗腿!”
之后到厨房拿了一根废置的水管,红着眼睛冲上去,朝阿泉的腿猛打。一伙人分头逃窜,跑到外面马路上,被他们各盯一个紧咬不放。突然,他瞥到大伟掏出枪来,对着一个人的后脑壳打了一枪,随着一声巨大的枪响,他看到那人像十字架那样重重地,垂直倒在血泊之中。他吓了一跳,知道出大事了。
混乱中,他和大伟、阿龙逃离酒吧,打一辆大发到邻县的长途客运站,在还没立案前,逃出湘西。
到广西呆了一段,然后从北海再到海南。在黑夜的长途客车中,一夜间长出满脸胡子的方原极度惊惧。他们身上还带着掺杂过的白粉。大伟和阿龙都抽,而且还得拿这个沿路换钱。大伟在这方面有天生的本领,他的嗅觉像狗一样,总能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找到要货的主儿。
每到一个收费站,方原都害怕遇上例行或突检。他知道他们有可能被通缉。他把帽子扣得很低,领子竖得很高。几包白粉一上车就被三人分开放置。他带的用破报纸包着,放在前面座位的下面,自己用脚尖踩着,一有动静就往前踢。
夜行车中他摇摇晃晃,一路忐忑不安,就算瞌睡,也有支离破碎的梦。他恍惚看到自己被抓到,没见家人一面就被立即枪毙,醒过来一身的冷汗。
到了海南,人急剧地瘦了下来,每天要抽两包烟。在五指山下,他说不能再跑了。
三人不敢住店,租了一间山边的农民屋歇息。穷途没路,大家心情都不好,他和大伟老吵架。大伟说他忘恩负义,跟人干仗全为他的女人。他怨大伟多管闲事,下手太重。
没有牵挂的大伟在外最轻松,有天晚上,他喝了二瓶米酒,在林子里遇到一个已经疯癫的流浪女人,看到她小解时身上唯一雪白的地方,就冲上去企图强奸。方原带着刀追出来,不让他解裤头。要女人还不容易?三亚海口亮红灯的地方都站满街头,就怕你不要。那女人脏兮兮的一头乱发下,是一张当了大妈的脸。大伟是野兽,因为他没有母亲的概念。他妈生他时,连胎盘都敢吃。所以他什么都敢干。
最后方原发狠地说:“你干吧,我会在你HIGH的时候,在后面一刀捅死你,让你做个风流鬼!”
大伟回身,拨开小树枝,拿小眼睛歹毒地看了方原一眼。
那一眼让方原不寒而栗。那一眼让方原彻底明白,他跟大伟不是一类人。
没爹没娘的人,心最硬,最冷。
方原下定决心要跟大伟分道扬镳。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方原从外面转悠回来,只见阿龙缩在屋角,他崩溃了,一个人抱着头在哭泣。方原走进里房,发现直挺挺地倒在地上,胳膊挽起,旁边扔着针管。阿龙说,刚才大伟还朝他骂骂咧咧的,他没有回嘴,跑出去拉了一泡尿,回来见里面没动静,进去一看,大伟已不行了,拼命压人中,抽耳光,大伟还是没活过来。
对着大伟微温的尸体呆了一夜,方原才知道什么叫害怕。
晨光曦微时,方原把最后的一包烟当香点着,绕着大伟的身体,插在潮湿的泥地上。阿龙跪在地上拜了几下,就跟他离开了那条间小屋。出了山,上了公路,他们拦到了一辆向北开往海口的长途车。
在大东海沙滩的椰林里躲了两天。一天黄昏,有个卖槟榔的黑皮肤女孩走过来,给他们送了两个椰青。那女孩小学没念完就出来帮家里干活,单纯得有点弱智。她很无聊地跟他们呆了两个小时。最后,女孩子莫名其妙地把家里的电话他们,也莫名其妙地问他们要电话。方原不想伤她的心,拿笔写给她,开始,他故意写错了二个号码,不知为什么,最后他又划掉,换上正确的。
第二天,女孩子带吃的来给他们,还帮他买来一张卡。他走到一边,用新卡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
只响了一下,老妈就接了,似乎她一直守在电话边。
“妈,你怎么样了?”
妈还好,妈死不了。
“大伟死了。”
妈沉默了一会。“那你想不想也像他那样?孤魂野鬼的死在外面?”
“我不想。”
“那你就给我回来。”
“回来会被抓的。”
“抓了就抓了,顶多坐几年牢,好过死在外面啊。”
老妈告诉他,大伟开枪打的那人没死。但经常有人到家里来找她。她也有去医院看那个重伤的人,还有到隔两条街的阿泉家,看打着石膏的阿泉。“躺医院那孩子挺可怜的,被钢珠压迫着神经,瘫了,认不出人了,还以为我是他妈呢,见了我就掉泪,他大小便失禁,我买了很多纸尿布给他……阿泉的腿断了,驳不好,以后要瘸的。他父母说不会放过你,我说要给他们赔钱的,家里的房子可以卖……”
老妈最后说了一些很重的话:“你如果还想做人的话,就赶紧回来,跟妈去自首吧。你不回来也行,妈就一辈子给你扛着。妈要给你担这个事,负这个责,会活得很累,家里人一辈子抬不起头,那些人还会来打你哥,找他出你的气!你呢,躲过今天躲不过明天……你若不回来,我也活不成了,咱们最后一面都见不着的话,我就只当从来没有生过你!”
老妈显然被警察拎过去洗脑了。那决绝的语气,那说话的水平,是从来没有的。那副大义灭亲的样子,让他怀疑,是不是旁边有人在看着她?
挂了电话,抽了根烟,再拨过去,跟妈说,好吧,我回来。但在进去之前,我要先吃一顿你做的竹筒饭。
逃了那么久,那么远,一直没吃到一顿好一点的。
走回去,看到阿龙和黑妹正聊得欢。他给钱黑妹,让她帮忙买一张船票。黑妹走后,他对阿龙说:“这事跟你没关系,你没伤人,就留在这儿,等事情过去了再回来。黑妹人不错,让她帮忙找份包吃包住的工吧。我回去全揽了,本身,事情就是由我而起的。”
临行那天晚上,黑妹带他们去一个偏僻的士多喝酒,喝醉后,他们回到椰林露宿。半夜,方原被海涛声惊醒了,看着天上寂寥的星星,酒醒的他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
他想到这几年不跟他说话的哥哥,居然为他的事在家里被人追杀。想起有一次,他跟人打架受了重伤,在医院里,哥哥守护了他七个通宵,但就是不跟他说一句话。哥哥本来要结婚的,他的初恋女友长相不错,眼睛很大,但女友家里死活不同意,就因为有他这样一个臭虫弟弟。那夜,方原还想到疼爱自己死去的爷爷和父亲……还有最为牵挂的老妈。不知为什么,大伟要强奸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乞丐时,他就本能地就想到了她。
方原冻结了多年的心,像突遇一场热力四射的艳阳,冰雪消融。那夜他满脸是泪,泪水沿着脸上的胡子,滚到垫着身体的棕榈叶,又滑到下面的沙子里。
第二天,他扣除自己路上要用的,把所有的钱留给阿龙,独自一人,从海口登上返航的船。
两天后的清晨,提着一串椰子的方原敲响了家门。老妈眼里闪过一抹惊喜,但马上又被忧郁的泪水冲掉。她让他先去洗澡,然后热了早就做好的竹筒饭给他:“多吃点,里面的伙食很差的。”
好像要送他上大学似的。
他也故作轻松,一下子吃了两个。然后刮了胡子,穿得干干净净的,带上早前在桥头书屋买的一本盗版书《拿破仑传》,平静地跟妈说:“走吧。”
他自首后,待遇果然不同,警察顺利结案,对他还算客气。但老妈就被爷爷那边的亲戚摸上门来骂,说哪有亲娘那么狠,为了自己好过一点,亲手把儿子往监狱送不算,还把老公辛苦一辈子留下的房子拱手送给仇人!
他们不知道,老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他减刑。
开庭时,方原看到阿泉被人搀扶着,一拐拐地走进来。不一会,那个被大伟用枪打残的青年也掖着纸尿布,歪着脑袋流着口水,被人用轮椅推出来。
方原不敢拿眼睛正看他们。
最令方原心里放空的,是警方根据他的口供,跟海南那边沟通过,在大伟的尸体没有被虫蛀空之前,拿去烧了。
至于阿龙,方原没有说。这个案子就糊里糊涂地结了。
后来,方原一想到阿龙后来真的跟那个长得不怎么样,但心地善良的槟榔妹结了婚,还生了个黑黑实实的儿子,嘴角�